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勞動合同

用人勞動合同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用人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用人勞動合同1

  籤 約 須知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3.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執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4.本合同應當按照企業工資結構(制度)明確約定勞動者的工資數額,且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5.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並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6.用人單位依法建立的勞動規章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雙方應當認真遵守。

  7.填寫勞動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毛筆。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 8.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簽。 9.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一致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一 簽約人基本情況

  (一)、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地址:聯絡電話:

  (二)、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及詳實通訊地址:

  二 合同期限

  (三)、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 款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 年(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年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始。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 (四)、本合同試用期為 月(日),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 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五)、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上工作,具體工作內容為 。

  (六)、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七)、乙方的工作職責是:

  1.

  2.

  3.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八)、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特點實行 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制度;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乙方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 C.不定時工作制度;

  (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的,應符合國家或本市的有關規定及用人單位的審批程式。

  (十)、乙方應享受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之外的假期約定如下:

  1.

  2.

  3.

  五 勞動報酬

  (十一)、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具體發薪日期為 。

  (十二)、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

  (十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內容約定如下:

  1.

  2.

  3.

  六 社保保險

  (十四)、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保保險,履行繳納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保保險的權利。

  (十五)、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十六)、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

  (十七)、甲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和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十八)、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十九)、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二十)、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

  (二十一)、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 日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需辦理工作交接明細如下:

  1.

  2、

用人勞動合同2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公佈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按照用人單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按照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書面告知勞動者理由。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沒有約定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但是並不等於終身合同。在出現《勞動法》第24、25、26、27條的情形時,也可以依法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徵求本單位工會的意見,並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具備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需要根據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進行操作,否則違法規定和程式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需要進行相關的賠償。如果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尋求網站的專業線上律師獲得幫助。

用人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住址:

  合性別:編號:身份證號碼:動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甲方與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在雙方熟知法律情況下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從年元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簽訂新合同視為本合同自動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按甲方求派駐在單位從事保安工作,並服從甲方調動,從事派駐單位分配給保安的具體工作,並同時遵守甲方和派駐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第三條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特點,調整派駐乙方的保安工作地點,乙方應當按照保安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派駐單位規定的工作內容和任務。甲方通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後,乙方24小時內不到崗視為乙方主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因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的特殊性,甲方和派駐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調整和延長工作時間。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或用人單位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根據其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以乙方完成派駐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為標準,確定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乙方每月加班費用根據考勤記錄和工資同時發放;

  第七條乙方因不符合派駐單位工作要求被退回或嚴重違紀,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工作天數對應的報酬減去根據相關管理規定的違紀罰款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八條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屬於乙方個人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乙方委託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四)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五)因乙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被依法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戒毒、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三)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的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二)乙方死亡;

  (三)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派駐乙方的工作崗位已經被撤銷;

  (五)甲方上級要求不準再聘用合同制人員;

  (六)本勞動合同期滿;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七、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交回制服、工作證件並將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或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勞動合同4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勞動合同5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案例

  小劉於20xx年11月進入某電器公司擔任研發部經理,月薪8000元,並簽訂了期限三年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如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xx年6月,公司透過內部網路監控發現小劉長時間在上班時間上網炒股,即與小劉談話要求其改正。但在其後的監控中證實,小劉並無改觀。遂以小劉上班時上網炒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通知小劉解除勞動合同。

  小劉不服,認為雖然《員工手冊》上有不準上網炒股的規定,但公司據此而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要求與公司恢復勞動關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認為,小劉作為研發部經理,肩負著管理和研發的重任,但卻整天關在自己的辦公室裡上網炒股,嚴重影響了公司的研發進度,使得預定的研發目標不能完成。根據《員工手冊》第二十條規定,員工不得在上班時間上網炒股,故小劉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有權隨時解除與小劉的勞動合同。

  勞動仲裁庭審理後認為,該公司《員工手冊》上雖有不準上網炒股的規定,但小劉上網炒股並未達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也未給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公司不能以小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故支援了小劉的請求,合同範本《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條款釋義

