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的部分傳統禮儀

關於中國的部分傳統禮儀

  覲見禮

  1.諸侯朝覲儀。兩漢時,同姓諸侯王來朝,天子往往以家人之禮相待,甚至宴飲言談時都不太講究君臣禮數。以後晉武帝泰始年間始規定,諸侯王每三歲一朝,朝禮皆執璧。

  2.百官朝見儀。

  其一,臣下見君長之禮,為稽首,頓首五拜。意思是先拜手稽首,再四拜一叩頭成禮。百官見東宮太子或親王時,行稽首四拜禮。

  其二,在京的文武百官如遇告假或出使,都要來皇宮辭行。

  其三,國家重臣,特別是那些方面大員來京朝見,鴻臚寺應優先立即帶其進見皇帝。

  其四,文官四品以上以及翰林院學士、尚寶司、六科部給事中、武官公侯伯都督以及附馬、儀賓、錦衣衛指揮等官,患病超過三日者,都要身著公服到午門外行朝見禮。若大臣中有蒙皇上遣醫調治、並賜物慰問以及大臣考滿有賜者均在行禮後還得面謝皇帝。

  其五,文武百官出入朝門時,各照品秩高低表示遜敬。凡一品以下的官員遇著公、侯、駙馬等人,應加以敬禮,立要旁立,行則後從;凡三四品官見到一品官的時候,應行遜禮,走和站立都必須在一品官的身後;五品以下的官員仿此類推。除有宣召,一律不許出現僭越失禮的現象。

  其六,百官入朝門時,必須拱手端行,威儀整肅,不許私下與人客套寒暄與行禮,不準喧譁、吐痰以及一切不敬行為。入朝後,皇帝升座以後,任何人不得出聲、談笑、指指點點、東張西望。

  其七,百官入朝行禮和退朝下班時,一律按文官在東、武官在西的原則,不許徑直穿越御道東西行走。如在奉天門或午門行朝禮,有正當理由必須東西橫向行走者,也務必要退到金水橋以南,才能透過。

  其八,大臣入朝,不管是立還是坐,不許面朝南方。違者以僭逆論罪。

  其九,臣下百官,任何人不淮在皇宮中道和五道上行走。

  其十,所有正殿正門的中三道臺階,除皇帝一人外,任何人不得行走踐踏。

  其十一,百官朝參時,遇有皇帝聖諭教訓時,必須專心致志,拱聽分明。

  其十二,與皇帝會面,有時也蒙賜坐。

  其十三,被賜坐的官員們,如遇有另外的官員向皇帝奏事時,必須起立,等奏事完畢才能重新落座,不許倨坐失儀。

  還有太子見皇帝,有皇帝見太上皇和太后,有皇后、妃嬪見皇帝,有宮中侍從婢樸見主子等各種見面禮儀不勝列舉。

  喪禮

  有關歷代帝王的喪禮,歷代文獻有極豐富的記載,從秦朝至清朝,皇帝及皇室成員的喪葬情況,越來越複雜和排場,禮典備載,汗牛充棟。限於篇幅,只選擇封建社會晚期的兩個王朝——明、清時期的帝王喪葬之禮,作一典型進行說明和歸納,用以代表整個封建時期的帝王喪禮情況。

明代皇帝喪禮,又稱為大喪禮。整個治喪過程,可分為遺詔、部議和儀注三大部分。

  清朝的皇帝喪儀,基本上沿襲了明制,但又結合了滿族的一些風俗習慣和古代典禮中的制度。

  皇帝駕崩的當天,將鹵簿、大駕全部設齊。

  大殮後,將大行皇帝的梓宮放在乾清官王、貝勒、貝子、公、公主、福晉等高階貴族人員各自回家進行齋戒,政府各部院大臣和官員要到本衙門宿舍中集體住宿齋戒,不許回家。至於散閒官員,則齊集於午門齋戒住宿。 齋戒期滿以後, 王以下文武官員不準作樂,禁止喪服嫁娶活動。在京的軍民百姓要在二十七天中摘冠纓、服素縞,一個月內不準嫁娶,一百天內不準作樂(即任何形式的文化娛樂活動;主要是指文藝表演),四十九天內不準屠宰,二十七天不準搞祈禱和報祭。服未除前,檔案票擬用藍筆,檔案一律用藍色油墨印刷。京城自大喪之日始,各寺、觀鳴鐘三萬次。 第二天,要在天安門前舉行頒遺詔儀式。

