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合夥協議書(合集15篇)

投資合夥協議書(合集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投資合夥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投資合夥協議書1

  一、合作方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經營,地址 。雙方本著誠 信、友好、盈利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二、雙方出資份額:本店總共投資:元,共計100股,中 甲方出資 元,佔 股,乙方出資 元,佔 股。

  三、合作經營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年。

  四、盈利結算方式:

  1、每月 日為盈利結算日同時召開出資人會議。

  2、盈利分配方式按當月盈利金額各佔股份分配利潤。

  3、虧損承擔方式按當月虧損金額佔股份承擔。

  五、純利潤計算方式: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 視為當月純利潤。(卡金未消費前不計入總業績)。

  六、各方權利和責任:

  1、在合作期間若出現虧損或內部矛盾和合作期滿後,導致雙方不願繼續合作經營的和沒有一方願意接納退出方股份的,將此店作 轉讓他人處理,轉讓所有按股份分配。

  2、在合作期間,若有一方不願意繼續合作精英呢的,以自動放棄分股權處理,投資金當作虧空處理;若有一方不願意繼續合作經 營或需退股的,經雙方協商同意按當時市值評估股金購買任一方其全部股權。

  3、正常營業後,所有店內行政管理、技術管理、財政收支、都由 總部統一管理,每月收取百分之 管理費。

  4、所有合作方必須遵守店內一切規章制度,如有違反2倍處理。

  5、所有合作方再開設分店時,由 總部統一安排人事調動,願店股雙方協商處理。

  6、如果店面需從新裝修,經雙方協商,按股份出資。

  七、在合作期間經營管理由 總部統一管理,合作方有建議權。

  八、當租賃房屋到期時或合作期間房東不願租店鋪時,此店視當 時情況處理,也可雙方從新另找店鋪,當另設店鋪時,共同出資從新合作。

  九、合作方股權不得私自轉讓,更不能作個人民事責任或刑事 任承擔抵押處理。所有私自轉讓或抵押處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股權。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的基礎上,共同投資人就共同出資在xxx市xxxx區設立 有限公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全體投資人情況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丙方: (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方。)

  二.全體投資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三.利潤分享和風險承擔

  甲、乙、丙方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全體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出資的轉讓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需徵求其他各方意見,在同等條件下,一方轉讓時,其他各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五.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共同投資人增加或變更;

  2.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被依法撤銷或破產; 發生投資人難以繼續共同的投資的其他事由,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六.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三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三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七.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 爭議的解決

  選仲裁時: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或者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國______地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或者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注: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選訴訟時: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協議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在仲裁過程中,除三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或者(注:如不採取仲裁解決爭議的話)在訴訟過程中,除三方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協商。

  2.本協議一式 份,由三方於 年 月 日 (地點)蓋章及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甲方: 乙

  方: 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地點)

投資合夥協議書3

  案情介紹

  原告:王維和。

  被告:雲南東陸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陸公司)。

  被告:雲南省技術進步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技術開發公司)。

  原告王維和的訴訟請求是:

  1、解除原告與兩被告三方簽訂的共同投資《協議書》;

  2、責令被告停止對原告公司財產所有權的侵權行為;

  3、兩被告返還原告的2294萬餘元資產和賠償損失;

  4、確認兩被告非法炮製的有關侵佔原告財產所有權的法律文書和實施的行為為無效的法律文書和行為;

  5、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以下為一審法院確認的事實:玉溪市維和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和公司)於1996年7月19日登記成立,王維和為法定代表人,股東為王維和及玉溪市蓮池實業總公司(以下簡稱蓮池公司),註冊資金為20xx萬元,王維和出資佔55%,蓮池公司出資佔45%.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共同投資成立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維和公司投資2100萬元。同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另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王維和投資2100萬元。

  1997年8月20日,東陸公司法定代表人鄭

  在春持8月19日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依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的《協議書》,以維和公司董事長的名義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請維和公司有關事項的變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紅塔審計中心玉溪市審計事務所出具了維和公司註冊資本金為7500萬元的《資本金核驗證明書》。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據變更申請及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對維和公司部分事項進行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鄭在春,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股東變更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及王維和,其中東陸公司出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出資2400萬元,王維和出資2100萬元。1997年12月21日,兩被告召開會議,作出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稱原維和公司股本金為零,不再享有股東權益。

  在被告據以進行維和公司工商變更登記的一系列法律文書中,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這兩份材料上的“王維和”簽名是參會人員蒲新民所寫,沒有證據證明蒲新民已徵得王維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材料,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及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法醫技術鑑定中心鑑定,前兩頁(內容部分)與尾頁(無正文,簽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沒有王維和的簽名,兩被告在庭審中認可該決議不產生法律效力。

  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認為,在維和公司的經營運作中,既有民事行為,也有行政行為。在本案中,法院僅就民事行為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有關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不在本案審查範圍。該院認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分別違反了《公司法》第75條和第39條,因而無效。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的內容不能視為王維和真實意思表示,因而無效。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確認為王維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第31條),因而無效。該院還認為,根據《公司法》第4條,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其請求兩被告返還資產和賠償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援。

  一審判決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及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均無效。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訴訟費由王維和承擔30%,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共同承擔70%.

