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景德鎮陶瓷審美文化的系列裝飾工藝表現形態
淺談景德鎮陶瓷審美文化的系列裝飾工藝表現形態
陶瓷裝飾的形式特點是建立在審美功能和物質技術的基礎上。但是,除了審美功能和物質技術的合理性,還必須依據一定的陶瓷裝飾形式美的規律法則,進行藝術處理。才能獲得完美統一的藝術效果。
藝術處理中,這種構成陶瓷裝飾諸因素相互配合和協調一致,多樣變化的統一,實際上就是和諧。和諧是美好事物的重要特徵,裝飾本身合乎規律的過程是和諧的本源,和諧在美學中是構成美的重要條件之一。
和諧在陶瓷裝飾中的表現是指從審美功能,物質技術條件到藝術表現形式,都應該是協調統一的。·諸因素應各得其所,恰如其分。這是最重要的和諧。根據不同材料的性質和特點,決定其裝飾類別及所應具備的形式特徵。在具體裝飾形式處理上,裝飾與環境、裝飾與造型,區域性與整體也都要相互呼應,協凋。這是我們在裝飾設計中常要遇到的問題。
我們在處理這些問題時還應看到,裝飾設計是由各種基本形的紋樣,畫面和色彩等因素構成的,如果每種因素不存在差別和變化的話,也就無和諧可談。和諧是裝飾中矛盾對立的因素達到統一的結果。對於陶瓷裝飾的欣賞,我們的視覺是在裝飾各種因素的變化中尋求情趣和韻味,並且在這當中得到興奮與刺激。和諧則是使心理上達到平衡不可缺少的重要條件。
例如:魚尾瓶形體的主要部分是腹部,其裝飾主是也應是腹部。其他部位的裝飾只能作陪襯、即口部裝飾氣勢向下,足部裝飾氣勢向上。這樣一下一上雖烘托了主題,又與造型形成了和諧的統一整體。
值得指出,陶瓷裝飾含義很廣,它不僅包括了構成裝飾設計的基本形改樣,色彩,而且包括色泥、色釉與綜合裝飾。從廣義上說,好的造型本身在協凋的環境中,也能起到陳設的裝飾效果和作用。所以,這裡所說的陶瓷裝飾形式的規律與法則、主要也是針對構成設計的基本形紋樣與畫面而言。
對於裝飾形式美的規律法則,如何去研究並逐步掌握它,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也是屬於美學範疇的問題。作為陶瓷美術工作者來說在探索、嘗試過程中雖然是艱辛的,但是依據哪些規律法則,我們還是應該去了解它,研究它。
對稱與均衡
對稱與均衡是對稱與不完全對稱。它是人們為了取得陶瓷裝飾形式美不可缺少的一條法則。
對稱形式是指構成設計的基本形(即紋樣形狀、大小、色彩)左右、上下、或相反相對或旋轉式完全相同或類似分別呈“軸對稱”.“乎面對稱”、中心對稱狀態。
均衡形式是指設計的基本形的左右、上下、或相反相對,或旋轉式、不盡相同但近似、呈“對稱”或不完全對稱狀態。這種形式是在視覺上達到一種力的平衡狀態下構成的基本形紋樣畫面。
均衡在陶瓷裝飾上的運用,除了獲得實際功能效應外,還可以給人以稱心和愉悅的直覺感受。如花瓶的改樣、畫面處理,若在瓶體腹部裝飾水平線紋、就會增加花瓶的平穩安定感,若在瓶體底(足)部施以垂直線紋,又會增加秀挺生動的視覺現象。
節奏與韻律
節奏是一個有秩序的進取,是重複基本形的形狀與大小、色彩連續的編排、數量眾多、間隔均勻而產生。而韻律則是設計時的基本形的各種構成因素有規律的變化、有節奏地遞增或遞減、相互間的重複和呼應都能引起超節奏的變化。
節奏與韻律是人們欣賞陶瓷裝飾一種共同的很自然的要求,它的作用不是面命耳提,而是潛移默化。我們不妨從圖案設計、節奏與韻律多方面的表現去感受。
不同基本形,間隔相同;或基本形大小相同、肌理有規律間隔。
基本形形狀不變,大小有規律的間隔,或逐漸地變化。
色彩明度有規律推移、間隔相同。
相同間隔、方向有規律地漸變,或者透過相同間隔的位置變化或錯位。
由此可見,韻律是在各種不同方式變化中產生的、我們依據變化的規律,有意識地處理陶瓷裝飾設計中的節奏,並使這種節奏變化在整體中融匯,構成和諧的統一體,自然會產生韻律。
對比與調和
對比與調和,是陶瓷裝飾形式美的一條法則。在設計中,既要對比又要調和。對比是求差異,調和是求相似。透過對比,彼此相異的地方加強,相似的地方明朗。透過調和,基本形或近似基本形按重複、節奏等有規律的組合,形成有秩序的調和或近似調和。我們在陶瓷裝飾設計中常常運用對比與調和兩方面的因素。或以對比為主,有調和因素;或以調和為宅,有對比因素。我們不能為對比而對比、為調和而凋和。我們應在對比中求調和,調和中求對比。
