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借款合同通用15篇

擔保借款合同通用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擔保借款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擔保借款合同1

  ()農銀借合字第_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分 期 還 款 計 劃

  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 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

  借 方

  借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2

  出借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 、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寫RMB: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 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 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擔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 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 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 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 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據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年 月 日

擔保借款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檔案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儲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

  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xx 年 5月7日至 20xx 年 5月6日,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 ‰,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後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 叄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

擔保借款合同5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規定____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檔案、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為止。

  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為企業借款合同範本具體條款。

擔保借款合同6

  貸款人(甲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與保證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瞭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可以展期。

  第四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 %計收利息。

  第五條、保證人責任

  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均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按貸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貸款人支付,並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合同簽訂地: 。

  貸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借款合同7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用於本借款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個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息%,服務費元。

  第四條還款

  4.1還款方式為到期以現金方式一次性還本,每月初支付當月利息。

  4.2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照先還相關費用後還本的原則償還,相關費用係指利息、擔保費、違約金,甲方、丙方為追回借款本息、違約金等所有支出費用或其他約定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提前還款

  乙方提前還款需及時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不退還。(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為限。例:未滿十五天,按十五天結算利息,超過十五天但未滿一個月則按一個月結算)。

  第六條罰息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甲方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三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第七條借款擔保

  7.1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擔保,第三人、借款人也可以向保證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反擔保,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7.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出借人、保證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或保證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保證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或反擔保。

  第八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8.1發生下列條款之一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7.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在經營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出借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調查、瞭解和檢查的。

  H、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8.2借款人未按時按期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及其他產生的費用,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對未及時按期歸還本息的,由丙方代償還後,丙方可以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違約保證金,超過7天的,丙方可以採取一切強制措施向乙方及反擔保方追償。

  8.3借款人違約,出借人和丙方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間方式處理。

  8.4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違約天數。

  第九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和保證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擔保條款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保證人(丙方)提供擔保,借款人和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條保證方式

  A、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不能履行債務的或違約時,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B、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清償借款本息且確定無力清償或違約,以至在合同經訴訟或仲裁,並就乙方財產經依法強制執行後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10.2超出丙方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0.3丙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合同還款義務或丙方代為償還或出借人因乙方違約收回借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十一條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一個月內。出借人依據合同約定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個月內。

  第十三條丙方的代位求償權

  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

  有權要求乙方或反擔保人歸還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費5%)和損失等。

  第十四條乙方的義務

  14.1、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費用,並在簽訂合同之時一次繳清。

  (一)擔保費。

  (二)違約保證金。

  14.2、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後五天內向丙方清償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上述書面通知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帳戶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14.3必須承擔合同規定的債務(各)履行期屆滿(即還款期末)以後的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須符合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

  14.6未經丙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理任何向丙方抵質押的物品。

  14.7應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丙方報送反映個人或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專案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檔案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積極配合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否則,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14.8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企業若發生合併、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併、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並徵得丙方的同意。同時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檔案的擬定。

  14.10如需變更乙方的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信所、法定代表人、專案負責人等,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並不得因此而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

  14.11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實施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而損害丙方權益的行為。

  14.12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本企業抵押給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險公司投保並交納保險費,並以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

  14.13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如改變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義務。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借款金額3%的違約金。如發生代償,乙方還應承擔自代償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給丙方造成其他損失,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含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15.2如乙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部分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並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丙方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質押抵押反擔保條款本合同項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質押抵押物反擔保時,抵押人、借款人、反擔保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反擔保人

  (丁方)向丙方交納元(小寫:¥元)反擔保保證金,並提供丙方認可的質押抵押物。保證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三天內向丙方清償履行擔保責任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實現債權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範圍

  質押抵押反擔保範圍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的期間

  為合同約定的債務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九條質押抵押反擔保方式:

  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

  20.1質押抵押人、反擔保人自願向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借款提供質押抵押反擔保物,質押抵押物詳見《質押抵押物清單》。《質押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質押抵押物清單》對質押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丙方行駛代位權時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質押抵押權的效力及於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產生的孽息、及其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質押抵押反擔保期間,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是該質押抵押物和反擔保物的合法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隱瞞質押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質押抵押、出租等情況。未經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質押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質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並不得實施降低質押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20.5由於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的行為而使質押抵押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應在5天內向丙方提供新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20.6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質押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質押抵押物,保證質押抵押物的完好,質押抵押權存償期間,質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通知丙方並將質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丙方書面同意,並將質押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用於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和費用。