  A 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具備法定條件

  新的《勞動合同法》強調勞動合同的解除必須具備法定的條件,本條突出體現了這一點。勞動合同的即時解除將對勞動者的生活造成直接的影響,同時由於其往往帶有一定的處罰性,還有可能影響到勞動者日後的職業發展,故法律作了嚴格的規定。用人單位如要即時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僅限於本條的六種情形。

  用人單位在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本條的內容。以上述案例為例,勞動者小劉確實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但並沒有達到法定的要求——“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故而公司最終敗訴。根據本條的規定,也就是《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而對“嚴重違反”或“重大損害”,必須有規章制度的明確規定或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斷,考慮單位的整體利益是否受到損害、勞動者違紀情節惡劣程度等,單位在此方面負有舉證責任。

  所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首先在規章制度中對嚴重違紀和失職行為有詳細規定,並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條關於規章制度制訂的規定。其次,勞動者的嚴重違紀行為與規章制度的規定相吻合,並且有當時違紀、失職行為的相關證據。再次,嚴重違紀、失職行為對單位造成了“重大損失”,這種損失不僅僅是推測,而必須有證據。最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違紀處理,必須符合規定的程式,也要有相應證據。

  本條在《勞動法》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本條在具體的操作層面用人單位尤要謹慎,首先用人單位要知曉勞動者存在兼職行為;其次,勞動者的兼職要對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注意必須是嚴重影響;再次,如不構成嚴重影響的,經用人單位提出後,拒不改正的,才可解除勞動合同。

  B 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

  需要強調的是,用人單位如果要實行本條的話必須有充分的證據。

  如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能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這種證明應當有相應的物證。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錄用條件也必須事先明示,即在錄用時已經告知給了勞動者。且解除必須在試用期內,試用期滿後該條就不能再適用該項了。

  任何單位若要以本條為由對職工實施解除勞動合同,都必須要有確鑿的事實和依據,不是單憑想當然“認為”就可以的,尤其是打起官司來,單位更必須就自己的決定提供充分的證據。否則,敗訴是肯定的。

  根據相關證據規則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以及於5月1日開始實行的《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發生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如單位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後果。

用人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 】種方式處理。

  (1)經乙方提出,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工作任務為:。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時為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2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乙方同意在【 】 崗位(工種)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內容,同時應完成公司或上級交待的其它任務。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進行績效考核,認可考核結果將作為調整乙方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勝任工作的依據。

  2.2 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暫為【 】 。乙方同意,根據崗位及甲方的經營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甲方在外地的分支機構或派駐機構有需要時,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安排到外地工作。

  如甲方的經營機構搬遷,乙方同意相應變更工作地點。

  2.3 乙方同意,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將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1)連續兩個月無法完成月任務業績指標的;

  (2)因公司專案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併、裝置更新等發生變化,導致不能安排原崗位工作的;

  (3)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連續【 】個月以上未到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員工替換員工原崗位,員工重新到崗上班的;

  (4)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認為不利於工作需要調崗的;

  (5)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導致崗位必須進行調整的;

  (6)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以及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等情況,需要調崗的;

  (7)績效考核得分不足80分的;

  (8)單位規章制度所規定的應調整崗位的情況的。

  (9)其它原因:

  乙方同意,薪酬標準參照調整後崗位薪酬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第3條 勞動報酬

  3.1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工資標準按下列標準執行:

  且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前款約定工資的【 】%,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3.2 甲方於每月【 】日左右發放工資。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對工資的發放時間作一定的調整,但甲方需提前書面告知乙方,且工資延遲發放不得超過一個月。

  3.3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甲方規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工作職務、工作地點、工作業績、工作表現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但數額不得低於實際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4 乙方同意計算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每月固定工資部分計算,津貼、補貼、獎金等專案不計算在內 。

  第4條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4.1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列第【 】 種工時制度:

  (1)乙方為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2)以所在崗位以勞動部門審批實施的工時制度為準,如未審批,則實行標準工時制;

