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衛生室規章制度
標準化衛生室規章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標準化衛生室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標準化衛生室規章制度1
1、 培養學生良好衛生習慣,根據季節和學生生理特點,開展防治疾病的宣傳。
2、 及時發現和向領導報告學生中傳染病情,指導有關老師控制疾病傳染和擴散,對疫情點進行及時消毒。
3、 及時處理食物中毒和意外傷害事故,需要送醫院救治的進行護送。
4、 做好食堂食品衛生的監管工作,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政。
5、 嚴格執行滅鼠藥安全放置制度,防止中毒事故的發生。
6、 加強師生飲用水供應的衛生監督、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清洗飲水裝置,防止汙染。
7、 學校舉辦大型活動和學生春(秋)遊活動,根據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安全防範工作。
8、 醫務室建有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活動的特異體質學生名單,做好學生因病缺課的彙總工作。
9、協助接種單位做好各類疫苗接種的宣傳發動工作,瞭解學生的健康狀況,有無接種禁忌症,及時反饋給接種單位;督促遺漏接樸學生(通知家長)進行補種疫苗。
衛生保健室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
1、每期擬定學校衛生保健工作計劃,期末進行總結,並定期向學校分管領導彙報工作情況。
2、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衛生保健宣傳教育,定期編輯衛生宣傳板報,建立健全學校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制度,培養學生“五要”、“六不”的個人衛生習慣。認真做好各項預防、接種和消毒工作。
3、認真貫徹落實計劃生育工作。
4、負責全校師生員工的健康保健工作。新生入學要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學生健康卡片。每學年對全校學生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做到一人一卡,並按專案準確清楚地填寫個人健康卡片,作好統計分析工作,完善儲存資料。經常掌握學生疾病情況,分析患病原因,及時採取防治措施,年終寫出綜合彙報材料。
5、負責做好學生視力保護工作,主動配合班主任指導學生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衛生,開展近視眼的防治工作。
6、做好學校食堂的衛生監督工作,確保師生健康。
7、加強課間巡視,處理好師生各種偶發傷痛事件,必要時送醫院治療。
8、做好學校大型活動的保健工作。
9、協同班主任開設學校健康教育課,收集整理開展健康教育課的資料和檔案。
10、承辦校領導及教導處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學校衛生室藥品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藥品監督管理,保證藥品質量,保障師生用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衛生室老師必須具有經過資格認證的.專業臨床醫療技術職稱。
2、 衛生室購買藥品必須到具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藥店進藥。
3、 衛生室購進藥品,必須驗明藥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和使用。
4、 衛生室必須制定和執行藥品保管制度,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藥品質量。
5、 衛生室屬非臨床醫療機構只需臨時為師生提供應急處置,不得配備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以外的其他藥品。
6、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性藥品存放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特殊藥品必須嚴格按規定保管。
7、 嚴禁使用假劣或過期失效藥品。在藥品使用過程中,發現假劣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應當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銷燬或換貨。
標準化衛生室規章制度2
一、嚴格執行學校及有關部門制定的崗位責任制度。
二、主動關心師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細心,嚴禁出錯。
三、積極開展衛生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衛生知識講座,防止突發事件發生。
四、及時認真做好學生預防接種的組織工作。
五、做好學生常見病、多發病的常規管理。
六、堅持預防為主,定期檢查環境、飲水、飲食、食堂衛生和學生個人衛生。
七、定期組織學生體檢,並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及時做好健康檔案的整理工作。
八、定期檢查教學衛生,配合體育教師對體育衛生定期檢查測
定,檢查和監督班主任做好有關衛生保健工作。
九、協助做好學校環境衛生工作。
十、做好突發疾病的藥品準備和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藥品的添置、保管工作,對各位教師的用藥情況進
行登記,嚴格掌握藥物劑量。
十二、妥善保管好各種醫療裝置,防止損壞,並負責衛生器械的維護工作。
十三、規範地做好衛生室的環境衛生工作。
標準化衛生室規章制度3
一、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
二、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規範。
三、醫療機構必須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診療時間和收費標準懸掛於明顯處所。
四、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核准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
五、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六、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醫德教育。
七、醫療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工作,必須佩帶載有本人姓名、職務或者職稱的標牌。
八、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對限於裝置或者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
九、未經醫師(士)親自診查病人,醫療機構不得出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書或者死亡證明書等證明檔案;未經醫師(士)、助產人員親自接產,醫療機構不得出具出生證明書或者死產報告書。
十、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施。
十一、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精神病、職業病等患者的特殊診治和處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