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合作社入股協議書三篇

【精華】合作社入股協議書三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作社入股協議書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作社入股協議書 篇1

  發包方(簡稱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簡稱乙方、個體農民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合作社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油牡丹品種種植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油牡丹的種植、經營管理,承擔收購銷售、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20%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30 年,自20xx年03月15日至20xx年3 月14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附:成員名單詳情表)

  乙方用於投資入股的土地位於xx村xx組,面積為xxx 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土地四抵界址以鄉政府、村委會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於茗洋閣種植專業合作社生產種植。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農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紅就越高;合作社生產種植五年內沒有任何分紅;五年後按每畝每年20%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合作社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 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公司約定結算期內,年底甲方將向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給乙方(一年一結算)。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 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農墒保情,防止自然災害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產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種植必須的設施。 6.在合同期滿後,甲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並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自有土地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

  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種植活動。

  4.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種植、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種植、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種植、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後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臵的相關實施、裝置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將其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2.地面建築物、構築物以合作社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種植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3.種植開始後,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經營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4.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合作社法》組建合作社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合作社監事監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後,如合作社經營正在良性迴圈,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6.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專案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築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叄拾年紅利綜合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願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種植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簽字): 乙方(個體農民 簽字);

  鑑證單位(村民委員會 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作社入股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共同促進發展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

  1、甲乙雙方的合作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違法、違規和有損國家利益、公眾利益以及合作雙方的利益。

  2、甲乙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合作應本著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並重,以市場為導向,堅持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平等互利的原則。

  3、甲乙雙方在上述共識的基礎上,結成緊密的合作伙伴,持續深入發展雙方可能的各個方面或行業領域的合作。

  二、執行方式

  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開放式溯源平臺。乙方自行組織生產,準備必要的辦公裝置,基礎條件具備後,向甲方提出加入申請,甲方按稽核標準對乙方條件進行稽核。

  三、合作雙方權利和義務

  1、在協議約定的技術專案中,甲方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術指導與技術支援。

  2、甲乙雙方建立合作伙伴關係後,甲方組織產品銷售時,乙方為其提供產品相關資訊,保證產品正常銷售。

  3、甲乙雙方應充分利用溯源平臺,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合作。

  4、甲乙雙方不得以合作機構名義做違法、超出合作業務範圍及影響對方形象的一切工作及行為活動。

  5、甲乙雙方工作過程中,出現有損害雙方形象及違反雙方規定的行為,對方有權利單方面中止協議,同時有權利追究違反規定一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6、甲乙雙方有義務執行雙方所達成的決議,遵守章程,維護彼此的合法權益。

  7、甲方負責為乙方培訓系統操作人員,乙方接受培訓的人員應達到熟練操作並能解決簡單問題的程度。

  8、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合作內容委託給任何第三方。

  四、協議的生效、補充、變更、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

  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認可之時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代表:

  簽署時間:

  乙方代表:

  簽署時間:

合作社入股協議書 篇3

  甲方: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

  乙方: 身份證號

  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為了合理有效利用魚臺縣特有的土地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種水稻種植產業的形成和發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並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援下,經營範圍以水稻種植、銷售為主的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於 20xx年 12月22日在老砦鎮邊莊村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自願入股,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入股自願、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民主管理、按股分紅的原則成立。

  第二條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戶為單位,以入社申請表為依據,自願加入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擁有的股數金額自願入股,共計 股,金額為 元。

  第三條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與合作社簽訂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內,必須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發揚相互協作精神,積極開展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社員一切以合作社利益為中心及帶動村民共同發展為目的。

  社員要求退社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長提出書面申請,方可辦理退社手續。退股社員的社員資格於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社員須分攤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在會計年度決算後30日內,退還該社員賬戶內出資和公積金的份額。如本社經營盈餘,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第四條、損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員給本社名譽和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社員,經成員大會批評教育無效,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員簽字要求該社員退出,合作社辦理該社員退社手續。(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合作社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為合作社股東。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字)生效後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簽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