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考核制度(5篇)

中學教師考核制度(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中學教師考核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學教師考核制度1

  為了更好地促進學校教師校本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障教師校本培訓不斷取得新成果,特制訂教師校本培訓考核制度。

  1、嚴格教師校本培訓的各種培訓的考勤。教師按時參加上級及學校組織的校本培訓活動,每遲到或曠會一次,學校將按教師日常考勤辦法規定進行處理。

  2、嚴格教師校本培訓學習情況的檢查。學校不定期檢查教師的校本培訓情況,教師要有校本培訓學習目標計劃、學習筆記、學習心得、學習階段性總結等,每缺一項酌情扣除教師的年終量化考核分。

  3、教師必須修滿最低教育學分。學校規定每位教師每學年最低學分必須達到40學分,達不到學分者,年終量化考核要酌情扣分。

  4、嚴格教師學歷達標。教師學歷必須達到本科(含本科)以上,並且與所任教學科專業一致。

  5、嚴格教師的校本培訓完成情況。教師在校本培訓中,不能達到培訓要求,將在年終量化時視為不合格教師,年終不能評為優秀教師。

中學教師考核制度2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全校教師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積極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特制定本條例。

  二、考核指標及權重

  1、評估指標包括“德育工作”佔15分;“教學常規”佔25分;“教學成果”佔20分;“學生評教”佔15分;教科研工作15分;“行政評議”佔10分等六部分。

  三、考核等次

  1、優職:評估得分在90分以上或一年來對學校有重大貢獻者。

  2、合格:評估得分在60分以上,能勝任學校各項工作,無違反《江臨中學教育教學責任事故認定與處理意見》規定的人員。

  3、基本合格:評估得分在60分以下或一年來違反《江臨中學教育教學責任事故認定與處理意見》規定中三級事故兩次以上的人員。

  4、不合格:一年來受過黨紀、行政處分或出現一級教育教學事故二次以上的人員。

  四、考核說明

  1、師德部分由校評審組針對教師的表現,參照《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進行考核,

  2、跨年段或跨學科的老師取兩年級段或各科的平均值。

  3、音、體、美、地方課程等技能學科教師的教學成績取其學校規定的基準分與學生評教偏差值之和。(見附件)。

  4、學校根據評估結果,以每年度為單位發給年度目標考核獎。

  5、評估所得分值為職員年度考核及評比各級各類先進的主要依據之一。

  6、本辦法由第一屆教代會四次會議透過試行。

中學教師考核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管理,規範教師考核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發揮良好的導向作用,並有利於教師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提高工作質量。根據縣教育局關於教師年度考核工作考評方案的精神,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考核工作堅持有利於促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於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愛崗敬業,注重師德,鑽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在考核中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考核實行百分制打分,分兩個方面進行考核,一是從教師的政治思想及師德修養、學識水平及業務能力、教學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個方面進行,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佔50%;這50%的比例中,教師互評佔30%,考核小組評議佔30%,校長考核佔40%。二是教師一學年(兩學期)的總積分的平均分,佔50%,以學校辦公室統計為準。

  三、考核方法和步驟

  1、我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考核小組部署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2、我校年度考評按學年度進行,每年集中在6月底考核,以考核內容的各項積分總和進行排名,以教育局分配的名額,從第一名起為每年的縣級或市級秀,額滿為止,縣市級優秀以的名額按積分從高到低為當年度優秀,以上級部門劃定的標滿為止,當年享受了縣市級優秀的教師不能佔取年度優秀指標。

  3、全體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的總結。總結要求全面系統、客觀真實、實事求是,並形成文字材料,總結材料交考核小組。

  4、考核小組彙總考核材料,開始進行考核。

  5、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充分聽取教師、學生的意見。

  6、考核小組進行稽核鑑定,簽寫意見,評定等級,彙總結果,上報教育局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中學教師考核制度4

  一、本制度基本分為100分。

  二、工作數量

  凡周課時初中不滿14─18課時,高中不滿12─16課時者,每少一課時每學期扣5分(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安排的除外)。

