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系統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專項整治情況彙報
林業系統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專項整治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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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管局紀委:
根據《州專項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結合工作實際,在收費的部門和單位中,認真開展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整治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亂收費亂罰款自查情況
經過自查,我公司涉及收費的'部門為病防站;涉及收費的單位為自來水公司、供電公司、城建管理處。其中公司森防站是按照吉林省森防站下發的收費標準,對林區木製品專案進行收費,統一上交到州森防站。自來水公司按照敦化市物價局下發的敦價字[20xx]11號檔案《關於水費收繳價格的通知》標準,對地區居民及商業使用者收取水費。供電公司是按照市物價局下發的《省電費收繳標準》,對局址區居民收取電費。城建管理處按照《關於調整敦化市城市衛生費標準的批覆》(延州價發[]20號),對局址區居民收取衛生費。因此不存在亂收費亂罰款現象。
二、資源林政案件罰沒款整改情況
經查,自7月至20xx年1月,我局資源林政處共查處29個地塊違法擅自開墾林地種植人參,根據《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對違法擅自開墾林地的行為進行了1處罰,共處罰金人民幣755093.00元。由於未及時到州財政局領取罰沒款收據,我局資源林政處將處罰款全部上繳至林業局財務處,在州紀委檢查過程中,發現我局資源林政處違規上繳罰款現象後,我局立即組織召開專業會議,對上述現象進行了整改,同時對後期所有發生的資源林政案件及處罰款項進行了全面的清查,沒有發現此類現象再次發生,同時將違規上繳的款項於20xx年9月前已全部上繳州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