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5篇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

  第一條 考核目的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狀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帶給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 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職責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 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並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專案或個性事件能夠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 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 考核辦法

  考核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比較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狀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個性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 考核資料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狀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佔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狀況、知會潛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資料,具體考核專案資料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資料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狀況、知會潛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資料,具體考核專案資料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資料其中,各專案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 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推薦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專案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 考核程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核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物件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核狀況,提交公司管委會稽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稽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核結果,並對考核物件提出相應改善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十條 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狀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2

  一、目的

  1、加強物業企業內部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服務水平,確保落實公司經營目標;

  2、調動員工進取性,強化員工的職責意識和目標導向,促使員工不斷地改善和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適用範圍

  1、公司所有部門;

  2、公司除領導班子成員、試用期員工以外的所有在職員工。

  三、考核週期

  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具體週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為一個月考核週期,年度考核取該年12個月考核結果的平均值。

  四、考核原則

  1、指標量化考核原則。考核實行量化指標優先原則,難以量化的指標必須具體。績效考核辦法實施細則2、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3、可行性原則。工作任務和工作標準是能夠到達的。

  4、績效改善與提升原則。經過與員工進行績效溝通,幫忙員工全面客觀地瞭解自身不足和優勢,促進其績效得到改善、提升。

  5、監督和控制原則。對績效考核過程和績效工資二次分配進行監督和控制。

  五、考核結果的應用

  1、部門績效考核結果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掛鉤,作為年底評選優秀單位的主要參考依據;

  2、員工績效考核結果與月度績效獎金髮放、薪資增減、職級升降、評選先進的依據。

  六、考核的組織與職責

  1、公司設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組成,總經理任組長。職責:一是負責對考核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二是負責對爭議、申訴問題的裁定。

  2、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評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組成,人力資源部經理任組長。職責主要是負責組織每月對職能部門、專案部、專業公司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景的稽核以及日常工作、臨時工作的抽查、評分;負責月度考核結果的公示、報批。

  七、考核物件

  分為部門考核和個人考核兩部分。

  八、部門考核

  (一)考核依據

  1、公司年度、月度計劃工作;

  2、與公司簽訂的目標管理職責書;

  3、公司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4、質量管理體系檔案和相關工作制度、標準以及重要的會議決議;

  5、部門工作職責。

  (二)考核資料

  1、對專案部的考核資料。專案部綜合收費(含水、電費)指標考核按照《專案部提成工資計提分配辦法》執行,部門管理業績按照以下資料進行考核。

  (1)月度計劃重點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對公司核定的專案部月度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景進行考核。

  (2)服務指標(3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按照公司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對專案部進行抽查、評分。

  (3)管理指標(2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從公司財務指標、客戶指標、基礎管理指標、學習改善指標四方面進行考核。

  (4)月度計劃及時性與編制質量(10分)

  按照《公司計劃管理辦法》要求,對月度計劃編制的時效性進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負責供給。

  以上對專案部考核資料詳見《專案部月度績效考核表》(附件1)

  2、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考核資料

  (1)月度計劃重點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月度計劃重點工作完成情景進行考核。

  (2)日常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評小組將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日常各項工作列成各項量化指標,每月對其進行抽查、評分。

  (3)臨時工作(10分)

  當月公司領導或公司突發事件臨時安排給部門的重要工作,如當月部門無臨時工作,分值列入日常工作範圍。

  (4)月度計劃及時性與編制質量(10分)

  按照《公司計劃管理辦法》要求,對月度計劃編制的時效性進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負責供給。

  以上對職能部門專業公司考核資料詳見《職能部門專業公司月度績效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總額計算

  1、考核結果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兌現的計算係數

  績效成績區間 對應績效工資係數

  分數>97 11

  93≤分數≤97 1

  90≤分數<93 0.95

  87≤分數<90 0.9

  84≤分數<87 0.85

  81≤分數<84 0.8

  78≤分數<81 0.75

  75≤分數<78 0.7

  72≤分數<75 0.65

  69≤分數<72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3

  1、根據公司關於績效考核的原則,制定全廠績效考核總框架,為各部門制定具體考核細則提供技術支援。

  2、督促各部門根據績效考核總體框架制定出適合本部門的績效考核細則。

  3、收集各部門績效方案進行評審,找出不合理項並與相關部門溝通解決,直至相關部門對考核細則做出合理修改。

  4、指導部門負責人開展考核工作,為績效管理 實施過程提供幫助,向員工 解釋相關績效考核制度 問題。

  5、監督績效考核實施過程,檢查各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對考核細則的執行情況,杜絕徇私舞弊等不正當現象發生。

  6、月底收集各部門績效考核彙總,並對各部門績效考核彙總進行檢查分析,指出其中不合理的考核專案令其及時改正,監督績效工資的制定與執行。

  7、將當月考核中出現的問題反饋到各部門,使其績效考核彙總不斷完善。

  8、以月報的形式總結當月全廠績效考核工作情況

  9、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權力與責任相結合的管理機制,確保公司經營計劃目標的實現,全面、真實的評價員工工作績效,激發員工的工作潛能,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實現員工績效與公司經營效益持續改進,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原則

  (一)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其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二)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範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三)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四)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提出今後努力改進的方向。

  (五)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於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或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四、權責

  (一)總經辦:負責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和績效考核指標的批准,績效考核結果的審批,部門績效的考核,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反饋面談以及績效考核相關問題調解。

  (二)行政管理部:全面負責績效考核管理方案和初始指標的設計和培訓工作,組織績效考核工作的推進,績效考核結果的統計及績效工資的核定,督促績效考核反饋面談工作的進行,根據實際發展情況進行相關修訂等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管理的貫徹和實施,每年6月及每年12月,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重新確定匹配部門各崗位的考核指標,對員工的業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幫助員工提高工作績效。

  五、考核物件

  (一)部門:由總經辦根據部門的整體工作成績、部門協作進行考核。

  (二)員工個人:由上級根據個人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其中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20%+部門考核評分×80%;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70%+部門考核評分×30%

  六、考核型別

  (一)月度考核:全體員工按月度考核,每年考核十二次;每月初對上月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每年初進行年終考核:以統計月度考核平均分數為依據。

  七、績效工資基數的形成

  詳情見《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一條。

  八、考核內容

  詳情見附件1《部門績效考核表》

  附件2《崗位績效考核表》(本崗位考核表根據不同崗位和職能的不同,對應的KPI指標也不同)。

  九、考核實施

  (一)績效工資計算方式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考核得分

  (二)績效工資發放方式

  月度的績效工資和月工資一起發放,績效工資屬稅前工資。

  (三)考核流程

  (1)考核指標的調整及確定

  A調整

  行政管理部負責績效考核指標的初始設計,每年6月及12月對績效考核指標進行兩次調整,部門及部門負責人考核指標由行政管理部按照公司規劃進行調整,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由各部門負責人和行政管理部共同確定,行政管理部在每年6月和12月之前下發績效考核指標調整通知,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制定部門員工考核指標,並於每年6月5日及12月5日之前提交給行政管理部。

  B確定

  行政管理部負責稽核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統籌確定部門、部門負責人以及員工績效考核指標,每年6月15日及12月15日前,行政管理部需將調整的指標方案提交至總經辦進行稽核,總經辦在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前給出審批結果。

  (2)績效考核表的發放

  每月1日前,行政管理部將相應的績效考核表傳送至各考核者處,考核者需在每月3日前完成績效考核表的填寫併發送至行政管理部。考核表均由下級向上級逐步呈交考核,不得跨級和越級考核。

  (3)績效考核結果統計及反饋

  行政管理部在每月7日前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統計、彙總以及核定績效考核工資,同時上報總經辦,經總經辦審批通過後,行政管理部將結果反饋給考核者,考核者需在1天內將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

  (4)績效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管理者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對工作思路、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後,考核者應在每月10日前與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並將考核面談記錄及結果交至行政管理部。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A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優缺點,幫助被考核者發揮強項、改進弱點。

  B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對被考核者提出期望並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形成工作計劃,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C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對培訓的需要,以便日後承擔並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D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面談後應達成一致績效改進計劃和績效目標,並將此計劃和目標列入工作計劃作為下一階段考核的依據。

  (5)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資料都屬保密資料,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告知被考核者本人、部門負責人,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考核結果以及考核面談記錄由行政管理部存檔。

  (6)考核結果申訴

  A如對部門考核結果有異議,考核結果下發3天內,部門負責人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行政管理部需要在異議提出三天內給予答覆。

  B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負責人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1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C若員工對部門負責人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訴,行政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3天內給予答覆。

  十、考核結果運用

  (一)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對照表

  考核得分考核結果及等級

  100分>得分≥90分績效優秀(A)

  9

  0分>得分≥80分績效優良(B)

  80分>得分≥70分績效良好(C)

  70分>得分≥60分績效合格(D)

  得分<60分績效不合格(E)

  (二)培訓、調崗、勸退

  1、培訓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員,部門針對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問題,對不合格人員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對員工進行技能資源開發以提高工作績效和個人技能。

  2、調崗

  經過考核不合格人員,公司給予培訓,根據培訓效果測評後仍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者,給予調崗。

  3、勸退

  經培訓和調崗後連續2次考核不合格者做勸退處理。

  (三)晉升、調薪

  年度考核優秀(A級)、優良(B級)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職務晉升,以促進其工作積極性,繼續發揮優勢,承擔更大職責;晉升時機不成熟時,可視情況依照《薪酬管理制度》規定調整其薪資等級以提高其積極性。

  附件

  1《部門績效考核表》。

  2《崗位績效考核表》。

  3《績效面談記錄表》。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對員工的績效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則績效管理制度。

  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宗旨在於:

  1、考察員工的工作績效;

  2、作為員工獎懲、調遷、薪酬、晉升、退職管理的依據;

  3、瞭解、評估員工工作態度與能力;

  4、作為員工培訓與發展的參考;

  5、有效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

  第二條:績效管理是指上級為了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員工職業能力與工作業績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動。

  第三條:績效考核是指上級對直接下級的工作結果進行定期的評估,是績效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

  第四條:績效管理和績效考核是各級直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和提供技術方面支援。

  第五條:員工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檔案,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資源管理基礎性材料,必須妥善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物件包括公司內所有正式簽約的員工;試用期(見習期)人員的考核,不屬於本制度範圍,由公司招聘與錄用制度做出具體規定。

