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賞:《思維·語言·語文教學》

美文欣賞:《思維·語言·語文教學》

  教學是教和學,是教育者教、受教育者學。學是主,教為的是幫助學。教育者的種種努力,啟發、引導、傳授、示範、督促、檢查,都要歸結到一個目的,使受教育者知道應該學,知道怎麼學,願意學,喜歡學,主動學,離開了教也能學。做到這樣,才能取得教學的實效。可惜,師生授受的舊觀念根深蒂固,改變可不容易。

  我們常說教師是園丁。園丁辛勤勞動,植物得以成長。可是園丁的澆水、施肥、鬆土、打杈、整枝,種種勞動只是給植物以條件,植物的萌發、生長、開花、結果、繁殖,仍要依靠植物自身。即使是遺傳工程,培養新的品種,也是人工促進基因的改變。只有在《創世紀》裡,全能的上帝才憑空造出萬物來。

  教學上的種種活動,給予受教育者種種影響,對受教育者的成長說,都是外因。外因要透過內因起作用。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受教育者對某一事物,從無知到知的變化,從知之甚少到知之較多的變化,從知到行的變化,教育者只是提供條件,只是幫助促進,而不是灌注,更不是替代。教學改革怕得從這個根本認識上改起。且不說“發現”說“發展”說這些專門的理論,教學生活的實踐已經明擺著在那裡了。

  認識的改變不是一說改變就能改變的,還要受到舊認識的阻礙。阻礙之一就是習慣的力量。教師登上講臺,學生坐在觀眾席上,教師表演,學生欣賞,表演得好,會心微笑,表演不好,就“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想開小差。教師不作導演,不指導學生自個兒表演。這樣的教學由來很久了,現在還有,而且不是太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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