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上冊第四單元稅收的特徵和意義教學計劃

高一政治上冊第四單元稅收的特徵和意義教學計劃

  依法納稅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下面是滬科版高一政治上冊第四單元教學計劃:稅收的特徵和意義,供借鑑使用!

  (一)知識目標

  1、識記納稅人、負稅人

  2、理解納稅人和負稅人的區別與聯絡,依法納稅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偷稅、漏稅、騙稅、抗稅是違法行為,應負法律責任。

  2、運用稅收知識,聯絡例項,說明誠信納稅、依法納稅的必要性。

  (二)能力目標

  培養學生辨證的、全面的認識問題的能力,針對事實說明問題的能力,正確分析、觀察社會經濟現象的能力和調查研究能力。

  (三)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

  透過本框學習,增強學生國家觀念,教育學生懂得依法納稅是公民的基本義務,是愛國的具體表現,偷稅等行為是違法的,可恥的。

  ★教學重點、難點

  依法納稅的重要性

  ★教學方法

  學生收集、整理有關資料,教師啟發、引導,課上討論等學生主體參與的教學形式。

  ★教學過程

  (一)匯入 ?新課

  教師活動:引導學生回顧上一節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計稅例項材料,並思考稅金的繳納者和承擔者分別是誰。

  學生活動:討論問題,在教師引導下明確:增值稅中,布的增值稅由織布廠上繳國家,但由服裝廠負擔;服裝的增值稅由服裝廠上繳國家,但由百貨商場負擔(商場透過加價由消費者負擔);個人所得稅中,稅金由所得者個人上繳國家,並負擔。

  (二)進行新課

  一、納稅人和負稅人

  教師活動:引導學生閱讀教材84―85頁,並思考理解納稅人和負稅人的含義。

  學生活動:閱讀教材,積極思考。

  1、納稅人和負稅人的含義

  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負稅人是指實際或最終承擔稅款的單位和個人。

  2、納稅人和負稅人的關係

  當納稅人繳納的.稅款由自己承擔時,納稅人和負稅人是一致的,當納稅人透過一定的途徑將稅款轉嫁給他人負擔時,納稅人不是負稅人。

  我國公民不一定都是直接的納稅人,但都是實際的負稅人。

  教師活動:請同學們想一想,為什麼?

  學生活動:積極思考,發表見解

  教師點撥:因為生產經營者最終把稅款轉嫁到了消費者頭上,每一位公民都是消費者。

  二、依法納稅是公民的基本義務

  教師活動:請學生閱讀教材85頁圖文材料,並思考公民為什麼要積極納稅?

  學生活動:閱讀課本,認真總結,發表見解

  教師點撥:

  1、 依法納稅的必要性

  稅收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國家賴依存在和實現其各項職能的物質基礎。

  我國的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個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國家有了收入,才能為公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

  因此,公民在享受國家提供的各種服務的同時,必須自覺誠信納稅,這是公民的基本義務,也是公民愛國的具體表現。

  2、 偷稅、欠稅、騙稅、抗稅是違法行為

  (1)偷稅

  偷稅是指納稅人有意違反稅法規定,用欺騙、隱瞞等方式不繳或少繳應繳稅款的行為。如偽造、銷燬、塗改帳本和票據,隱瞞銷售收入等。

  (2)欠稅

  欠稅是指納稅人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沒有按時繳納而拖欠稅款的行為。

  教師活動:請同學們看教材86頁例項,並說明陳某屬於什麼行為?會受什麼處罰?

  學生活動:積極思考,發表見解:欠稅行為。法律制裁。

  (3)騙稅

  騙稅是指納稅人用欺騙手段獲得國家稅收優惠的行為。

  教師活動:請同學們看教材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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