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合作協議書模板彙總6篇

養殖合作協議書模板彙總6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養殖合作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瓊海時達漁業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LABUAN FOOD INDUSTRIES SDN BHD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兩方合稱“雙方”,各稱“一方”。

  鑑於,甲方擁有養殖相關的先進資源、技術;乙方擁有適於養殖的場地並且希望甲方代為管理以進行水產養殖;甲乙雙方自覺自願遵守本協議的條款條件開展水產養殖合作活動。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1 養殖品種、數量

  (b) 產品養殖週期為: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c) 產品交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 產品收購價格最低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作期內,甲方負責提供:

  (a) 種苗,種苗的成本由_____支付;

  (b) 技術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上述人員的工資由______支付;

  (c) 其它雙方確認的由甲方提供的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合作期內,乙方負責提供或辦理:

  (a) 養殖場所,養殖場所保證持有符合水產養殖的一切資質和許可,並保證本協議期間內水質無汙染,適於養殖;養殖場所的維護費用由______支付;

  (b) 甲方技術人員及其它相關工作人員的辦公和住宿場所,租賃費用由____支付;

  (c) 包括但不限於網箱等養殖所必需的設施,設施的維護費用由_____支付; (d) 飼料,飼料需要符合中國及養殖廠所在地的質量標準,飼料價格定為馬來西亞元/公斤,由乙方先行墊付,再由甲方於所得利潤中扣除;

  (e) 種苗進口的所有入關手續、中方船舶進港許可證、船員簽證、代為辦理生活用品(加油、加水等);乙方還需負責協助甲方辦理與合作有關其它手續;

  (f) 推薦當地僱傭勞務,該勞務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錄用

  (g) 其它雙方確認由乙方提供的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費用和利潤分成方式

  (律師建議:鑑於甲方是在乙方水塘進行養殖,相對風險較大,茲建議設定管理費,由乙方於固定期限支付給甲方,可保證甲方承擔較小風險。)

  2.1 本協議存續期間,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管理費________(馬來西亞元/年),第一次管理費支付於本協議生效日後7個工作日內。

  2.2 雙方約定,水產的所有權歸屬____,養殖場的所有權歸屬____,養殖附屬設施的所有權_______________。

  2.3 養殖銷售提成方式:

  2.4 捕撈銷售提成方式:

  2.5 如果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代加工,收費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 捕撈、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a) 捕撈方式:

  (b) 運輸方式:

  (c) 費用承擔:

  第三條 雙方義務

  3.1 甲方義務

  (a) 提供質量合格的種苗,保證種苗達到檢驗檢疫標準,並且負責種苗出關的各項手續;

  (b) 盡職盡責進行養殖活動,並對養殖場所和乙方提供的辦公場所和住宿盡到合理使用和保護義務;

  (c) 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當預先告知乙方做相應調整;

  (d) 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e) 如乙方提供的物資有問題,甲方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f) 其它雙方協議應由甲方履行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義務

  (a) 負責種苗入關的檢驗檢疫及其它各項手續;

  (b) 嚴格履行本協議1.3條各項義務;

  (c) 按時支付甲方的管理費;

  (d) 保證養殖場所的日常維護和安保工作,發生問題24小時內到場解決,確保養殖的正常進行;

  (e) 保證所需附屬裝置的及時提供;

  (f) 保證辦公場所和住宿條件達到甲方要求,並且負責協助甲方和業主進行上述辦公場所和住宿的日常維護和修繕;

  (g) 保證本協議存續期間養殖活動的正常進行;

  (h) 其它雙方協議應由乙方履行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甲方違約責任:

  (a) 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養殖,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甲方退還乙方的管理費用,並支付管理費用___%的違約金;

  (b) 未按照雙方同意的捕撈通知單捕撈,應承擔_____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

  (c) 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進行利潤分成的,甲方應支付乙方應付款的__%滯納金, 直至實際支付為止;

  4.2 乙方違約責任:

  (a) 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進行利潤分成的,乙方應支付甲方應付款__%滯納金,直至實際支付為止;

  (b) 未履行3.2條(a)款義務導致甲方種苗無法入關,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c) 未履行3.2條(b)、(d)、(e)、(f)和(g)款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實際損失;

  (d) 未履行3.2條(c)款義務,乙方應每日支付管理費0.5%的滯納金,直到實際支付管理費為止;

