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借款合同(15篇)
擔保借款合同(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擔保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擔保借款合同1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 貸款
1.1 貸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九條。
1.2 貸款用途:見本合同第九條。
1.3 貸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九條。
實際貸款金額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以個人貸款出賬憑證為準。
1.4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以第九條約定為準,按借款的實際天數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簽訂貸款發放前,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進行相應調整,並按調整後的利率發放貸款。
(2)貸款期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對於約定的還款方式為分期還款(包括等額還本付息法和等本還款法)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的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對於約定的還款方式為非分期還款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按年進行調整。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月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基準利率調整日後的第一個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季度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年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
遇基準利率多次調整的,乙方按調整日最新的基準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浮動範圍,使得上述約定的貸款利率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時,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
(3)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上述利率調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貸款發放日如為29、30、31日的,結息日為每月28日,但合同項下貸款還款方式為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貸款結息日為每月20日。雙週供貸款首個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後第14日,以後結息日為前一結息日後第14日。
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後一次結息日,利隨本清。
第二條 貸款的發放
2.1 乙方在貸款發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並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此類審查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登記等法定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4)甲方是否滿足了乙方要求的貸款條件;
(5)甲方及擔保人民事行為能力和經濟狀況是否發生不利變化;
(6)甲方還款意願和擔保人擔保意願是否發生變化;
(7)甲方是否發生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8)貸款用於購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購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甲方應委託乙方將貸款資金髮放後直接支付至實際收款人賬戶,貸款發放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乙方有權稽核甲方提款申請及所附資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並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如甲方申請以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需另行徵得乙方同意。
2.3 貸款發放後,乙方有權對貸款的使用、貸款資金去向進行監管,甲方應予以配合。採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甲方應每季向乙方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透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資金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2.4 因貸款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訊費、郵遞費、查詢費由甲方承擔。無論甲方最終是否使用貸款,乙方因貸款而收取的有關費用均不退還。
2.5 貸款發放前,如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變化、乙方監管部門對乙方提出控制信貸規模或信貸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三條 還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方式還款:
(1)等額還本付息法,每期還本付息金額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為準(利率調整時應還金額會相應變動)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利率*(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 [(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1 ]} * 借款金額 (注:雙週供貸款,還款總期數為雙週數,貸款利率為雙週利率;當按月還款時,貸款利率為月利率;當按季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季利率;當按年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年利率。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2)等本還款法:按月等額還本、遞減付息,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款金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總額累計償還本金額)*月利率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3)淨息還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4)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5)其他還款方式。
3.2 在選擇雙週還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類還款法以及雙週供產品的特性(即該產品按每年實際天數計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還款26期,個別年份達到27 期),知悉雙週供貸款適合收入較為穩定和均衡的人士,並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選擇雙週還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調整要求終止或利率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有權終止雙週供還款法,另行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還款方式,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乙方有權將其調整成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
低供貸還款方式是指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計算的每期還款金額在貸款期限內分期歸還貸款本息,而在貸款期限內的最後一期還款日將剩餘本金一次性償還的還款方式。該還款方式中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超過依貸款期限計算的還款期數,甲方在貸款期限內每期還款金額相對較少,但在貸款期末會有一定的剩餘本金需一次性償還。
3.3 按月還款的,首期還款日為甲方貸款發放的次月結息日,以後還款日為每月的結息日,首期還款金額以借款實際天數計算為準。按季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按年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後一期還款日。
雙週供貸款還款的,還款日為雙週供貸款結息日。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的,貸款期內最後一期還款金額為剩餘貸款本金與當期應還貸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處開立賬戶,應至少在約定的還款日前一天,將應還款項存入該賬戶內,因未足額存入資金致使乙方無法按時扣收應還款項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3.5 甲方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還款任一期未按時足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並對未歸還的全部貸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計收罰息。
3.6 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直接從其任何賬戶中扣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保險費、乙方對甲方的代墊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從甲方賬戶扣收款項按照先前期、後當期和先費用、利息、後本金的順序進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歸還貸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後即為不可撤銷。部分提前還款的,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少於一萬元,提前還款後每期還款額相應變更。
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金。該補償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併支付給乙方。補償金按提前還款金額提前還款天數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提前還款時間不到三十天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減半計收;超過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計收。
3.8 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甲方在貸款發放後兩年內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貸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併支付給乙方,違約金按提前還款金額60天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
第四條 抵押與保險
4.1 丙方願意以其擁有的房地產(見本合同第十一條)(以下稱抵押房地產)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補償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的抵押擔保。
4.2 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本合同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並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為準,保險期限不短於債務期限。
抵押房地產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長期授信提供擔保的,可按年分期購買保險。
4.4 甲方應按時支付保費,並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還清前,甲方須辦理續保手續,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5 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後,乙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丙方保證與承諾
