論文會計查證中哪些屬於有關認識檢查物件的方法
論文會計查證中哪些屬於有關認識檢查物件的方法
一、分析法
分析法是指對於與被查事項相關的各個因素進行分解與綜合,分析它們的相互關係及其影響,從而取得證據的一種方法。分析法所取得的證據也是一種間接證據,所以分析法也不能替代其他一些取得直接證據的方法。採用分析法的目的在於幫助查證人員找到查證的線索,以確定進一步檢查的內容和步驟。透過分析也能夠提高會計報表的可信度,以減少取得直接證據的數量。分析法在使用過程中和比較法有較密切的聯絡,它們在許多方面具有共同的特點分析法又包括因素分析法、綜合分析法、邏輯分析法等。在查證過程中經常進行的報表分析、賬戶分析和賬齡分析等,是經常使用的分析方法。
(一)因素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是將對某一事項產生影響的各個因素予以分離,在此基礎上分析各個因素對該事項所產生的影響及其影響程度。例如,將影響利潤的因素可以分解為銷售價格、銷售數量、銷售成本、銷售費用和銷售稅金等,並且可進一步進行品種和結構的分析。
採用因素分析法還可進行連鎖替代,以某一個相關的因素來替代某一個因素進行分析,從而分析出該因素的影響,例如可將銷售價格用計劃售價替代實際售價,以分析由於售價變動對利潤產生的影響。這種連鎖替代方法在財務審計中並不常用,而在經濟效益審計中使用較多。
在因素分析法中。另一個常見的情況是對各因素進行比較分析,將分解的各個因素同選擇的標準進行比較,從而判斷這些因素正常與否。比較 分析時既可採用絕對數比較,也可採用相對數比較。這是財務審計中常用的分析方法。
(二)綜合分析法
綜合分析法是將與被查事項有關的各個因素相互聯絡起來進行分析。因此,綜合分析是因素分析的逆向過程。
綜合分析透過各個因素的性質分析被查專案的性質,透過各個區域性的性質分析出總體的性質。綜合分析也包括了將個別的、分散的證據結合起來進行分析,使各種證據形成充分的證明力。綜合分析在查證人員形成檢查結論時特別重要,對於查證人員來說,綜合分析是對被查單位作出正確評價的必要手段,同時也是防止發生重大失誤的必要手段。
(三)邏輯分析法
邏輯分析法是指對與被查事項具有一定的內在邏輯關係的事項進行分析,從而確定它們對被查事項的影響,幫助查證人員確定檢查的重點和方法,並幫助查證人員判斷對被查事項的可靠性程度。
在查證過程中,有許多事項並不直接是需要確認的物件,但它們同需要確認的事項之間存在著內在的邏輯關係,查證員可以採用邏輯分析的方法來分析這些事項與被查事項的內在邏輯關係,以確定它們對被查物件可能產生的影響,使得所採用的查證程式更具有針對性。在查證過程中這是最為重要的一種分析方法。例如,企業的經營背景並不是查證的物件,但查證人員可以對經營背景進行分析,以判斷它們對被查物件所產生的影響。又例如,在財務報表審計中,內部控制制度的優劣並不是驗證物件,但審計人員應當對其進行評價分析。因為內部控制制度的優劣與財務報表之間存在一種邏輯關係,一個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下所產生的財務報表的可靠性較高。因此,這也是一種邏輯分析方法。
(四)分析法的運用——制度基礎查證
分析法是現代查證中廣泛使用的方法。在對被查專案進行初步計劃時,可以幫助查證人員確定查證的基本程式、方法、時間和範圍;在查證過程中,分析法可用於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在形成檢查結論時,也可以幫助查證人員進一步判斷結論的正確性。
制度基礎查證,是從檢查被查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入手,根據對內部控制制度評審的結果,確定實質性測試中應該檢查經濟業務的數量、重點、範圍,根據檢查結果,形成檢查結論。制度基礎查證是建立在這樣一個查證假設基礎之上:被查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並有效發揮作用,可以減少各種差錯發生的可能性。因此,被查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檢查,可以幫助查證人員合理地確定需要直接檢查經濟事項的重點及其數量。
被查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是由一系列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實現機制組成的。制度基礎查證的程式主要包括以下環節:①瞭解和描述被查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②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初步評價;③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符合性測試;④在符合性測試的基礎上進行實質性測試;最後,寫出查證報告。
1.瞭解和描述內部控制制度
查證人員透過大量的調查,對被查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深入的瞭解,其目的是為了能夠將內部控制制度的狀況描述出來,並能夠對其進行評價。查證人員可以調閱企業有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的檔案,瞭解被查單位組織機構系統和各級管理人員的業務範圍及其素質狀況;瞭解憑證的填制和傳遞程式;可以向被查單位領導人和有關工作人員進行詢
問;可以對業務處理過程進行實地觀察;也可以參考以前的查證報告和查證檔案等。透過這些方法和途徑,查證人員就可對被查單位內部控制系統有較為深刻的認識。由於內部控制制度總是同具體的業務結合在一起的,在瞭解內部控制系統時,要對被查單位各個業務處理系統進行深入瞭解,如財產物資採購系統、產品銷售系統、財產物資管理系統、貨幣資金管理系統和生產系統等。
