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裝置合同15篇
轉讓裝置合同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轉讓裝置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轉讓裝置合同1
受讓方(以下稱甲方):
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具體詳見(裝置明細表),裝置原值 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餘價款在 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內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條 裝置交付時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萬後 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裝置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 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1、甲方具有受讓裝置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2、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裝置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3、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並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義務。
乙方:1、乙方具有轉讓裝置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2、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裝置的外觀、效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3、乙方為裝置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交接驗收:甲、乙雙方應辦理轉讓裝置的交接手續;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 費用負擔:裝置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1、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後,未依期交付資產,按未依期部分的資產價值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內不交付資產,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並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按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 天,視乙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按本協議轉讓價款總額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3、乙方逾期支付餘下轉讓金,按逾期支付轉讓金價款每日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並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 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2、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3、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通知: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資訊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博興縣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1、本協議一式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2、甲、乙雙方各執 份;3、裝置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轉讓裝置合同2
受讓方: (以下稱甲方)
轉讓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裝置,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 小松—270 ,經雙方約定價格為 85 萬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 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30 萬元的金額,其餘轉讓款人民 幣 55 萬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第三條:裝置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30 萬元後,乙方將機器裝置交付甲方。
第四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第六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裝置一經轉讓,由此裝置引發的一切事宜包括維修、安全事故、經濟事件等由甲方完全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____日期:____日期:
轉讓裝置合同3
受讓方:(以下稱甲方)
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為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器裝置,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包括________及其它裝置,具體詳見(裝置明細表),經雙方約定價格為________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其餘價款在甲方將裝置全部拆卸、運輸出乙方廠房大門後三日內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裝置交付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乙方將機器裝置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乙方將為正常使用本合同項下的裝置而形成的專利技術或非專利技術(包括管理訣竅或技術訣竅)。
第五條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裝置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2、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並執行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義務;
3、甲方保證不得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乙方具有轉讓裝置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裝置的外觀、效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3、乙方為裝置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交接驗收
在本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裝置的交接手續,甲方對裝置的各種要求見交接清單,該清單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費用負擔
轉讓裝置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後,未依期交付資產,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按每天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________天,視乙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通川區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乙方:日期:
轉讓裝置合同4
受讓方:(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裝置,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為振動式壓路機,LG522A,發動機號: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具體詳見(裝置說明書),經雙方約定價格為________元。
二、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的有效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讓裝置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裝置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4、甲方保證有能力管理好、使用好該裝置,並執行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義務。
三、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乙方具有轉讓裝置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機械裝置狀況(包括裝置的外觀、效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3、乙方為裝置轉讓以前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五、其它事項
本合同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採取書面形式,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影印件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裝置合同5
受讓方(以下稱甲方):
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為小松挖掘機1臺:型號PC300,經雙方約定價格為190000元(壹拾玖萬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甲方必須將轉讓費19萬元一次性打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 裝置交付時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19萬後,乙方將裝置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 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
1、甲方具有受讓裝置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裝置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3、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並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義務。
乙方:
1、乙方具有轉讓裝置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裝置的外觀、效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第六條 交接驗收:甲、乙雙方應辦理轉讓裝置的交接手續;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 費用負擔:裝置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負責拆卸、運輸及安裝過程中的各項安全事項,並承擔費用。
第八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裝置合同6
受讓方: (以下稱甲方)
轉讓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裝置,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經雙方約定價格為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訂合同同時一次性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裝置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元后,乙方將機器裝置交付甲方。
第四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第六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裝置一經轉讓,由此裝置引發的一切事宜包括維修、安全事故、經濟事件
3.裝置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裝置明細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裝置合同7
甲方(轉讓方):乙方(受讓方):
為改善甲乙雙方的發展方向,乙方擬收購甲方在運城工學院擁有的裝置,經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轉讓裝置: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可以繼續租用甲方在工學院的操場南邊彩鋼棚一個,DX1-250型電焊機2臺,鉗工實訓1個,宿舍間。(裝置產權歸工學院所有,每年租金650元)。
2、乙方未經校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善校方提供的實訓場地的結構。
3、乙方向校方免費提供所有裝置及其它生產實訓所用工、量、刀等器具。
4、乙方根據校方教學進度與實訓計劃安排,無條件接收並安排校方學生教學與生產實習,否則校方有權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