  三、教育工作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凡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規定的,有一例扣10分;情節嚴重的交監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學校組織、安排的其他各項活動,學習有筆記。凡學校組織、安排的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遲到、中離、早退一項一次每10分鐘扣1分,無學習筆記少一次扣1分。班主任準時參加並認真組織學生參加升旗儀式。凡無故不參加升旗儀式或組織工作有較明顯差錯,一次扣2分。

  3、熱愛教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自覺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具有良好的師表形象。凡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一條一次扣5分。

  4、嚴格執行區教育局制定的《加強師德行風建設十項規定》。凡違背《十項規定》中一項一次扣5分,情節嚴重的按規定另行處理。

  5、嚴格執行區教育局制定的《鹽都區教育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凡有教育事故的基本情形之一的,一項一次扣5分,情節嚴重的按規定另行處理。

  6、具有奉獻精神,服從分工,勇挑重擔,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凡學校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不守時或完成質量不高的,有一項一次扣2分;不接受任務或未參加應該參與的工作,有一項一次扣5分。工作馬虎,影響學校聲譽的,每次扣10分。不能服從學校開學前的分工,按拒聘處理。

  7、控流工作按照《溝馬中學初中部控流制度》進行考核。

  8、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凡遲到、中離、早退一項一次每10分鐘扣1分,曠職每半天扣20分。病、事假超標的,參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9、凡屬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任務,不按時保質完成的或未經批准不參與的有一次扣5分。

  四、教制度學工作

  1、教研活動:認真研究大綱、教材和學生的特點,制訂切實可行的教育、教學計劃,積極開展課題研究和參加各級教研活動。

  (1)每缺一種計劃扣2分,計劃制訂不認真或專案不全、操作性不強,有一份扣1分。

  (2)凡聽課或評課無故缺席者,有一次扣5分。

  (3)聽課每週不少於1節,不能完成的每少一節扣2分(期中、期末考試期間除外)。

  (4)校內聽課被認定為C等及以下的課,有一課時扣5分,上級部門檢查工作聽課被認定為C等及以下,有一課時扣10分。

  (5)凡一學年未訂閱一份專業雜誌、未開展課題研究、未寫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的,有一項扣1分。

  (6)教研組長除按上述制度考核外,另執行《溝馬中學教研組長崗位考核制度》。

  2、集體備課:認真參加集體備課。

  (1)凡集體備課遲到、早退、中離的,有一項一次扣2分;無故缺席的,有一次扣5分。

  (2)備課超前一週。發現不按要求備課,少一課時扣1分。

  3、“四冊”檢查:

  (1)校內檢查“四冊”,某冊有一次不合格扣5分,有一冊不交扣10分。

  (2)上級部門檢查“四冊”,某冊有一次不合格扣10分,有一冊不交扣15分。

  4、上課:嚴格按學校編排的課表上課,嚴格課堂教學規範,運用啟發式、討論式教學,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1)凡不按課表上課,有一次扣2分。曠課一節扣10分,若請假調課,則由接受該節課者負責,私自調課,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2)發現上課吸菸、坐著上課等違背課堂常規等行為的,有一項一次扣1分。

  (3)不按時上下課或中離、遲到,每5分鐘扣0.5分,不滿5分鐘按5分鐘計算。

  (4)凡教學目標不明確的,有一次扣1分;當堂訓練或自主學習不達要求的,有一次扣1分;不運用教媒體的`,有一次扣0.5分;凡出現科學性錯誤的,有一次扣2分。

  (5)學校安排各類坐班,按本條款中(1)、(3)兩條執行。

  5、考試

  (1)監考不認真、看書報雜誌、開小差等,有一項一次扣3分。

  (2)監考者在該場考試前5分鐘仍不到崗,按曠課2節處理;考後半小時仍未到崗或無故不參與監考,按曠課3節處理,並取消監考資格。

  (3)閱卷不認真、遲到、中離、早退的,有一項一次扣3分,曠職一次扣10分,閱卷失誤且造成不良影響的,有一次扣5分。

  6、作業與輔導

  (1)凡學生作業書寫不認真,同一次作業每三例扣0.5分。作業次數每少一次扣1分。作業量偏少或偏多、作文篇幅過短的,有一項一例扣0.5分。課外作業不檢查的,有一例扣1分。

