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銀行聲譽對IPO抑價的影響實證研究優秀論文
投資銀行聲譽對IPO抑價的影響實證研究優秀論文
【摘要】根據國外學者研究,投資銀行聲譽與IPO抑價負相關。本文選取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中國滬深兩市上市的219支股票作為樣本股,以股票主承銷金額為依據選取中國十大承銷商,對投資銀行聲譽的有效性在中國的適應性進行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在中國,投資銀行聲譽對IPO抑價沒有顯著影響。
【關鍵詞】IPO抑價 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聲譽
一、文獻綜述
(一)聲譽的衡量方法。
1.國外文獻中,衡量投資銀行的聲譽方法有多種,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1)C-M法,即1990年美國的金融學家Cater和Manaster提出的以IPO的墓碑廣告中承銷商排名衡量聲譽的方法,將承銷商聲譽分為十個等級(0~9),等級為9的承銷商聲譽最高,依次遞減;(2)M-排名法,即1991年Megginson和eiss提出的以市場份額作為衡量投資銀行聲譽的指標,認為市場份額越大的投資銀行其聲譽也越高。經Megginson和eiss檢驗兩種方法的大的排名具有顯著的正相關關係。
2.國學者對投資銀行聲譽的衡量方法有:(1)2000年田嘉提出以投資銀行排名的得分作為投資銀行聲譽的變數,投資銀行的排名得分是承銷家數佔比和承銷總量佔比加權之和;(2)2004年李常青提出,運用虛擬變數,著名投資銀行則將虛擬變數賦為1,普通投資銀行則賦0,這是本文采用的方法;(3)2007年徐浩萍、羅煒提出,從市場佔有率和投資銀行的執業質量兩方面衡量投資銀行聲譽,用投資銀行所承銷的公司的業績變臉率來衡量投資銀行的執業質量。
(二)投資銀行聲譽與IPO抑價研究。
IPO抑價,即股票IPO前確定的發行價明顯低於其上市首日的收盤價。投資銀行是IPO市場上發行方和投資方之間的橋樑,理論上,IPO抑價與投資銀行的聲譽以及執業質量負相關。因為具有良好聲譽、高執業質量的中介機構能讓潛在的投資者獲得更為準確與可靠的資訊,有效地降低發行方和投資方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從而有助於降低新股的抑價程度。
1.國外學者對投資銀行聲譽與IPO抑價的關係進行了實證研究,比如:(1)Logue在1973年利用美國1965~1969年間上市的股票的資料,統計著名投資銀行與普通投資銀行承銷的新股IPO前的定價和上市後的表現,結果顯示普通投行承銷的IPO抑價率明顯較大;(2)Carter和Manaster在1990年根據成功者詛咒假說構建了關於兩者的數學模型,認為抑價是承銷商的策略,目的是吸引非知情投資者積極認購,從而順利發行;(3)Kirkulak和Davis在2005年研究了日本證券市場上兩者的關係,發現這取決於證券市場對該股的需求程度,有且只有該支股票需求小時,兩者才呈負相關。
2.我國的學者對投資銀行聲譽在IPO抑價中的作用也做了相關的研究,有的學者的得出符合理論預期的結論,即兩者呈負相關的關係,如沈藝峰、許年行和楊熠(2004)、徐浩萍、羅煒(2007)。但是大部分的學者的發現兩者沒有顯著的相關關係,如田嘉(2000)、金曉斌、吳淑琨和陳代雲(2006),郭泓、趙震宇(2006)。
二、實證分析
(一)假設與模型。
根據以上文獻,提出假設IPO抑價率與投資銀行的聲譽負相關。首先用單因素模型來檢驗兩個推論,然後用多元迴歸模型對推論2進行再檢驗,模型如下:
三、本文結論與侷限
(一)結論。
在我國IPO抑價與投行聲譽的'相關性不顯著,這說明投資銀行聲譽理論在我國不成立,IPO上市抑價與發行者質量沒有關係,更多是受企業規模、市場氛圍和新股定價管制程度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可能有:
1.我國IPO定價行為不規範,監管不周,導致其市場化程度不高。在我國的一級市場,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缺乏規範,監管部門決定著發行定價、企業能否上市,卻沒有對提供虛假資訊的企業予以相應的處罰。而投資銀行只是為承銷的企業提供一個上市的通道服務功能,沒有發揮其金融服務、財務諮詢、資訊披露和監管等功能。
2.我國大多數投資者還未成熟,缺乏理性的投資理念,投資者甚至不關注上市公司的素質,導致我國證券市場的投機氣氛濃厚。這也降低了我國股票市場在資訊層面的效率,甚至扭曲了市場運作機制、破壞了其資產定價功能,一級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無法真正得到實現。
(二)侷限。
1.本文選取的投資銀行聲譽變數過於簡單,僅以股票承銷金額的排名作為依據選取前十名。郭茂佳、吳平(2012)透過聚類分析的結果對投資銀行聲譽進行星級賦值,分析發現無論分為幾個類別最高星數投資銀行的成員數沒有變化;徐浩萍、羅煒(2007)從市場份額和執業質量等多個角度驗證了中國投資銀行聲譽。
2.選取的樣本時間跨度較短,投資銀行的聲譽建立期和聲譽檢驗期均只為一年,而且聲譽檢驗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上半年股市過熱、下半年股災,波動較大、不確定因素較多,樣本時間不具有代表性。
3.選取變數不夠全面,除了文章中新股發行規模PRO、投資銀行勝於REP、中籤率DTO、市場指數MR、發行市盈率PE等,對新股抑價的影響因素還有很多,如能反應上市公司質量的變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