  評析

  本案的諸多法律問題是值得探討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關係主要有四個:

  1、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之間的共同投資關係,即聯營問題;

  2、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王維和、蓮池公司之間的股東地位問題;

  3、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

  4、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的侵權問題。

  一審法院對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問題不予審理是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然而,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變更維和公司董事長的行為是不是行政行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對維和公司的變更申請是不是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能否對變更公司董事長的行為及提出變更申請的行為其合法性進行判定?

  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這無疑是正確的。然而,如果一審認定的事實是確切的,王維和由原來佔股權55%的大股東變為佔股權28%的小股東,蓮池公司的股東權利則變為零,其股東權利已受到了極大的侵害,而這一侵權行為主要是由兩被告實施的,那麼王維和及蓮池公司能否對股東權利被侵害主張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是否應對這一侵權行為進行審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權對原、被告的股東地位進行判定?

  三、在現實的經濟糾紛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經濟糾紛中,往往既有平等主體間的民事行為,又有行政行為,而按照現行的審判制度,經濟案件依照民事訴訟程式進行審理,無權對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對行政行為的審查則要另行透過行政訴訟程式,這樣一來,一樁經濟糾紛就必須經過兩次甚至三次訴訟才能解決問題,這顯然與“便於當事人訴訟、便於人民法院審判”的“兩便原則”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機關應當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找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來,比如,制定特別的“經濟訴訟法”,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賦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權,或者,在審理涉及行政行為的經濟案件時,由經濟審判庭和行政審判庭聯合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別合議庭,對不同的當事人、不同的問題分別適用不同的訴訟程式,等等

投資合夥協議書4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以上雙方合作人經友好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這一基本原則,意見統一共同擬定以下合作事項和各條款。

  一、合同期限固定期限:

  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職責和要求

  1、甲方

  (1)制定和實施公司總體戰略與年度經營計劃,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體系與組織結構。

  (2)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目標,嚴格管理部門,確保旅行部各項工作安全、高效、運轉正常。

  (3)關於雙方和客戶在業務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法律糾紛,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乙方

  (1)協助甲方制定並實施企業戰略、經營計劃等政策方略,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及發展目標。

  (2)乙方按正常班制上下班,工作細緻、嚴謹,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拓展公司業務,擴大公司知名度,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和長遠發展。

  (4)規劃並推進市場營銷戰略與策略,實現公司各項年度經營指標。

  (5)根據公司業務量及發展狀況,建設和管理高素質團隊,由甲方給乙方制定每月任務量,乙方保證完成該任務額。

  三、投資額與投資方式

  1、乙方投資額為 萬元,以 方式出資,該資金主要用於公司經營開支,其次作為公司營運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2、乙方應於年底分紅前將應支付的資金轉入甲方公司賬戶。

  3、合作期間,乙方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乙方投資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利潤分享與分紅方式

  1、甲方公司總營淨利潤60%作為乙方投資人的可分享利潤,乙方投資人分享該利潤的10%。

  2、若乙方不能完成甲方制定的年度任務額,則乙方年底分紅相應減少。

  3、乙方投資人不能轉讓其在投資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分紅。

  4、在年底分紅前,乙方若沒有資金注入甲方公司,則不佔有公司分紅。

  甲方: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

投資合夥協議書5

  甲方:孫淑慧、隆新民

  乙方:劉 忠、餘友瓊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叄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XX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XX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XX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執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XX年1月,XX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投資合夥協議書6

  為了明確合夥人的經濟關係及職責,共同完成投資合夥任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經雙方反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合夥人組成:

  合夥人甲: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乙:姓名,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二、合夥人共同投資榕江城北新區農貿市場工程。

  工程專案名稱:xx

  工程施工地點:xx

  三、合夥宗旨

  經甲乙雙方合夥人共同協議,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雙方合夥人共同出資投資榕江城北新區農貿市場工程建設。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明確投資利潤分配依據,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而實現各方利益化。

  四、合夥人及投資金額:

  本工程預計投資xx萬元,前期甲乙雙方出資人各出資xx萬元,後期出資時間根據工程進度情況而定。如果預計的總金額不能滿足工程所需,所需資金由甲乙雙方出資人按所需金額平均出資。本合同簽字之日,各投資人以銀行轉賬方式向出納交付投資款,出納向各投資人出具收據。投資款用於支付榕江城北新區農貿市場工程及其他與本工程相關的支出。

  五、盈利分配及債務(虧損)承擔

  投資利潤與虧損分配比例甲乙雙方各佔百分之伍拾(50%);工程款收入在扣除材料、人工、費用等直接成本後,首先用於歸還合夥人的投資本金再分配利潤。(如專案出現虧損,按投資比例分配)

  六、合夥管理:

  1、合夥事務施工現場執行總負責人:xxx負責管理。在施工過程中的班組確定、材料採購定價事務雙方合夥人共確定。

  2、合夥事務當中由xxx負責與xx管理委員會收款及業主的函接工作。

  七、財務管理

  由合夥人xxx負責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出納),由合夥人委派xxx負責帳務處理(發票管理),支出發票及費用由雙方合夥人簽字方可報銷。

  八、財務制度

  設立該專案工程專用帳戶,合夥人一致同意後憑印鑑支取現金。

  九、退夥協議

  合夥期間一方不得退出。

  十、權利和義務

  合夥人共同協商共同管理,並參與日常事務的處理。(財務、安全、質量、進度)。

  十一、合夥期限

  合夥期滿雙方合夥人按盈虧分配比例共同商議盈利分配。各種材料的處理按盈利分配比例處理。合夥期限至該工程專案結束並分配完合夥財產為止。

  十二、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

  雙方合夥人必須信守本協議,如一方違約除賠償守約方各項損失外,還應當向守約方承擔工程專案總金額的2%的違約金。若雙方發生分歧按協議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上訴當地法院解決。

  十三、本合同與《xx》互相聯絡,不可分割,共同構成本工程專案的合同體系。 .

  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份共三頁,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合夥人甲簽字:

  年月日

  合夥人乙簽字:

  年月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7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投資合夥協議書8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一條 全體投資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出資額:

  出資方式:

  出資期限:

  出資比例:

  第二條 經營期限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風險承擔

  甲、乙、丙方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全體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共同投資人增加或變更。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被依法撤銷或破產。

  發生投資人難以繼續共同的投資的其他事由,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三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三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協商。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由三方於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甲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10

  美容院投資合股協議書

  合作人:

  甲方:姓名 ,性別_ _,年齡_ _,身份證號碼_ 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決定對甲方經營的美容院實行股份合作經營,現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股經營宗旨

  精誠團結,共同發展。

  第二條 合股經營專案和範圍

  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專案和範圍;共同經營一家高檔次的美容院,具體地址為: ;法人:

  第三條 合股經營期限

  合股經營期限為 年,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總股本:甲乙雙方協商,根據目前市場狀況和該店的發展角度考慮,決定首期對該美容院的總股本投入為 萬元;合股經營期間各合股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同終止時,各合股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2. 股權分配:經協商,決定甲方為控股方,股權佔總股份的%,投資金額為 萬元;乙方為參股方,股權佔總股本的%,投資金額為 萬元。利潤分配及後續投入均以此為依據。

  3. 入股形式:甲方以該美容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形式和現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現金注入;該店的所有權歸雙方共同擁有。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總則:該美容院一切的盈利,虧損,賠償按股份比例來分配與承擔。

  1.盈餘分配:每月進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現金方式分配;雙方可協商留有一定的資金用於發展該美容院。

  2.債務承擔:合股債務先由合股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協議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

  1.入股:①需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全體合股人同意;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④隨著本美容院的成長和壯大,美容院股東的股份不發生變化。

  2.退股:①在合作期間雙方在兩年之內不得撤股,兩年後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兩年後退股,在退股時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實施,三年則80%,四年則90%,五年則100%。②如有一方強行對方撤股,結算之日必須返還對方投資本金及股份該得利潤;③退股需提前二個月告知其他合股人並經全體合股人同意;④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股人造成損失的,在視為無效的同時還要給予賠償;⑥如股東沒有違反合作規則,任何一方沒有權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第七條 合股負責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合股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業的發展方向和實施策略;②提名、任務日常經營管理的幹部人選;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④制定和提出各項主要經濟政策;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會議;⑥對合股事業進行日常管理。(主外)

  2.乙方的權利:①參予合股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股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股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股重大事項(重大投資決策,重大政策調整,發展方向的確立,重大人事的表決)。(主內)