5.1 甲方已如實提供個人和家庭的收入、財產等乙方要求的相關材料,並保證所提供檔案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並以個人和家庭收入、財產作為還款保障。
5.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轉讓、贈與、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5.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產。
經乙方同意出租時,必須在租約內訂明:所出租房地產已抵押給乙方。
5.4 丙方保證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行為。
5.5 丙方接受並保證配合乙方對抵押房地產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情況進行檢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事項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
經濟情況惡化如失業、單位破產或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身體情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等可能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項。
5.7 甲方、丙方變更居住地、工作單位、聯絡電話的,應自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確認,抵押房地產不是丙方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時可依法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抵押人放棄就此抵押房地產主張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債務均承擔連帶清償義務。抵押房地產不可分割地全額抵押給乙方作為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擔保。如甲方違約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擔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並可依法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貸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丙方應於情形發生之日的次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貸款:
(1)抵押房地產損壞的;
(2)抵押房地產滅失的;
(3)發生保險事故的;
(4)抵押房地產權屬發生爭議的;
(5)抵押房地產被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產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的範圍。
5.11 乙方有權要求定期由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下降,已不足以作為本合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歸還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後對貸款進行重新估價,查詢甲方內外部信用記錄,檢查貸款使用情形,如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間,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超過30天(含),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下浮15%;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低於同期基準利率的,如逾期3個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逾期罰息的收取,以本合同違約條款約定為準。
甲方在出現上述逾期情形後,全額清償所欠乙方逾期貸款本息,且連續6個月依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乙方在滿足上述條件後下一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復成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約定決定提前收回貸款的除外。
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按合同約定利率上浮30%執行。
5.13 本合同項下貸款如用於甲方所經營企業,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經營企業的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檔案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客觀。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後對甲方所經營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查詢企業信用記錄、企業工商登記情況和企業經營狀況等。如發現所經營企業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要求甲方更改還款方式、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
5.14 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範圍的,丙方應將拆遷程序實時向乙方反映,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拆遷所有資料。丙方與拆遷方簽署拆遷補償協議後,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影印件提供給乙方。如丙方擬接受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丙方應在乙方開立專戶,並將該帳戶設定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帳戶(丙方同時為借款人的,應將其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戶設定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賬戶),並將上述收款賬戶在拆遷補償協議中明確約定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拆遷方並抄送乙方。拆遷款到賬後,乙方有權立即扣劃用於清償甲方貸款。
第六條 違約條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即視為逾期,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金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50%計收罰息;甲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從違反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100%計收罰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未歸還的全部借款本金計收罰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並有權處置抵押房地產:
(1)甲方未按雙方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或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或以提供虛假資料等方式規避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受託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本息的;
(3)甲方違反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4)甲方轉移財產、逃廢債務;
(5)甲方在履行與乙方或其他銀行簽訂的其他合同時,有延遲履行等違約行為;
(6)出現可能導致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或滅失,從而使乙方的債權遭受損害的情形;
(7)甲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6.4 發生行使抵押權情形時,乙方與丙方協商確定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
6.5 甲方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監管、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時,乙方有權將該行為向其所在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通報,並在媒體上公告。
第七條 附則
7.1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7.2 乙方有權要求對本合同項下債務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7.3 甲方在此同意並授權乙方有權依照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本人個人信用資訊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徵信機構,並同意上述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使用人可依據規定的範圍,查詢本人個人包括社保資訊在內的信用報告。
7.4 本合同項下的出賬確認書、個人貸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檔案、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給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經按本合同記載的或按其他方已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後的地址發出即視為已送達。
7.6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7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8 本合同經甲方、丙方簽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或個貸業務專用章後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執二份,甲方、丙方、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如需公證,應增加一份用於公證機關備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相關法規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係中,僅起聯絡、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借款合同2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用於本借款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個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息%,服務費元。
第四條還款
4.1還款方式為到期以現金方式一次性還本,每月初支付當月利息。
4.2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照先還相關費用後還本的原則償還,相關費用係指利息、擔保費、違約金,甲方、丙方為追回借款本息、違約金等所有支出費用或其他約定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提前還款
乙方提前還款需及時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不退還。(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為限。例:未滿十五天,按十五天結算利息,超過十五天但未滿一個月則按一個月結算)。
第六條罰息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甲方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三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第七條借款擔保
7.1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擔保,第三人、借款人也可以向保證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反擔保,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7.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出借人、保證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或保證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保證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或反擔保。
