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臨街商鋪租賃合同範本(精選6篇)

簡單的臨街商鋪租賃合同範本(精選6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簡單的臨街商鋪租賃合同範本(精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簡單的臨街商鋪租賃合同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位於 臨街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該商鋪坐落於 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上下兩層約 m2。該商鋪不得用於飯店等對室內環境及周圍居民造成影響的經營活動。

  2、甲、乙雙方應互示身份證以真實的證明雙方身份,並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證明作本協議附件。

  3、該商鋪租賃期三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後使用的原則,第一年租金 元/年,合同期內,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場行情在原價格基礎上隨行就市協商而定(注:合同期內年租金遞增應控制在15%以下)。

  4、商鋪房屋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時,乙方須在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同乙方續簽合同。如果乙方不續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甲方,其自行裝修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裝修費。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鋪房屋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繳納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納時間為合同雙方簽約後2日內交付。以後兩年必須在每年陽曆 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時交付租金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收回商鋪房屋,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若乙方在商鋪租賃期內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

  6、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鋪面,乙方擁有合同期內合法的使用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事項的原則下有權轉租此商鋪,但轉租前須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收回商鋪房屋,且不承擔乙方因此產生的任何損失。

  7、合同期內,與該商鋪有關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城市市容費、垃圾清理費、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及租賃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因乙方滯交所產生的罰金應由乙方承擔)。乙方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令、法律、法規進行經營活動,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8、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內將該商鋪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使用;並經雙方交驗移交房室鑰匙及物業手續等交割完畢後視為交付;乙方租賃後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用途,不得因裝修等原因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鋪主體和牆體結構。

  9、合同簽訂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此商鋪押金¥100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衝抵商鋪租金。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將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移交甲方並交清相關費用後,甲方全額無息返還乙方交付的相應押金。

  10、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動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自行裝飾、裝修(地板、地面、頂、隔房、固定電料等)的構築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

  11、本合同執行期內,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鋪毀損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其他損失,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聯絡電話: 乙方(簽章):聯絡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的臨街商鋪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則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鋪,乙方用於酒店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物業

  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樓,二間共三層,第一層,第二層,第三層,建築面積的商鋪,供乙方經營使用,甲乙雙方簽字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經營範圍

  1.租賃期限為五年,自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從第二年起,租金按前一年遞增8%,直至合同結束。

  2.本合同期滿後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續定合同,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不續合同。

  3.甲方如不接受乙方提出的續租條件,本合同期滿後即自行失效。

  4.乙方的經營範圍是酒店,在未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其不得隨便經營其它專案。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第一年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第二年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應於 年 日向甲方全額交納第一年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並交納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履約保證金。

  2.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於每年 月賃費用及物業管理費。

  3.乙方需交納1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間如乙方違約,此保證金將作為甲方的補償金,不予退還;如乙方履約,待合同期滿後甲方足額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和物業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經營場所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經營場所或利用經營場所從事非法活動。

  3逾期不交納租金,物業費,經限期交納後,仍拒絕不交納

  4嚴重違反青雲花園物業管理有關規章制度。

  3、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為乙方經營提供方便。

  5、依合同將房屋及裝置交付乙方使用,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10%向乙方交付違約金。

  6.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修和屋面防水維修費用及甲方的修繕責任。因甲方延誤維修而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7.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另行銷售該房屋,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也有權抵押該房屋,但必須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並且甲方保證在該房屋產權轉給第三方時,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由第三方擁有和承擔,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8.租賃期間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徵得乙方同意。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不得從事非法經營,經營活動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3.愛護經營場所設施,在租賃期間如損壞設施,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4、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端正經營態度,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定。

  5.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

  6.嚴格按房屋使用性質使用房屋,乙方改變使用,用途與甲方協商,並取得甲方同意。

  7.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將房屋轉租,必須簽定轉租合同,該合同必須在甲方備案。

  8.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裝置,發現房屋及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乙方負責賠償,使用房屋不當或者造成房屋損壞,應負擔修復或賠償。

  9.租賃期間內,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租賃期滿日,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回承租房屋和裝置給甲方。如繼續租房屋,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六條:免責條約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不負擔責任(房屋租金按實際天資料實計算租金)。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房地產租賃管理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租賃期間內,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的理由而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3.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協商一致的可終止合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專案當地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其它條款

  1.在甲方交付乙方該房屋前,乙方需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房屋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等由乙方負擔。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臨街商鋪租賃合同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原推光漆門面房(現隆興源)一套(1-3層)租於乙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從 年 月日到 年 月 日止,為期三年。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每年 萬元,三年共計 萬元。