  葬禮

  遠古時代,殯葬極為簡易,陵無墳丘建制。隨著歲月的流逝,一些先祖的葬地也就在人們的頭腦中泯滅了。進入封建社會以後,人們為了紀念在中華民族文明發展史上做出貢獻的許多英雄人物,則根據傳說附會建築許多紀念性的陵墓和陵廟,如河南推田的大吳(伏羲)陵、陝西黃陵的黃帝陵、湖南{需阝}縣的炎帝陵、山東曲阜的少昊陵、河北高陽的顓頊陵、山西臨汾的堯陵湖南寧遠的舜陵、浙江紹興的禹陵等等,帝王陵墓的出現,大約在戰國中期。但由於當時諸侯割據爭雄,人力物力分散,陵墓都較狹小,未見有陵園建築。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後,秦始皇陵在今陝西臨潼,原名“麗山”或“驪山”,前後修建了四十年,這種不惜耗費大量人力財力,為帝王修築宏偉陵墓,以體現封建皇權威嚴的做法,為歷代封建王朝所沿襲。只有元代皇帝死後深埋,然後縱使萬馬奔騰,消滅地面上的一切痕跡,使確切葬處成為永久的秘密,這是遵照蒙古習俗,當系例外。此外,唐代埋葬帝王多因山為陵,不另起大型墳堆,高大的封土堆原本是山的象徵,在今天的中華大地上,還可考見或儲存的帝王后妃陵墓尚多,比較著名的有秦始皇陵、漢高祖長陵、漢文帝霸陵、漢武帝茂陵、漢光武帝原陵、蜀先主劉備惠陵、北魏文明太后永固陵、文景帝修安陵、梁武帝修陵、陳宣帝顯寧陵、隋煬帝陵、唐太宗昭陵、唐高宗和武則天乾陵、唐玄宗泰陵、楊貴妃墓、前蜀高祖永陵、南唐二陵、北宋八陵、南宋六陵、遼太祖祖陵、西夏王陵、金太祖陵、成吉思汗陵、明中都皇陵、明太祖孝陵、明成祖長陵、明神宗定陵明思宗思陵、清初三陵、清東陵、清西陵、乾隆容妃墓、光緒珍妃墓等。

  婚禮

  《五禮通考》曾說,自後齊以來,不管天子庶民,婚禮“一曰納采,二曰向名,三曰納吉,四曰納徵,五曰請期,六曰親迎。”

  這就是古代婚禮所分的六個階段,俗稱“六禮”。分述如次:

  一、納采:這是議婚的第一階段,男方請媒提親後,女方同意議婚,男方備禮去女家求婚,禮物是雁,雁一律要活的。為何用雁?雁為候鳥,取象徵順乎陰陽之意,後來又發展了新意,說雁失配偶,終生不再成雙,取其忠貞。

二、問名:是求婚後,託媒人請問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準備合婚的儀式。

  三、納吉:是把問名後占卜合婚的好訊息再通知女方的儀禮。又叫“訂盟”。這是訂婚階段的主要儀禮。古俗,照例要用雁,作為婚事已定的信物。後發展到用戒指、首飾、綵綢、禮餅、禮香燭、甚至羊豬等,故又稱送定或定聘。

  四、納徵:是訂盟後,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是成婚階段的儀禮。這項成婚禮又俗稱完聘或大聘、過大禮等。後來,這項儀式還採取了回禮的做法,將聘禮中食品的一部或全部退還;或受聘後,將女家贈男方的衣帽鞋襪作為回禮。聘禮的多少及物品名稱多取吉祥如意的含意,數目取雙忌單。

  五、請期:送完聘禮後,選擇結婚日期, 備禮到女家,徵得同意時的儀式。古俗照例用雁,禮品一般從簡,請期禮往往和過聘禮結合起來,隨過大禮同時決定婚期。

  六、親迎:就是新婿親往女家迎聚的儀式。這項儀禮往往被看做婚禮的主要程式,而前五項則當成議婚、訂婚等過渡性禮儀。這些形式中有一部分出於社交關係的需要,如女家的“添妝”,到男家時的“開揖”、“鬧洞房”等,都是確立社會關係的'儀禮。純屬親迎部分的儀式,一般用花轎,分雙頂或單頂,扶親婦上轎的“送親嫂”,陪新郎至女家接人的“迎親客”,都各有要求,起轎、回車馬、迎轎、下轎、祭拜天地、行合歡禮、入洞房……每一過程又都有幾種到十幾種形式,大多表示祝吉驅邪。親迎的季節,一般選在春天,州以農立,適逢農閒,豐收為是,正好婚配。

婚嫁“六禮”過後,進入過渡期,新婦回孃家的“歸寧”,一直到新婦進入育產期,第二代再行誕生禮。從此,婚禮只作為一種家慶紀念日,按週年慶賀(滿一個“花甲”舉行隆重慶賀儀式,叫辦重婚酒),年年值慶,直至終年。在國外,結婚二十五年做銀婚禮。結婚五十年做金婚禮。這些都是婚禮的追憶儀式了 .

