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工程論文
水務工程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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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常見問題與安全技術措施探討
摘要: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是安全生產的工作重點,本文結合作者多年工作經驗,分析了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特點,闡述了當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隱患的具體安全技術措施,以保證施工臨時用電的安全。
關鍵詞: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問題;安全措施
隨著工程專案施工機械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水務(包括自來水和汙水處理)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更加廣泛。由於多種原因,當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存在很多薄弱環節,容易引發各種人身觸電傷亡、裝置損壞、火災等安全生產事故。觸電事故與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中毒和機械傷害並稱為水務市政工程“五大傷害”。本文就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特點和普遍存在的安全通病問題,結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以下簡稱《規範》)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有關規定,就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談一些個人看法,希望對消除事故隱患,保障用電安全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特點和重要性
水務工程施工現場離不開電力,工程裝置、施工機具、現場照明等,都離不開用電,可以說離開了電力現場施工就無法進行。但是,電能在給人類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具有很強的破壞力。水務工程施工現場由於管線較長作業移動分散、野外露天作業、交叉作業多、外地民工多人員流動性大、深基坑(槽)及管道內作業多(汙水工程尤為突出)、臨時使用等特點,一方面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難度也較大。在電氣線路的敷設、電器元件、配電箱、電纜的選配及電路的設定等方面容易存在短期行為和僥倖心理。同時實際工作中水務工程頂管、水平導向牽引管等施工往往由工程專案部外包專業施工隊伍實施,更宜產生省錢將就行為,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措施費用投入不夠,管理不到位。因此,觸電事故是水務工程的`多發領域,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尤為重要。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1、2、3、4、5定律)與存在的問題
1、“1”是制定一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方案)
《規範》要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必須制定一個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方案,方案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經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等部門稽核並由單位技術負責人稽核簽字方可實施,實施監理制的還須由總監理工程師稽核簽字。實施過程中方案需變更時,同樣須履行上述“編制、稽核、批准”程式。專項方案須針對工程實際,進行現場勘測;負荷計算;配電房及變壓器選配;設計配電線路、配電裝置、接地和防雷裝置;繪製臨時用電工程圖;制定外電防護、安全用電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下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也須制定一個臨時用電安全專項方案。
專案經理作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配備和使用經過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培訓,瞭解所用裝置效能,具有上崗資格的電氣技術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要建立完整的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資料,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做好電氣裝置日常維護、電阻測試、絕緣測試、電工維修記錄,做好各工種、班組的用電安全教育。臨時用電工程施工完畢,必須做全面的檢查驗收,並做好驗收紀錄。
施工現場經常出現的主要問題是,沒有或雖然有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但編制不規範,如由施工員、安全員或者電工編制等;不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照抄照搬《規範》或其它工程的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因此不能指導本工程施工,與現場實際脫節;編制內容簡單、針對性不強,如《規範》規定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應包括8項內容,但是有的僅2~3項,有的無機械裝置臺數統計,就直接計算出用電量,計算結果毫無根據;有的臨時用電組織設計仍在引用已廢止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88);有的臨時用電施工完成後,沒有驗收記錄,電工沒有安裝、巡檢、維修記錄,沒有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引數測定記錄等;有的施工現場的外電線路和變壓器與建築物外腳手架等設施的距離小於《規範》規定,甚至有些就位於吊塔、挖掘機、起重機械作業半徑範圍之內,很容易發生觸電事故;有的電工缺乏用配電知識、實際操作經驗不足或電工等級與現場用電覆雜程度不匹配等等。 2、“2”是臨時用電兩級保護
《規範》要求,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裝置,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裝置負荷線的首端處(總配電箱)設定漏電保護裝置。同時規定,裝置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就是說,臨時用電應在總配電箱和裝置開關箱中分別設定漏電保護器,形成用電線路的兩級保護。漏電保護器要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裝置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總配電箱的保護區域較大,停電後的影響範圍也大,主要是提供間接保護和防止漏電火災,其漏電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間要大於後面的保護,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於30mAS。因此,總配電箱和裝置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其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否則,當裝置發生漏電事故時,可能出現裝置箱漏電開關沒動作,而總配電箱漏電開關動作,造成施工現場大面積停電影響施工,同時也給現場臨時用電檢修帶來困難。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其中在基坑、給排水管道內等潮溼空間不應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於0.1S。針對臨時用電特殊性工地須每天在用電前按動試驗按鈕檢視漏電保護器是否動作,動作是否靈活,發現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
