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員工績效考核的策劃方案

有關員工績效考核的策劃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有關員工績效考核的策劃方案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員工績效考核的策劃方案 1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達到企業員工的雙贏工作。

  2.加深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長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創優的團隊。

  5.透過考核結果的合理應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績效考核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

  (1)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每4個月考核的方法。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績效部門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百分制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百分制的方法。

  4.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的重點不同,所佔分值比例各為50%。

  定量考核:

  A.管理:部門重點工作,完成公司安排工作的質量和數量,因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

  B.員工: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工作業績。

  定性考核:勞動紀律,團結協作,服務質量,盤點工作,知識考核

  五.考核時間及相關制度

  1.考核採取4個月考核一次,每年3、7、11月為考核時間。

  2.考核達到85分將調整職務及升一級工資,考核達到60—84分保持原工資不變,沒達到60分將降一級工資。

  3.本考核實行的同時取消年終獎金,年終獎金根據效益另行處理。

  4.本考核一年總分前20名為本年度優秀員工,業績突出可跳級上升

  5.職業生涯:職員—付櫃檯長—櫃檯長—科長[組長]—主管—付理—部門經理—總監—副經理—總經理

  工資等級為650、750、850、950、1150、1250、1350、1450、1750、20__、2500

  三、考核內容及適用物件

  1.考核內容指業績(定量)考核,業績考核週期為月度考核。

  2.考核適用於正式員工(不含促銷員、導購員)。

  3.新到職員工從次月參加業績考核,中途離職(自動離職或被辭退)工作未滿月者當月不參與考核。

  4.內部調動者按照所在部門工作時間長短來劃分,以調入時間超過半月的工作單位業績為準,反之按調出單位當月業績為準。四、業績考核指標/權重比例/考核範圍/計算公式

  1.參與業績考核部分工資比例:

  ①按參與考核員工崗位工資的10%進行考核(如員工的月工資為800元,其浮動工資為80元即800元×10%=80元;如領班的月工資為1000元,其浮動工資為100元即1000元×10%=100元;如主管的月工資為1500元,其浮動工資為150元即1500元×10%=150元;如經理的月工資為20__元,其浮動工資為200元即20__元×10%=200元)

  2.業績考核部分的銷售、毛利、費用、營業外收入、商品損耗率以財務預算為依據定量考核。根據部門經營特性和崗位職責分工,詳細的業績考核指標、權重佔比、考核指標範

  五、業績考核獎懲標準

  1.綜合達成率為部門員工承擔的考核指標實際達成率_對應的權重比例相加之和。

  2.業績考核獎懲與員工績效工資收入掛勾,原則是員工只獎不罰,主管級以上人員按業績考核實際綜合達成率實施獎懲。

  3.當月業績考核指標達成獎懲在次月工資中體現,人力資源部於每月的20日下發各部門上月的業績考核結果,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因不可控等因素影響指標達成),於25日前將部門意見彙總到人力資源部門,人資部門上報總經理或公司例會討論後下發最終獎罰結果並執行。

  4.如全店未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或部組預算指標超額完成可單計算獎勵(另報),如全店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未完成預算指標不參與獎勵。

  5.綜合達成率達到相應標準的則不獎不罰

  6.獎勵:

  綜合達成率100%,每增加1%,獎勵該浮動權重額的10%

  獎勵舉例說明:假設A為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105%,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5%-100%=5%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為1500元,則可得獎金(1500×10%)×5%_10=75元.

  B.其他人員的獎勵計算方法同上。

  7.處罰:

  綜合達成率100%,每減少增加1%,扣減該浮動權重額的5%。處罰扣款最高不超過個人浮

  動工資部分

  處罰舉例說明:假設A為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90%,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0%-90%=10%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為1500元,則扣款(1500×10%)×10%_5=75元

  B.其他人員的處罰計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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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核目的

  1.瞭解工人對公司的貢獻;

  2.為工人的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3.提高工人對公司管理制度的滿意度;

  4.激發工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人基本素質和工作效率;

  5.為工人的晉升、降職、培訓、離職和年終獎發放提供決策依據;

  二、績效考核物件

  1.已轉正的一線車間工人;

  2.試用期工人、連續出勤不滿三個月的工人以及考核期間休假停職3個月或以上的工人不列為此次考核物件。

  三、績效考核小組

  1.績效考核小組由各部門直接主管及生產經理考核,主考者由部門直接主管負責為一線員工評分,生產經理參與並監督考核過程;

  2.生產總經理及總經理雖然不是一線工人的最終評估人,但保留對評估結果的建議權,並參與績效考核相關會議,提出相關培訓、崗位晉升、降職、調崗、離職以及一線員工處罰的要求;

