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處理協議書
熱處理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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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生產的零部件進行熱處理處理。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一、加工方式:甲方提供產品坯料,乙方負責按經過甲方確認的工藝加工。
二、技術質量要求:
1、 熱處理後產品外觀無明顯傷痕、無腐蝕及蝕點、無裂痕、無氧化層和嚴重的脫碳層。
2、 熱處理後產品一般零件尺寸的變形量不大於0。8%,細長杆零件變形量不大於1%,管狀零件變形量不大於ф0。15。
3、 熱處理的顏色和硬度要求按照圖紙規定之要求
4、 熱處理後產品螺紋牙型無爛牙、無變形、無失圓和彎曲。
5、 委託加工訂單中有約定技術質量要求的,按委託加工訂單執行。
6、 乙方的加工工藝必須經過甲方確認後才能進行加工,當工藝進行變更時,必須重新透過甲方確認。
7、 乙方對每一生產批次的產品必須進行自檢和工藝曲線的記錄,自檢報告和工藝曲線隨產品一起提交給甲方。
三、數量、金額、交貨日期: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合同期內分批透過委託加工訂單通知乙方加工以上產品,通知時雙方確認規格、數量、金額和交貨日期。
四、質量檢驗和驗收方法:甲方按本合同或委託加工訂單約定的技術質量要求對乙方加工產品進行外觀、硬度、變形量、螺紋等專案的檢測驗收,如不符合要求,由乙方進行返工或報廢。
五、結算方式:驗收合格後按季度度結算
七、違約責任:由於乙方原因出現產品外觀、硬度、變形、螺紋等專案不符合要求而產生的.產品報廢乙方應賠償甲方相應的材料損失和其他相關損失。委託加工訂單中有約定違約責任的,按委託加工訂單執行。
八、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為自簽訂之日起一年。
九、解決爭議的方法: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加蓋公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