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調整問題
淺談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調整問題
(一)合併的'專業類別
1、將原“房屋建築、裝飾裝修”合併為“建築工程”。
2、將原“礦山、冶煉(土木部分內容)”合併為“礦業工程”。
3、將原“電力、石油化工、機電安裝、冶煉(機電部分內容)”合併為“機電工程”。
(二)保留的專業類別
此次調整中未變動的專業類別有7個: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市政公用、通訊與廣電。
(三)調整後的專業類別
調整後,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定10個專業類別: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訊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