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1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透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定。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後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執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並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後,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並做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保衛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透過發包單位代辦申請。
2.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並向保衛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並承擔責任.
3.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將辦理申請會簽到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場監督、保衛科亦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5.假日現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會籤和核準,依第4電執行。現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如果是由承包商動火作業,則由發包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6.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後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並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定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裝置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二、電氣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鍋爐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鍋爐房重地閒人勿進,禁止吸菸,並沒明顯標誌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非鍋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定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乾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菸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裝置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裝置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裝置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採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溼、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裝置、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裝置。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裝置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工作特指公司廠區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加強消防宣傳教育,使公司員工充分認識防火的重要性,增強防火意識。
1、廠區禁區禁止吸菸。
2、罐區內嚴禁隨便動火,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內裝設電熱裝置。
3、員工不得違章和冒險作業。
4、防止產生靜電,工作人員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和塑膠底鞋。
4、外來出入人員、車輛、物品,應主動接受值班人員安全檢查,值班人員有責任與權利執行。
5、下班前員工應將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檔案等鎖好,電腦、印表機關閉,電源插頭撥掉,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6、廠區門鎖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起用前備份一套,以備急需時使用,員工不得隨意配置,計劃、財務的鑰匙由本部門保管。
7、公司負責人不定期地對公司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預防事故發生。
8、透過宣傳教育,加強公司員工的防火、防盜意識,使員工充分認識安全的重要性。
9、員工應瞭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10、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公司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11、對電器裝置進行修理作業,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嚴禁非專業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裝置。
12、電器裝置要定期檢修,並做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待接線頭要包紮絕緣。
13、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並負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14、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總則
1.1根據國家頒佈的《消防法》,為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 保障公司的生產、財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
1.3本制度由安環科歸口管理。
2、職責
2.1總經理
2.1.1負責全面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2.1.2部署和組織公司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全體員工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與防火安全有關的規定。
2.1.3定期檢查和了解上級有關防火的規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規程的貫徹執情況,每季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小檢查,並負責研究決定重大火險隱患等不安全問題。
2.1.4領導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管理、教育和學習訓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適應消防工作的需要。
2.1.5負責籌建消防設施,審批消防器材的採購計劃,指導對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2.1.6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制定防範措施,保證以後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2.1.7負責按有關規定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進行處理;同時,負責對在防火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2.2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2.2.1負責部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工 作的指示和規定,並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總結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實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2.3經常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和生產操作的檢查。經常聽取安全員對防火安全意見,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保證安全生產。發生火情時,在迅速組織救火的同時,立即報告公司,調查火災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2.2.4組織本部門進行消防學習和訓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2.2.5負責本部門所屬範圍內的消防設施裝置器具的維護、保養,並保證正確使用。
2.3其他相關職責