在實際工作當中,時有發現施工現場漏電保護器未完整設定二級保護,僅設定一級保護,少數甚至根本未裝設。部分工地漏電保護器引數配置不合理,如末級電箱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電流過大,發生漏電後直接引起總箱漏電保護器動作,沒有形成分級配置,施工企業發現問題不是檢查、測試漏電保護器的規格和效能,查詢漏電原因,及時排除故障,而是單純增加漏電保護器的數量或取消漏電保護器,造成用電事故隱患。有的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和隔離開關順序倒置等等。
3、“3”是三級配電
《規範》規定:配電系統應設定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裝置開關箱。按照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送電順序,形成完整的三級用(配)電系統。這樣配電層次清楚,便於管理和查詢故障。總配電箱要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裝置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動力配電箱和照明配電箱通常應分別設定。《規範》規定:配電箱應設在灰塵少、潮氣少、振動小、無腐蝕介質、無易燃易爆物及進出暢通的地方。要遠離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場所,或者做防雨、防砸等防護。分配電箱與開關箱、開關箱與其控制的用電裝置的距離有具體的規定不得過大。配電箱和開關箱周圍要有方便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能因為堆放材料和雜物,或者通道不平整等妨礙操作和維修。電箱還要有門、有鎖、有防雨、防塵措施。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用鐵板或者優質絕緣材料製作,並且安裝端正、牢固。
在施工現場,經常發現配電箱與開關箱距離過遠,電箱四周物品雜亂,地面高低不平,通行道路積水、泥濘,鋼筋、木材、鋼管等建築材料隨意堆放,操作人員無法順利接近配電箱,發生觸電事故時不能及時、快捷的拉閘斷電。在檢查中,發現有的配電箱、總配電箱設定高度不夠,極易進水,周邊沒有安全防護欄,室內也沒有分別設定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有的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是從上個工地轉運過來,十分破舊;有的是專案部自己加工製作的,選用的電器元件不符規範要求。4、“4”是開關箱的四個裝設原則
每臺用電裝置必須設定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內要設定專用的隔離開關和漏電保護器。不得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裝置。這就是規範要求中“一機、一箱、一閘、一漏”的四個裝設原則。開關電器必須能方便用電裝置實行電源隔離,其額定值要與所控制用電裝置的引數相適應。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裝置,進線口和出線口必須設在箱體的下底部,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後面或箱門處。移動式配電箱的進、出線必須採用橡皮絕緣電纜。施工現場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要將開關箱斷電上鎖,鑰匙由專人保管。
施工現場檢查中,經常發現開關箱內有的裝有數個插頭;有的開關箱隔離開關、斷路器或熔斷器、漏電保護器裝設不全;移動機械如切割、震動棒、手持電動工具大部分沒有設定移動式開關箱。電箱內的電氣設定違反規定,如分配電箱安裝的隔離開關不具有可見分斷點。有的還在安裝使用搬把式開關;還有極個別施工現場仍在使用木質開關箱和明裝隔離開關,或者使用倒順開關代替隔離開關等等。水務泵站施工現場在模板安裝時,部分還在使用手持式切割機,沒有設定開關箱,僅僅用插座連線。 5、“5”是五芯電纜
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系統,必須實行TN-S三相五線制接零保護系統,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相線和用作保護零線及工作零線的芯線,因此必須採用五芯電纜,並透過用電容量計算正確選擇電纜型號和規格。線路敷設有兩種方式:即架空線路和地埋,並採取措施做好電纜的防護。為了正確區分電纜導線中的相線、相序、工作零線、保護零線,防止發生誤操作,導線的顏色要使用不同的安全色。
現場檢查中時有發現未採用五芯電纜的現象,有的用四芯電纜外設一根PE線代替;有的使用花線、膠質線等電線;還有的現場所用的鏑燈、碘鎢燈等使用二芯電纜,根本無法做到外殼保護接零。有的施工現場把綠/黃雙色芯線當作N線使用。《規範》中嚴格規定:“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不得一部分裝置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裝置做保護接地”,但少數施工現場仍然在這樣做。《規範》規定TN系統中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複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複接地,也就是說施工現場要有不少於三組的重複接地,但是在檢查中發現部分施工現場僅在總配電箱處作一組重複接地。部分工地接地體不是採用角鋼、鋼管或光面圓鋼,而是螺紋鋼。
從實際情況看,由於管線長作業地點不斷移動、野外作業等原因,目前大部分水務工程施工現場較難做到架空或地埋電纜,多數是拖放在地面上,有的雖然區域性是地埋,但深度很淺,形成一段明設一段暗設,且過路無保護或保護層不到位,車軋人踩物件摩擦很容易使電纜外皮破損,而發生電纜破損有接頭時又往往捨不得按要求及時更換新的電纜,而是為省錢用絕緣膠布包紮一下違規繼續使用,嚴重的甚至把接頭部位隨意放在過道上或潮溼、雨淋的地方,造成嚴重的事故隱患。還有部分施工現場的電線、電纜亂拉、亂接,或纏繞在鋼管上,或壓在鋼筋下方,或拖放在過道和人員作業站位的地方,十分危險。
三、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管理
如上所述,作者按《規範》規定提出了施工現場一些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但實際工作中由於受多種因素影響,水務工程施工現場各種隱患大量存在,這些隱患直接地看是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水務市政工程特點決定的作業環境的不良,但本質上大量隱患的存在的深層原因是安全生產管理的不到位。在當前生產力水平以及員工綜合素質客觀情況下安全生產管理尤為重要。
透過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透過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事故防範能力,透過落實整改和裝置設施、工藝的改進逐步減少、消除現場存在的各類事故隱患,對整改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透過政府、監管部門、企業等多方運用行政、法律、經濟等手段綜合治理,筆者相信水務工程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雖然難度較大但一定能管好。
參考文獻: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GB46-2005[S].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