擔保借款合同8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丙方(保證人):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儲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乙方因______,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供三方共同信守。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一、借款用途 乙方要從事生產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週轉,甲方同意出借,乙方專款專用,本款只能用於乙方生產經營,不得做其他使用。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各種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丙兩方不予承擔,乙方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甲丙兩方不承擔任何法律連帶責任。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三、借款期限及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借條)。自借款之日起,按實際借款金額計算利息,月利息為______%每月利息______,利息按月結算。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借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條交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一個月不付利息屬違約;

  2、乙方違約在____日以內,應按借款金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約超出____日,則超出部分按借款本金數額處以日利率3%的滯納金,滯納金區別於利息、違約金獨立存在,與乙方應承擔的其他費用不衝突;

  4、三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需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在三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定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六、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況,乙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七、擔保條款

  1、乙方自願用位於______地方的房屋______做抵押,具體事項另附表和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對該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其中包括本息及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並有權處理抵押物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及利息,抵押權自動解除。

  2、丙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___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若到期乙方不能按時還款,丙方需代乙方向甲方歸還本金及利息,乙方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乙方違約在____日以內,應按借款金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超出____日,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3%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賠償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借款必須以借條和借款合同兩項為準,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________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儲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十、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採用書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傳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另外兩方,書面通知以傳送之日起____日屆滿視為送達。 十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並在辦理抵押登記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份,______份在房產管理部門存查。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而且影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9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出借人(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儲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甲方因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請金額____________的借款,經保證人保證擔保,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借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借貸利率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甲方向乙方甲方民幣_______元,借款用途為_______。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乙方同意將前述款項借給甲方。實際放款日為_______。借款的利息為_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

  第二條 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出借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乙方的利益,並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甲方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乙方損失,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8、甲方出現違約逾期不還款情況由乙方登報宣告公示其違約信用資訊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定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乙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乙方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當乙方按約將出借款項交付甲方後,乙方有權將本合同涉及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乙方將債權轉讓通知送達甲方與保證人時,債權轉讓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儲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第五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補充協議書、授權委託書、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出借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而且影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借款人(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保證人(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出借人(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擔保借款合同10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儲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乙方因資金短缺,由丙方提供擔保,向甲方申請借款。現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茲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二、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借款的利息為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三、借款期屆滿

  乙方應以現金方式或轉帳方式全額歸還甲方的本金和利息。

  四、乙方應當按期還款,如需延期還款,必須在借款到期前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延期還款書面申請,丙方提供延期擔保,三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後,乙方才能延期還款。

  五、借款用途______。若乙方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延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定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七、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儲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八、 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約定全部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終止。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而且影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年月日

擔保借款合同11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乙方因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萬元整(),乙方自願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抵押車輛基本情況 抵押車輛品牌:_,型號:,數量臺。車牌照號:,車架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車牌照號:,車架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

  第三條:抵押車輛擔保範圍 借款、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處分抵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甲方可能產生的代墊費用和其他所有與借款有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財產保險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整,大寫金額:整。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費用:月利率%。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其它費用由乙方另行承擔(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財產保險費、公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支付費用:

  1、乙方按月支付利率為借款金額的%。

  2、乙方如需延長借款時間,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於每月日前支付下月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六條:借款給付時間及方式: 甲乙雙方在辦理機動車抵押手續後的日內,甲方將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一併交付乙方。

  第七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並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時,所抵押的機動車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質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任何形式的所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八條: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將抵押車輛質押在甲方指定地點封存,並將車輛手續交甲方保管。

  2、甲乙雙方共同對抵押車輛進行驗車、拍照(或錄影),並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3、抵押車輛在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在抵押期內因車輛駛時間長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損壞除外)。

  4、抵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和各種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5、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借款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日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專案如下:機動車輛損失險、機動車輛強制險、機動車輛座位險、

  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燃險。

  8、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9、乙方承諾,本合同訂立之前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以任何形式抵押、贈與、轉讓。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轉讓和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車輛。

  第九條:借款到期的處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後,乙方未能清償全部債務的。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乙方同意由甲方上述抵押物變賣。其變賣收入扣除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擔保款項及其它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條:違約 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經甲方催告____日內未與完全補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發出通知宣佈借款到期,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傳送的借款本息,處理抵押車輛,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除應向甲方歸還全部本息外,還應另行按借款總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費用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費用直至清償完債務為止。

