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論文:淺談舞臺燈光對觀眾心理的影響

心理學論文:淺談舞臺燈光對觀眾心理的影響

  舞臺的燈光色彩是舞臺設計的靈魂,燈光色彩對不論是舞臺室內景象還是室外景象對設計的空間感、舒適度、環境氣氛、以及對人的生理心理都是有著很大的影響。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淺談舞臺燈光對觀眾心理的影響論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摘要:舞臺燈光在戲劇演出中是一個靈魂性的存在,燈光的不同表現方式,不同的色彩,不同的照射角度,都可以令一個人物一個景甚至是一部劇透出一個最中心的情感表現,因此我覺得在舞臺中,燈光是一個很神奇的藝術表現形式,戲劇是藝術家的一場遊戲,燈光像一種魔法,賦予這個戲劇的整場當中,讓所有的觀眾沉溺於這透過藝術所表現的的幻覺空間當中,充分體會到藝術家,編劇所創造的真實場景當中,容易到裡面,如痴如醉。因此想要了解觀眾心裡,瞭解到最靈魂的所在,就要融入觀眾心裡感應,瞭解觀眾對於舞臺的情景心裡反饋。

  因此,我才發現,藝術家之所以偉大,並不是高高在上的藝術神秘感,而且一種樸實,自然,是一種對人們帶來一種美好向往的本質的追求。真正美好的藝術是能夠被人們所理解的,能夠與觀眾的內心所產生共鳴的,能夠讓人們感覺到美的。

  關鍵詞 :舞臺燈光;觀眾心理;注意力;色彩;節奏型;真實感。

  一、色彩在環境中對人的心理作用

  光與色的結合是舞臺燈光創造藝術效果的重要手段,光的色彩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舞臺畫面的色調。富有刺激性的色光被用來創造美得感受,影響觀眾的心理,具有很大的表現力和感染力,已經成為當代戲劇演出的慣用手段。

  光和色是不能分離的,這一點不言而喻,阿恩海姆在《藝術與視覺》一書中指出:“色彩能有力的表現情感,色彩的效果非常直接並且具有自發性。”我們知道色彩是一種賦予象徵性的元素符號,他在人類社會中扮演者一個重要的角色,就色彩而言,本身色彩是沒有任何感情存在的。但是色彩進入人們視野當中,人類產生不同的情感反饋,形成了不同的情感表達,色彩便成為了人們表達感情的一個重要工具。在繪畫藝術中,色調是一幅畫的主旋律;在戲劇一書中,由舞臺燈光渲染而成的色調可稱之為整個戲劇演出的“情緒宗譜”。

  舞臺的燈光色彩是舞臺設計的靈魂,燈光色彩對不論是舞臺室內景象還是室外景象對設計的空間感、舒適度、環境氣氛、以及對人的生理心理都是有著很大的影響。在一個固定的舞臺環境當中,最先闖入我們的視覺感官的是色彩,而且最有感染力的也是色彩。不同的色彩可以引起不同的心理感受,好的色彩感覺就是這些感覺的理想組合。人們從美妙的色彩當中產生了美的遐想,化境為情,身臨其中。例如,卡爾斯坦恩海姆《勢利小人》的舞臺場景,不同的色調冷暖的不同,就給予人們不同的美的視覺感悟,給人以不同的美的遐想。

  通常我們所說的“環境色彩”是由天花板,牆壁,門窗,地面等因素組成。但是運用於舞臺美術之上,我們的色彩並不僅僅是這麼單純的元素,除了舞臺佈景本身的顏色之外,我們還擁有燈光,燈光色彩的冷暖,強弱,光所涉及的範圍大小,都是在影響著我們整個舞臺的環境色彩。利用不同的色彩,不同的表現方式,去展現不同場景不同情境下的人物的不同心理變化,同時也影響著臺下觀眾的心理

  在舞臺演出中,舞臺燈光常常需要模擬現實生活中的某種場景,有時,不僅需要光來創造戲劇環境的空間,而且還要顯示劇情發生的時間。這時,主要表現的光源迷茫籠罩著整個舞臺空間,舞臺畫面被同意在這種光源的英閒暇而形成某種色調。在舞臺上表現出的月光照射下的街道,油燈下的小屋,都呈現出某種特定的氛圍的色調,然而這些主光源就在潛移默化的影響著觀眾的內心感受,當主光源根據劇情的節奏進行不同的變化中,觀眾的'內心感受便跟著不同的場景變換不同的色彩轉變,從冷到暖,從安逸的感覺走到緊張激烈的感覺逐步發展著內心的心理感受。

  二、觀眾對於當代劇場真實感的需求

  觀眾能夠在劇場中希望感受到真實的存在,所謂我們講到的“真”。每個人擁有每個人不同的定義。舞臺燈光所能夠做到的只是模擬真實的自然,並無法完全恢復到自然的狀態,那麼,如何做到觀眾內心所期望的不同的“真”?這裡所說的“真實”是區別於真實的客觀世界,真正的“真實”並不是照搬照抄真實的生活場景,即使我們是在創造虛擬的戲劇世界也應該做出世界的本色,自然的原貌。阿披亞那句名言說到:“我們不要去創造森林的幻覺,而應創造處於森林氣氛中的人的幻覺”,這句話也就告訴我們我們要給觀眾營造幻覺。我們所說的幻覺,是一種舞臺藝術家的一種最高形式,這個形式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是外在的戲劇場景的客觀表現的,另一方面是內在的觀眾對於劇場情感的表達。所謂外在的因素,就是指的設計者將故事的時間、地點、情節、場景等很多客觀因素綜合起來、透過自己的不同的理解、加工提煉、作用到我們肉眼所能夠感受到的場景裡當中。所謂我們所講到的內在,是藝術設計者根據情景發展變化,戲劇人物角色的內心等諸多心理因素的變化融入燈光當中,燈光是內心情感的流露,是情感的延伸,因此是本身,自然的。在整部舞臺上不論是內在因素還是外在因素,都無時不刻存在在整個舞臺當中。當二者具備的前提下,根據設計者的取捨才能體現到最本色、真實、自然的戲劇。