  頒詔儀與上表儀

  1)頒詔儀。頒佈詔令,包括皇帝或太后等釋出法令和文浩時的儀式。帝王詔令的種類很多,主要有傳位詔、即位詔、改元詔、加冠詔、出閣詔、賜確詔、禮儀詔、巡幸詔、南郊詔、北郊詔、封撣詔、謁廟詔、附廟詔、附葬詔、贈詔、痊復詔、籍田詔、貶責詔、廢黜詔、降黜詔、遺詔、上尊號詔、裡太子納妃詔、命皇太子監國語、皇長子降生詔、召皇太子臨朋聽政詔、出宮人詔、罪己詔、復辟詔、退位詔等等。各種詔令均有自己特定的內容,如傳位詔是皇位繼承性質的詔書,是指皇帝在生前將皇位傳給新君時所頒佈的詔書;即位詔則是皇王即位時向天下臣民頒佈的文書,又叫“即位冊文”。詔書的內容各不相同,此處不擬一一陳述,只是將頒佈詔書的一些共同的儀式作一簡單介紹。

明代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首次制定頒詔儀。在奉天殿設立御座,在殿東設一寶案,殿內有樂隊,準備演奏中和韻樂,大樂則在午門和承天門外。承天門上設宣讀案,面朝西南方向。清晨,校尉擎著雲蓋,站在殿內簾前,百官朝服在承天門外立班,公、侯則立於午門外,俱東西相向。皇帝身著皮棄服,升殿。其儀如朝儀。禮部官捧著詔書來到案前,加蓋國望,將詔書置於雲蓋中。校尉舉著雲蓋;由殿東門出去。門外大樂齊奏,舉詔的校尉由奉天門到金水橋南的午門外,公侯作前導,迎至承天門上。禮官鳴贊,唱排班,文武官各就位,樂聲再起,全體四拜,樂止。宣讀官和展讀官升案,稱“有制”,眾官聞聲齊刷刷跪下。禮部官捧詔書交給宣讀官,宣讀完畢後,將詔書交禮部官放在雲蓋中。司儀官讚道:“俯伏。”眾官俯伏行禮;叫“平身!”方起身復原位,四拜,樂止。文武百官又舞蹈,三呼萬歲,又四拜。儀禮司宣佈:“禮畢!皇帝乃起駕離殿,禮部官把詔書捧著,交給使者,百官乃告退。

明亮靖六年(1527年)對頒詔儀進行了若干修改。由鴻爐官設寶案,錦衣衛設雲蓋盤於奉天殿裡的東側,另在承天門上設一雲盤,在午門外設一彩橋,宣讀案也設在承天門上。百官人丹探侍立,皇帝冕服升坐,翰林院官員捧詔書在御座前東部立。百官入班,四拜,出至承天門外。頒詔儀式正式開始,翰林院官將詔書授予禮部官,禮部官將詔書捧置雲盤案上,雲蓋由校尉舉著,一行人從殿東門出,至午門外將詔書放在彩轎內。公、侯、伯三品以上官為前導。迎詔至承天門上,宣讀贊拜,則與洪武年間的儀式一樣了。宣讀完畢,禮部官捧詔書授錦衣衛官,放在雲匣中,用彩繩把雲匣綁在龍竿,從承天門上降下。門下的禮部官接過降下的詔書,放在龍亭內,敲鑼打鼓地護送到禮部,交給使者頒行。

  上面介紹的是頒詔儀式,那迎接詔書有什麼儀式呢?洪武年間對這一環節也有禮文規定。凡遣使開讀詔敕,接詔的部門要備好龍亭,儀仗、鼓樂,出牆郭迎接。送詔書的使者下馬,奉詔書放在龍亭中,向南而立,接詔部門的官員穿好朝服行五拜禮。然後,眾官員及樂隊為前導,使者上馬

  隨龍亭後,一起來到公廨衙門。眾官先進門,按文東武西的原則在大廳排立好,候龍亭進門。龍亭一到,行四拜禮。使者進屋後,從龍亭中把詔書交給展讀宮,展讀宮跪著接過,走到開讀案前宣讀詔書。讀罷,將詔書棒