  第七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主體是各職位的直接管理者,不採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級管理者擁有員工考核結果調整的權力。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必須強化對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觀念,牢固樹立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意識,包括:

  1、員工的業績就是管理者的業績;

  2、各級管理者是員工責任的最終承擔者;

  3、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的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過程中,下屬必須始終保持高度的參與性,各級管理者必須隨時與下屬進行溝通。

  第一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是一個不斷迴圈往復的過程,其基本程式為:

  第二條:制定績效目標:

  1、根據當月(或考核週期)公司各部門的要求和期望,確定當月(或考核週期)工作目標;

  2、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內容包括:

  2。1。部門量化指標:針對部門可以量化的關鍵業績指標;(此項權重為40%)

  2。2。部門非量化指標:針對部門不能量化但對公司和部門業績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標;(此項權重為15%)

  2。3。追加目標和任務考核:主要是對工作中的追加目標和任務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5%)

  2。4。部門管理與改進狀況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0%)

  2。5。培訓管理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0%)

  2。6。現場管理的考核。(此項權重為5%)

  2。7。其他任務的考核。(此項權重為5%)

  2。8。責任事故的考核:實行總分否決制。分重大責任事故、一般責任事故、輕微責任事故。

  2。9。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3、各部門的考核表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以上原則設定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呈報上級主管領導確認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各部門下屬員工的績效考核有各部門獨立進行,部門負責人確認並經上級主管領導批准後實施。

  4、各部門考核表見附後。

  第三條:建立工作期望:

  1、為了確保員工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實現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級部門負責人和上級主管領導,在填具考核表後,必須與所轄員工就考核表中的內容和標準進行溝通;

  2、溝通的基本內容包括:

  2。1。期望員工達到的業績標準;

  2。2。衡量業績的方法和手段;

  2。3。實現業績的主要控制點;

  2。4。管理者在下屬達成業績過程中應提供的指導和幫助;

  2。5。出現意外情況的處理方式;

  2。6。員工個人發展與改進要點與指導等。

  3、在溝通的基礎上,雙方共同完成工作業績。

  第四條:管理者必須在下屬績效形成過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導,並把下屬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良好的表現,如實隨時記錄在“行為指導記錄”中,以便為實施績效管理積累客觀依據。

  第五條:各級主管領導在考核時,必須依據客觀事實進行評價,儘量避免主觀,同時做好評價記錄,以便進行考核面談。

  第六條:在考核結束後,各級主管領導就突出的問題必須與每一位下屬進行考核面談,面談的主要目的在於:

  1、肯定業績,指出不足,為員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的不斷提高指明方向;

  2、討論員工產生不足的原因,區分下屬和管理者應承擔的責任,以便形成雙方共同認可的績效改善點,並將其列入下月(或考核週期)的績效改進目標;

  3、在面談交流互動過程中,確定下月(或考核週期)的各項工作目標

  第七條:考核的結果,採用個人自評,上級主管領導考評,報人力資源部彙總後交績效考核小組負責人稽核。

  第八條:績效考核小組負責人在對各部門考核結果稽核或調整後(如需要),呈報總經理核准,財務部門按核准後的考核結果執行。

  第九條:考核資料必須嚴格管理,一經考核結束,部長級或以上人員的考核資料由財務部將原始表格歸檔備查。副部長級及以下人員的考核資料由人力資源部將原始表格歸檔備查。

  第十條:任何員工對自己的考核結果不滿,可以在一週內向上一級主管投訴,接到投訴的主管領導,在接到投訴後一週內,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訴者進行再次評估。

  第二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公司本著公正、客觀的原則,應用考核結果。

  第二條:月度考核總分100分,劃分為四個等級

  a級績效工資:優秀(稱職)考核得分90分以上

  b級績效工資:良好(比較稱職)考核得分75—90分

  c級績效工資:中(基本稱職)考核得分60―75分

  d級績效工資:差(不稱職)考核得分60分以下

  注:月薪=平均工資+崗位工資+商保費+績效工資

  考核結果按以上等級享受績效工資,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的等級績效工資在部門考核得分的基礎上進行考核並享受等級績效工資。責任事故重點考核當事責任者。

  第三條:不良事故。當月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一起,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時,否決總分40分;當月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的,否決總分20分;當月發生一起輕微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的,否決總分10分。

  第四條:考核結果與員工利益的相關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月度績效工資的確認;

  2、年度獎金的分配;

  3、晉職資格的確認;

  4、培訓資格的確認;

  5、其他資格的確認。

  第五條:月度考核成績的關係為:

  1、月度考核不稱職的員工,免當月績效工資;

  2、連續三次考核不稱職者,警告處理;

  3、累積四次考核不稱職者,降一級處理;

  4、累積五次考核不稱職者,勸退並降二級處理;

  5、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參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條:年度獎金的關係為:

  1、年內考核三次不稱職者,為當年度考核不稱職,免年度獎;

  2、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者,辭退;

  3、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條:晉職資格的關係為:

  1、年度考核不稱職者,免晉職;

  2、年度考核等級為基本稱職以上(含基本稱職)者,有晉職資格;

  3、累積五次月度考核成績為優秀者,可晉職;

  第八條:培訓資格的確認:

  1、凡涉及需要提高員工履行工作職責能力的培訓,由各級主管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經部門彙總後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

  2、凡涉及員工職業發展能力培養,由部長根據員工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結果以及員工職業發展報告,報人力資源部,以便編制www.baihuawen.cn單獨的職業培訓計劃。

  3、部長及部長以上人員的脫產培訓條件,見相關管理制度。

  第九條:凡涉及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績效考核的,按正常考核後再對照規定予以結算。凡出現涉及公司管理規定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時,均實行單項否決,取消績效工資並予以辭退。

  第三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事管理部門。

  第三條:本規定由總經理核准。自頒佈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6

  一、考核指標

  1.進度控制

  1.1負責組織施工進度生產與實施;以每週、月、季的落實完成情況,衡量節點工期;

  1.2編制施工進度計劃、生產要素需用計劃,組織、協調現場施工;

  1.3施組、方案、洽商、交底等技術檔案完成的時效;

  1.4做好開工前施工準備工作,組織現場施工;

  1.5編制專業施工作業進度計劃(包括月、旬、周作業計劃)和落實完成情況;

  1.6瞭解與掌握施工順序、施工方法和保證工程質量的技術措施,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編寫和圖紙會審,做好開工前的各種質量保證工作;

  1.7技術管理資料的編制及時性;

  1.8負責制訂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計劃、應急預案及管理檔案;

  1.9組織實施落實情況;

  1.10材料、機械裝置的採購供應到場時間滿足施工需求;

  1.11測量放線隨施工要求跟進;施工試驗試件的取樣送檢;

  1.12測量、試驗資料報告的收集;

  2.質量管理

  2.1分項工程質量檢驗驗收,相關方的評價,例會記要內容;編制施組、方案、特殊過程作業指導書及變更的針對性、指導性;

  2.2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工程質量檢查;

  2.3負責所管轄的專業施工管理、進行全過程動態控制;

  2.4負責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質量檢查和現場工程質量的日常管理工作;

  2.5嚴格執行技術規程和操作規程,驗收程式、驗收制度;

  2.6技術管理資料編整的準確、有效,內容卷目清晰、臺賬管理;

  2.7負責專案風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

  2.8積極進行各種材料詢價,參與材料的招投標採購活動;

  2.9嚴格控制材料質量,

  2.10測量放線的精確度,允許偏差;

  2.11試件取樣製作的標準;

  3.安全管理

  3.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現場安全設施的落實,相關方的評價;

  3.2技術檔案對安全管理的覆蓋;

  3.3現場危險性較大的風險識別、控制措施;

  3.4技術檔案的保管;

  3.5負責所管轄的專業施工作業安全狀態管理;3.6日常管理對安全的檢查、監督、整改;

  3.7按規範、規程要求檢查和驗收;

  3.8技術管理資料的儲存、借用、登記等管理;

  3.9落實風險控制措施,組織風險控制措施方案的檢查和考核;

  3.10材料、裝置的進出場保管、出庫;

  3.11執行材料、工具等現場驗收、保管和發放制度,各項領料手續需齊全;

  3.12測量儀器的保管,測量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項;

  3.13試驗監測的安全,試件的儲存;

  4.文明施工

  4.1標準化工地的建設,CIS的實施情況,現場的整潔;

  4.2專案的策劃書,現場的應用、實施;

  4.3分管施工作業範圍的整潔,對標準化工地建設的落實、維護;

  4.4驗收標識管理,樣板的推行工作等;

  4.5辦公環境,影印、列印管理;

  4.6組織檢查施工安全和施工環境執行情況,發現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監督整改;

  4.7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現場平面圖合理堆放材料;

  4.8測量儀器的保養;裝置臺帳的清晰;

  4.9試驗室內的整潔;

  5.技術管理

  5.1技術管理合理化建議、意見,標準、規範和樣板的實施情況;

  5.2全面負責專案的技術管理工作;組織建立專案技術責任制,負責組織現場人員的技術教育和質量教育;

  5.3熟悉審查圖紙及有關資料,參與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施工樣板推行、標準規範的實施、落實;

  5.4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預防控制和督促整改質量問題;

  5.5協助施工作業班組加強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意識;

  5.6綜合管理體系、技術資料等技術性檔案的實施指導;

  5.7結合施工方案和現場的實際,組織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會,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5.8瞭解施工現場情況,對設計變更、現場施工措施、以及涉及到費用的問題,及時做好資料的收集和索賠工作;

  5.9建立完善的材料登記臺帳和報表制度;

  5.10測量儀器的校準,臺賬管理,檢定週期;

  5.11試驗的成本控制;

  5.12生產成本與計劃成本,現場施工中的節約、控制;

  5.13辦理有關現場簽證,二次經營;

  5.14技術檔案的經濟效益;

  5.15現場施工中的材料使用,工序、工藝合理化安排;

  5.16在保證質量,為專案節約成本投入,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措施;

  5.17紙張、辦公設施的管理、使用與節約情況;

  5.18最佳化方案合理化建議,現場實施的指導監管,一次成優;

  5.19組織材料餘料、工具退庫、舊材料、包裝材料、週轉材料的回收和廢料的處理工作;

