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用人單位勞動合同

標準用人單位勞動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標準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標準用人單位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 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四、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七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九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一)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二)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二) 甲方經營的、乙方所在的店關閉;

  (三)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一)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二)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三)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四)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三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檔案,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用人單位勞動合同2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同時你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必須是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以解除的。往往很多用人單位只是簡單的認為試用期內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往往也直接導致勞動爭議的發生。

  對於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最好能夠做出明確的規定,這樣有利於對員工的管理和避免勞動爭議難以舉證的問題。同時錄用條件和招聘條件也存在一定的區別,不可把兩者的概念混淆。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程式

  (1)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這裡的“說明理由”,法律並未規定一定得采取書面形式,但從舉證角度出發,建議採用書面形式,並且要求勞動者簽收。

  (2)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也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y23]。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3)用人單位需製作《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給勞動者,同時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標準用人單位勞動合同3

  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書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特別宣告:甲、乙雙方在此宣告,保證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資訊真實有效,沒有任何偽造,欺騙和故意隱瞞的內容,如甲、乙雙方以上資訊存在虛假內容,則應各自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和後果。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明悉《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規對各類勞動合同形式定義的基礎上,協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認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約定的解除或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解除或終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標誌。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試用期限亦自實際用工之日起起算。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對試用期內的員工,執行月度考核程式,乙方如在任何一次月度考核中未達到甲方錄用及考核條件,甲方視乙方的能力情況決定是否終止試用或給予乙方再次培訓機會。考核乙方試用期的錄用條件,甲方以試用考核表及崗位任職協議的形式向乙方明確,試用期考核表及《崗位任職協議》均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為適應生產經營需要及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資源,須對員工的階段相關工作作出必要的調整。對此,乙方確認已被事先如實告知,並已表示接受。

  第六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內容;甲方可以崗位說明書的形式具體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崗位工作時間。

  第七條 乙方同意並承諾嚴格按照《崗位任職協議》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勞動報酬及任職期限等內容,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並以此為依據,接受甲方的考核。經考核後,因乙方未達到考核標準的,可視為乙方不勝任所聘任崗位工作。

  第八條 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不能勝任所任職崗位工作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繼續履行雙方權利義務,乙方拒不執行的,按甲方《員工手冊》相關辦法處理。

  1. 告知乙方不勝任崗位理由,安排乙方參加所任職崗位相關的崗位帶教培訓或以工代訓,該期限為一個月時間。

  2. 告知乙方不勝任崗位理由,中止雙方的崗位任職,安排乙方參加所任職崗位相關的非在崗培訓,培訓合格後繼續按《崗位任職協議》約定履行。

  3. 告知乙方不勝任崗位理由,另行安排乙方合理的工作崗位。

  第九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和行業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1.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所在地及所轄區域。

  2.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基於乙方的工作性質__________________,其具體工作地點具有不固定性,為此甲方與乙方的勞動關係建立在 ,並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多處區域工作。

  第十條 乙方確認工作地點在 的變更不屬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並願意接受在上海區域內的工作地點調整。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十一條 乙方為甲方全日制員工,甲方依崗位和行業作業特點安排乙方出勤,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最長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十二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並經勞動部門批准,涉及乙方崗位需調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甲方公佈的調整

  公示為依據,乙方同意遵照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執行國家與地方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乙方的請假程式需按照甲方的《員工手冊》規定進行。

  第十四條 甲方施行加班審批制度,凡乙方需要加班的,應事先向公司進行書面申請,經書面批准後方可加班,否則視為自願延長勞動時間的行為。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尊重和維護雙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乙方應主動透過登入公司網站、公共盤獲知各項規章制度的最新內容。

  第十七條 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用人單位勞動合同4

  甲方:___(通常為用工單位)

  乙方:___(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____

  鑑證編號: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姓名)為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__個月,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條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享受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工資待遇(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工作時間(每週不超過多少小時)

  第七條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簽章)

  乙方:___(簽章)

  _年_月_日

標準用人單位勞動合同5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本合同必須用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宣告如下:

  甲方宣告如下:

  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並儘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儘可能為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宣告如下:

  乙方願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為甲方團隊中的一員,並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係,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秘密的洩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勞動報酬:

  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確認已經明確被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以上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簽字:

  合 同 條 款

  一、合同期限

  注: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並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適用範圍:

  對於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技術性強的工作,適宜簽訂較為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為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注:除雙方自願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已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範圍:

  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於勞動者來說,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注:我國法律對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限制較少,用人單位可以靈活運用,故用人單位應當盡力選擇此種方式約定勞動合同期限。

  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情形:

  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任務性較強,工作相對自由,工作目標較單一。

  (二)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限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注:不能約定試用期的情形: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下的;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4)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同意不約定試用期的。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法律對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如何確定試用期?

  建議企業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採用最長期限的試用期,既可以為企業節約一定的成本,又可以更好的考察員工,以實現企業招聘利益的最大化。但企業在試用期內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必須舉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存在其他可以法定解除的情形。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4.獲獎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5.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6.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7.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未盡事宜,以招工公告、啟示、通知等甲方所釋出的招工條件為準。

  注:錄用條件應該具體、明確,這是企業在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證明新進人員能否勝任工作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也是雙方發生爭議時進行訴訟的證據!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部門 崗位上工作,職務為 。工作地點在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但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根據甲方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詳見合同附件)履行義務,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相應的工資待遇。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增加工作地點條款,這是因為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但如果企業經營有需要的,可以明確告知其工作地點在幾個地點之間調整。

  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有可能被認定為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而無效。但是,用人單位可以制定一個較高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當希望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或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時,即可以認為勞動者不勝任該工作崗位而對其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進行調整。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第____________種工時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並且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但以下情形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每月為一個計算週期,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對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注:選擇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單位。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含義: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地質、石油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 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亦工亦農或由於受能源、原材料供應等條件限制難以均衡生產的鄉鎮企業的職工等。另外,對於那些在市場競爭中,由於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的部分職工也可以參照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辦法實施。其職工的平均月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如果存在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情況,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要按規定支付職工加班費;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根據公司安排進行。

  1.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和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注:選擇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

  不定時工作制的含義:

  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 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 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二)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發乙方的工資:

  a. 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將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議甲方儘量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按照此種方式,甲方可以跟乙方約定一個較低的基本工資,然後制定一個詳細的績效考核辦法,根據績效考核結果來確定乙方的績效工資,以便甲方利用考核結果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工資計發形式和標準確定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

  (1)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甲方如果想不違反本條的約定,可以在合同或相應的規章制度中規定相同崗位的工資標準,再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來支付乙方的工資,那麼只要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就可以了。

  (四)甲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五)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甲方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後,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七)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服從甲方加班的安排:

  a.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b.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c.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九)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甲方:

  乙方:

標準用人單位勞動合同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受聘於甲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受聘於甲方 部,任 一職。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工作時間標準為: 週一至週五9:00- 18:00,其中1小時為用餐時間。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乙方每月工資為伍仟陸佰圓整人民幣,包括所有津貼及有關費用在內。甲方應於下月的15號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將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乙方應繳納的稅款及個人需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每年支付12個月工資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工作實績對乙方工資進行調整。但不得低於當時市政府規定工資的最低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工休假日、婚喪假、產假等,同時享受符合甲方規定的有關假期。

  第七條、乙方每工作滿一年將享有公司規定的帶薪年假(11天),該假期乙方在試用期滿後方可享用。年假原則上在自然年度內休完。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工作所在地有關社會保險制度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基本醫療、工傷及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按工作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條、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間有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在簽署勞動合同的同時亦需簽署公司制定的《奧邁思員工手冊》。

  第十一條、乙方如出現曠工、遲到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甲方有權根據本公司規章制度扣除相應工資,或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改造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終止或解除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合同亦應於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 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 乙方患病或者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二十三條、甲方解除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及因培訓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培訓費用的賠償應遵循逐年遞減的原則。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第二十七條、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和《保密承諾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乙方必須認可,在簽署此合同前,對此合同的解釋有充分細緻的瞭解。

  第三十條、本合同以中文文字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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