  (3)乙方工作時間可以休息,屬於值班性質。

  (4)工作時間為:【 】

  4.2 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

  第5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危害防護。

  第6條 勞動紀律

  6.1 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6.2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屬於嚴重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影響經營、工作秩序的,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工作;

  (3)自營、從事經營或投資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的;

  (4)與跟甲方有競爭關係或商業往來關係的個人或組織存在業務關聯關係,有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

  (5)挪用或侵佔公司財物,或私自接受客戶、供應商及利害關係方任何好處及報酬的,無論何種金額及手段;

  (6)工作中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的正當指令行事的,經再次要求仍不服從的;

  (7)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離開崗位的;

  (8)違反甲方的保密條款,洩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9)一年內累計曠工【 】日以上或連續曠工【 】 日以上的,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五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內有任何暴力、脅迫、傷害、賭博或盜竊等不法行為及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的;

  (11)乙方利用甲方客戶、業務渠道,表達謀取私利的交易意向、發生謀取私利的交易行為或結果等;

  (12)乙方行為給甲方信譽造成損害的,包括但不限於由於乙方行為被媒體所報道者;

  (13)與客戶發生衝突者;

  (14)提供虛假的票據進行報銷,或報銷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相符合的,無論金額多少;

  (15)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

  第7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7.1 乙方應當於辦理入職手續時提交參加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合法、完整的資料,如因乙方拒絕、延遲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和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7.2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8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8.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客戶、合作伙伴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以上或嚴重損害甲方聲譽的;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單位兼職,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如乙方被查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即視為乙方以欺詐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本合同;

  (6)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8.3 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在甲方工作而甲方無異議,則視為本勞動合同自動延期年,並可多次自動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發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者確已不再上班時除外 。

  8.4 雙方符合依法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如乙方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乙方應在原勞動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未書面提出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續簽勞動合同。

  第9條 特別約定

  9.1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資訊。

  出於對商業秘密保護的需要,勞動合同終止前【 】 個月內,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後正式解除前變更乙方的崗位。

  上述保密義務不僅應在乙方在職期間,而且在乙方離職後仍應履行。

  9.2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交接經辦的業務工作、歸還當時佔有的公司財物和檔案資料、結清借款以及簽署相關工作交接單等其他相關手續。雙方同意在簽署交接單後方視為辦結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9.3 如經甲方提前或離職時通知,則乙方在雙方關係解除或終止後(無論因何種原因)兩年內應遵守競業限制義務,而無需再行約定。

  競業限制補償金按乙方離職前【 】月平均工資(不足12個月按實際月份月平均工資)的【 】%按月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的履行,同時免除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部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按乙方離職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 】倍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如雙方對競業限制另有約定,則以另外的約定為準。

  9.4 乙方在職期間接受費用超人民幣【 】元的專業技能培訓後,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按未履行的勞動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還相應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另行約定處理。

  第10條 宣告與確認

  10.1 雙方確認,乙方在工作期間所產生的工作成果,無論何種形態,其全部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

  10.2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用人要求、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情況,並已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它情況告知乙方。

  10.3 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資訊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亦不受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10.4 甲方透過本協議中列明的乙方聯絡方式的任何一種,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傳送相關通知、釋出規章制度與檔案、佈置工作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乙方。

  乙方同時授權,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時,其“緊急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代為進行和解、調解、代領、接受相關通知以及代為變更、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權利。

  10.5 乙方確認已認真閱讀、理解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並同意遵守執行。此處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長期的綜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式訂立且以書面或內部電子網路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須知、辦法和細則等單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職位說明、安全準則等。

  甲方規章制度將透過下述方式公示乙方:

  (1)書面傳閱;

  (2)電子郵件送達;

  (3)甲方辦公網路或公司網頁;

  (4)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釋出給全體員工或符合該規章制度適用範圍的相關員工,乙方確認將隨時查收。

  10.6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訂立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失效。