  5.20測量儀器、試驗裝置的使用和維修費用;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員工崗位與技能水平上的績效產出,實現利潤最大化,為員工的薪資調整、技能培訓、職務晉升等提供準確、客觀的依據,根據山西路橋集團《員工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方案堅持以下三個原則

  (一)公開原則。公開績效考核的結果,使績效考核工作制度化、規格化、標準化。

  (二)客觀原則。用事實和資料說話,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引導員工持續改進工作質量,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三)重視反饋原則。將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鉤,以更好地體現員工的自身價值。

  第三條績效考核的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專案部全體管理員工。

  第二章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績效考核的分類

  按考核型別分為:員工年度績效預考核與專案目標利潤考核。

  第五條績效考核的週期

  專案部實行年度預考核,專案完工最終考核的方式,每個專案工期為一個計算週期。

  第六條績效考核機構

  專案部相應成立考核小組,在公司考核領導組的指導下開展績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組長由專案經理擔任,考核小組的成員由3-5人組成,不定期更換。

  第七條績效考核組分工

  專案部考核小組組長負責考核專案部行政崗人員,成員負責考核專案部行政崗之外的人員。

  第八條績效考核結果

  1、專案部人員日常考核結果以專案部考核小組每月評分結果為準。年終時專案部統計彙總後報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計算分值金額。員工不上崗的月份不予考核。

  2、專案部人員累計考核月數不得超過合同工期規定的月數再加上2個月的交工驗收期。

  第三章績效工資總額

  第九條專案部“三定”編制內的管理崗、主管崗人員,年度績效工資總額原則上按該部分人員年度工資總額的10%計算。

  專案部年度經營若超額完成利潤指標(以審計報告為準),可按每超100萬元增加1%的比例增加績效工資總額,但最高上限為年度工資總額的20%。

  第十條專案部行政崗之外其餘崗位的(包括工勤崗)年度績效工資總額,按該部分人員年度工資總額的15%計算。專案部工資總額的累計月數不得超過專案合同工期月數加2個月交工驗收期。專案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計發績效工資。

  第十一條超額完成利潤指標的績效獎金髮放標準按集團相關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以上所指年度工資總額,以年終時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的資料為準。

  第十三條經審計,若專案部年度經營虧損,不得發放年度績效工資(以集團財務部門提供的審計結果為準)。

  第四章績效工資的確定

  第十四條專案部行政崗績效工資的確定

  1.專案部行政崗績效工資基數=公司主要負責人績效工資×30%;

  2.專案部年度考核係數由公司考核領導組年終對各專案部的考核分數確定。考核為優秀的考核係數為1.2;良好的考核係數為1.1;稱職的考核係數為1.0;考核為不稱職的不予計發績效工資;

  3.專案調節係數根據專案部合同規模確定:特大型專案調節係數為1.3;大型專案調節係數為1.2;中型專案調節係數為1.0;小型專案調節係數為0.8;

  4.專案部行政崗正職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專案部年度考核係數×專案調節係數×出勤(任職)月數÷12;

  5.專案部行政崗副職績效工資=正職績效工資×0.7×出勤(任職)月數÷12;

  6.專案部行政崗績效工資的累計計發月數不得超過合同工期規定的月數再加上2個月的交工驗收期。

  第十五條專案部其餘崗位(含工勤崗)績效工資的確定

  1.年度績效考核總分的確定。年終時將相應員工績效考核分數累加後得出年度績效考核總分;

  2.分值金額的確定。分值金額=年度績效工資總額÷年度績效考核總分;

  3.專案部其餘崗位績效工資=分值金額×本人年度考核總分×專案部考核係數;

  4.專案部其餘崗位績效工資的累計計發月數不得超過合同工期規定的月數再加上2個月的交工驗收期。

  第十六條專案部超額完成利潤指標的績效獎金的確定。專案部超額完成利潤獎金的分配,按照集團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績效工資的發放

  第十七條專案部行政崗按年度考核結果預發績效工資的60%,剩餘部分待專案竣工審計後按專案目標利潤的完成情況發放:

  1.完成專案目標利潤指標超過80%的,每增加1%的利潤指標,發放2%的績效工資。最高發放至績效工資的40%(總計100%)。

  2.完成專案利潤指標不足80%的,不予發放剩餘績效工資,已發放的部分全部扣還。

  3.專案發生虧損的,勒令將已發放的績效工資全部退回,並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專案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專案部其餘崗位按年度考核結果預發績效工資的80%,剩餘部分待專案竣工審計後按專案目標利潤的完成情況發放:

  1.完成專案目標利潤指標超過80%的,每增加1%的利潤指標,發放1%的績效工資。最高發放至績效工資的20%(總計100%)。

  2.完成專案利潤指標不足80%的,不予發放剩餘績效工資,原則上已發放的部分全部扣還。

  第六章特殊情況的績效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專案部行政崗人員,績效工資發放月份為任職次月至離職當月,任職和離職時間以任命檔案為準。遇專案完工或工作調動調整崗位至新專案部的,分別計發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員工因工作需要變動工作崗位的,績效工資的計發方式隨之調整。上半月變動的,當月調整,下半月變動的,次月調整。

  第二十一條員工婚假、產假、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請假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正常上崗期間,在規定的請假期限之外,累計請假滿30天的,發放當年績效工資的80%,累計請假滿60天的,發放當年績效工資的60%,累計請假滿90天的,不予計發當年績效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違紀違法受到組織處理或處分時績效工資的計發辦法:

  1.員工受到誡勉談話(警示談話)、調離崗位、降職、免職處理的,視情節分別扣發本人當年績效工資的5%、10%、20%、30%。

  2.調離崗位和降職的,按新崗位確定績效工資。被免職後未明確新崗位的不再計發績效工資。

  3.員工受到警告、記過或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或記大過處分的,視情節分別扣發本人當年績效工資的10%、20%、30%。

  4、員工受到降級、撤職或留黨察看處分的,按其新任崗位確定績效工資,並視情節分別扣發本人當年績效工資的30%、50%。

  5.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但未被開除公職的,不得發放當年績效工資。

  6.本條所稱組織處理或處分,是指按照管理許可權,經過規定程式所做出的正式結論(決定)。

  7.本條所稱“當年”,是指作出處理或處分結論(決定)的年份。

  第二十四條年度經營虧損的(以審計報告為準)分子公司領導班子,兼任專案部領導的,扣發20%的績效工資;未兼任專案部領導的不予計發績效工資。

  第二十五條專案部常務經理績效工資按照正職標準計發。機關部室未設定正職負責人,部門內只有一名副職主持工作的,按正職標準計發。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績效考核作為薪酬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專案部必須做好宣傳工作,讓員工從思想上認識到績效考核的重要性,讓員工瞭解考核的方法、過程,實現全員參與。

  第二十七條績效考核結果需要公示。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績效考核小組提出書面意見,經考核小組研究後,做出書面處理結果。

  第二十八條本方案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九條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與本方案相牴觸的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條專案部管理人員指標考核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專案部管理人員崗位考核說明

  第三十二條專案部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考核評估表

  專案部管理人員指標考核實施細則

  一、進度控制:

  1、採用目標工程進度實現百分比(%),進行綜合評定。

  2、評價內容主要為工作專案進度的檢查、工作專案的進度控制、工作專案進度計劃的調整、工程延期和工程(工作)延誤等要求。

  3、每月工作進度均列入評價,每半年進行一次週期綜合評定,評定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4、持續時間是進度的重要指標,指已經使用的工期與計劃工期相比較以描述工程完成程度。

  5、進度指標按已完成工程的價值量。即用已經完成的工作量與相應的合同價格(單價),或預算價格計算。

  6、持續時間按工程專案節點工期進行分解和評定,以每月上報監理單位或公司的月進度工作專案完成工作時間和部位進行月度評價。

  7、在評價或評定的考核期內,實際完成與計劃完成比值低於70%時,進度控制分值不計入該評價或評定期的考核。

  8、按專案部或各部門每月編制下達的工作進度,提前一天完成給予加3分(往後疊加),延期一天完成扣1分(往後1+n,n為天)。

  9、專案管理人員需要在專案各階段制定各自層次的進度計劃,需要不斷監控專案工作進度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10、專案工作的進度控制,其包括主動性和被動性。因此必須建立資訊系統,及時有效地進行資訊的傳遞和反饋,做到及時檢查、比較與分析、確定調整措施、修改計劃。

  二、質量管理

  1、採用質量目標實現百分比(%),進行綜合評定。

  2、評價主要為現場工作質量管理的內容:質量缺陷的預防(即預防產生質量缺陷和防止質量缺陷的重複出現)、質量的保持(時效)、質量的改進和質量的評定等。

  3、質量控制是將測量的實際質量結果與標準進行對比,根據差異作出改進的決定並加以落實。

  4、專案部每月組織對施工過程的監測和測量,進行相關抽樣驗收和工序控制,做好狀態標識和可追溯性。

  5、評定期,進行實測實量、檢驗相關試驗報告和驗收記錄相結合。評定標準以現行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範。

  6、各分項工程以檢驗批的合格率、優良率進行評價,要求合格率須達到100%、優良率在85%以上。檢驗批不合格扣5分,分項不合格不得計入評定考核。

  7、工程質量不合格品分為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兩類。凡不能作讓步接收、而必須進行返修、返工或加固處理的,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10000元的質量問題即構成質量事故。

  8、專案出現一項質量問題扣3分,出現一般質量事故扣10分。專案一旦出現質量事故,評定分數最高不超過60分,出現重大質量事故不得計入評定考核。

  9、激勵專案部質量創優,按當地相關規定:獲得地市級優質工程加10分;獲得結構省市級優質:銀質獎加10分、金質獎加20分;獲得竣工省市級優質工程加30分。

  10、專案部應加強對活動過程的質量管理,質量控制要求流程化、資料量化,做到直觀、明晰。重視關鍵工序、特殊過程的過程確認和再確認。

  三、安全、文明施工/CIS管理

  1、採用安全/文明施工/CIS目標實現百分比(%),進行綜合評定。

  2、評價內容主要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專案環境管理、企業CIS、文化建設、標準化工地管理和管生產必須管理安全的原則。

  3、評價依據現行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範及公司綠色工地達標標準、標杆工程管理辦法、專案文化建設指南等。

  4、施工準備

  (1)、正式開工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各種開工審批手續和有關證件,如安全施工許可證、消防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