  還朝使,仍故人龍亭中。眾官四拜,舞蹈山呼,又四拜而禮畢。該部門首 長走到龍亭前,跪問皇躬萬福,朝廷使者鞠躬答道:“聖躬萬福。”眾官退

  散,換下朝服,穿官服出來會見和招待使者,見面時雙方行兩拜禮。

  凡是朝廷使者送達詔書的途中,無論是官員、士兵,還是百姓,遇見後應立即在路旁俯伏,等送詔隊伍過後,方能起身。

  以上是頒詔接詔儀式之大概。皇帝下達的命令,除詔書外,還有其他形式,如救符、丹符、制喻、手詔等,這些檔案的傳達,多數不公開進行,所以也就沒有大張旗鼓的儀式了。

  清代,詔書先用滿、蒙、漢三種文字寫成,後改為滿、漢兩種文字。在太和殿內設黃蓋、雲盤、詔案、黃案;在午門外備龍亭、香亭;在天安門上的樓雉口中預製一個朵雲金風,東部築一座宣詔臺。內閣學士捧詔加印國璽,鋪於黃案。皇帝入太和殿,王公大臣行禮畢,由大學士捧詔書交給殿槽下的禮部尚書,尚書跪接,陳設在丹陛的詔案上。行禮後,將詔書放入雲盤,蓋上黃蓋,禮部宮舉著雲盤從中路出太和門,百官從行到午門外,將雲盤放入龍亭。龍亭來到天安門外的橋南,取出雲盤放在高臺的黃案上,文武官按品級排隊向北站立,宣讀宮走上宣詔臺朝西立,眾官跪聽宣詔先宣讀滿文,後讀漢文,讀罷,眾官行三跪九叩禮。奉詔官用朵雲裝上詔書,系以彩繩,從天安門樓上的金風口中吊降下來,禮部官在城樓下接過朵雲詔書,仍放進龍亭。拱衛龍亭出大清門,去禮部。禮部尚書率屬下望闕(宮廷)列拜香案,行迎接詔書禮。禮部迎到詔書後,用黃字謄抄付印,頒行各省。

  2)上表儀。這裡所謂上表,不僅包括表,還有箋、奏章、疏、封事、題本、書、牒等文種。關於各種文體的寫法和體裁,屬於文章學或文體學的探討範圍,此處只就王公大臣、文武百官向天子或太后進上言論時的一些禮儀,作一描述,至於上奏的不同文體格式,只是在涉及禮儀內容時附帶說明。我們鑑於明朝的禮儀具有上承唐宋,下啟滿清的特點,它的典章制度富有極顯著的漢民族封建王朝的典型意義,放下面仍以明朝上表儀式為例,加以概述。

  宋朝的群臣上表儀,大致情況是:守宮設次於朝堂,文官在東,武官在西,相對為首;設中書令位於群臣之北。禮部官舉表案入,引中書令出列,就南面而立。禮部郎中將表交給中書令,中書令奉表上奏皇帝。凡遇大朝儀時,宰相率文武群臣和諸軍將校、各國部落首領、道士和尚、民間耆老等到東上閣門去拜表,知表官將表跪交宰相,宰相再跪交給閣門使,閣門使交給通進司,通進司交給皇帝。宋代群臣上表時,必須有一名要臣作為“表首”,即上表的領頭人,有的認為太子三師應為表首,有的則認為表首理當僕射充任,最後決定以僕射為表首,因為他是百僚師長,百官之本。

  明朝上表,分多種形式,有進表箋儀,進玉牒儀,進書儀,上賀表儀,上謝恩表儀等等,十分詳細具體。首先談談進表箋儀。

  明初定製,凡王府遇正旦、冬至、聖誕等三大節,先期作好陳設準備,準備就緒後,藩王冕服就位四拜,到香案前跪下,進表後,復位,四拜,三舞蹈,三呼萬歲,再四拜。其屬官也穿朝服,隨班行禮。如果是進皇后表,除不舞蹈、山呼卜儀式相同;如進皇太子表,王穿皮弁服,行人拜禮。

  各衙門,百官上表箋,只有規定,無儀式,洪武間定,進表前一天,在衙門、公廨附近街道結綵,官員在本衙門內齋休宿歇。進表當日清晨,在庭中設一龍亭,在露臺設儀仗和鼓樂,龍亭前放一張表箋案,案前設一香案,龍亭東為進表箋官之位。鼓初嚴,各官穿好朝服,次嚴,首長到香案前,蓋官印於表上,把表置於表案,然後退立幕次。鼓三嚴,各官入班,四拜,首長到香案前,贊官叫“跪”,眾官皆跪,一執事官將表箋跪交首長,首長跪交給進表官,進表官跪接過來,放入龍亭中。首長回位,各官四拜,三舞蹈,三呼,四拜。鑼鼓前引,儀仗隊其次,鼓樂再後,百官跟著,百官之後是進 表官和龍亭。來到郊外,把龍亭面朝南,儀仗鼓樂如前面所述的排列,文武官侍立,首長從龍亭中取出表箋,交給進表官,進表官在馬上接過表,策 馬奔京師皇宮而去,眾官返回。

  明朝規定了進表上表的數量、上達程式和日期等。如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皇帝生日,京城以外五品以上衙門,只進表文一道;正旦、冬至、上皇帝表文、中宮箋、東宮箋文各一道。地方省一級衙門,其表箋遣使

  送交禮部。各州的表箋先交給府,各府再上交布政司,布政司最後再送禮 部,禮部將全國各地進的表箋,作一分類目錄,向皇宮帝、後、太子們彙報, 並呈上所有的表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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