  (e)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免責條款

  5.1 不可抗力

  如戰爭、洪水、颶風等不可預見且無法防止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在各自盡到合理注意和保護義務後,互不負違約責任,並且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但是罷工不能被看做不可抗力,如因乙方推薦員工導致的罷工,甲方有權隨時解僱上述員工,乙方應承擔甲方所受損失。

  第六條 本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6.1 本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

  6.2 本協議的終止

  (a) 本協議到期且雙方不再續約;

  (b) 一方違約,雙方在其違約發生日起60日內無法達成解決意向,未違約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c) 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其它

  7.1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約定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解決;

  7.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視作本協議的一部分,和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7.3 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地址: 銀行地址: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合作專案及基地地址

  1、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河蟹養殖基地,主要從事河蟹養殖專案。

  2、養殖基地地址: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經營場地,乙方提供技術和養殖管理。經營地點: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投資方式及比例分配

  1、經雙方協商,共同投資XX萬元進行河蟹養殖專案投資,甲方出資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乙方投資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

  2、為確保本專案能夠如期、正常運轉,甲乙雙方出資款項必須在以下期限前入賬:

  第一期:在20xx年XX月XX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第三期:在 年 月 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3、如需追加投資,由甲乙雙方按原投資比例或雙方協商後各自重新追加。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河蟹養殖的經營場地、辦公、食宿場所設施。

  2、甲方負責辦理當地有關經營手續。

  3、甲方負責養殖基地的經營、採購、銷售及財務管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殖基地建設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但甲方只提供食宿及辦公場所,不提供勞務費用。

  2、乙方應積極維護甲方的形象及信譽,必須保證養殖的品質及技術的成熟。

  3、乙方無權銷售給產品,必須交由甲方進行統一銷售。

  六、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淨利潤在XX萬元以內,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淨利潤超出XX萬元,超出部分按甲方XX%;乙方XX%進行分配。

  3、若經營不善發生虧損,甲乙雙方各負擔XX%。

  4、債務由甲乙共同承擔。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甲乙雙方的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外一方應當按比例在XX日內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七、違約責任

  1、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協議所涉及到的為準,由於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雙倍賠償該經濟損失。

  2、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或嚴重違犯協議,造成另一方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並有權終止合同。

  3、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終止合作,先行投資一律不返還,並按投資額的雙倍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松桃馬腦山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馬腦山農業)一直至力於拓展銷售渠道,經過一年多的努力,馬腦山原生態散養的土雞已初俱影響力,需要擴大養殖生產規模,現在特與廣大養殖戶(乙方)誠信合作,共贏合作,將甘龍馬腦山土雞打造成甘龍鎮的農產品品牌。

  合作模式:

  1、馬腦山農業負責對養殖戶提供的土雞養殖技術培訓和後期的疫情跟蹤;

  2、馬腦山農業為養殖戶統一提供正宗品種的土雞苗,其中出殼苗_______元/只,育成苗______元/只。雞苗費用在回收成雞時可退回出殼苗______元/只,育成苗______元/只(按成活數量計算)。

  3、養殖戶將土雞養到5個半月後,馬腦山農業將一次性回收所有土雞,定價為________元/斤。結賬時間為交貨次月底前統一結賬,貨款直接存入養殖戶提供的銀行賬戶。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馬腦山農業必須對養殖戶進行科學養殖技術上的培訓和指導,對接種疫苗應要教會養殖戶,定期給土雞做疫苗。出現疫情,應及時處理,隨時保持手機暢通接受養殖戶諮詢,將養殖戶的風險降到最低。

  2、馬腦山農業必須提供最優質的種苗,土雞滿5個半月後要準時回購,除不可抗力的因素不得延誤時間(如地震、山體滑坡無法通行)。

  3、馬腦山農業不得以任何理由託欠養殖戶貨款,約定結款前一定結清。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養殖戶要全力學會各種科學養殖技術,定期給土雞做好疫苗,防病疫情,出現疫情,應積極快速處理,減少損失。

  2、養殖戶要保證是生態環境下散養,水源優質,不可在土雞食物裡面新增任何新增劑、增肥增長等有害物質,要保證自然生長,不可做假。

  3、養殖戶在土雞養大後,所有的土雞和土雞蛋必須賣給馬腦山農業,不得對外銷售。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馬腦山農業不能以任何理拖欠養殖戶貨款,如有違約,每日按銀行當時的利率雙倍支付養殖戶。

  養殖戶不可將養大了的土雞賣給除馬腦山農業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如有違約,馬腦山農業將扣除應該返還的種苗錢,並追究對馬腦山農業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在過程合作過產生任何爭議,可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的,可向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責任方應承擔所有產生的費用。