  (2)、現場佈置依據專案策劃,組織對臨時用電設施、施工機械、消防設施和環保設施進行綜合佈置,以保證整體效果有利於施工管理和安全要求。

  (3)、按勞動力需求計劃組織分包單位進場,各分包進場前應對其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進行驗證。經驗證合格後將有關證件影印件留存備案,並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保衛協議書》。

  (4)、施工機械裝置進場後,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留存驗收記錄。

  (5)、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專案的一般安全教育包括:入場三級安全教育、轉場教育、變換工作教育、特殊作業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現場安全活動、班前安全講話等,並留存教育記錄。

  (6)、安全技術管理,專案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其內容必須具體、明確、有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種、分專案、分施工部位進行。

  (7)、安全驗收,各種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完成後,應及時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進行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主要有各種大型裝置安裝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專項驗收、各種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驗收等。

  (8)、檢查評價中缺少一份《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保衛協議書》扣5分,缺少一份職工三級安全教育扣3分;安全技術交底不及時,缺少一份安全技術交底扣5分。

  (9)、專案應及時做好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危險較大的作業、部位、環境沒有做好驗收工作和記錄扣5分。

  (10)、激勵專案創標化、樹標杆,按當地相關規定:獲得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加10分;獲得省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加20分;獲得國家級AAA工地加30分。

  4.技術管理

  4.1強調團隊的技術分配,技術指向和技術監察、服務,明確劃分技術責任,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提升施工技術水平。

  4.2評價內容為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資料管理、測量工作管理、試驗工作管理、監視測量裝置和實測實量管理、專案資訊化管理等。

  4.3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制具有指導性和針對性,並應嚴格執行編制及審批程式。

  4.4技術交底管理應完善三級交底制度,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填寫交底記錄,稽核人、交底人及接受交底人應履行交接簽字手續。

  4.5施工資料管理,是專案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備條件,是反映結構工程質量的重要檔案。編制施工資料應符合現行國家和地方標準、規範要求,編整做到及時、正確、完整有效,並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

  4.6施組、方案針對性較差扣5分,未及時履行稽核、審批手續扣3分;技術交底缺少一份扣5分,簽字不齊全扣3分;資料編整不及時、有效扣5分,部門主管檢查不到或存在問題未提出扣3分;

  4.7測量工作由技術部門歸口管理,專案日常具體的測量工作,包括現場測量定位,樓層平面位置線、水平標高位置線、測量報驗等。未及時進行驗線複核扣5分,軸線等位置線位移超規範規定1倍以上扣3分,造成尺寸重大錯誤扣10分。

  4.8試驗工作由技術部門歸口管理,編制本工程“施工試驗計劃”和“施工見證取樣計劃”,按合同規定及相關規範及時提供合格的試驗資料並進行試驗具體工作。未按工程進展及需要及時填報施工/試驗委託單和送檢扣5分;未及時建立各試驗資料、試驗檯帳,相關試驗資料未及時歸檔扣3分。

  4.9專案部應重視資訊化系統的應用,錄入不及時扣3分,在公司檢查中獲表揚的加3分,集團檢查中獲好評加5分。

  4.10積極推廣在科技示範工程中所應用的各種施工技術,開展QC攻關課題加3分。

  5.專案綜合管理

  5.1.專案部是企業品牌形象展示的視窗,結合集團公司“四三規劃”,為能更好的展現專案整體團隊風貌,重視客戶關係,提升服務水平,提高管理效率,抓住工程管理的主動權,強化過程管理,將專案綜合管理列入年度考核。

  5.2評價內容主要為專案相關方的評價、反饋意見,各級部門檢查、評比記錄、標杆工程建設、集團四個最佳工程等。

  5.3客戶滿意度調查滿意率在90%及以上,且無較大投訴,加10分。滿意率低於85%扣5分;出現事件未及時處理,投訴到公司扣10分,投訴到集團公司扣20分。

  5.4施工現場設有樣板區或者樣板圖板加5分;獲得集團公司四個最佳工程單項獎加30分。按公司標杆工程管理辦法,評為區域公司標杆工程加20分,評為集團公司標杆工程加30分。

  5.5公司工程管理綜合檢查中,排名在1~3名分別加30、20、10分計算,單項檢查排名在前3名可加5分。集團公司檢查排名在1~5名,分別加50、40、30、20、10分計算,單項檢查排在前3名可加10分。

  5.6公司工程管理檢查中排名最後3名分別扣10、20、30分計算,集團公司檢查中排名最後5名分別扣10、20、30、40、50分計算;單項檢查排在最後3名扣5分;連續兩次檢查中排名最後3名不再列入本年度考核評價。

  5.7安全管理未發生重傷及以上傷亡事故,加20分。發生一起重傷事故扣5分,本年度累計事故處理費用超過30萬元另再扣10分;發生傷亡事故不再列入考核評價。

  5.8專案部召開各級現場會,召開地(市)級和區域公司現場會加10分,召開省(市)級和集團公司表揚現場會的加20分。

  5.9認真貫徹實施三體系管理,在綜合管理體系內審、外審中受到表揚或貫標工作顯著的加5分;各級通報表揚的加5分。

  5.10後勤管理,隨機抽查現場職工20人,滿意度在85%以下扣10分;被媒體曝光和政府通報批評的扣20分。

  5.11監理公司或業主針對專案工程管理每月發出的監理通知單達3張扣5分;上級主管部門開具的處罰,每項扣10分。

  5.12綜上述內容,專案管理中受到批評、處罰的事項,公司和監理公司開具的單項主要責任人扣1分,其他相關責任人扣0.5分;政府相關部門開具的單項主要責任人扣2分,相關責任人扣1分。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提升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調動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完成公司規定的銷售目標,特制訂《銷售人員薪酬標準》。

  2.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從全體銷售與服務的銷售人員,以下簡稱銷售人員。

  3.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銷售獎金+基本補助,銷售獎金包括季度獎金和年終獎金。

  等級基本工資標準 對應銷售任務

  轉正後銷售經理1500元XX0元

  試用期(一個月)見習銷售經理1300元10000元

  3.1基本工資

  3.1.1基本工資遞增遞減

  根據公司月度完成銷售任務排名,小組排名第一名漲100元工資,排名最後的一位減100元工資。

  3.1.2 基本工資發放原則:

  1、基本工資發放額度=當期基本工資x(已完成的銷售任務/目標銷售任務)x100%

  2、工資核算按照當期任務的工資標準核算。假設小張級別是1500元工資,這個月由於只完成任務60%,那麼工資就是按照1500元x60%x100%=900元。

  3、基本工資1500元為保底銷售任務XX0元,基本銷售任務不納入獎金的提成計算。

  3.2基本補助

  3.2.1總體原則: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特殊情況費用由總經理確認

  3.2.2電話補助:公司為銷售人員每月電話費補助100元,試用期內的見習銷售經理在沒有開發市場前不享受電話費補助;

  3.2.3交通標準:公司銷售人員市內拜訪客戶,車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要乘坐計程車的,經彙報上級主管批准同意後方可報銷;

  3.3銷售獎金

  3.3.1 為了鼓勵新員工積極性,試用期內超出銷售任務的部分按照5%算提成;

  3.3.2轉正後,業務人員和客服人員按照以下完成年度回款金額任務的情況發放對應的獎金:

  年度目標60萬80萬100萬150萬200萬250萬300萬350萬400萬

  季度目標15萬20萬25萬37.5萬50萬62.5萬75萬87.5萬100萬

  月度目標5萬6.67萬8.33萬12.5萬16.67萬20.83萬25萬29.2萬33.3萬

  提成比例3%3.5%4%4.5%5%6%7%7%7%

  每月工資2400290133994650590171498400966010890

  每季工資XX00950157544005650138001630018800

  年度獎金1000XX3800126001760045XX5XX5XX5200

  全年收入30600396124838874700106012153588211XX45600281080

  備註說明:

  1、季度目標:年目標除以4;

  2、月度目標:年目標除以12;

  3、每月工資:(實際銷售額-2萬)x3%+1500元底薪(底薪為浮動值);

  4、每季工資:(實際銷售額-6萬)x相對應的年目標提成比例-3%-5%;

  5、年度獎金:(實際銷售額-24萬)x相對應的年目標提成比例-3%-5%;

  6、實際完成季度目標沒有超過相對應的目標統一降低一個檔次算季度獎金。如原來計劃是80萬,沒有達標就統一按照60萬計算。再如200萬的季度目標是50萬,如果完成了55萬,沒有達到62.5萬,照樣按照50萬的方式

  3.3 銷售獎金的發放

  銷售獎金核算前期的月度核算比例統一為3%,超出部分按照上表的核算方法計算。

  3.4 每名客服對接三名業務人員,業務人員與客服人員對應的銷售獎金分配比例為7:3,客服人員的銷售獎金計算按照三名業務人員完成的任務加和計算,業務人員獨立計算個人銷售業績。

  4.0 本薪酬標準籤批下發後執行,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編制/日期: 稽核/日期: 批准/日期: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9

  第一條:本制度是對銷售部門主管級別(含)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進行客觀的評價,並運用評價結果,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一專案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條:績效考核的目的是透過對管理人員的定期績效評價,為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等認識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條:績效考核採用絕對標準方式,既考評人按照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與任務計劃、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考核。

  第四條:績效考核的程式和內容、要素和標準等運用做了規定。

  第五條:跟制度適用於公司總經理下,銷售人員和部門主管以上的所有的在崗人員。

  第六條:績效考核程式參考行政工作執行程式。

  第七條:考核依據基準主要包括: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企業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考核的內容主要分為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兩方面。

  (1) 任務績效是指個人和部門任務完成情況。

  本職工作質量:常規工作合格率、“客戶”滿意率,責任行為到位率。

  本職工作數量:單位時間內完成的工作總量(有效負荷、超額或提前。)

  本職責任事故:一般性責任事故出現頻率。(舉例:丟失客戶)

  額外工作任務:上級領導領事交辦的工作任務。

  (2) 管理績效 (管理人員角色行為到位制度)

  紀律性:服從領導指揮、遵規守紀、有效管理控制。

  組織意識:橫向溝通、妥協、合作。

  團隊建設:部署團隊和諧、進取。

  忠誠性:維護(不非法侵佔)企業利益,積極預防和解決問題。

  工作創新:為提高部門或組織未來績效所做的工作貢獻。

  第九條:對績效考核每個因素的評價標準採用四等級記分,記分含義如下:

  4分:良好,明顯超出崗位要求;

  3分:較好,總體滿足崗位要求;

  2分:尚可,與崗位要求稍有差距;

  1分:差,不能達到崗位要求

  考核總評結果採用五級制,評價含義分為:

  A, 卓越

  B, 良好

  C, 達到要求

  D, 有待改進

  E, 不能勝任

  第十條:績效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一次。

  績效考核方法。

  第十一條:各崗位人員績效考核的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人力資源部為其提供基礎支援和服務。

  第十二條:個人崗位描述要由上級提前制定,在工作實踐中根據具體情況要不斷修正,修正條款附在原件後,雙方簽字並抱人力資源部被案。

  第十三條:考核物件在直接上級的領導下,根據崗位目標和上級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擬訂《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後成為崗位年度績

  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預算內容。

  第十四條:考核物件按照《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根據不同時期加工重點和工作任務變化情況擬訂《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後成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據。《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預算內容。

  第十五條:在考核期內,如有重要工作任何和目標變化,考核物件須及時將變更情況記錄在計劃書內。

  第十六條:日常考核由由直接上級根據考核物件的工作表現定期對其進行簡要的評估,並記錄在案。考核者有義務將日常觀察的評估印象與考核物件進行溝通,指導其改進工作。

  第十七條:考核期末,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管理人員實施年度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評估依據由四方面構成。

  (1) 個人年度總結。被考核者預先提交《個人年度工作總結書》,並在人力資源部安排的雙邊述職會議上進行述職。

  (2) 直接上級日常考核評估記錄和年度綜合評估意見。

  (3) 橫向部門主管人員評估意見。

  (4) 隔級上級和企業外部客戶評估意見。

  第十八條:部門內各級主管人員績效評估結果應與部門工作人員成效一致性。如出現太大偏差,部門主管應該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解釋。

  第十九條:最終績效考核結果依據資料彙總的得出。直接上級評定、部門間接評定、隔級上級評定,資料的標準合成關係為4:3:3,具體權重係數依據部門績效標準的清晰性、部門間工作關聯性和部門工作環境條件的可控性進行確定。

  第二十條:績效考核結果的彙總和使用。

  (1) 績效考核資料應在考核結束後以部門為單位送達人力資源部。

  (2) 人力資源部依據規程對所考核資料的質量進行審查彙總分析,形成管理人員

  績效考核報告呈報總經理。

  (3) 考核資料和報告作為重要管理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及時存檔,妥善保管。

  (4) 主要考核結果反饋給考核物件的直接上級和隔級上級存用。

  第二十一條: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完成後,由總經理在公司年度工作總結會上通報最終績效

  考核結果。

  第二十二條:本規章由總經理( )批准實施。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0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簡稱考核,目的在於透過對員工必須期的工作成績、工作潛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帶給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善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善、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專案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於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後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僱,應附試用考核表,註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准。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於請假記錄簿內,以帶給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複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能夠分為兩種:

  1、潛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必須時間當職務的潛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必須時間務工作完成的狀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務必把握的潛力。

  人事考核把握並測評的潛力是職務擔當的潛力,包括潛在潛力和顯在潛力。潛在潛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潛力;顯在潛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此刻業績上的努力。潛在潛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潛力來把握;顯在潛力,則可能透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潛力、體力、潛力、經驗性潛力、顯在潛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務必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個性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務必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評者,務必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個性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務必予以註明。

  個性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狀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狀況下。至少就應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能夠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務必遵守以下原則:

  (1)務必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務必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潛力開發,透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瞭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推薦,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潛力,應用於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思考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潛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就應思考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潛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就應把潛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範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就應參照潛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於所做的貢獻,就應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透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資料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並指明今後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盼、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儲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儲存一年。

  (二)表資料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資料時,能夠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後,務必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資料與專案;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第1條績效考核目的

  1、績效考核是在必須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況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透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以進一步激發員工的用心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質。

  2、績效考核使各級管理人員充分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況,透過對員工在考核期內的工作業績、態度以及潛力的評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績效,並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薪酬調整、股權激勵、人事變動等激勵手段。

  第2條績效考核作用

  1、瞭解員工對組織的業績貢獻。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帶給依據。

  3、為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帶給依據。

  4、瞭解員工對培訓工作的需要。

  5、為人力資源部規劃帶給基礎資訊。

  第3條績效考核原則

  1、公開的原則,即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2、客觀性原則,即用事實標準說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3、反饋的原則,即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務必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4、時限性原則,即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第4條績效考核時間安排

  績效考核包括月度績效考核、季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

  1、月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勤務系列、技術系列(不含副總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員(不含銷售人員)。

  2、季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

  3、年度考核:適用於本制度適用的所有人員。

  第5條考核小組組成

  1、組長由總經理擔任,負責提出年度績效考核總體要求。

  2、副組長由分管人力資源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監督考核過程並負責處理考核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3、執行組長(負責日常業務的執行)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擔任,負責組織安排各部門負責人為部門各崗位做績效考核。

  4、組員由其他高階管理人員擔任,負責按時完成對直接下屬的績效考核,指導並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

  5、人力資源部作為辦事機構,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考核結果並統一備案。

  第6條考核小組職能

  1、成立考核小組是為了組織、實施、監督績效考核工作。

  2、小組成員負責按時完成對適用於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指導並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審查批准分管部門的考核結果。

  3、考核小組不定期抽查部門考核結果,並針對不合理的考核結果及時提出推薦並糾偏。

  4、負責修正公司現有考核制度與考核實際狀況可能存在的矛盾,從而使績效考核制度簡明有效並易於操作,最終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業績。

  5、負責處理考核過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訴工作,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持續改進提高工作績效,將員工工作目標與企業戰略目標以及個人績效相結合,確保員工工作目標與企業目標保持一致;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公平、公正地評價,並透過此評價合理地進行價值分配,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範圍

  德通公司正式錄用員工。(銷售部、後勤人員或試用期員工除外)

  第三條:考核原則

  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的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範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含專案、達到狀態、權重和評價標準)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提出今後努力改進的方向;

  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於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第二章考核體系

  第四條:考核物件

  ⅰ類員工:車間生產人員;

  ⅱ類員工:基層管理人員;

  ⅲ類員工:管理人員;

  第五條:考核內容

  考核根據工作標準的關鍵指標進行考核。

  第六條:考核型別

  員工績效考核分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種,具體以實際操作為準。

  第三章考核實施

  第七條:考核權責

  總經理:對於副總、銷售、行政、財務部進行追蹤。

  副總:對於生產、技術、採購、品管、動力部第一負責人進行評分。

  各部門:按照本辦法負責本部門的考核具體實施,由部門第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進行評分;

  綜合管理部:負責考核辦法的制定,對績效考核的總體原則、績效考核的方法及績效考核的注意事項進行說明,組織、指導、督促考核的實施過程。

  第八條:考核等級對照表(ⅱ、ⅲ類人員適用)

  考核得分

  考核結果及等級

  績效係數

  95(含)以上

  績效特優(a)

  1

  90-95分

  績效優秀(b)

  0.8

  80-89分

  績效良好(c)

  0.7

  60-79分

  績效達標(d)

  0.5

  60分以下

  績效不合格(e)

  0.1

  第九條:考核程式

  1.總經理室每月30日前對公司各部門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2.副總每月29日前對所屬各部門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3.各部門第一責任人每月27日前對本部門人員上月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第十條:工資核算

  1、ⅱ類員工與ⅲ類人員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其他補貼

  備註:其中各部門基本工資詳見表一,由總經理確定該員工基本工資

  工資等級

  第五檔

  第四檔

  第三檔

  第二檔

  第一檔

  管理職系

  備註

  1

  5000

  3500

  3000

  2500

  20xx

  經理

  2

  4500

  3500

  3000

  2800

  2200

  主任

  3

  4000

  3500

  2800

  2500

  20xx

  主管

  4

  3500

  2500

  20xx

  1500

  1200

  其他人員

  表一崗位基本工資標準表

  2、ⅱ類員工與ⅲ類人員績效工資=預定績效工資x個人考核績效係數

  備註:其中各部門績效工資詳見表二,由總經理確定該員工績效工資

  表二績效工資上下限額度

  3、i類人員月工資=ⅰ類計件工資+考核獎50元

  職等

  職級

  下限

  上限

  管理職系

  備註

  a

  a1

  500

  800

  經理

  b

  b1

  300

  500

  主任

  c

  c1

  200

  400

  主管

  d

  d1

  100

  300

  其他人員

  第十一條:考核流程

  第四章考核面談與績效改進

  第十二條: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幹部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對工作思路和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後,考核者應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

  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1)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幫助考核者發揮強項、改進弱點;

  (2)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對被考核者提出期望並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3)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對培訓的需要,以便日後承擔並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第十三條:績效改進

  考核人員跟被考核人員面談後應達成一致績效改進計劃(如:進行培訓,調動工作崗位,重新分配工作職能等),並將此計劃作為下一階段考核的依據。

  第五章考核結果運用

  第十四條:培訓、轉崗

  經過考核不合格人員,部門針對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問題,對不合格人員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培訓後考核仍不達標者或者連續2次考核達標但成績為70分以下給予調離原崗位處理;

  第十五條:晉升、調薪

  年度考核優秀(b等)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職務晉升,以促進其工作積極性,繼續發揮優勢,承擔更大工作職責;晉升時機不成熟時,但員工考核績效特優,可視情況調整其薪津與級別,以提高其積極性;

  第十六條:評選優秀員工

  各類人員考核為優秀者(a等)自動成為該部門優秀員工。

  第十七條:其他獎勵

  各類人員月度或年度考核特優(a等),可視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第十八條:備註

  以上幾張運用方式作為考核結果一種參考,具體以實際操作為準。

  第六章考核結果管理

  第十九條:考核指標和結果的修正

  因客觀環境的變化,員工需要調整工作計劃、績效考核標準時,經考核負責人同意後,可以進行調整和修正。考核結束後行政辦還應對受客觀環境變化等因素影響較大的考核結果重新進行評定;

  第二十條:考核結果反饋

  被考核者有權瞭解自己的考核結果,行政辦應在每月5日前將結果反饋給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將結果反饋給被考核人員。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資料都屬於保密資料,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對被考核者本人、部門負責人和行政辦主管,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考核結果由行政辦存檔。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申訴