  10.7 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或工種,乙方已知悉其錄用條件,包括規章制度裡規定的錄用條件、崗位錄用條件及下列錄用條件:

  (1)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職材料,包括辦理社會保險的全部材料,同意將社保關係轉入;

  (2)工作能力、表現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且身體健康條件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4)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5)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或不在限制範圍之內;

  (6)未通緝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7)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崗;

  (8)入職後不得拒絕按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版本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拒絕繳納社會保險;

  (9)不應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10)試用期內請假不得超過【 】天,遲到不得超過【 】次,不得有曠工;

  (11)具備本崗位所要求的各項技能的;

  (12)試用期考核應合格;

  (13)完成試用期內工作任務:掌握崗位工作技能。

  (14)其它:【 】

  乙方認可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可能有相當程度的主觀因素。如有異議,仍以甲方的考核結論為準。

  第11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1.1 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1) 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和招收錄用費用

  (2) 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有形或無形的經濟損失;

  (3)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11.2 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扣除。工資、經濟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第12條 其它

  12.1 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作規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12.2 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勞動仲裁機構管轄。

  12.3 補充約定: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用人勞動合同7

  【網友諮詢】

  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

  【律師解答】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如下: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1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勞動合同8

  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單位應該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的話是因為哪一方原因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在那一方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時,如果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該怎麼辦呢?馬上為你介紹。

  提示:用人單位一年不籤勞動合同就視為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合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在現實中,一些用人單位為逃避義務經常有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發生。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已經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並不代表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無視法律的規定,仍然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對於這種情況本法第81條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既是用人單位的權利,也是其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那麼如果時間超過一年的則視為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自用工之日第二個月起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如果你對此還存在疑問的話,可以來電具體諮詢網站的專業律師

用人勞動合同9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本合同必須用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宣告如下:

  甲方宣告如下:

  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並儘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儘可能為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宣告如下:

  乙方願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為甲方團隊中的一員,並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係,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秘密的洩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勞動報酬:

  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確認已經明確被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以上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簽字:

  合 同 條 款

  一、合同期限

  注: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並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適用範圍:

  對於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技術性強的工作,適宜簽訂較為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為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注:除雙方自願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已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範圍:

  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於勞動者來說,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注:我國法律對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限制較少,用人單位可以靈活運用,故用人單位應當盡力選擇此種方式約定勞動合同期限。

  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情形:

  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任務性較強,工作相對自由,工作目標較單一。

  (二)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限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注:不能約定試用期的情形: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下的;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4)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同意不約定試用期的。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法律對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如何確定試用期?

  建議企業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採用最長期限的試用期,既可以為企業節約一定的成本,又可以更好的考察員工,以實現企業招聘利益的最大化。但企業在試用期內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必須舉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存在其他可以法定解除的情形。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4.獲獎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5.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6.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7.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未盡事宜,以招工公告、啟示、通知等甲方所釋出的招工條件為準。

  注:錄用條件應該具體、明確,這是企業在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證明新進人員能否勝任工作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也是雙方發生爭議時進行訴訟的證據!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部門 崗位上工作,職務為 。工作地點在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但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根據甲方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詳見合同附件)履行義務,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相應的工資待遇。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增加工作地點條款,這是因為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但如果企業經營有需要的,可以明確告知其工作地點在幾個地點之間調整。

  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有可能被認定為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而無效。但是,用人單位可以制定一個較高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當希望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或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時,即可以認為勞動者不勝任該工作崗位而對其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進行調整。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第____________種工時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並且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但以下情形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每月為一個計算週期,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對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注:選擇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單位。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含義: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地質、石油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 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亦工亦農或由於受能源、原材料供應等條件限制難以均衡生產的鄉鎮企業的職工等。另外,對於那些在市場競爭中,由於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的部分職工也可以參照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辦法實施。其職工的平均月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如果存在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情況,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要按規定支付職工加班費;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根據公司安排進行。

  1.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和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注:選擇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

  不定時工作制的含義:

  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 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 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二)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發乙方的工資:

  a. 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將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議甲方儘量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按照此種方式,甲方可以跟乙方約定一個較低的基本工資,然後制定一個詳細的績效考核辦法,根據績效考核結果來確定乙方的績效工資,以便甲方利用考核結果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工資計發形式和標準確定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

  (1)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甲方如果想不違反本條的約定,可以在合同或相應的規章制度中規定相同崗位的工資標準,再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來支付乙方的工資,那麼只要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就可以了。

  (四)甲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五)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甲方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後,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七)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服從甲方加班的安排:

  a.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b.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c.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九)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甲方:

  乙方:

用人勞動合同10

  1、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的風險

  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又何來的試用期?勞資雙方發生爭議,仲裁部門或法院會認定雙方已經建立事實勞動關係,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往往會被認定為違法辭退,須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2、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雙倍工資的風險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3、承擔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

  用人單位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4、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的風險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須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滿後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5、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義務的風險

  按照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勞動者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即使是沒有籤勞動合同書,勞動者也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若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6、不利於用人單位商業秘密保護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的條款;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保密條款或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範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於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採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7、用人單位承擔賠償員工損失的風險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用人勞動合同11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 從事臨時輔助性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明確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調休或給予加班費。

  2.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乙方工資的增減、補貼、加班費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並嚴格遵守政府的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十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所在鎮(街)勞動社會保障和社會求助服務所及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用人勞動合同12

  「案例」

  小張是某大學的管理學畢業生,在一次校園招聘會上,某跨國集團公司向他伸出橄欖枝。經雙方商定,小張畢業後到該公司擔任業務經理。後小張順利畢業並和該公司簽訂2年勞動合同,約定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結束後,小張轉為正式員工。在轉為正式員工第2個月,公司通知其第二天不用上班,理由是小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小張認為,自己工作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並在業績考核中達到公司的規定。為此,小張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律師分析」

  這是一起因用人單位在員工試用期滿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勞動合同,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1)有證據材料證明勞動者的表現不符合錄用條件;2)勞動者的表現發生在試用期內。

  勞動者必須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時,用人單位才能行使勞動合同解除權。

  在本案中,小張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並約定了試用期。在其試用期滿後,還辦理了轉正手續。都表明了,小張在試用期內時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因此,在試用期滿後,公司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小張的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法條」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HR應對」

  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後,應在轉正時及時進行考核,考核是否滿足公司的錄用條件。如未經考核就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

  2、 員工在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就不能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戶 籍 所 在 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區)

  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村(街)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款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甲乙雙方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一、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相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參加工傷、醫療社會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按規定應由乙方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為扣繳。

  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勞動合同終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及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續訂勞動合同

  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 續訂期限執行下列第_____款: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始,終止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二) 補充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員(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本合同作出如下變更: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員(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用人勞動合同14

陳xx、李xx、張xx、楊xx:

  因你們四人於2xxx年5月1日或2xxx年5月1日起無故曠工至今,系嚴重違紀行為,依據《勞動合同法》及我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我公司研究決定解除與你們各自簽訂的勞動合同。我公司透過各種途徑無法與你本人聯絡,郵寄的離職體檢通知書和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未妥投,現透過公告方式向你們四人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請你們四人在兩日內到我公司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後果自負。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2xxx年8月12

用人勞動合同15

  1、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勞動者入職的第二月起依據《勞動合同法》八十二條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單位在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最遲應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這實際上是有限度地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

  但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這是對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

  2、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勞資雙方各保留一份。合同應包括《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必備條款,同時應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此外,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應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勞動合同應當簽訂幾年?

  法律未對勞動合同期限作出強制性規定,勞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任意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則試用期的約定則應符合法律強制性規定。

  4、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試用期也不同,試用期的約定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該條同時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且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勞動合同並不是勞動關係建立的必要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可知,雖然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用工之日勞動關係建立,雙方形成事實勞動關係。

  6、《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3款規定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儲存合同文字2年的義務。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將要承擔不利後果。同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應該是勞動合同,而不能是試用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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