2.3.1安全生產部負責人,根據國家頒佈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級的指示決定,協助安環科在本單位內組織和推動實現,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監督且加以整改,並監督各部門執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2.3.2研發部參加新建和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驗收。在施工中要加強監督,竣工時參加驗收,新產品投產前裝置試車前的安全驗收,對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其實現。
2.3.3安環科負責組織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訓練;不斷提高全員防火意識和撲滅初起火災水平水平;監督各部門對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處理火災事故。及時購置和供應各種防火器具。
2.3.4財務部編制年度財務計劃時,應充分考慮消防計劃所須經費,列入財務劃中,對消防安全臨時特殊措施需用的經費,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應及時編制追加預算。
3、公司防火制度總則
3.1 本公司院內內,全部列為禁菸區,任何個人不得帶煙、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入內,外來人員應將其存放在門衛室。車間、庫區等確需動火時,需要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並採取安全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3.2配電室、操作室、會議室內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電器設施開關。
3.3新產品投產時,技術人員應詳細向操作人員講清產品效能,學習操作過程,研發部門應提出安全措施,會同安環科作出安全評價並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認定符合安全規定後,方能投產。
3.4車間應通風良好,電器裝置要防爆、潮、防止靜電。
3.5消防器材要專物專用,消防水龍頭、消防帶、滅火器周圍三米內不準積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3.6保持公司院內及車間主要道路整潔暢通,不得堆積存放物品。
4、電氣焊防火制度
4.1電氣焊是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非電焊工人不得進行此項作業。
4.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離。
4.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汙,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著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內的材料必須排淨,帶電裝置切斷電源。
4.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起立即關閉並修理。
4.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4.7焊割完畢,及時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餘火引起火災。
5、庫房防火制度
5.1易燃、易爆、腐蝕、易氧化的化學物品要分類隔離,專類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並有一定間隔,不得亂堆放。各類物品之間要保持道路暢通不得妨礙門窗的開放。
5.2庫內原料桶要擺放整齊,留有一定間隔,如有液體桶洩漏必須及時運離庫區處理。搬運危險品桶時不得敲擊碰撞,保持庫內道路暢通。
5.3庫區要保持清潔,對庫房內及附近的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5.4 嚴格控制、管理和使用電源,對庫內的用電裝置必須經常檢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種原材物料不得緊靠電氣裝置,管理人員離開倉庫時要切斷電源。
5.5倉庫內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處,不得隨意挪用。
6、電氣防火制度
6.1電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二人監督,不得違章帶電作業。
6.2電器裝置的安裝應按供電要求,不得超過負荷。
6.3禁止使用破皮電線,如有破皮現象,應用膠布包好或更換新線,應經常進行檢查,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6.4電器裝置的各種繼電器,避雷針等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符合規定,避雷設施必須在雷雨季節前檢查檢修完好。每年檢查一次接地線。
6.5易燃易爆場所更換燈泡等電器用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更換。
6.6變電、配電室要保持乾燥清潔,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應備好滅火器。
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7.1各部門要經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門、個人不準擅自將消防器材用在與消防工作無關的方面。
7.2消防器材由安環科統一配備、安置,各部門範圍內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乾燥、取用方便處,任何人不得隨便挪動位置。
7.3滅火器如使用後,應及時報給安環科,由安環科負責換新,不得空置。
8、考核
8.1違反本制度,每項次考核責任人100元。
8.2無故不執行本制度,考核責任人500元。
8.3考核優異者每月按考核百分比予以獎勵,100—500元不等。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義務消防隊,負責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進行管理。
二、施工現場的平面位置,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應明確防火重點區、倉庫、配電室、要配備滅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誌,有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臨時用電管理要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電氣火災。
五、車間每週檢查安全工作的同時,檢查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災隱患要制定措施,有專人負責,限期進行整改。定期進行消防器材檢查的內容要點:
a:消防箱:槍、帶、箱體是否完好無缺,栓閥無嚴重生鏽。
b:滅火器:無缺損、無過期,“壓力”以滅火器壓力錶指標在綠格內為壓力正常。
六、經常檢查、記錄消防器材裝置完好情況,確保消防器材裝置裝置處於良好狀態;檢查消防通道,時刻保持暢通;檢查消防管理規定的履行情況,及時糾正消防違章和清除火險隱患。
七、施工現場應設立吸菸室,現場、倉庫、集體宿舍,配電室等地嚴禁吸菸。
八、增強防火意識,定期學習消防知識,掌握車間內滅火器材操作技術及使用方法。
九、保護消防標識、消防器材完好及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3.4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的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麼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裝置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裝置的定點、統計、監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採購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裝置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已使用的設施裝置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已使用的器材裝置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裝置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築佈局劃分禁火區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有明顯禁菸、火警標誌,嚴禁吸菸。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範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裝置。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裝置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櫃內應保持乾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裝置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執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裝置,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裝置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裝置、電器,必須設定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裝置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裝置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裝置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裝置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裝置零部件,應先審批後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並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一、組織機構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辦公室,成員如下: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各中心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成員:車間主任,裝置工程師,各部門長,警衛班全體成員