  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應與部門負責人溝通來解決;如不能妥善解決,被考核者可向行政辦提出申訴,行政辦需在接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對申訴者的申訴請求予以答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行政辦制定、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二0一0年十一月起實施。

  第二十五條:附件各崗位工作標準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各部門、各崗位員工薪資標準及計算發放辦法,增強激勵和考核功能,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管理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指導原則如下。

  1.以年薪和績效考核作為定薪調薪的主要依據。

  2.以貢獻度、價值創造為薪酬激勵的核心。

  3.客觀、公正、保密。

  4.薪酬水平在同地區或同行業中具有一定的競爭力。

  第4條公司辦公室是公司薪酬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如下。

  1.薪酬制度與激勵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和執行。

  2.薪資、獎勵的計算、稽核、發放及解釋。

  3.員工薪酬水平的調查、員工薪酬標準的建議與核定。

  第二章薪酬結構管理

  第5條薪酬各級標準核定說明:

  (1)“每月固定薪酬”項按員工正式錄用或入職時的審批崗位和級別照表核定、按月發放;

  (2)“每月績效薪酬”項按員工每季度績效考核得分同比例核定、按季度發放;

  (3)“加班薪酬”不納入本薪酬體系,按公司“員工手冊”相關規定進行核算,累計8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按固定日均工資計入每月薪酬。

  (4)“特殊補貼”不納入本薪酬體系,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核批後方可計入每月薪酬。如領導專職司機經常出長途,可以給予補貼;員工受公司指派駐外地工作或出差,時間較長、地區消費水平差異較大,可以給予補貼。

  第三章薪酬計算與支付

  第6條公司每月10日為薪酬支付日,財務部門透過銀行轉賬或現金形式發放到員工。

  第7條員工薪酬為稅前薪酬,由員工本人承擔並支付個人所得稅。

  第8條員工薪酬計算均由辦公室負責,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發放,總經理為所有薪資計算的終審人。

  第9條與公司訂立特別聘僱協議的,按協議規定的薪資標準與付薪方式執行。

  第10條薪酬核定工作程式如下。

  1.每月8日前由辦公室根據制定的各級薪酬標準和員工考勤情況編制上月“薪酬核發表”,送財務複核。如有問題返回辦公室重新核算。

  2、每月10日前由財務將複核並簽字後的“薪酬核發表”報送總經理終審。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發放。

  3、對新入職員工、年度調薪、特別調薪、易崗易薪、異地異薪的員工,辦公室必須開具併發出《調薪通知單》,作出薪資核定、變動的依據,報總經理批准。

  4、各級各崗員工薪酬必須嚴格按照“薪酬核算體系表”進行核算,除總經理外,任何人無權調動“薪酬核發表”。總經理不在公司時,由董事長可以代為核批。

  5、員工在收到當月工資後,對照“薪酬核算體系表”,如發現有計算錯誤、少發、漏發等情況的,3日內可向辦公室提出申議。辦公室複查後,確實存在計算錯誤、少發、漏發等情況的,下月補發。

  第11條員工有違規違紀現象,處罰款項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異常考勤處罰及工資計算如下表所示。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公司開展績效考核工作的目的在於透過對員工一定時期內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評價,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評價指導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

  第二條 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之間的差距,而是要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揚長避短,使其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績專案及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自終應以公正為原則,絕不允許徇私舞弊。

  第三條 適用範圍

  除以下人員外,其他員工均適用本規則。

  1、考核期開始後近入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30日以上者。

  3、因工傷而連續缺勤75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 考核頻率

  公司的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年中考核、年度考核三種。

  第五條 責任組織

  公司人力資源部為績效考核的歸口管理單位,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下屬員工工作績效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目標的設定

  第六條 公司現狀分析

  人力資源部應實施必要的組織現狀分析工作,為考核目標的設定做準備,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支援,積極提供人力資源部所需的資料,做好配合工作。

  第七條 分解考核目標

  績效考核目標的設定應符合公司年度發展計劃並應將目標分解至公司各職能部門。

  第八條 目標責任書

  年度績效考核目標應分解至公司所有的職能部門,在與部門經理交換意見後,由部門經理與公司總經理鑑定目標責任書。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4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三章月度考核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五章高管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六章中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七章基層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八章考核組織與申訴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xx公司基礎管理水平,建立科學的現代管理制度,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員工緊緊圍繞xx公司的發展目標,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務,根據xx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績效考核指企業在既定戰略目標下,運用特定的標準和指標,對員工過去的工作行為及取得的工作業績進行評估,評估的結果作為崗位人員業績優劣的評判依據,並對員工將來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業績產生正面引導的過程和方法。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考核目的

  (一)透過目標逐級分解和考核,促進xx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

  (二)透過考核合理計酬,提高員工的主觀能動性;

  (三)透過績效考核促進上下級溝通和各部門間的相互協作;

  (四)透過考核規範工作流程,提高xx公司的整體管理水平;

  (五)透過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態度、能力和素質,幫助員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綜合素質水平,從而有效提升xx公司的整體績效和整體員工素質。

  第五條考核原則

  (一)以提高員工績效為導向;

  (二)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三)多角度考核;

  (四)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第六條考核用途

  核結果的用途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

  (二)薪酬等級的調整;

  (三)崗位晉升及調整;

  (四)員工培訓安排;

  (五)先進評比。

  具體實施方法參照《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七條考核物件分類

  考核物件共分四類:高層管理者、中層管理者、基層管理者、基層員工。

  第八條考核週期

  根據考核物件的不同,考核週期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與專案週期型考核。

  (一)月度考核於每月1-5日內完成上月考核,其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崗位職責、分解到崗位的月度目標要求;

  (二)季度考核於每季度1-10日內完成上季度考核,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崗位職責、分解到崗位的季度目標要求;

  (三)年度考核於每年元月25日前完成上年度考核,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年度戰略規劃;

  (四)專案週期型考核以專案節點為週期,於下節點開始的1-5日內完成上節點考核,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專案階段性目標要求。

  第九條績效考核方法

  xx公司績效考核方法以KPI關鍵業績指標為主,利用BSC平衡計分卡的四個維度提取KPI考核指標,結合年度能力考核的方式,進行綜合性績效考核。

  第十條績效考核工具

  (一)月度考核工具為月度績效考核表,各崗位均有與崗位相對應的月度績效考核表格;

  (二)季度考核工具有兩種,即分子公司總經理以競爭力排名為主要考核工具,其他參加季度考核的人員以季度績效考核表格為主;

  (三)年度考核工具有兩種,即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表格+年度能力考核表格、其他人員的全年考核為其各月度績效考核評分的平均值+年度能力考核表格;

  (四)專案團隊的考核工具為專案節點的績效考核表格。

  第十一條考核維度

  考核維度是考核物件考核的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包括業績維度、品行維度。

  (一)業績維度:指被考核人員所取得的工作成果,考核範圍包括每個崗位的崗位職責指標、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對下屬的管理、人員培養和工作指導的績效。

  (二)品行維度:即對被考核人員的工作品行進行考核,考核範圍為對崗位任職者在工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行為情況的考核。

  不同層級的崗位業績維度與品行維度佔比如下表所示:

  第十二條考核主體

  考核主體分為直接上級評分與自評兩種,其中直接上級評分權重佔比85%,自評打分權重佔比15%;

  考核順序為先自我評分,再由直接上級評分,從公司高層起由上至下逐級完成評分過程。

  第十三條績效考核評分與權重

  考核表中所有的指標均需量化,對於不能量化的指標不能作為考核指標,考核表中業績指標與行為指標滿分均為100分,按各指標對公司的貢獻程度進行權重分配。

  權重表示單個考核指標在指標體系中的相對重要程度,權重總分為100%,崗位的考核指標權重相加不得高於或低於100%。

  第十四條能力考核

  年度考核是一種綜合性的考核,為全方位考核員工,更好地選拔和任用,在年度考核時可增加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項專業性活動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崗位所需要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部門負責人以上級別人員考核指標:

  (一)人際交往能力

  (二)影響力

  (三)領導能力

  (四)溝通能力

  (五)判斷和決策能力

  (六)計劃和執行能力

  (七)知識學習能力

  一般人員能力考核指標:

  (一)溝通理解能力

  (二)計劃和執行能力

  (三)專業技能

  (四)知識學習能力

  第十五條考核指標的設立

  (一)考核指標根據崗位職責、工作計劃、部門重點、年度計劃等,由上下級之間共同協商,形成考核表,報上一級主管領導審批後實施;

  (二)工作計劃和考核指標的更改需經被考核者及其直接上級商定,並報上一級主管領導批准方可生效。如有爭議,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有最終裁決權;

  (三)業績考核指標的數量依不同層級、不同型別崗位而定,基層崗位一般3-7個,中層崗位一般7-11個,高層崗位一般11-14個;

  (四)業績考核指標的制定應結合崗位自身職責與公司各層級目標,選擇考核週期內的工作重點或崗位職責中的關鍵性工作作為考核指標。

  第十六條考核指標設立的要求

  (一)重要性:專案不宜過多,選擇考核週期內的工作重點或崗位職責中的關鍵性工作作為考核指標;

  (二)挑戰性:考核標準的制定應力求接近實際,以使目標可以達到,並具有一定的挑戰性;

  (三)一致性:各層級目標應保持一致,下一級目標要以分解、保證上一級目標的實現為基礎;

  (四)民主性:考核指標的制定應由上下級人員共同商定,而不單單由上級指定。

  第十七條提取業績考核指標的原則

  (一)具體的:績效指標要切中特定的工作目標,不是籠統的而是應該適度細化,並且隨情境變化而發生變化。

  (二)可度量的:績效指標需具備量化基礎,其指標可透過資料化或階段性的標準進行測量,不可量化的主觀因素指標不能作為考核指標。

  (三)可實現的:績效指標的設定應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切忌將目標設定過高或過低,從而失去設立考核指標的意義。

  (四)現實的:績效指標是實實在在的,是可以證明和觀察得到的,是現實的而不是假設的。

  (五)有時限的:績效指標中要使用一定的時間單位,即設定完成這些績效指標的期限。

  第十八條考核記錄

  考核週期開始前,由被考核者上級向被考核人說明本次考核週期內的考核維度、指標和權重,相互認可後進入考核週期。同時,由被考核人上級建立日常考核記錄,將考核內容進行記錄,作為考核打分的依據,同時作為考核結果反饋和考核申訴處理的依據。

