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你最擅長的事,成功的可能性才大的人生哲理
做你最擅長的事,成功的可能性才大的人生哲理
英國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 David Ricardo(1772 - 1823)曾經提出在經濟學上非常有名的一個法則:比較利益。羅素.羅伯茲(《抉擇》一書作者)則李嘉圖所提出的比較利益法則稱為“間接致富之路”,羅素認為,個人生涯規劃、企業經營、僱用員工、國際分工等問題,全都和此觀念有關。
舉例來說,A無所不能,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但特別會種田。B很平凡,除了很會煮飯,其他什麼都不擅長。對AB兩個人來說,種田和煮飯就是其絕對優勢(有其不可替代性)。AB兩人要想日子過的更好,則必須發揮專業分工。
雖然A樣樣都行,種田的能力是B的十倍,但煮飯卻只有B的兩倍能力;那麼相對來說,A把時間花在種田比較有利(若因為把時間花在燒飯上,偶一為之可以換取生活樂趣,但若總是自己動手,將損失種田能夠收穫的數量);對B來說,把時間花在煮飯比較有利(因為B若自己種田,所能收成的數量將更少)。這就是AB的“比較利益”(比較指的是“相對”,在兩者以上的物件間比出“相對”優劣。)。
B專心煮飯,A全力種田,兩人專業分工,再透過自由交易分享成果,比兩人都各自都必須種田又煮飯能夠獲得更好生活品質,就是“比較利益法則”。
一個國家即便再地大物博,人民水準再優秀,科技再發達,就算什麼都能夠自己生產,但也不會把所有事情都辦的一樣出色。好比一個人即便十分聰明又幹練,什麼都懂,也不可能把所有事情都辦的一樣出色,一定有強有弱。每個國家(或個人)都有自己特別擅長。
再者,每個國家(或個人)的資源有限,資源指的不只是原料、土地、更指願意用來工作的時間。因此就算一個國家所有的產品都比其他國家好,也不會打算全部自己生產。而會將焦點放在自己特別擅長的'某幾項工作,而將其他工作委交其他較為擅長的國家(或個人)。
因為如此一來,每個國家(或個人)都可以透過專業分工,在自己最擅長的產業/工作上發揮效益極大化,然後再透過自由交易平臺,交換彼此成果。如此一來,每個國家(或個人)都可以獲得最大的效益,這就是比較利益法則。
好比說一個擅長企業管理也擅長打字的經理,還是會把打字工作交給其他人,而非自己包攬。因為把時間用來管理公司,比用來打字能夠獲取的利益較高。選擇把時間用來管理公司,所能賺取的效益較大。
瞭解“比較利益法則”,便能通透“間接致富”的道理。一個人再行,也不可能凡是親力親為。所以,好的公司領導懂得充分授權。因為他知道不可能把所有事情攬下來,就算都可以做的很好,但一個人的時間有限,每件事情能為公司創造的利潤有高有低,因此與其把工作全部攬在身上,還不如將工作分給具有個別專長的人來負責。
每個人都有自己獨一無二的專長,或者擁有比他人來做同一件事情強的能力。聰明的人懂得利用自己的專長,追求理想生活品質。想擁有富裕生活的人,就該透過“間接致富”法則,讓自己專長的事情獲利極大化,並且將其他事情交給其他人負責。在自己專長的事情上建立“不可替代性”,然後再用此所賺得的收入,去交換其他生活所需。借力使力,才是最佳的致富之道。來源:人生哲理wWw.51flas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