  3.績效考核人應該熟練掌握績效考核的相關內容,做到與被考核一線員工的及時溝通與反饋,公正地完成考核工作。

  四、考核時間及考核實施

  1.考核時間為第二個月的1號到4號,每滿一個季度總結一次;

  2.考核實施,績效考核小組根據所收集的'資料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並對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人;

  3.最終被考核人考核結果提交於行政部,由行政部最終稽核交付財務核算績效工資。

  五、績效考核內容

  1.績效考核分三部分,出勤獎、工藝紀律獎和6S管理獎,共計200元/月;

  2.評定標準為以上三項分別佔25%、50%和25%(即50元、100元、50元)

  3.績效考核中一線員工的合理化建議被驗收並採納,則按貢獻的大小另行獎勵20元或以上不等;

  4.此績效考核只針對於每月績效獎金工資進行考核,至績效獎考核完為止,與《生產部考核細則》不衝突,不重疊,但其評定對年終評定有決策依據;

  5.此績效考核為每月評定一次,按季度發放;

  6.具體績效考核細則內容見下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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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為進一步深化企業績效考核制度改革,全面調動各級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效提高職工工作業績,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範圍

  本辦法規定了公司機關各部室及生產部門、收費部門、維修服務部門、稽查、安全保衛、安裝公司、水錶檢測等基層單位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內容及要求。

  3、職責

  企管部是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彙總,各專業部室負責對項專業技術指標的考核。

  4、考核原則

  以事實為依據、注重實效,程式簡捷、結果客觀公正。

  5、考核依據

  5.1對機關部室的考核:以《機關機構設定及職責》《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公司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公司病事假管理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為依據。

  5.2對營銷單位的考核以《市自來水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市自來水公司目標責任狀》及相關規章制度為依據。

  5.3對生產、維修、水質監測、稽查、安全保衛、安裝公司、水錶檢測等單位的考核以《市自來水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及相關規章制度為依據;

  6、考核程式

  6.1對機關各部室的考評程式: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及工作態度由主管副總進行客觀評價;每月25日由辦公室對各部室的出勤、環境衛生、值班值宿綜合情況進行評價;企管部彙總上報。

  6.2對生產、營銷、維修等基層單位的考核程式:由企管部組織各專業部室對各類報表、計算機記錄及對各基層單位當月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進行稽核,並深入現場實地考核(或擇機抽查),再由企管部對考核結果進行整理、彙總,報主管副總稽核、總經理審批,批准後兌現獎罰,最後由企管部對考評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見。

  6.3對特殊情況的考核程式:當有嚴重影響到被考核者達成定量考核指標的單位或個人時,被考核者須及時主動以書面形式將問題及受影響程度闡述清楚,並由主管領導與影響考核指標實現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溝通協調,協調不成的由總經理判定結果並確認。否則,視為被考核者之責任。

  6.3.1生產、維修部門在汛期和桃花水及緊急事故處理、節假日期間對出廠水質、電耗、費用等考核指標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經領導研究後確定。

  6.3.2如遇計劃調整時,以調整後的計劃為準。

  7、考核方式

  7.1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年終考核等四種考核方式。

  7.1.1月度考核時以各類報表、計算機提供的資料為重點,採取擇機抽查的方式進行考核;

  7.1.2季度、年中、年終的考核將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深入到各基層單位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

  8、獎罰標準

  8.1獎勵標準

  8.1.1各單位(部室)能夠按計劃完成生產經營指標及各項重點工作,且沒有違規違章現象的,全額髮放績效工資。

  8.1.2在義務勞動中表現突出的,可根據其具體表現給予個人50.00元-100.00元的獎勵。

  8.1.3生產、維修單位在一年的工作中,沒有發生安全生產、安全保衛等責任事故,給予單位500.00元-1000.00元的獎勵。

  8.1.4對節能降耗、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議等工作的獎勵,由總工辦組織評定,視情況給予獎勵。

  8.1.5對在完成臨時性、突發性工作任務中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視情況給予相應獎勵。

  8.2處罰標準

  8.2.1機關員工有違規違紀現象,一次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100.00元,累計三次以上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8.2.2對各基層單位的考核,採取百分制。經考核,達到95(含本數)分的,全額髮放績效工資;低於95分的,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罰單位200.00元績效工資。

  8.2.3水廠以《市自來水公司年度生產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為依據。

  8.2.4維修公司以《市自來水公司年度維修公司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為依據。

  8.2.5水質監測中心以《市自來水公司年度水質監測中心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為依據。

  8.2.6水錶檢測中心以《20__年度目標責任狀》為依據。

  8.2.7供水安裝公司以《20__年度目標責任狀》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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