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技術服務合作協議書
醫學技術服務合作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學技術服務合作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方式:
固定電話:
手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優勢互補、強強合作和共同發展的原則,決定建立幹細胞技術合作關係,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與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幹細胞專案的特點,提供技術配合甲方開展工作。透過雙方合作互動,共同推進甲方專案實施。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為甲方提供其現掌握並能實際運用有效的幹細胞專案技術,具體技術如下:
2、根據幹細胞技術的發展,乙方一旦掌握關於甲方正在推進並運作的幹細胞專案的新技術,應當及時技術支援甲方,不得保留。
3、乙方應當自本合作協議生效之日起負責甲方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並達到甲方受培訓人員完全掌握的效果。
4、乙方負責監督與考核甲方幹細胞技術人員的水平並提供相關書面報告或建議。
5、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的幹細胞技術屬於乙方所有,不會與任何第三方產生任何糾紛。
6、乙方承諾甲方是乙方唯一的幹細胞技術合作方,協議期內不與任何第三方合作幹細胞專案。
7、甲方在本協議期最後三個月前不支付乙方任何報酬,但在本協議終止前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承諾給予乙方【 】%的公司股份。
8、乙方成為甲方股東後,仍應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失效。
三、保密
1、甲乙雙方均有為對方保守資訊、技術等方面的義務。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洩露對方的保密資訊,無論是以書面、電子或口頭形式進行披露。
2、此保密規定在本協議終止後壹年內有效。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因乙方提供的幹細胞技術相關的智慧財產權而導致糾紛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6項約定而與第三方進行幹細胞技術合作的,乙方所得收益均歸屬於甲方。
3、如乙方未完成或不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的承諾。
4、如甲方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情況下未給予承諾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五、不可抗力
1、如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義務,則該方必須將該事實通知對方,指明其不能履行的義務,並詳細描述該不可抗力的事件。
2、對於任何不可抗力,必須在合理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義務應在合理時間內儘快恢復履行。
六、協議的效力和完整性
本協議構成乙方技術支援的完整協議,取代之前所有書面或口頭的理解和承諾。所有對本協議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應當取代原條款,原條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協議有效期、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終止。
2、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提供給甲方合格有效、切實可行的的幹細胞技術或乙方有幹細胞新技術而遲遲不提供甲方的,經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後,本協議隨即終止。
八、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應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均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蓋章)
(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