  (2)凡作業批改積壓的,有一次扣1分;有漏批、錯批的,有一例扣1分。作文總批數量達不到1/2的,有一次扣1分;達不到1/3的,有一次扣2分。

  (3)凡不組織課外活動的,有一次扣1分;有活動無記錄或有記錄未活動的,有一次扣0.5分。

  五、說明

  1、對照上級部門的規定,缺漏的或低於上級部門加分、扣分標準的,服從上級部門規定。

  2、考核結果與聘用、晉職、評優掛鉤。

  3、本制度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中學教師考核制度5

  一、考核辦法

  1.考核小組成員

  xxxx

  2.考核依據

  (1)教務處、督導室平時檢查記錄;

  (2)學校有關部門檢查記錄;

  (3)各備課組根據考核細則上交的相關材料。

  3.考核時間:每一個學期結束

  4.考核獎:A級備課組內每位教師300元,B級備課組內每位教師200元,C級備課組內每位教師100元。

  5.評為A級的備課組的組長在教師個人考核中適當加分。如備課組內教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為D級備課組(不合格):

  (1)有嚴重違反師德師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的;

  (2)有嚴重教學事故,影響惡劣的;

  (3)組內有嚴重不團結情況的。

  6.相應調整等級教研組考核獎:A級教研組內每位教師200元,B級教研組內每位教師150元,C級教研組內每位教師100元。

  二、考核細則

  A級指標B級指標自評校評負責

  A1備課組建設(20分)

  B1(5分)備課組計劃制定及時,操作性強,有針對性。得5分。

  教務處

  B2(5分)組內教師團結和諧,各項工作分工清晰,職責分明。得5分。否則不得分。

  B3(10分)能及時完成教研組、年級組和學校各部門佈置的工作,每週及時上交備課組活動的相關材料,得5分。工作拖拉,或材料上交不及時,每次扣1分,扣完為止。以各部門記錄為準。

  A2教學常規管理(45分)

  B4(20分)備課組活動:

  (1)每週正常開展集體備課活動,準備充分,重點突出,活動效果好,得10分;檢查發現不能正常活動或活動效率不高,活動不認真,每次扣2分,扣完為止。

  (2)正常開展備課組內迴圈聽課活動。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學科,一學期每個學科開課總節數不少於14節,其它學科開課總節數不少於12節(人數少於3人的備課組開課總節數不少於8節)。得10分。無特殊情況,每缺一節,扣2分,扣完為止。檢查發現有無故不參加活動的,每缺一人,扣1分,扣完為止。

  教務處

  督導室

  B5(10分)課堂教學效果:督導課和隨堂聽課沒有不合格課且優良率在80%以上,得10分。沒有不合格課且優良率在70%以上,得8分。沒有不合格課且優良率在50%以上,得6分。沒有不合格課且優良率在30%以上,得4分。每出現1節不合格課,扣5分,扣完為止。

  B6(5分)作業:作業數量適中,全批全改。得5分。有1人不批改作業或批改不認真,扣2分,扣完為止。

  B7(10分)考試組織:試題難度適當,無科學性錯誤。及時組織流水閱卷,按時完成閱卷及分數統計彙總工作。按時做好各類質量分析。得10分。有一項不到位,扣2分,扣完為止。

  A3考試績效(35分)

  B8(35分)期末考試或高考:學科平均分或達B率名次全市規模型學校第2,得25分。學科平均分或達B率名次全市規模型學校第2,且超過第1名和第3名分數的平均值,得35分,學科平均分或達B率名次全市規模型學校第3,得15分。其他不得分。

  教務處

  加分:

  1.評為市級以上優秀備課組加5分。

  2.期末考試或高考的學科平均分或達B率名次全市規模型學校第1,加10分。

  3.課組在市級以上課堂教學整體展示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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