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生產裝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
行業生產裝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行業生產裝置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行業生產裝置管理制度1
選礦裝置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裝置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為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裝置進行日常點檢和群眾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裝置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尤其要注意裝置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訊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裝置進行認真清掃擦拭,並將裝置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裝置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裝置可以執行週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範圍及程度高於日常維護。週末維護一般規定在週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裝置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裝置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為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對裝置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裝置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線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後,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於維護週期,一般為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週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裝置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並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為‘四要”、‘六無’以便於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鬆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行業生產裝置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本公司生產、運輸裝置的管理,正確、安全地使用和維護裝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可用來指導生產部、技術部、財務部以及裝置管理科的工作人員開展裝置操作、使用、檢查、維修、保養、轉讓、報廢等工作。
第二章裝置使用規定
第三條裝置使用前,其操作人員應在人力資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訓,培訓由裝置部門安排專業的技術人員現場操作講解。
第四條操作人員應熟練操作裝置,清楚裝置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裝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第五條機器裝置發生故障時,操作人員應報告班組長及有關負責人員解決處理。
第六條所有動力裝置,未經車間、裝置部、電工或機修工人允許,不準亂修、亂拆,不得在電氣裝置上搭溼物和放置金屬類、棉紗類物品。
第七條裝置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八條未經領導批准,不準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員的機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條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翫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裝置、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十條裝置管理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執行情況,並將其列為工作考核內容。
第三章裝置檢修和技術改造
第十一條裝置管理科每年12月份編制下一年度的《裝置檢修計劃》,在使用部門的協助下按計劃進行檢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門無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寫《裝置檢修單》申請裝置管理科檢修。
第十二條檢修後的裝置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門負責人的簽名認可,由裝置管理科將裝置檢修的情況,記錄於《裝置檢修單》及相應的《裝置管理卡》上。
第十三條裝置的技術改造可納入檢修計劃一併執行。
第四章裝置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四條裝置的維護保養由裝置管理科在《裝置維護保養專案表》中規定保養專案、內容及頻率,併發放至裝置使用部門執行,裝置管理科負責配合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第十五條裝置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日常維護制度。
第十六條相關部門要定期進行部位檢測、效能檢測,保證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第十七條對庫存、備用或因任務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時間的裝置要定期清潔、查點,進行防塵、防鏽、防潮等方面的維護。
第五章新增裝置管理
第十八條生產部根據工作的要求及公司發展需要,需購置生產裝置時應填寫《生產裝置購置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註明裝置的名稱、規格、用途及要求裝置達到的效能、數量等,並提交裝置管理科審查,報生產部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九條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產裝置的申請由生產車間提出,由生產部經理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製造或改造。
第二十條新生產裝置的驗收。
1.採購或自制的生產裝置,由生產部組織使用部門進行安裝除錯,確認符合要求後,由技術部、生產部和使用部門在《生產裝置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2.驗收不合格的生產裝置,相關部門把情況反映到裝置採購人員,由其與供應商協商解決,最後由驗收人員把處理結果記錄在《生產裝置驗收單》上。
3.生產部對驗收合格的生產裝置進行編號,建立《裝置管理卡》,並在《生產裝置臺賬》上登記。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裝置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裝置管理科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正確使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二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管理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二十三條安裝的裝置,由裝置管理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條對新置裝置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行業生產裝置管理制度3
第一條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條維修部門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條維修工作完畢,維修作業人員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四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五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六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七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第八條裝置修理排程工作職責。
1.排程員根據月份生產計劃,編制維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計劃,按照進度要求,組織好生產。
2.排程員必須根據機臺、裝置狀態和維修人員技術情況,編制計劃和進度表並及時檢查和處理配件備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問題。
3.排程員要將每月投產的備品配件生產準備情況及時向主管彙報。
4.排程工作。應本著面向生產和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進行工作安排。
5.沒有列入計劃而生產急需的配件,經領導批准後,安排加工。
6.開好定期裝置會議,檢查各車間裝置維修任務完成情況和裝置維修的質量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調整。
行業生產裝置管理制度4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 經裝置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 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裝置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裝置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 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 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 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 報廢、拆除舊裝置由生產管理部、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裝置事故,裝置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 裝置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 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管理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 生產管理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行業生產裝置管理制度5
首先要按照裝置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裝置型別,並按照裝置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危險係數以及使用場所、維護難度,將裝置劃分為:特種裝置、常用裝置、一般裝置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制和裝置的分級管理。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經裝置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安裝專案或增置電氣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 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操作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完畢,由裝置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部門要與生產部門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管理部門負責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培訓。
第七條 使用人員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達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條 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 裝置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執行情況,並做記錄。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 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裝置管理部門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裝置管理部門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附有裝置管理部門確認的“報廢申請單”上報生產總部,申請報廢,再由後勤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三條 發生裝置事故,裝置管理部門主管、生產部門主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四條 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五條 裝置管理部門主管、裝置操作人員,當事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總部及總經理。
第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由裝置管理部門上報生產總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 事故處理完畢,裝置管理部門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十八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十九條 屬裝置自然事故,裝置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條 裝置管理部門要編制裝置檢查保養計劃,填寫“裝置檢修記錄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六條 維修人員根據月檢修保養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內容,並做好記錄。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生產裝置發生故障,須由車間或生產部報裝置管理部門。由裝置管理部門派員及時維修。
第二十八條 裝置管理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上登記收到時間,根據裝置故障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二十九條 維修人員在收到後2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由裝置管理部門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並上報生產總部,聯絡外援,儘快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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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透過對裝置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滿足生產要求。
二、適用範圍:
1、與生產有直(間)接關係的裝置及其附帶設施。
2、模具及其附帶裝置。
3、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裝置。
4、其它有關用水、電等裝置。
5、裝置相關的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
三、管理部門職責:
1 、裝置動力部: 負責公司裝置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保養以及裝置的資產管理、裝置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2 、模具車間: 負責公司模具的維護、保養、領用等管理。
3 、理化實驗室: 負責公司各種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裝置的使用保管、定期檢查鑑定和校驗管理。
4 、車間等使用部門: 負責相關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5 、辦公室: 負責裝置臺帳、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