5、乙方有責任配合指導教師為校方實訓學生提供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學生實訓所用耗材及生產費用由校方承擔。
6、乙方要按期對校方提供的焊機進行保養、維護,確保其技術狀態完好。
7、學校有什麼活動通知甲方時,甲方必須第一時間轉告乙方,使乙方有所準備。
四、乙方如果遇到與學校有關的事情,需要甲方出面的,甲方必須到達,如有事無法到達,甲方可透過其它方式把事情解決了。
五、學生實習安全教育由乙方與學校進行,杜絕發生人身、機械事故,否則指導教師或實習老師負責。
六、乙方願意接受甲方與運城工學院和王猛車床加工部簽定的合同書,其餘不接受。
七、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裝置合同8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誠實、公平、信用的原則,自願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合同依法生效後,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本合同規定全部損失及法律責任。
一、甲方將所屬物機壹臺,編號________轉讓給乙方,成交價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二、乙方付款後,本機械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與甲方無關。
三、本機證件包括________ 。
四、本機械轉讓以前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糾紛、安全事故、法律責任等由甲方全部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本機械轉讓以後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糾紛、安全事故、法律責任等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
六、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以機械故障、價格過高、未看清楚等要求甲方退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機。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將承擔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裝置合同9
裝置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裝置接收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因甲方裝置多餘,現轉讓二手裝置1臺給乙方,工作小時___,出廠編號為____,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120_0、00大寫(壹拾壹萬圓整)。
(2)甲方出售該裝置提供該機;出廠合格證、購買裝置發票、進口裝置提供進口報關單等相關有效證件。
(3)運輸方式:乙方自行承擔吊車費、裝車費、車輛運輸費用。
(4)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
(5)如合格證、購買裝置發票或者進口報關單丟失,需在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派出所開據證明:證明該裝置是屬甲方於所有。
(6)如該裝置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的法律責任。
(7)甲方若購買裝置時在銀行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銀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衛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8)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夥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9)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託運手續後,乙方將一次性付清裝置款,該裝置產權屬乙方所有。
(10)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11)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附合同上。
(12)如該裝置屬兩人合夥制經營或多人合夥制經營,需所有人共同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裝置合同10
裝置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裝置接收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因甲方裝置多餘,現轉讓DH55-5小挖(帶破碎錘)1臺給乙方,工作小時 ,出廠編號為#23246,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 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110000.00 ;大寫(壹拾壹萬圓整)。
(2)甲方出售該裝置提供該機;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裝置提供進口報關單等有效證件
備註:
(3)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如合格證、購機發票或者進口報關單丟失,需在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派出所開據證明:證明該裝置屬甲方所有。
(5)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夥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6)甲方若購機時在銀行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銀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衛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7)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託運手續後,乙方將一次性付清機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8)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附合同上。
(9)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10)如該裝置屬兩人合夥制經營或多人合夥制經營,需所有人共同簽字,按手印生效。
(11)甲方銀行收款帳號:
乙方銀行轉款帳號: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電話: 電話:
轉讓裝置合同11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茲雙方就機器裝置轉讓協議,訂立本件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設置於
廠內裝置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出賣且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裝置包括1.6m全自動分條機一臺、刀片兩套(含20片),隔套一套,20噸吊機兩臺,地磅兩個(一個含30噸、一個含20噸),
第二條 即 元人民幣,電匯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個工作日,甲方將機器裝置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裝置外觀、效能、操作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如因甲方的過錯,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乙方不能使用,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允許乙方無償使用裝置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交收之日,雙方均需派代表二人以上,負責辦理。
第六條 本件轉讓合同成立後甲方對於轉讓標的生產裝置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檔案交於乙方,若乙方需要變更公司法人代表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向各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等變更手續義務。在法人代表未變更期間,如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有手續需甲方簽字辦理的,甲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簽章時,甲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轉讓標的生產裝置甲方保證所有權為自己所有,確保與他人毫無交接不明事項。倘日後有第三人為異議或發生障礙時,甲方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能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為本件轉讓標的生產裝置而引起的債權債務,應獨立承擔,與乙方無關,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失的責任。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否則可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章) (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轉讓裝置合同12
中國_____________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_____________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LP)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裝置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裝置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裝置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透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裝置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裝置。
(2)生產產品所需裝置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裝置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裝置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裝置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裝置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裝置。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裝置有關的技術資料。
(8)裝置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裝置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裝置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裝置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裝置。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裝置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裝置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裝置。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裝置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除錯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除錯裝置時,應興舉辦關於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除錯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裝置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裝置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裝置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裝置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裝置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裝置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專案詳見附件七。
(6)ALP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援。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LP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ALP的作用
(1)ALP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資訊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LP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LP的責任