  2、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簽訂協議後乙方交付甲方 萬元,第二次付款的時間為 ,金額為 萬元,第三次付款的時間為,金額為 萬元。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將租賃房屋交乙方執掌。

  四、租賃期間,水費、電費、暖氣費、管理費及工商、稅務等乙方經營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但甲方負責水、電、暖接通到租賃門面房內,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保證租賃期間對租賃房屋有合法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因租賃房屋產權出現問題,由甲方配合乙方積極處理。

  六、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擔的房屋,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包括卷閘、玻璃門等)損壞的,乙方應立即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要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設定,即增減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施,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對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及設施損壞的甲方應及時修理,或乙方修理,甲方負擔費用。

  七、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八、租賃期滿前三個月,雙方協商續租事宜。任何一方不願續租的,均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九、租賃期滿後,如甲方對外出租,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乙方,如甲方不再租賃,乙方要將門面完好交付於甲方。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簡單的臨街商鋪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則許可乙方的經營方式為體驗營銷,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體驗營銷的合法證件或相

  關手續,並出具合法的經營資格(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特別許可證等,影印後交甲方備存)。

  甲方必須相應的向乙方出具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產權人許可甲方出租經營的憑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房屋出租備案登記證等。)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租賃合同期限改為至_________年1月30日止,原《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為二年:自_________年6月18日至_________年9月18日止”的內容作廢。乙方承諾在_________年1月30日前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

  三、乙方必須在本補充協議簽訂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不含照明費公攤、空調費公攤)等,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乙方水、電、空調的供給。

  四、乙方必須確保前來商鋪參加體驗活動的參與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場內外發生摔傷、暈倒、傷亡等各種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為了保證意外事故受損者能得到及時救治或處理,甲方應該在事故發生後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立即配合甲方參與事故的處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沒有配合甲方處理的,視為乙方違約,每少參與一次事故處理的處違約金3000元。

  五、乙方作為甲方商場的獨立商鋪,不受商場經營好壞狀況的影響,故乙方已預交給甲方的四個月(_________年9月18日至_________年1月18日)商鋪租金49239元、三個月(_________年8月14日至_________年11月14日)的辦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計54939元,由甲方作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計收。除此之外產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諾暫不計收乙方的照明費、空調費等公攤費用,但物業管理費(2元/m)及水電費,乙方必須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於_________年1月30日結算。

  七、在經營過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體驗活動的參與者,要求參與者不得在甲方商場內外高聲喧譁、爭搶擁擠或做有礙甲方商場物業管理及其他租戶經營、公共利益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訴或處罰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八、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簡單的臨街商鋪租賃合同5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方出租一樓(地鋪)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協議,特立約如下:

  一、租賃時間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為止,乙方自租用日期起,先付壹仟元(¥1000)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租期期滿一年後,甲方應返還押金給乙方,如租用時間不滿一年,則乙方無權要回押金,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宣告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重新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

  二、乙方租用甲方鋪面經營,租金為每月陸佰元(¥600),每月26號前先預付租金後方可使用,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

  三、乙方租用經營期間須遵守法規,如有違法行為則乙方付全責,甲方不負擔;

  四、乙方如需要裝修或安裝水電等,須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五、裝修及安裝水電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租用期間,如有損壞甲方物品必須按價賠償;

  七、在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轉租或者分租;

  八、乙方退租後,不得將安裝物品拆除,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簡單的臨街商鋪租賃合同6

  出租人:____

  身份證號碼:__以下簡稱甲方

  現租人:____

  身份證號碼:__(以下簡稱乙方)

  承租人:____

  身份證號碼:__(以下簡稱丙方)

  經三方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市____地號(門牌)市區路____號)層樓房、其樓上樓下全部____平方米轉租與現租人為商鋪營業使用。

  第二條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有權要求甲丙方協住乙方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

  第三條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幣___元,每年____月___日以前繳納。

  2.房租在每年___月___日上交甲方,託欠時不的超過___天。

  第四條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商業營業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4.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

  5.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在丙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

  6.此門面房丙方轉讓給乙方後,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別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_____天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房租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5%的違約金。

  2.甲方若要終止出租此門面房須經過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門面出租。甲方無權收取此門面,依然以此合同為準,繼續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條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傢俱雜物不搬的,視為丟棄,可由甲方處理。

  3.乙方如覓有保證人,應與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出租人對於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別人,要經過出租人的應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份,當事人及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自___方籤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

  現租人(乙方):______

  承租人(丙方):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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