生產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組:
組長:生產部長副組長:木工車間主任,噴漆車間主任成員:各班組長
安全消防員:各部門長,全體警衛消防員,各班組長
義務安全消防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分工
主任對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工作是檢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職能,職責的制定及制度執行情況。
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術防範工作組織及檢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和開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隱患檢查及制度修訂和防範落實工作。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副總經理負責人員疏散;警衛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工作。
裝置工程師主要負責電氣,機械,受壓容器,氣體方面的安全技術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
生產部,辦公室,車間負責安全,消防須知的崗前和崗中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勤檢查,勤教育,使公司員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須知的常識,發生事故會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衛班每月進行消防演練。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衛班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裝置,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並做好檢查記錄。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公司各區域內必須按規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並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員工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後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免發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扣罰30元。
運轉的傳動裝置不得用手直接觸控或處理異常情況;裝置發生故障待機械停穩後,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著“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特種行業(電工,焊工,司爐工,司機)人員必須經技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私自將本崗交無證或非本崗人員操作按違紀處理,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特種專業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損失。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減少事故發生,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規範廠區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員工生命健康安全,減少財產損失。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 使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和全體員工。
三、 職責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擬定、修改,安全小組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和執行。
四、 工作內容及要求
1、人員管理
1.1 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強防火、防盜、防自然災害的安全意識;
1.2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公司內,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需由相關人員同意後陪同進入。
2、車輛管理
2.1 所有機動車(包括業務單位的貨運車輛)要按指定區域停放,禁止堵塞公司進出通道;
2.2 所有非機動車輛,停放在一樓區域規定位置,必須擺放整齊,嚴禁堵塞門口至升降機的過道,需充電的車輛,應靠牆擺放充電。
3、安全培訓制度
3.1對新入職員工,在入職時進行安全教育,包括公司逃生路線、滅火器的使用等培訓,使新員工瞭解公司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項,樹立遵章守紀安全第一的觀念;
3.2每半年進行一次在職安全培訓,學習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安全防火、安全用電、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預防事故的發生;
3.3結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標語、板報、會議、事故總結等不同形式,讓員工明白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預防事故的措施,從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4、禁止煙火
4.1公司所有區域禁止吸菸,不亂攜帶和使用火種,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的,經公司同意後到指定區域內使用,使用時人員不得離開,外來人員遵照執行,由業務接洽部門負責申明此項規定並監督執行;
4.2公司內禁止使用電火爐、暖手寶、小電熱毯或者其它限制使用的取暖裝置,公司所有帶電裝置需按安全規範使用,嚴禁危險操作;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嚴禁堵塞;
4.4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應在便於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並放置於特製箱內,有明顯標識,消防設施執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4.5貫徹“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方針,開展安全教育,加強防火檢查和滅火器材管理。
5、防盜管理
5.1公司重要位置如倉庫、過道、門口等安裝監控設施,並對其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其靈敏有效;
5.2倉庫、辦公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無人時應鎖門,重要卷宗、檔案、公司物品以及私人物品等應入櫃上鎖;
5.3一樓玻璃門應隨手關閉,下班時關閉門窗,關好玻璃門,鎖好捲簾門;
5.4 三樓通向天台的鐵門,應常年上鎖,定期檢查是否損壞。
6、應急體系
6.1全體員工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指導方針;
6.2 各職能部門要把預防事故發生、控制事態發展和減少事故損失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環節和重要任務。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1.厂部設安全委員會,車間設安全小組,班組設安全員。負責各職權範圍內的防火工作。
2.負責企業的消防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規定,組織員工制定防火公約。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教育,定期佈置、檢查。
3.設廠義務消防隊,在廠安全委員會和廠辦公室的領導和具體指揮下,開展消防活動。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業務知識和進行滅火訓練,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貫徹“預防為主,防泊結合”的方針.教育員工自覺遵守消防工作。每週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
5.定期保養、維修和檢查各類消防器材,進行消防檢查,保證消防器材時刻處於良好戰備狀態。
6.負責瞭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火災原因。積極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情況,對肇事者提出處理建議。