  第十九條考核實施流程

  考核具體實施全流程如下圖所示:

  圖2-1:績效考核全流程圖

  (一)公司全員開展各崗位工作分析;

  (二)人力資源部、各部門負責人從各崗位工作分析、戰略規劃等指標來源中提取績效考核指標與行為考核指標,形成考核指標庫;

  (三)從考核指標庫中選取下一考核週期的關鍵績效指標,並對指標進行量化、賦予各項權重;

  (四)從行為考核指標庫中選取各崗位關鍵行為,進行量化分解,並賦予權重;

  (五)形成考核表,公司全員由上至下進行考核前面談,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對考核內容達成共識;

  (六)進入考核週期,由考核者記錄被考核者關鍵指標資料,作為考核評分依據;對考核期內的員工行為、業績情況進行指導,並對設定不當的指標經上報後進行必要修訂;

  (七)考核週期結束五日內,各級考核主體進行由上至下的逐級考核評分(包括自評、上級評定);

  (八)直接上級對直接下級進行考核結果面談,下級人員對上級進行述職;

  (九)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核結果,計算結果並彙總公佈;

  (十)人力資源部進行績效考核實施培訓,各部門進行績效改進計劃。

  第二十條人力資源部門將考核結果整理歸檔,根據個人得分系數與部門得分系數計算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年底獎金。

  第三章月度考核

  第二十一條xx公司全體員工(除分子公司總經理)均需進行月度考核。

  第二十二條月度考核由考核主體由上至下逐級進行考核,其考核結果作為發放該月績效工資的依據,同時,作為年度考核、崗位工資等級調整的基礎資料。

  第二十三條月度考核由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實施,每月1-5日對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考核過程中依據考核表逐級管理、逐級考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輔助監督,並對考核結果進行記錄。

  第二十四條每月26-28日各部門負責人確定被考核人下一月度的考核內容,形成績效考核表並向崗位任職者正式公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五條對於月度病、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不參與當月績效考核。病假員工月度工資累計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二十六條月度考核詳細流程如下圖所示。

  圖3-1:月度考核流程圖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二十七條年度考核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十八條每年元月16-20日同步開展各級人員能力考核,元月25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的統計分析工作。

  下一年度計劃的制定於12月10日啟動,12月25日前完成。各部門於12月10日提交下年度工作計劃及目標,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分解執行。

  第二十九條個人年度考核

  (一)個人年度綜合考核

  年度績效考核作為計算年底獎金的依據,主要是對員工本年度業績指標、品行指標、能力指標進行全面綜合考核。業績指標、品行指標考核不再單獨進行(高層管理崗位除外),以全年月度考核為基礎,結合年度能力考評,得出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

  年度綜合考核對員工的長期發展和能力的長期表現進行評價,作為晉升、崗位調動以及培訓的依據;能力考核佔年度考核總比重的20%。

  (二)對在xx公司工作時間不足六個月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員工,經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批准可以不參加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視為良。

  第三十條個人年度考核方法

  個人年度考核針對不同人群,有兩種考核辦法:

  (一)針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以外的崗位

  個人年度考核為全年各月考核平均得分+能力考核得分,其中月考核平均得分所佔年度考核綜合得分的權重為80%,能力考核得分佔年度綜合考核得分的權重為20%,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年度考核綜合得分=(∑每月績效考核得分)/12個月×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二)針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

  參加年度考核的高層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在每年度元月16-20日對高管人員年度績效考核表、能力考核表進行評分,無需再對月度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高管人員年度考核綜合得分=年度績效考核表得分×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參加年度考核的高管人員,由其直接上級在每年度元月16-20日對有關能力指標進行評分。年度考核評定於每年度元月20日前完成,並彙總到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作為年度獎金髮放、人員調崗調薪的依據。

  第三十一條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的用途

  個人年度考核結果主要作為職務升降、工資等級升降、年終獎金髮放、培訓等工作的依據。對於薪酬的具體影響參見《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依據考核結果的不同,xx公司做出不同的獎懲決定,一般有以下幾類:

  (一)職務升降

  績效優異是職務晉升的必備條件。年度考核為“優秀”及以上的員工,列為人才梯隊的後備人選及職務晉升候選物件。

  年度考核連續兩年為“合格”的員工由上級領導決定是否給予崗位調整直至待崗處理;連續三年考核結果為“合格”的員工將被待崗處理、連續兩年考核為“差”的員工將被辭退處理。

  (二)工資等級升降

  工資等級升降結合業績考核、品行考核、目標實現度、忠誠度、職業化及崗位特殊要求等,由員工主動申請,報直屬上級和人力資源部,經審批通過後予以調整。

  具體詳見《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三)培訓

  針對考核成績,xx公司提供不同的培訓。年度績效考核為“優秀”及以上的員工,優先列為深造培訓的物件。考核為“合格”、“差”的員工,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聯合其直接上級對其進行針對性強化培訓,幫助員工改善績效。

  第五章高管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三十二條高管人員構成

  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指企業內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資訊的崗位人員,一般為總監及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如營銷總監(CSO)、行政總監(COO)、財務總監(CFO)、人力總監(CHO)、技術總監(CTO)、副總經理、分子公司總經理、事業部總經理、總經理(CEO)、董事長等崗位。

  第三十三條考核指標型別

  高管人員的考核主要有兩類指標:目標類指標和職能類指標。目標類指標與公司整體目標實現掛鉤,職能類指標與該崗位日常職能工作掛鉤。

  第三十四條績效考核週期

  高管人員的考核週期分兩種:

  (一)目標類指標的考核週期一般以季度、半年度、年度為主

  (二)職能類指標的考核週期一般以月度為主

  對於技術研發類高管人員,也可按技術研發的階段性成果作為考核週期。

  第三十五條績效考核方法

  (一)月度考核

  1.依年度考核指標要求,分解各月考核重點,直屬上級於每月26-28日製定次月績效考核表格,經雙方確認後,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每月1-5日完成考核主體的評分過程,其具體考核流程同《第三章月度考核》;

  3.月度考核指標主要以其崗位職能指標、分解至各月的階段性目標成果為主,其結果與月度績效工資關聯;

  4.月度考核的順序:自評——〉上級或薪酬績效委員會評分——〉為下級崗位人員評分;

  5.對考核過程中的指標進行評定,發現不當指標時由薪酬績效委員會做出適當修訂;

  6.月度考核不適用於分子公司總經理。

  (二)年度考核

  1.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會制定下年度戰略規劃目標,並將目標分解至各高管崗位;

  2.每年12月20日前,各高管崗位人員與集團總經理簽訂下年度目標責任書,約定考核指標範圍;

  3.每年元月16-20日,高管人員及直屬上級完成年度考核的自評與上級評分,並完成其能力指標考評;

  4.每年元月20日直屬上級完成對高管人員的績效結果面談,並將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作為年度獎金髮放、人員調崗調薪的依據;

  5.年度考核指標主要以目標性指標達成、目標責任書為主,其結果與獎金、分紅掛鉤;

  6.年度考核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高管人員年度考核得分=年度績效考核表得分×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7.對考核過程中的指標進行評定,發現不當指標時由薪酬績效委員會做出適當修訂;

  8.年度考核適用於所有高管人員、分子公司總經理。

  (三)競爭力排名考核

  1.競爭力排名考核適用於所有分子公司總經理;

  2.採用競爭力排名的方法進行各關鍵指標的考核,考核週期以季度、年度為主;

  3.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會制定下年度戰略規劃目標,集團總經理於12月20日前與各分子公司總經理簽訂下年度目標責任書;

  4.每年12月30日前,集團董事會根據戰略目標,制定分子公司總經理競爭力排名各項指標,包括:銷售額、銷銷比指標、團隊打造、利潤率等,形成競爭力排名考核表及獎懲措施,並向各分子公司總經理公佈實施;

  5.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由集團總部進行各分子公司業績統計,填寫競爭力排名表的各項指標資料,並向全員公佈排名結果;

  6.對排名前三名與後三名的分子公司總經理進行獎懲辦法;

  7.年度競爭力排名結果於每年元月20日前計算並公佈,並執行年度排名獎懲措施;

  8.競爭力排名與年度績效考核並行。

  第三十六條考核結果應用

  高管人員績效考核以年度考核為主,其考核結果一般用於獎金與分紅的發放、下年度目標責任書的指標參考、升降級參考、薪酬的調整等。

  第六章中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三十七條中層管理人員構成

  中層管理者指處於高層管理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之間的中間層次的管理人員,一般以各部門經理級人員、生產車間負責人為主。

  第三十八條考核指標型別

  中層管理崗位的考核主要以BSC(平衡記分卡)指標為主,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利用BSC考核工具,從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學習與創新這四個方面對各崗位提取考核指標。

  (一)財務方面:指標包括傳統的財務指標,如銷售額、利潤額、資產利用率等;

  (二)顧客方面:指標包括送貨準時率、顧客滿意度、產品退貨率、合同取消數等;

  (三)內部流程方面:指標包括生產率、生產週期、成本、新品開發速度、工作流程改進等;

  (四)學習和創新方面:指標包括參加培訓並考試通關、培養儲備幹部人數、專利創造次數等。

  第三十九條中層管理崗位考核週期

  中層管理人員的考核週期一般分月度、年度兩種,月度以考核崗位職責、月度目標達成指標為主;年度以月度考核的平均分為主,兼顧年度能力測評。

  第四十條考核方法

  月度與年度考核方法與《第三章月度考核》、《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一致,中層管理人員在完成自身考核評分後,需對下級人員進行考核評分。

  第四十一條考核結果應用

  月度考核結果主要用於:

  (一)突出中層管理人員工作重點,指導中層管理者的工作方向,避免戰略目標實現的偏差;

  (二)人員調崗調薪的依據;

  (三)培訓內容選擇的來源之一;

  (四)年度綜合考核的主要資料。

  第七章基層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四十二條基層崗位組成

  基層崗位主要包括部門主管及以下基層管理人員、基層員工。

  第四十三條考核指標型別

  基層人員考核的指標型別以目標指標為主,依據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目標的情況作為評價員工的依據。