在深入瞭解內部控制制度的基礎上,查證人員便可對其進行描述。內部控制制度的描述是按照一定的方法把內部控制的現狀以書面的形式加以反映。查證人員對被查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描述,其目的在於透過描述全面反映被查單位內部控制的現狀,為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和符合性測試奠定基礎。
透過對被查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描述,查證人員可以確定被查單位財務報表是否具備可查性,如果可查的話,確定計劃的內部控制風險(即對內部控制的信賴程度);同時,還有利於查證人員發現可能存在差錯的領域,有利於合理設計查證進度計劃。
2.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初步評價
(1)內部控制制度評價的目的概括起來有兩個方面:①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改善組。織的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是現代組織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如果內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沒有被很好地遵循,這將對組織造成極大的危害。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確定其健全性及其遵循程度,是改善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②確定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檢查的數量。在查證實務中,查證人員一般已不採用詳查法,而普遍採用抽查法。這種方法可以節約人力和時間,提高檢查效率,降低查證成本。由於抽查法的廣泛運用,查證人員在查證過程中面臨的風險大大增加。不論是採用何種抽樣方法,檢查結論的正確性與抽查重點和數量有密切關係。正因為如此,查證人員透過評價內部控制制度來確定抽查的重點和數量。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差錯和舞弊的發生,如果評價結果表明內部控制制度情況良好,那麼抽查的數量規模可以小些。反之,評價結果表明內部控制制度情況較差,說明發生差錯和舞弊的可能性也較大,那麼為了保證檢查結論的正確性,就要求擴大抽查的數量規模,甚至擴大到詳細檢查。
(2)對內部控制制度作初步評價的目標主要體現在:①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表現在對所有的`業務都建立了必要的控制。評價時,既要分析內部控制的強點(即內部控制的關鍵部位上都建立了有力的控制),又要分析內部控制的弱點(即內部控制中存在的薄弱環節)。評價內部控制系統健全性的重點應是分析內部控制的弱點:一要分析這些控制弱點是否已經採取了補救措施來消除控制弱點所產生的不利影響,二要分析控制弱點可能產生的不良後果。②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即要考慮控制的佈局是否合理,有沒有過多的控制和不必要的控制。透過對內部控制制度作出初步評價後,如果內部控制薄弱環節可能造成嚴重的不良後果而又無其他補救措施,則應確定較高的內部控制風險(即查證時較少依賴內部控制);如果對內部控制初步評價未發現嚴重的薄弱環節,通常可以確定較低的計劃內部控制風險,但其正確性必須經過進一步的內部控制符合性測試予以證實。
3.對內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測試
查證人員對被查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初步評價以後,如果認為所評價的內部控制制度良好,或者儘管存在一些弱點但總體上尚可予以依賴時,查證人員應該進一步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的目的在於確定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在各項業務處理過程中得到了遵循,透過評價,確定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個組織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並不意味著它在實際工作中得到了不折不扣的貫徹執行,因為內部控制制度的工作受到控制環境的影響,諸如人員素質和領導素質等。另外,查證人員在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子解和初步評價時,有許多情況和資料都是被查單位提供的,它們是否在貫徹執行也難以確認。因此,即使查證人員初步評價的結論認為內部控制制度十分完善,仍然必須對其實際執行情況進行測試,作出評價,這項工作被稱為符合性測試。
符合性測試的手段主要包括:①觀察。即查證人員到工作現場觀察工作人員執行業務的情況,瞭解被查單位業務處理過程是否遵照了內、部控制度的要求。例如,查證人員可以觀察倉庫實際的發料過程,確定是否同規定的發料程式相一致。②實驗。即查證人員選擇有關業務進行模擬,重新實施,以判斷有關工作人員是否遵循了內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