  本合同有效期時間為____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當即生效。

  甲方:松桃馬腦山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時間

  1. 合作內容:甲方向乙方提供渤海黑牛50頭,雙方合作養殖,透過肉牛出欄銷售和會員領養獲得共同收益。

  2. 養殖時間:自甲方將牛運達乙方牧場,並實際進入餵養操作之日起,至兩年後雙方協商確定終止養殖或延續合作。

  第二條 合作方式及地點

  1. 合作方式:甲方選擇不同體重和育齡的健康渤海黑牛,無償放置到乙方的牧場,由乙方無償提供養殖設施和餵養進行餵養,並作為農莊觀光和會員領養專案。

  2.甲方派遣技術人員到農莊指導肉牛養殖,並全權承擔養殖場防疫及安全平穩執行的責任;乙方負責全力支援該合作專案的經營管理,並利用其經濟能力及銷售資訊輔助養殖場的發展。

  3. 養殖地點:濱城區梁才辦事處東劉村“一綠農莊”。

  第三條 收益分配

  1.在該協議有效期內,肉牛合作養殖的肉牛出欄完成銷售之後,按以下約定進行收益分配:即肉牛銷售利潤總額減去甲方前期投資和乙方餵養投資後(以實際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投資具體數目為準。),對肉牛養殖合作淨利潤按照五五分配比例進行分成。

  2.如合同終止或不能出欄屠宰,甲方收回所剩活牛,並補償乙方當年的餵養成本。

  3.合同期間如有旅遊觀光和會員領養收入,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 責任約定

  1. 肉牛合作養殖場產權、建設使用權在乙方;肉牛的產權歸甲方。

  2. 養殖場升級建設或確立商業產權或進行擴容擴大情況下,乙方具備優先權、決策權。

  3. 雙方堅持以優勢互補、共享成果、共擔風險的'原則進行合作養殖。

  4. 如果出現重大疫情,政府對疫區進行封鎖或重大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場嚴重萎縮,銷售無法進行,本合同可協商終止,互不追究對方的經濟責任和損失。

  第五條 爭議及公證

  1.甲乙雙方本合作協議基於友好協商原則,在見證人監督之下,對所有爭議進行友好協商,協調解決。其他非協商爭議參照有關法律法規透過仲裁與法律機構進行裁決。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見證方存一份。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養殖合作社

  乙方:村集體經濟合作社

  甲方合作社為乙方合作社或(農戶)提供高品質基礎母羊、羔羊收購、養殖技術服務等。甲方給乙方提取相應的服務報酬。乙方合作社或農戶本人持社員證優先享受產品售賣服務。

  一、乙方要鼓勵其合作社成員(農戶)與甲方簽訂協議。

  1.乙方合作社或成員與甲方簽訂協議後,甲方有償提供高品質基礎母羊和羔羊給乙方合作社或成員改善養殖品種,並提供無償技術服務。

  2.乙方合作社或成員養殖羔羊達到出售標準時,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羔羊銷售資訊或直接收購,收購價格高於市場行情。

  二、乙方的分紅。

  甲方按協議約定進行收購,甲方將提出與乙方合作社或(農戶)交易額的7%支付給乙方合作社,作為乙方合作社的服務分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自願、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洛陽溪鳴莊園生態農業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伊川縣匯翔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為準) 畝,地租為每年每畝400斤小麥和400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10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500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xx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築圖紙施工,專案建成後,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20天之內建設完工。

  4、工程按圖紙建設要求建設到一半,甲方給乙方撥支援資金10萬,待到乙方養豬出肥料時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給乙方肥料款50萬元。

  5、乙方養殖戶產生的糞便、沼液、汙水不許自行銷售,統一給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專案驗收的義務,對外甲方可稱養

  殖廠是莊園的一分子。

  7、關於養豬廠的國家扶持專案資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約定和變更用途。

  9、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內容要求實施,如未按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要求實施,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建設豬場的水、電、路等生產要素符合要求,並保證保證車輛順利進出。

  2、雙方共同負責建設期間和生產經營期間的地方治安、社群關係處理、地方各級政府各項檢查工作、關係協調等事宜,以保證乙方安心生豬養殖。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豬廠的建設,保證在合同期內按時完工。

  2、乙方負責生豬飼養所產生的糞汙的環保處理,實現糞汙的資源化、無害化利用,乙方負責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園區主渠,所有肥料歸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環評手續及評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非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性檔案之規定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

  應向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合同建築總成本的20%。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30年,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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