多與寡、疏與密的對比也僅是相對而言的。就如黑暗這個概念只有光明聯絡起來才能理解一樣。往往透過強烈對比的相反事物的平衡,也能產生同樣調和的效果。猶如作文中、運用對偶,對照等修辭手段一樣,強調物體間區別,反倒可以把某些意思表達得更清楚。因此,調和在設計中,可以是較多地強調形式之間的.接近,外表上聯絡也可以強調顯著的對比,透過尋求內在的聯絡,達到調和效果。還應該認識到:
透過某一元素相似或相同來取得調和。如兩個基本形一大一小,一方一園,對比明顯。但透過黑色——這相同元素,可使它們取得調和。
剩用中間(過渡)的形象取得調和,在兩個對比的基本形之間,兼有雙方特點的中間形象,可使對比得到凋和,象黑白對比強烈,以中性灰為背景、則可產生調和效果。
景德鎮陶瓷審美文化顯現的形式及分類
隨著歷史的發展,陶瓷裝飾的種類和技法名目日益繁多。為了研究方便,從裝飾的材質色澤和表現技法上比較,可簡化為兩種型別。
在坯體表面上用相同坯料鑲出各種圖案,稱為浮雕或素飾。這種圖案可在成型用的石膏模上預製,並在生坯半乾燥寸貼在上面;或利用石膏模紋樣,採取倒、施漿成型。製品燒成後,還可以用琢刻方法進行裝飾。而最簡單的裝飾還是在手工(機壓)旋製成型時,製品表面產生的旋紋,也可使製品產生美的韻律,增添幾份情趣。
在坯胎或成瓷的單一顏色上,有意識地運用陶瓷裝飾形式美的規律法則,充分發揮其材質的特殊美感和相應的工藝技術特點,巧施各種顏色,以顯示製品的不同藝術風格,使之與造型形成一個完美的藝術整體,則稱為彩飾。
這兩種分類,雖說是簡單,但不夠確切。它沒有清楚地反映出構成陶瓷裝飾的三大要素,及其表現的生產性、商品性和藝術性。所以陶瓷裝飾科學的分類,基本上歸納應為釉下彩、釉上彩、釉中彩、顏色釉和綜合裝飾五大類。
釉下彩是生坯或經素燒坯胎或釉胎上飾紋加彩、罩釉,經1340℃左右高溫一次燒成,色料充分滲透於坯釉之中,色澤光潤,耐酸鹼無鉛毒。但因高溫燒成,適應的色料不多,顏色變化極難掌握。仍待繼續研究。釉下彩主要有青花、釉裡紅、玲瓏、釉下五彩和刻劃花等。
釉上彩是繪畫於瓷胎上,經烤花爐780—850C氧化焰燒成。由於燒成溫度較低,適應的顏色也大為豐富,表現力極強。但因裝飾紋樣凸出釉面,如經長久摩擦易於脫落變色,芹有鉛、鎘溶出。釉上彩主要有古彩、粉彩、新彩、金銀彩、電光彩、墨彩、廣彩和刻瓷等。釉中彩是在瓷胎上畫繪,須經1100—1200多度溫度燒成,色料滲透釉層之中,色澤熔亮,花面光滑,無凹凸、刺手感覺。而酸鹼,無鉛毒,適宜高檔日用細瓷裝飾。因系最新發展的彩繪方法,目前僅有乎工繪製與貼花兩種形式。
顏色釉是在陶瓷基釉中加入適量著色物質,使釉面形成各種顏色的裝飾效果。它按燒成溫度不同,一般可分為高溫顏色釉(1300℃左右),低溫顏色釉(1250%℃以下)。高溫的,釉厚而潤,色面熔亮;低溫的,釉薄而顯輕巧,光亮稍差。
綜合裝飾是根據不同材質不同燒成溫度的持點,運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表現技法集中在同一產品上,其特點是各取所長,靜動兼蓄,對比鮮明,素雅堂皇之效果。
結語
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有著深厚的文化積澱,在陶藝形式中的任何延續都包含著傳統藝術的內涵。起從原始彩陶的造型與裝飾紋樣一經問世藝術也就不斷髮展、改變,藝術創作中的形式一經改變就會使人產生新的概念和想象的立足點都是中華民族所特有的,也是民族形式的靈魂的所在。我們應該看到中華民族文化傳統的主流和民族文化的原始之根,看到中國的傳統紋樣亦具備人類情感的種種特徵以及情感的延續,就圖騰演變過程的持續,啟迪我們對民族紋樣的釋讀,研究傳統的裝飾形象,接近人類與藝術最終反映一藝術可以求真,可以求善,但最終都依於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