  總之對於藝術本色的追求,一定要利用設計者最本色、最自然的方式去製作,一旦過度堆積某一種藝術手段,不去遵循本色,無法設計出自然的形象。按照自然的布光,讓觀眾感受到自然,使得其身臨其中,營造出符合觀眾心理的空間形象。

  三、燈光作用於舞臺的力學

  存在於舞臺當中的任何形象都不是孤立無援的個體,當然觀眾也希望能夠透過戲劇看到一個劇目的強有力的戲劇衝突的存在,所以就產生了一個作用於舞臺的力學結構。

  設計師在舞臺上,由演員,佈景,燈光,服裝等一系列因素抽象出表現能量的“力線”——力的動態舞臺。在舞臺上,燈光的色彩、節奏、明暗層次無不影響這一力學結構。普拉姆波利尼說過:“在舞臺空間中,各種發亮的造型因素組成的多向度,電動力學結構,各種動作透過人聲,光和‘會演戲的空間’的相互作用而展開。”燈光在力度上把握很有講究,有時光的迅捷變化顯得有力,但有時,過於緩慢、沉重也會顯出特殊的力度。同時,在舞臺上布光時要尋求支點,沒有支點的布光會造成力渙散,從而擾亂觀眾的視線。比如《獨立節宣判》中的兩位女學生兇殺的場景,燈光伴隨著演員緩慢的動作而相應的變化光色,雖然燈光變化很慢,但透過色彩比和慢動作定格的配合,給觀眾帶來的卻是緊張、強有力的感受。此外,光投射的方向、大小、硬度,光束的排列所產生的力度和效果也是各不相同。舞臺上燈光可以調節視覺力學結構。

  燈光不僅僅在視覺層面上,更延伸到了心理層面上作用於舞臺力學結構。

  四、舞臺燈光對觀眾注意力的影響

  在劇場裡,我們常用一句話來形容燈光的作用:我們只給觀眾看我們想給他們看的的東西。我們把想給觀眾看的部分打亮,而把其它的部分留在黑暗中。所以選擇性的可見度,便是由燈光依照舞臺區位或人物的重要性,作有層次及選擇性的照明。且由於人類的眼睛對光線特別敏感,當舞臺尚有燈光亮起,觀眾便會將眼睛的焦點集中在有亮光之處。換句話說,燈光等於是帶領觀眾在演出進行中,隨時可以找到重點的探照燈。

  但是在最早的戲劇演出慢慢長河中,人們並不知道舞臺燈光的價值,不論古希臘古羅馬的露天劇場,還是文藝復興時期公眾劇場演出,都是在白天下自然光源下演出的。雖然也有室內或者晚上的演出,則一直使用的是蠟燭,油燈,火把所謂照明工具,在那一段歷史時間中,光被排除了造型因素,僅僅只是存在於一個照明的物件。在奧林匹克劇場投入使用以後,安吉洛英格奈裡開始注重舞臺要比觀眾席更亮,於是在戲劇舞臺的發展中,舞臺燈光終於慢慢進入了一個藝術化的道路,更加註重以人為本,在意觀眾的感受。

  經過漫長的發展,走到現代的戲劇舞臺,更加在意對於觀眾的感受,所以因此要使觀眾注意力長時間保持住,光靠劇情和演員是遠遠不夠的,首先利用燈光的指向特點,自由調動觀眾的視線。

  其次,暗示作用。在情節的發展中,用微妙的燈光效果來為全劇設定懸念,做鋪墊,能引起觀眾較大的注意力,並且有較大的持續力。

  最後,在戲劇演出過程中,不僅需要燈光的設計來吸引觀眾,還要符合整部戲劇的風格的統一。利用更多的分散其他的元素,強化重點的元素,利用燈光指向性強化需要特殊突出的劇情,使得觀眾更加註意到整部戲劇的關鍵,從而整部戲都在吸引著觀眾的眼球。

  五、燈光的節奏感作用於觀眾

  光是有節奏的,包括光感和光的運動感。可以把光的節奏與音樂相連,即光的音樂性。阿庇亞說過:“光是音樂的視覺等價物,只有音樂和光才能表現所有表象的內在本質。”在舞臺上,靜止的舞臺佈景置於光色之中,便生機盎然,活靈活現,燈光的運動感為舞臺營造了生動的時空氣氛,讓觀眾沉溺其中。

  光造成的藝術空間是有形的,也是無形的,是帶著情境的,一直延伸入觀眾的情感之中,舞臺燈光給觀眾一個藝術空間的幻想,營造給觀眾一個美好和諧的心理空間,因此要做到這一點,就要求設計者能夠尋找到最內心深處的最內在的本質和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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