  第十二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電話通知,通知電話為 ______________,備用通知電話為_______________。

  2、若乙方提供電話號碼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通知到乙方的,則甲方可視為已經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第十五條:本合同附帶乙方身份證影印件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承諾所提供的抵押車輛資料及其個人資料真實有效。以上條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閱讀,並知悉,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甲方:(簽字)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12

  甲方:(貸款銀行)中國銀行××市分行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甲方已與乙方、丙方共同簽署編號為《中國銀行××市分行教育助學擔保借款合同》,本協議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根據上述合同約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發放貸款。現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授權甲方在乙方畢業前收押乙方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大學頒發),直至上述合同約定之助學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由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在乙方畢業時,甲方收押乙方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時,無須再次事先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項下的助學貸款時,委託甲方將該貸款金額的5%直接劃入甲方為乙方開立的個人專門帳戶,作為該助學貸款的保證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學院共同保管、使用(具體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與乙方所在學院簽署的《<中國銀行、××大學光華管理學院mba助學貸款合作協議>補充協議》為準)。如乙方出現貸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時歸還情況時,則甲方有權在產生逾期貸款後10日內,以上述保證金墊付逾期貸款本息及罰息,待MBA借款學員歸還所欠款項後,由甲方負責劃回保證金帳戶。

  上述合同項下助學貸款結清時,甲方將收押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退還乙方。上述保證金帳戶按其存款餘額計算儲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該助學貸款結清日為準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本息。

  丙方作為保證人對上述協議內容並無疑義。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簽章)(簽字)(簽字)

擔保借款合同13

  貸款人:中國農業銀行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購房擔保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實際發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購買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編號為_________的購房合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四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的基礎上 (上/下)浮_____%,執行年利率為_____%。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執行合同利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基準利率調整後的次年1月1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年利率,貸款人將對法定貸款利率進行公告,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抵押人。本款所述基準利率以實際放款日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利率為準。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本金從逾期之日起直至清償之日止,按照以下第_____種方式計收罰息:

  (1)按照萬分之_____(大寫)的日利率計收罰息。

  (2)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年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直至清償之日為止,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年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 (大寫)計收罰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4、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有權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第五條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檔案、資料、憑證並辦妥相關手續。

  2、購房首期款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應付費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4、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未發生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條 劃款方式

  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結算賬戶,賬號或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約定採用以下第_____種方式劃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劃入借款人上述結算賬戶後,再將全部借款劃入售房人的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購房合同項下的款項。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直接劃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購房合同項下的款項。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貸款金額劃入開立在貸款人處的指定賬戶內,賬號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還款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採用以下第_____種還款方式。

  1、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採用利隨本清還款法。

  2、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季末月的_____日。

  3、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月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的_____日。

  4、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採用分期還款的方式歸還本息。借款人以每一個月為一個還款週期。自借款發放後,每月的 (定日/借款對應日)為還款日。沒有借款對應日的,以每月的.最後一日為還款日。借款人與貸款人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規定的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1)等額本息還款法:

  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借款月數

  每月還款金額=————————————————————————————

  (1+月利率)借款月數 -1

  (2)等本遞減還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月還款金額= ———————— +(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額)×月利率

  借款月數

  (3)其他還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人的每月還款金額參照還款計劃表。

  (三)、借款人保證每個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借款人結算賬戶中存入足額的款項,以償還當期及逾期本息,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戶中劃收當期及逾期本息。該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及逾期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及劃收金額。貸款人不劃收的,當期及逾期借款本息全部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四)、如借款人因存摺(或銀行卡)遺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將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還款賬戶變更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賬戶,借款人應在下一個還款日前將變更原因和變更後的賬戶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從新的還款賬戶劃收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在借款人承諾按本條第2款約定支付補償金、遵守貸款人關於提前還款規定的前提下,貸款人可同意提前還款。

  2、借款人在借款實際發放之日起_____個月內提前還款的,應按提前償還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3、提前還款,應先償還逾期及當期借款本息,再償還其他款項;還款時執行年利率不變,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調整。

  4、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最低數額為三萬元,並重新計算剩餘借款的每期還款額或還款期限。

  第九條 借款期限變更

  借款人要求調整借款期限的,應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且徵得保證人、抵押人同意後,簽訂期限變更協議,並辦理相關的保險、擔保等變更手續。