第八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8.1發生下列條款之一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7.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在經營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出借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調查、瞭解和檢查的。
H、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8.2借款人未按時按期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及其他產生的費用,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對未及時按期歸還本息的,由丙方代償還後,丙方可以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違約保證金,超過7天的,丙方可以採取一切強制措施向乙方及反擔保方追償。
8.3借款人違約,出借人和丙方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間方式處理。
8.4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違約天數。
第九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和保證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擔保條款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保證人(丙方)提供擔保,借款人和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條保證方式
A、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不能履行債務的或違約時,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B、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清償借款本息且確定無力清償或違約,以至在合同經訴訟或仲裁,並就乙方財產經依法強制執行後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10.2超出丙方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0.3丙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合同還款義務或丙方代為償還或出借人因乙方違約收回借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十一條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一個月內。出借人依據合同約定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個月內。
第十三條丙方的代位求償權
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
有權要求乙方或反擔保人歸還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費5%)和損失等。
第十四條乙方的義務
14.1、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費用,並在簽訂合同之時一次繳清。
(一)擔保費。
(二)違約保證金。
14.2、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後五天內向丙方清償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上述書面通知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帳戶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14.3必須承擔合同規定的債務(各)履行期屆滿(即還款期末)以後的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須符合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
14.6未經丙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理任何向丙方抵質押的物品。
14.7應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丙方報送反映個人或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專案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檔案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積極配合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否則,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14.8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企業若發生合併、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併、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並徵得丙方的同意。同時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檔案的擬定。
14.10如需變更乙方的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信所、法定代表人、專案負責人等,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並不得因此而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
14.11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實施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而損害丙方權益的行為。
14.12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本企業抵押給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險公司投保並交納保險費,並以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
14.13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如改變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義務。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借款金額3%的違約金。如發生代償,乙方還應承擔自代償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給丙方造成其他損失,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含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15.2如乙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部分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並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丙方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質押抵押反擔保條款本合同項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質押抵押物反擔保時,抵押人、借款人、反擔保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反擔保人
(丁方)向丙方交納元(小寫:¥元)反擔保保證金,並提供丙方認可的質押抵押物。保證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三天內向丙方清償履行擔保責任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實現債權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範圍
質押抵押反擔保範圍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的期間
為合同約定的債務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九條質押抵押反擔保方式:
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
20.1質押抵押人、反擔保人自願向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借款提供質押抵押反擔保物,質押抵押物詳見《質押抵押物清單》。《質押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質押抵押物清單》對質押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丙方行駛代位權時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質押抵押權的效力及於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產生的孽息、及其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質押抵押反擔保期間,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是該質押抵押物和反擔保物的合法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隱瞞質押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質押抵押、出租等情況。未經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質押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質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並不得實施降低質押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20.5由於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的行為而使質押抵押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應在5天內向丙方提供新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20.6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質押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質押抵押物,保證質押抵押物的完好,質押抵押權存償期間,質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通知丙方並將質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丙方書面同意,並將質押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用於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和費用。
擔保借款合同3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規定____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檔案、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為止。
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為企業借款合同範本具體條款。
擔保借款合同4
出借方: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為_______,擔保範圍為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借款到期後,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擔保方:________(章)
簽約日期:
擔保借款合同5
貸款人(全稱):
借款人(全稱):
擔保人(全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小寫) 。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止。實際借款期限
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借款利率按月利率,違約月利率 。
第二條 先決條件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檔案、資料、單據並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
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3、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還款
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1)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2)按/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季末日)的20日。