  第四十四條考核週期

  基層人員的考核週期以月度為主,其指標主要以崗位職責、當月目標性指標為主;年度進行各月度考核結果彙總,與年度能力考核結果一同構成年度綜合考核。

  第四十五條考核方法

  基層人員考核方法只有月度考核與年度考核兩種,其具體方法與《第三章月度考核》、《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一致。

  第四十六條考核結果應用

  基層人員考核結果主要應用於:

  (一)員工崗位薪酬等級的調整;

  (二)人員調級調崗的依據;

  (三)制定針對性培訓內容的來源;

  (四)年度綜合考核的主要資料。

  第八章考核組織與申訴處理

  第四十七條考核組織機構及職責劃分

  (一)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xx公司考核的最高決策機構,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各主要部門(門店)負責人、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組成,承擔以下職責:

  1.考核制度及相關制度修訂的審批;

  2.各考核週期結束後考核結果的評議與審批;

  3.員工工資的調整和考核等級比例的確定;

  4.員工考核申訴的受理與最終處理。

  (二)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是考核工作具體組織執行的常設機構,主要負責:

  1.對考核各項工作進行組織、培訓和指導;

  2.對考核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

  3.彙總統計考核評分結果,形成考核總結報告;

  4.協調、處理各級人員關於考核申訴的具體工作;

  5.對月度、年度考核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考核過程中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指導與處罰;

  6.為員工建立考核檔案,作為薪酬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動、培訓、獎懲等的依據;

  7.規範化管理公司績效考核指標庫,並定期更新;

  8.對考核制度提出修改建議。

  (三)各部門負責人的職責

  1.負責幫助本部門員工制定工作計劃、考核指標並制定下屬的考核表;

  2.負責本部門員工考核和等級評定;

  3.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幫助員工制定改進計劃。

  第四十八條考核申訴提交

  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不清楚或者持有異議,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提交申訴書。申訴書內容包括:申訴人姓名、部門、申訴事項、申訴理由。

  第四十九條申訴受理機構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機構。人力資源部是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一般申訴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調查協調,提出建議;重大申訴事項提交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受理。

  如果暫未成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則由人力資源部代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職責,由總經理直接負責。

  第五十條申訴受理

  (一)人力資源部接到員工申訴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覆。對於申訴事項無客觀事實依據、僅憑主觀臆斷的申訴不予受理。

  (二)受理的申訴事件,首先由人力資源部對員工申訴內容進行調查,然後與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協調、溝通。不能協調的,人力資源部上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處理。

  (三)申訴處理答覆:人力資源部應在接到申訴申請書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明確答覆申訴人;人力資源部不能解決的申訴,應及時上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處理,並將進展情況告知申訴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接到申訴處理記錄後,一週內必須就申訴的內容組織審查,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人。

  (四)詳細流程如下圖所示:《申訴流程圖》。

  圖8-1:申訴流程圖

  表8-2:員工考核申訴表

  員工考核申訴表

  表8-3:員工考核申訴處理記錄表

  員工考核申訴處理記錄表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績效考核過程檔案(含考核評分表、統計表)應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反饋到個人,不予公佈。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實施後,原有考核規章制度自行終止。如另有與本制度相牴觸的規定,一律以本制度為準。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5

  為檢查各類員工工作績效,挖掘各類人員的潛能,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公平決定員工的職位和待遇,提高和維持公司管理水平和客戶服務質量,促進企業人才的開發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核範圍:

  在公司服務滿一個月以上的人員。

  二、考核機構:

  1、管理及技術類人員由部門經理負責考核。

  2、普通員工由班長及主管考核,並報經理審批。

  三、業績考核方法:

  1、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的考核

  1)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的業績考核

  每季度考核一次,安排在次季度首月第一週進行。考核時使用《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季度考核表》,原件交部門留存備案,個人保留影印件。考核時需安排半小時以上時間面談。連續兩次季度業績考核不合格者,將由公司安排待崗培訓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的即時考核

  為增強考核的時效性,作為對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季度考核的補充,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同時實行即時獎懲考核,依據《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即時獎懲評分標準》,由相關人員填寫《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即時獎懲通知書》,考核結果報人事管理員備案。

  3)部門經理業績考核應與部門經營管理目標完成情況相結合,具體由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確定考核辦法和程式。

  4)經理以下員工業績考核結果直接與半年獎、全年獎掛鉤。

  2、普通員工業績考核

  1)普通員工業績考核,每月一次。

  2)主要考核內容為工作態度、職責履行等,考核成績直接與每月浮動工資(考核加減分)掛勾,並作為晉升和參加等級考核的重要依據。

  3)員工考核使用《普通員工考核評分標準(月)》,由相關人員填寫《普通員工考核評分彙總表(月)》。

  4)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需及時反饋給被考核人,並在部門內宣佈、張貼考核結果。

  5)安全管理員每季度進行一次軍事技能相關專案的考核,連續兩次考核未達標者,公司將做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四、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即時獎懲評分標準

  管理類及技術類人員即時獎懲評分標準

  序號專案序號專案

  懲罰(扣分標準:5-10分)獎勵(加分標準:5-10分)

  A1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D1某項工作完成出色;

  A2違反請銷假制度、服裝管理規定及服務禮儀規範等;D2培訓認真刻苦、成績突出,能夠學以致用;

  A3工作不負責任,出現差錯,未造成較大影響;D3服從上級工作安排,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A4無正當理由未按時(期)完成工作;D4工作中善於發現問題,並及時反映;

  A5工作期間坐崗,未造成較大影響;D5勤儉節約,為部門節省開支;

  A6無故不服從領導安排及管理;D6尊老愛幼,團結同事,樂於助人;

  A7違反內務管理規定,未造成損失者;D7主動幫助他人完成額外工作;

  A8其他。D8反映問題及時,起到防微杜漸作用;

  懲罰(扣分標準:11-20分)D9做好傳、幫、帶工作;

  B1未使用文明語言,與顧客爭辯;D10其他。

  B2工作不負責任,經常出差錯,未造成損失;獎勵(加分標準:11-20分)

  B3服務態度及方式欠佳被投訴;D1警惕性高,發現隱患;

  B4上班看書報、擅離工作崗位、竄崗未造成損失;D2工作積極主動,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

  B5發現問題故意迴避、不處理、不報告、不記錄;D3能夠解決問題,處理問題靈活;

  B6利用工作之便,洩私憤、損壞公物、浪費材料;D4提供優質服務,受到顧客表揚;

  B7公報私仇,以權壓人,以老欺新或處理問題不公平;D5拾金不昧;

  B8無正當理由,不向同事提供工作協助等;D6出色完成上級交給的特殊任務;

  B9團隊工作協助性差;D7其他。

  B10其他。

  懲罰(扣分標準:21-30分)獎勵(加分標準:21--30分)

  C1當值時間睡覺;E1對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

  C2工作出現較大錯誤;E2工作成績優異,得到一致好評;

  C3翫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E3積極培養下屬、建設團隊,成績顯著;

  C4蓄意破壞、偷竊公物或顧客之物品;E4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效;

  C5進行公司不允許的活動或變相賭博;E5保護公共財產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成績顯著;

  C6未經允許向外界洩露公司保密資料、檔案內容;E6揭發損害顧客利益或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C7私藏小費或拾到員工、顧客物品不上交;E7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能源、費用,有顯著成效;

  C8顧客有難不相助;E8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抓獲重大案犯;

  C9態度野蠻、刁難顧客造成較大影響;E9其他。

  C10其他。備註:每分相當於人民幣10元。

  五、普通員工考核評分標準(月)

  序號專案序號專案

  懲罰(扣分標準:5-10分)獎勵(加分標準:5-10分)

  A1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者;D1工作積極主動、任勞任怨者;

  A2上班抽菸、看報、寫信、聊天、吃零食、打私人電話、坐崗者;D2培訓、軍訓認真刻苦、成績突出,能夠學以致用者;

  A3未經允許上班會客、不參加培訓、軍訓、換班、替班者;D3服從上級工作安排,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A4上班精神狀況不佳,不堅守工作崗位,影響形象,下班後無正當理由滯留在小區者;D4內務始終保持良好,經常幫助後進者;

  A5無正當理由不接受上級合理工作安排或接受任務拖沓,出工不出力者;D5工作中善於發現問題,並及時反映者;

  A6違反員工服務禮儀規範者;不按時進行巡查簽到者;D6勤儉節約,為部門節省開支者;

  A7違反請銷假制度者,違反服裝管理規定和不戴工牌者;D7尊老愛幼,團結同事,樂於助人者;

  A8背後議論他人,不利團結者;D8班餘時間常協助管理工作者;

  A9在宿舍會客、留外人住宿、不按時就寢者D9反映問題及時,起到防微杜漸作用者;

  A10其他。D10做好傳、幫、帶工作者;

  懲罰(扣分標準:11--20分)D11其他。

  B1未使用文明語言,與顧客爭辯者;獎勵(加分標準:11-20分)

  B2工作不認真,出差錯或服務欠佳被投訴者;D1警惕性高,抓獲小偷或亂髮廣告者;

  B3上班喝酒、瞌睡、擅離工作崗位竄崗未造成損失者;D2工作中經常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

  B4發現問題故意迴避、不處理、不報告、不記錄者;D3能夠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處理問題靈活者;

  B5利用工作之便,洩私憤、損壞公物、浪費材料者;D4提供優質服務,屢受顧客表揚者;

  B6公報私仇,以權壓人,以老欺新或處理問題不公平者;D5拾金不昧者;

  B7非工作需要,私用工作器具者;D6出色完成上級交給的特殊任務者;

  B8其他。D7其他。

  懲罰(扣分標準:21-25分)獎勵(加分標準:21-25分)

  C1當值時間睡覺;E1對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C2翫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或損失者;E2在服務中創造優異成績,屢受各界表揚者;

  C3蓄意破壞、偷竊公物或顧客之物品者;E3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C4進行公司不允許的活動或變相賭博者;E4保護公共財產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成績顯著者;

  C5未經允許向外界洩露公司相關資料、檔案內容者;E5揭發損害顧客利益或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C6收車費不撕停車票據或以權謀私者;E6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能源、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C7私藏小費或拾到員工、顧客物品不上交者;E7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抓獲重大案犯者;

  C8顧客有難不相助者;E8其他。

  C9態度野蠻、刁難顧客造成較大影響者;

  C10服務態度差,受到顧客合理投訴、影響公司聲譽者;

  C11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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