  第十條 債權債務轉讓

  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後即可將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並徵得保證人、抵押人同意後,按貸款人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借款人宣告與保證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有效。

  2、未隱瞞涉及的未結訴訟或仲裁、承擔的債務和擔保及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事項。

  3、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歸還借款本息和支付有關費用。

  4、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因違約而產生的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進行扣收。借款人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償還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款項償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和費用的順序。

  5、當抵押物價值減少、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6、接受貸款人的檢查與監督。

  7、當發生下列事件時,借款人應在事件始發五日內書面告知貸款人:

  (1)借款人改變住所、通訊地址、工作單位等聯絡方式。

  (2)本合同所述房屋買賣合同可能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事實上已經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

  (3)借款人發生債權債務糾紛而引起訴訟、仲裁。

  (4)出現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至借款發放前,若買賣雙方就本合同第二條所述房屋的權屬、質量等問題發生糾紛,或出現可能導致借款人還款能力惡化的事項,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

  擔 保

  第十三條 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2、保證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因違約產生的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3、借款人以本合同項下所購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證人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階段性保證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產證書,辦妥正式的抵押登記並將有關抵押檔案交貸款人收執之日止,為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人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保證人宣告與保證:

  (1)保證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有效;

  (2)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在通知後可直接向保證人帳戶中劃收有關款項;

  (3)當發生以下事件時,保證人須在事件始發五日內書面告知貸款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訊方式等發生變化;本合同所述房屋買賣合同可能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事實上已經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出現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6、保證人發生主體資格、資本結構、經營體制、經營財務狀況等變化,影響擔保能力的,保證人須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提前履行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抵押擔保

  1、抵押人自願以下列財產 (詳見編號 的《房地產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3、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抵押物處置費、因違約產生的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4、抵押人宣告與保證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複抵押等情況;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5、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佔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保管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或其他任何可能對抵押權不利的處分。如抵押人要將抵押物出租的,須事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出售或其他形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因抵押人過錯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若抵押人拒絕恢復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貸款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或提前行使抵押權。若抵押物價值減少而抵押人無過錯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貸款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或提前行使抵押權。

  7、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應在與貸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險公司處辦理有關保險,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貸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費用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從抵押人賬戶直接劃收上述保險費用。

  (4)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8、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預登記或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檔案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貸款人保管。

  9、抵押權的實現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2)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違 約 責 任

  第十五條 貸款人違約責任

  在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條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的違約責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3、4款的約定對借款人計收罰息和複利。

  2、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權或/和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 借款人連續三期(含三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 任何一期本金或利息逾期超過六個月。

  (4) 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5) 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6) 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宣告與保證。

  (7) 抵押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或其他任何對抵押權不利的處分。

  (8) 保證人未履行第十三條第6款的約定義務。

  (9)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3、保證人、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1)抵押人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複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抵押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十七條 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其 他 事 項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述房屋買賣合同各方之間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承諾、保證、義務和責任。

  第十九條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並可依法行使抵押權或/和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涉及的費用,採用下述方式承擔:

  (一)由簽約方約定由 承擔 費用。

  (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以 方式承擔費用。

  (三)由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承擔 費用。

  1、保險、評估費用。

  2、保險、評估、登記、公證費用。

  3、保險、評估、登記、公證、鑑定、鑑證費用。

  4、其他 費用。

  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其他管轄方式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擔保,自登記之日或抵押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執一份,公證部門_____份,登記部門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條 提示

  貸款人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可向貸款人進行徵詢。貸款人應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14

  借 款 協 議 甲方(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電話: 鑑於: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專案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週轉,乙方有閒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雙方 確認:由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述借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戶名: 。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 限為 6 個月。

  三、借款利率 雙方確認:本次借款為無息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還付本金,無需支付利息。

  四、借款用途 甲方承諾:本借款僅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的資金週轉,專款專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 十五 天應向乙方提出書面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 十五 天向甲方提出書面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協議計劃用款和按時還款。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事項。

  2、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借款用途的規定,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20% 的罰金。

  (2)甲方未能按期還款,則每遲延一天,應按照借款額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雙倍為標準支付違約金,直至本息結清。

  七、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各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39;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共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方(甲方):(蓋章) 出借方(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2、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擔保借款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於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利率)還款月數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法償還。

  本合同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第四條

  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第六條

  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第七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第八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並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第九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第十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保證人自願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第十一條

  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傳送的有關檔案視同送達。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第十三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合同自動失效。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貸款代表人(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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