(3)分期還款的按/季)還款,從借款發放的/次季)開始 還
款,還款日為每 (月/季末月) (20日/借款對應日)。如無借款對應日,以借款對應月的最後一日為還款日。
(4)其他還款方式:。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請的和使用借款。
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借款相關的檔案、資料和單據。
4、住所地、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情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並價差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質押物情況。
2、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你借款。
3、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5、當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抵/質押權消滅後,將應退還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質押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給抵/質押人。
第六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不得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擔保。
1、保證擔保的:
(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向借款人或保證人收回貸款本息。
(4)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選擇先執行物的擔保或先要求任一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執行保證及物的擔保。
當本合同項下借款即有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擔保又有保證人提供保證,當貸款人未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順位、變更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保證人出現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證人住所地、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的,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2、保證人抵押物情況:
(1)保證人同意以做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詳見抵押清單),上述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抵押物的最終值以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為準。
(3)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抵押財產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4)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和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代位權、加工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權利。
(5)抵押物用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義務,並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督檢查。
(6)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或向貸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7)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徵收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或與貸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未恢復或者未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權。
(8)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檔案或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保管。
(9)抵押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對抵押物辦理足額保險,並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貸款人保管。在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保險人協商中段、變更或解除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和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未按時足額繳付保險費或辦理續保手續的,貸款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辦理保險,帶看人由此而支付的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並有權申請從抵押人收取上述費用。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及貸款人,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怠於通知或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因保險事故獲得的保險金應優先於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的,貸款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處理抵押物,也可以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並就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同時存在兩個以上擔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擔保情形),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或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當貸款人未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順位、變更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仍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11)貸款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時,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同時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12)當貸款人選擇全部或部分轉讓抵押權時,貸款人應當協助貸款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當貸款人選擇全部或部分轉讓抵押權時,抵押人應當協助貸款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4、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及擔保物權的費用。代理費按照借款人本息合計額5%收取,該費用不另行提供發票。
5、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本合同項下債務本金的10%計算;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與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被凍結或已經設立抵/質押、已經租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擔保物(權利);
(3)其他影響抵/質押權利人實現抵/質押權的行為。
6、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未按貸款人要求恢復擔保物(權利)價值或提供補充擔保的,抵押人應對此借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至本息付清之日止。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九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主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面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簽章) 借款人(簽章)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時間 :
簽約地點:
擔保借款合同6
合同編號:
貸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補充條款(爭議解決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借款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擔保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擔保借款合同7
貸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__次提??BR>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標準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的範本
經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 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 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後1 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 份,公證機關1 份。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章)__________貸款單位:(章)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審批組長:(章)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信貸員:(章)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公證員:(章)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8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務院宣佈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的承擔提供________幣________萬元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此項借款使用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月息_____‰,年息_____%;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_____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後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並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 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劃。
第六條 借款償還:
借款方在本著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計劃以________為資金來源歸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佔挪用貸款,其擠佔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後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9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急需流動資金,特向甲方申請臨時借款,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我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簽訂如下: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壹佰萬元整(小寫:100萬元)。
二、借款期限:1個月,甲方向乙方提出提前歸還借款,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要求歸還借款。