(1)ALP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LP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LP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LP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LP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LP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檔案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ALP:(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裝置合同13
受讓方: (下稱甲方) 轉讓方:(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機械裝置,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第二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一次性支付貨款 元。第三條 裝置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七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等裝置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交接驗收
在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裝置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裝置的交接手續,甲方對裝置的各種要求見交接清單。
第五條 費用負擔
轉讓裝置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15日後,未及時交付裝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協議每天支付1%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內不交付裝置,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簽訂合20天內未支付裝置款的,視甲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3、乙方交付資產中,如因乙方的過錯,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所產生的費用有乙方負責;第七條 合同生效、其它事項: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2份(傳真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份;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條 爭議解決:
5、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甲 方(蓋章):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轉讓裝置合同14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幼兒園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____省____市____區群意花園小區 3號樓一層三號的幼兒園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268平方米,轉讓費用為十萬兩千元整。該房屋年租金為 10萬人民幣。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與房主溝通,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力與義務。
第二條:
幼兒園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都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之後,不動產歸房主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
第三條: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捌萬貳千(8)元整,上述費用已包括
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幼兒園裝置以及其他費用。
餘下兩萬元尾款在甲方將幼兒園所有幼兒園相關手續更名至乙方並移交至乙方之日付清。
第四條:
該幼兒園已由甲方辦理相應許可證,為市級二類幼兒園。甲方保證按照國家法律的要求,所轉讓的幼兒園證照齊全,產權清晰及幼兒園的一切資訊的真實性。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辦園許可證、民辦非企業登記、衛生許可證、消防許可證等相關手續,其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幼兒園所有安全、債務及責任歸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後,幼兒園所有安全、債務及責任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乙方應保證達到甲方向已入托的 28 名兒童的一切服務承諾,妥善處理好因經營權變更所帶來的相應問題。轉讓合同生效之後,甲方應同時移交幼兒園所有師生的資料資訊(包括花名冊,聘用合同和入托協議等文字資料)。如所產生的問題發生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
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任何一方對因幼兒園轉讓而獲知的另一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如使用教材,教學方法,招生規定及價格等不得向有關其他
第三方洩露。
第八條:
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並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著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兒童裝置轉讓合同(四)
一、 序言
合同名稱:中國XX公司關於新型液壓泵的裝置買賣和技術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G08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
簽約地點:中國____省____市興豐路24號
受讓方:中國XX公司(中國____省____市興豐路24號,E-a:XXX)
轉讓方:德國CEC有限公司(德國柏林庫爾費斯騰達XX,E-a:345XXXX0871)
受讓方(買方)法人代表:林XX
轉讓方(賣方)法人代表:.e
二、 關鍵詞
1、受讓方:中國XX公司
2、轉讓方:德國CEC有限公司
3、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4、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5、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三、 技術轉讓的範圍和內容
1、技術轉讓物件為德國CEC新型液壓泵生產裝置和製造該新型液壓泵裝置的專有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技術要求轉讓方所轉讓技術符合附件二中有關細則的規定。
3、受讓方在收到約定裝置後,轉讓方需派遣技術人員,指導中方人員對裝置的操作,並負責培訓中方人員掌握約定技術。
4、轉讓方應每年向受讓方進行技術援助和技術改進,同時轉讓方所轉讓裝置需與附件二中所規定的裝置相符,不得有任何扣減和缺陷。
5、受讓方獲得的技術資料具有永久使用權,除非是受讓方的過失,不得終止受讓方的資料使用權,或要求受讓方退回資料。
6、轉讓方所提供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測量值不得超過中國產品質量檢測所規定的測量公差。
四、 價格的支付
1、受讓方引進裝置的費用總額為36.75萬元人民幣,技術資料及人員培訓費用為19.35萬元人民幣,合同價格共計56.10萬元人民幣(含稅價)。
2、受讓方對所引進裝置和技術費用進行分期支付,首次支付新型液壓泵生產裝置及技術資料和人員培訓費用為26.10萬元人民幣,剩餘30萬元人民幣從第________年開始每年付費10萬元人民幣,分________年付清。
五、 保證與索賠
1、受讓方應保證按期支付轉讓費用,轉讓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技術符合附則一中的有關規定,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測量值不得超過中國產品質量檢測所規定的測量公差。
2、轉讓方如果所提供的產品不符合附則
一、附則二中的規定,受讓方如果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受讓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轉讓方負責包換和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轉讓方不能修理或更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如果受讓方未按合同準時支付貨款,應自款項的最後支付日的七天後的次日起,每日向轉讓方償付逾期付款總值得2%的利息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的20%。
六、 不可抗力
轉讓方與受讓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經有關部門證實後,不以違約論,但必須及時告知對方有關情況。
七、 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稅費,發生在受讓方國以外的應由轉讓方承擔。
2、在執行合同期間,受讓方在中國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應按中國稅法繳稅。此稅費由受讓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並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轉讓方。
八、 適用法律與爭端解決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怡和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 合同的生效、期限、展期及終止本合同從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起生效。
十、 附件及其他
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屬於同一系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解決,不屬同一系統的,或經主管部門調解不成的,任一方當事人可以提請合同仲裁機關仲裁或法院審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當事雙方各執一份交各自單位留存。
轉讓裝置合同15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裝置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裝置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裝置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透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裝置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裝置。
(2)生產產品所需裝置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裝置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裝置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裝置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裝置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裝置。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裝置有關的技術資料。
(8)裝置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裝置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裝置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裝置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裝置。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裝置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裝置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裝置。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裝置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除錯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除錯裝置時,應興舉辦關於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除錯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裝置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裝置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裝置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裝置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裝置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裝置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專案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援。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資訊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檔案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
投資人:(簽字)
apl:(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