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合同(通用6篇)
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合同(通用6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合同(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合同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雙方經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及履行。
一.協議期間: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期滿,終止勞僱關係(定期協議)。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在甲方服務(不定期協議)。
二.工作專案: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從事下列工作:(廚工工作)
1.餐點的採購與製備;
2.食物的貯藏與管理;
3.廚房裝置的清洗與整理;
4.餐具定期清洗.消毒;
5.餐點調配與烹飪;
6.分配的清潔工作;
7.其它工作。
三.工作地點:乙方於下列地點,擔任協議所定工作:
1.______(本公司)。
2.經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的地點。
四.工作時間:
1.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八小時,自上午八時零分至下午十七時零分止,乙方上午工作一段時間後甲方於中午安排輪流休息一小時。
2.甲方因業務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如公司活動),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3.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正常工時外,安排值日(輪值)工作,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五.休假:
1.乙方每七日中至少有一日的休息,作為例假,工資照發。
2.法定假日,甲方均應給假,工資照發。
3.特別休假的給假及工資,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起假及休假以一小時為請假單位。
六.請假:
1.乙方得因婚、喪、疾病或其它正當事由請假,但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甲方核准後,方得離去,病假及偶發事件,不及事先請假時,應委託家屬或同事代為辦理,否則一律以曠工論,前項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2.乙方(女性),分娩前後,甲方應給予產假,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3.前列(一)(二)項假期內的工資給付標準,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各項請假日數的計算,系依公司的年度計算。
七.工資:
1.甲方應按月給付乙方工資,見附件(薪資核定表)。
2.甲方給付的工資,為減少行政作業,經全體乙方同意,每月給付乙方一次,每月五至十日之間發放。
3.工資的調整,由甲方依薪給制度定。
八.退休:
乙方繼續服務屆法定年限,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退休,給予退休金。
九.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協議。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協議的條件如下:______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______
4.本協議終止,一方希望續訂的,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______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協議。
5.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______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要求。
十.職業及專業訓練:
1.提升專業與工作技能,甲方提供乙方專業教育與訓練,乙方應接受適當的訓練。
2.凡由甲方提供專業訓練與進修,每次時數超過______小時以上或補助訓練費每次______元(雙方協議)以上,結業後乙方應在原單位繼續服務一年,若乙方違反約定,應將補助的訓練費退還甲方。
十一.工作規則:
甲方依法訂立並已公開揭示的工作規則(員工手冊)雙方有遵守的義務。
十二.獎懲:
乙方的獎懲依前述工作規則規定辦理。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書寫《修改意見書》一式兩份(經甲、乙蓋章簽字,各存一份),做為本協議的補充件。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合同2
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職工姓名)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個月;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 。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乙方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四條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_______工資制度,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低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為________元。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甲方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標準、支付專案和工資的扣除專案。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甲乙雙方可以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解除合同條件
經雙方協商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終止合同條件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經濟補償金
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
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併執行。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後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蓋章)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或____個月),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個月(或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按有關規定的最長不超過________個月,具體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而定;一般可以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靈活確定。)
第三條: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包括具體的工作內容要求等)。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____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二)乙方月薪為 元,其中試用期月薪為________元。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第六條: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__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勞動保護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出勤,積極工作,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
(二)乙方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教育與培訓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或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第五款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七)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第五款解除勞動合同。
(八)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十)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二)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________月平均工資____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________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________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________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
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________,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聯絡電話:________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實行每日_______小時、每週_______天工作制。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第七條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附則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xx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友好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1.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訂立年期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內容
甲方依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
乙方應完成的工作標準在《崗位聘用協議書》中約定。
2.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照實際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必要工作裝置,並提供保障乙方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場所。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能、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行業特點,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執行工作制,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乙方從事現場施工的,由於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乙方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相關制度執行。乙方工資 元/月(試用期工資待遇按80發放),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執行工資標準。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5.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甲方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屬企業機密,乙方須嚴格保密。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批評、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義務
對乙方進行法規、安全規程以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培訓。
對乙方進行崗位知識與技能培訓。
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7.乙方義務
服從甲方作出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甲方交付的各項任務。
在受聘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兼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職務;不得在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從事與甲方安排的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乙方在工作時間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金、資料及技術條件所完成的各項智力成果(包括檔案、方案、文字資料、專利和著作權等)歸甲方所有。
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還受聘期間有關甲方經營活動的全部檔案。
在受聘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活動,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形象的活動。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8.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或廢止的。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被公安機關收容教育或勞動教養的。
(6)乙方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30日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合理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崗位聘用期滿或因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而須解除勞動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合同變更達成協議的。
(5)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在向工會說明情況並聽取意見,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隨時要求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違法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乙方自行要求辭職的,應提前30天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違約責任
甲方無故不支付乙方報酬的,除支付乙方應得工資外,須加付乙方工資的25作為違約金。
乙方擅自離職,須承擔如下賠償責任:
(1)甲方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給甲方經營活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種培訓費用。
(4)乙方洩露甲方商業秘密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0.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調解無效時,仲裁機構為北京市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11.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2.雙方約定的其它事務: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甲方按月發放。加班工資按 /小時計算。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厂部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 後,按實際數額髮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洩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 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