三、借款利率:按1.5%月計算,(按實際借款天數折算),借款時支付合同約定時間利息(最短天數不低於7天)。
四、違約責任:借款到期,乙方應按時足額歸還,如出現違約,需按借款金額的5‰天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借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由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即生效。借款還清,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10
借 款 協 議 甲方(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電話: 鑑於: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專案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週轉,乙方有閒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雙方 確認:由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述借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戶名: 。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 限為 6 個月。
三、借款利率 雙方確認:本次借款為無息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還付本金,無需支付利息。
四、借款用途 甲方承諾:本借款僅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的資金週轉,專款專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 十五 天應向乙方提出書面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 十五 天向甲方提出書面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協議計劃用款和按時還款。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事項。
2、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借款用途的規定,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20% 的罰金。
(2)甲方未能按期還款,則每遲延一天,應按照借款額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雙倍為標準支付違約金,直至本息結清。
七、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各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39;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共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方(甲方):(蓋章) 出借方(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2、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擔保借款合同11
貸款方: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乙方) 擔保方: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種類:科技三項經費
二、借款幣別:人民幣
三、借款額:(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寫)
四、借款用途:用於________年度科技計劃中專案。
五、還款方式:乙方於借款到期日將本金歸還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還款保證:
1、丙方受乙方委託為乙方的借款提供獨立的連帶的責任擔保。
2、擔保範圍為借款本金。
3、擔保期限至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兩年。
八、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字生效後,由_________將合同規定之款項撥給乙方,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嚴格履行《_________》所規定承擔的專案任務,實行專款專用,單獨列賬,不得挪作他用,並接受甲方監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實提交專案執行情況報告、經費決算。
2、本合同所規定專案完成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向甲方申請鑑定或驗收。該專案鑑定後,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鑑定資料和經費決算。
3、乙方承諾,屬技術保密專案必須由技術保密審查部門審查後,才能確定可否發表或用於國際合作和交流。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撥款項(即《_________》所述經費下達總額),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為已發放金額的10%。
(1)乙方未進一步對本合同規定的專案開展研製、開發和生產工作;
(2)乙方出現經營困難或內部問題,致使本合同所規定專案的研製、開發和生產工作無法進行;
(3)本合同所規定專案的技術人員離開乙方,致使該專案的研製、開發和生產工作無法進行;
(4)乙方未將本合同項下之款項使用在本合同所規定專案的研製、開發和生產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規定時間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規定專案執行情況和經費決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進行本合同所規定專案運作情況的監督、檢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於本合同所規定專案研製、開發和生產工作或有可能妨礙所發放款項回收的情況。
2、乙方保證按期還款,否則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違約金。
十、糾紛解決: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管轄法院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
一、其他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 十
二、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 十
三、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兩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須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12
貸款人:
借款人:
身份證號:
出質人:
身份證號:
經貸款人、借款人、出質人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並嚴格執行。
出質人願以下列動產(下稱質物),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抵押給貸款人,出質人保證:
1、質物未設定過其它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2、不得將質物及相關權利憑證掛失。
3、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4、借款人、出質人將質押物質押給貸款人後,貸款人經稽核評估後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貸款內容如下:
借款用途:
貸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貸款期限 月,到期必須按時還清全部本息。按月計付寄售費,如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則貸款人按貸款總額每日加收5‰的管理費,貸款到期後五天內,借款人不來辦理續借手續,則質押物歸貸款人所有。
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貸款清償完畢止。
2、質保擔保的範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在質押期間內質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費用。
3、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交貸款方存入專戶或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4、出質人應將質物的權利證書或相關檔案及材料連同質物一併移交給貸款人保管。
5、借款人應按期清償貸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時歸還本息,則質押物的所有權歸貸款方所有,貸款方有權拍賣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質押物,出質人不得提出異議,並配合貸款方處理質物,則貸款方有權拍賣或轉讓質物來衝抵貸款,如果拍賣質物不夠貸款額,或如果質物所有權發生爭議,造成質物不夠償還貸款時,則貸款方將繼續追究借款人無限責任,可繼續拍賣借款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直至清償貸款為止。
借款人承諾:
1、向貸款人真實的開戶行、帳號及存款餘額等資料、生產經營情況,質物的所有權是借款人的,無任何擔保或爭議。
2、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3、用本企業資產或個人財產為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並不的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4、借款人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借款人違反上述任何一項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提前拍賣質物。
5、質物的保險、公證鑑定、運輸、保管和登記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本合同發生糾紛,有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訴訟費及律師費等均由出質人承擔。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出質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並依法設定質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貸款人、經辦人簽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質人:
貸款人:
擔保借款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 期 金 額 利 率 用 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14
()農銀借合字第_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分 期 還 款 計 劃
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 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
借 方
借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於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利率)還款月數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法償還。
本合同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第四條
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第六條
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第七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第八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並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第九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第十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保證人自願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第十一條
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傳送的有關檔案視同送達。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第十三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合同自動失效。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貸款代表人(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