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

  一、要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校要透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週不少於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瞭解交通規則。

  二、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並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週五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並做好值班記錄。

  三、學校要建立並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由分管領導帶隊,定崗、定人、定責任段,在學校門口實行責任管理,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進行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四、學校要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中。

  五、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定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六、教職工,學生騎腳踏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飈車”、“飛車”;不準多車並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七、學校要加大對教職工、學生專用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車主對接送學生專用車定期保養,按時季檢,不準使用無證司機及車證不符司機。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八、校外單位在學校舉行的所有集體活動,主辦單位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學校負責監督檢查。在活動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學校有權責令活動中止;校內工程施工人員,要求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並定期接受保衛處的安全教育。

  九、嚴格實行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責任制,任務分配到人,實現學生交通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達到預防為主的管理目標。

  十、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2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舍務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內。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認真負起安全檢查責任,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

  7、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點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一經發現嚴加處理。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3

  一、生活指導老師和各班班主任是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對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負好則。應對所管理的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二、生活指導老師、各班班主任每天應到住宿生宿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內抽菸、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並向值周行政彙報。

  三、值周行政、老師,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在熄燈後,應對男、女生宿舍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師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認真開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識教育,讓住宿生儘快適應在校集體生活,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制定的《寢室公約》。

  五、注重發揮班隊幹部、寢室長的作用,管理好學生在宿舍就寢情況,維持就寢紀律,確保就寢安全。發現問題要及時給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彙報,以便在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宿舍內的照明開關要有專人負責,並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開關好室內的燈。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4

  為加強我校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學習消防知識,開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公寓樓的消防設施、熟悉滅火器效能和使用方法、會報警、會疏散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學校每學期要開展滅火技能演練,經常對宿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交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四、學校要對學生宿舍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和巡查,糾正違章用火、用電和私拉亂接電線。

  五、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有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六、學校每年要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對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對不負責造成損失的予以處罰和追究。

  七、全體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準》:

  1、 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 不準吸菸;

  3、 不準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 不準攜帶汽油、煤氣瓶、煤油等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裝置;

  9、不準宿舍無人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5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必須認真做好交通安全監管和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學生、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家長送幼兒和低年級學生到學校時,必須把孩子送進校門,特殊情況送到班主任老師面前。

  二、學校對停在校門的車輛要進行規範停放,教職工的交通工具應按規定停放在車棚內。

  三、在學生接送時間裡,學校對門前來往車輛的數量和行駛的速度要進行管理和控制。

  四、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五、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六、嚴格注意交通訊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誌線,服從交通指揮。

  七、小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八、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幼兒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時,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透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透過。

  九、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上後下。

  2、不要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計程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坐超載車。學生上下車 必須按學校規定認真組織,做到有序上下,按照核定人數坐車,不得超載。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6

  1、學生必須接受學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鈍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3、不準攀爬圍牆、欄杆、陽臺、建築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嬉鬧,不得向窗外拋扔任何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5、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上下樓梯如遇突然停電,不得起鬨、推搡、嚴防擠壓等事故發生。

  6、新生入學後,均應接受學校統一安排的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隱瞞。

  7、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事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教育處備案並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於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8、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9、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諮詢室諮詢,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10、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遊玩。

  11、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12、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13、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裝置。學生不得抽菸、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14、當與他人發生矛盾,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15、不與社會上不法人員或其他閒散人員來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離開學校,不準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6、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

  17、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7

  1、學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開學前與建築承包商肖玉成一起現場落實的施工地封閉設定是否完好,(如:電線架空、固定;鋼筋分類堆放,材料取運應該避開學生路徑高峰時段等),發現問題立即協調解決。

  2、進校門與到食堂間路段,每天各排一名值周教師監管學生的進出,維護學生安全通行。

  3、每週升旗時間後,由值周教師、行政值周、班主任負責組織進行一次學生透過施工場地的安全演練。

  4、各班要隨時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做到每日放學時都要提醒學生注意過往工地的注意事項。

  5、行政值周、值周教師要隨時留心和檢查封閉設定的完好性,發現問題立即向學校報告。

  6、經常與承包商溝通,要求建築工人在材料取用、車輛開動、停放地的選擇等方面都要考慮到有利於行人安全,特別是學生安全。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8

  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按規定停放腳踏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上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9

  一、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由校長領導,後勤副校長主管。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教育大會,平時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三、堅持預防為主,學校要經常檢查房舍、電路、運動器械等使用情況,及時發現隱患,消滅不安全因素。

  四、加強治安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維護好校園秩序,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五、學校或部門組織大型活動,具體組織者必須對學生安全負責,搞好安全防範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各班級組織活動,必須經主管校長批准,班主任必須在場。

  六、體育教師必須確保體育課安全,嚴格執行《體育課細則》,必須做好準備活動,投擲訓練必須維護好秩序,單、雙槓活動必須有老師保護。

  七、實驗課教學,學生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規程操作,防止灼傷、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

  八、嚴格要求學生做到“十不準”:

  1、不準在校內私自接電、使用電器、開閉電閘。

  2、不準涉足陽臺、玻璃幕區和容易發生危險的處所。

  3、不準擦二樓以上的外層窗玻璃或探身窗外。

  4、不準攀越學校圍牆、跳窗戶。

  5、出入樓門、樓道,不準擁擠。

  6、放學時,校門口30米有坡路段不準騎腳踏車。

  7、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腳踏車帶人,或騎飛車。

  8、上、下學時要結伴同行,不準單人走黑路。

  9、不準野浴。

  10、不準進入“三室”、“一廳”。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後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餘款當即存入銀行,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尋呼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新生不要隨便交朋友,特別是校外人員要謹慎相處,防止被騙被詐,外出活動不準進入任何公共娛樂場所。

  9、注意妥善儲存購飯菜專用卡,一旦丟失應及時到食堂微機房掛失,防止卡上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內外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要按規定停放腳踏車。

  2、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開啟配電箱,觸控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專案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四)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儲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餘的錢一定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摺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幹後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裡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6、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五)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裡。

  6、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六)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遊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七)學生公寓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門衛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准,非本校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生活教師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也可直接報告保衛部門或總務處。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房門應加鎖關閉,對學生曬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並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是人員密集的地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

  二、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要杜絕違法違規行為,要依靠全體職工和學生做好火災的預防和自救工作。

  三、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齊抓共管,分工負責,責任追究。具體分工如下:

  (一)安保處對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宣傳,制定相關制度,掌握學生宿舍防火情況。

  (二)政教處負責對學生宿舍日常消防設施及工作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整改火災隱患。定期向分管領導彙報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三)學校要經常性開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宣傳防火知識和違反消防規定學生的教育工作。

  (四)總務處負責保障學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電及日常生活協調工作。

  (五)學生宿舍舍長負責督促落實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爐、電熨斗、電吹風、電開水壺(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電器裝置。

  (二)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線和損壞供電設施。

  (三)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將交流電器(如檯燈、電取暖爐、充電器、接線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質上使用。

  (四)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如: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罐)及各種燃氣爐具,硫酸、鹽酸等危險物品;嚴禁在學生宿舍記憶體放及燃放煙花爆竹。

  (五)嚴禁在學生宿舍內違章使用明火,如:點蠟燭和使用明火燃燒一切物品。

  (六)嚴禁躺在床上吸菸,亂丟菸頭。

  (七)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及電器裝置上拴掛蚊帳。

  (八)嚴禁損壞或非火災時擅用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

  (九)違反以上規定,將沒收其違章物品,並按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一旦引發火災,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及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各住宿學生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生著火事故,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

  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案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2

  1、實行學校大型活動批准制度。原則上不準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大型活動,如確實需要組織學生到外地或較遠地方旅遊、參加社會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學校在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整年級、整班外出活動必須報請校長批准。

  2、節假日期間,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用學校、班級、教師個人名義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生活動。

  3、活動開展之前,必須成立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確定活動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

  4、各種大型集體活動外出前必須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動計劃,指派有經驗的幹部、教師勘察活動場地,並有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必要時要辦理相關的保險手續。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6、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7、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活動計劃、應急預案、帶隊人員分工等必須書面形式提前送到學校安全辦公室審批和留檔。

  8、活動期間每天上下午由活動負責人向校長彙報安全情況。

  9、組織學生活動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嚴禁車船無照執行、帶“病”執行和超員執行。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效能的監督。

  10、活動期間,如發生重大意外事故,必須第一時間組織搶救傷員,並向校長或上級部門報告。

  11、外出活動結束後,必須採取具體措施,確保學生安全到家。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3

  一、要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校要透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月不少於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瞭解交通規則。

  二、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並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值勤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並做好值班記錄。

  三、學校要建立並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學校道路巡查小組,在距學校門口5米路段內實行學校學校責任管理,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盡心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四、學校要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實行一日一統計,一週一通報。

  五、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定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六、教職工,學生騎腳踏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飈車”、“飛車”;不準多車並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七、學校要加大對教職工、學生乘用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八、校外單位在學校舉行的所有集體活動,主辦單位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學校負責監督檢查。在活動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學校有權責令活動中止。

  九、嚴格實行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責任制,任務分解到人,實現學生交通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達到預防為主的管理目標。

  十、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並責任落實到人。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4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範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

  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

  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

  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

  12:40— 2:15午休後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

  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

  7:20—10:20晚上開門時間:

  10:20—10: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反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翻牆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併到宿管處登記後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

  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髒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乾淨,牆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反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菸、酗酒、打架鬥毆,違反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大聲喧譁、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大家睡眠時間。熄燈後不回宿舍或跳牆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後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並向宿管員反饋處理結果,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政教處宿管處

  二〇〇六年九月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5

  1、 活動時班主任是本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2、 外出活動班級外出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使用的各種車船要有國家交通部門透過的驗收合格的證,並與其簽訂合同。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7、嚴禁班級或個人私自組織學生集體外出,違者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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