7.對消防工:作業中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根據情況予以慶彰對翫忽職守造成火災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
8.在生產區嚴禁吸菸,嚴禁亂動消防設施.違者按廠規處理。 —旦發生火災應及時組織撲救,並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1.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2.全廠員工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具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3.工作時不得在廠內打鬧、追逐、大聲喧譁,廠區內嚴禁吸菸。
4.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汽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8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6.在車間、油庫、材料間等處所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並加強維護,使之保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應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進入油庫,嚴禁吸菸,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庫,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隨意亂放。
8.工作燈應採取低壓(36伏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並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9.手溼時不得扳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10.非電工不得搬弄配電盤上的開關及電器設施。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裝置的前一級電源開關。嚴禁電器、電動機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汙雜物,並將裝置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整齊清潔。
1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要按照《消防法》第14條的規定,督促落實汽車維修企業,認真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自身消防監督管理,抓緊制定規章制度,明確、細化和規範具體責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預防火災能力。
(二)各類車間設定宜設定應不低於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物內。
嚴格按照《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廠設計防火規範》要求進行防火設計、施工到竣工消防驗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間距,根據需要設定門、防火牆、窗通風孔、機械排風系統和採取防火分隔措施等,嚴格消防稽核、消防驗收,把好源頭關。
(三)按行業標準配置防爆電氣裝置,規範敷設室內電線。
特別是甲、乙類物品運輸車修理車間以及修理廠內的噴漆間、電瓶間、乙炔間等室內的電氣裝置均應按國家標準《爆炸和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的規定執行。
根據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落實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具體應參照修車庫滅火器配備數量標準配置,修理廠從業人員應建立培訓制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否則用人單位不得采用。
(四)、對車間設定有職工宿舍、廚房的修理廠強行遷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不行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公安消防部門一經發現應責令強行遷出,減少火災隱患。對於存在火災隱患拒絕整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嚴格處罰。
(五)各職能部門加強協作,緊密配合,進一步完善消防監督。
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觀規律,督促、指導好基層派出所對此類場所的三級消防監督管理,明確三級管理責任和單位,防止失控漏管,協調好本轄區內職能部門對此工作配合管理,如修理廠主管行業部門應按行業標準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應吊銷其修理資格證。
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門不發給工商營業執照等,治安部門在核發特行許可時應由消防部門對修理廠安全問題出具消防合格意見書。
只有透過緊密配合,協作管理,才能保證維修企業安全健康的發展。
廠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節 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1、在公司董事會的領導下,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指令。
3、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總結、佈置安全生產工作。
4、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及時調整、充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安全問題。
5、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作為公司日常重點工作來抓,在制定年度計劃時,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專款專用。
6、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拿出處理意見後向公司董事會彙報,執行董事會的決定。
第四條 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直接領導安全生產部門的工作,定期聽取彙報核實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包括一級動火作業的審批)。
2、組織制訂、修訂企業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對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或部門報告。
6、定期召開安全、防火委員會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抓好安全教育與安全考核工作,特別是特殊工種的培訓和技術考核。
第五條 其他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安全職責
1、在各自分管的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2、定期檢查所分管的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所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所分管部門內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5、按照“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對安全工作進行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
第三節 中層領導安全職責
第六條 車間(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並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
4、不定期組織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裝置、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於完好狀態,並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7、負責一級、二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組織並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第七條 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協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負責全廠的安全工作。
2、負責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工作。
3、負責全廠安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督查工作。
4、參與全廠的安全大檢查並協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隱患通知的下達及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全廠動火、動土作業票據的審批工作及現場安全措施的指導工作。
6、協助部室領導做好對消防隊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 排程員安全職責
1、全面協調、組織生產事宜。
2、協助部室主任組織、協調在生產中所出現的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