  3.合股人的義務:①維護共同的利益,宣傳合股事業;②努力奮鬥,全力以赴,共創合股財富;③服從各項決議,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起表率作用;④以誠相待,求大同存小異。

  第八條 財務管理

  1. 在本美容院當職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實行工資制,股東或股東代表在上班期間給予本美容院統一制定的工資標準統一支付工資: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期間,工資為每月人民幣元整,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整,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整;20xx年3月1

  日至20xx年3月1日,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整,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整。注:工資為固定工資,雙方均不拿業績提成和手工費;

  2. 統一財務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須經另一方股東或股東代表簽字確認方可憑票實報實銷;私事費用、私人開支、其它股東或股東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公事報銷、進、銷、存、所有相關業務收入、支出費用做帳必須憑原始單據、憑證方可報銷做帳,帳目必須做到日帳日清,以備股東隨時查閱;股東一日對帳目一小查,一週一盤帳,一月一結算,一季度一分紅。

  3. 有關本美容院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兩方最高直接股東協商決定同意並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執行;在分紅之前如一方股東私人有急事要借用本美容院帳上的錢款,必須經另一位直接股東同意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借用本美容院帳上的錢款;但總借款額度不得超過總餘額的5%,否則不允許借用本美容院帳上的錢款;以免美容院發生資金週轉不開的事情,(如果兩方股東都要急用錢經商議兩方股東同意並不影響美容院正常營運也可以適當分紅);

  4. 如本美容院經營盈利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分紅;如本美容院經營虧損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承擔虧損金額及相應責任;本美容院全體股東每個季度末對本美容院財務狀況及帳上現金、現金流、備用金進行一次盤點,如有誤差管理相關事務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全全承單誤差部分;

  5. 如本美容院發展需要、或融資新增股東必須經原創兩方股東協商簽字方可執行,兩個以上股東合作的情況下有關本美容院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過股東大會透過,股東大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透過決議,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處理;

  6. 本美容院已成立,在管理方面大家齊心協力,每位股東或股東代表都有這個責任和義務,對於經濟方面經兩方股東商議,由甲方的名義對美容院相關證件及硬體註冊、銀行帳號開戶,管理所有現金、備用金及銀行開戶帳號密碼。乙方則負責做好現金流水帳,並負責財務、採購事宜,及管理美容院的全面運作及銷售工作;負責保管美容院所有財務進出單據、報銷單據,員工工資等帳務必須經兩位原始股東進行稽核簽字方可有效做帳。本美容院還應做好應付帳、庫存帳等。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股人,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區經營與合股競爭的業務。

  3.針對個人言行違背合股事業,干擾合股經營的正常秩序。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內私自開別的店面,如果獨立經營開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區域開店,不得帶走本店的客人。

  5.如合股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股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條 合股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係;③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股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股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股人出資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股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由全體合股人簽約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股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簽約日期:年月 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生產,合作內容如下:

  一、合作原則: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公平自願的`原則進行合作,雙方自願承擔合作義務及責任。

  二、合作範圍:

  生產、銷售並進行售後服務等運營活動(詳見附件一)。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設立企業,並以自有技術(等技術,該技術研發成本計萬人民幣,市場估價約萬人民幣)同乙方合作。企業研發、生產、財務、內部管理等事務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干涉。

  2、乙方以出資人民幣的形式入股甲方企業,乙方應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出資款。

  3、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營銷、售後等相關業務。乙方利用其現有的市場營銷網路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開發市場潛力,配合甲方形成全國性的營銷網路。

  四、所有權

  各自現有技術歸各方自行所有,各方技術不因合作方式而改變所有權屬性。在甲方現有技術上研發的裝置、技術或產品等所有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和甲方企業所有。

  五、甲方權利義務

  1、設立企業,依法開展相關運營活動;

  2、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以自有技術為依託,開展新專案研發;

  4、負責企業研發、採購、生產、財務、內部管理等相關事務;

  5、財務管理並製作財務會計報告;

  6、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利益分配;

  7、決定甲方企業其他相關事務等。

  六、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出資,且在企業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

  2、配合甲方進行產品生產銷售及售後服務等事務;

  3、有權瞭解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比例分取紅利;

  5、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甲方和甲方企業利益的任何活動:

  6、不得干預甲方企業的研發、經營管理等活動;

  7、保守甲方及甲方企業商業秘密。

  七、利益分配

  1、雙方本著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分配利益。甲方企業以稅後利潤的90%(提取10%作為售後維修準備金,待保修期過再做分配)按照甲乙雙方各自50%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該利益每個月分配一次。

  2、由乙方開發或聯絡到的業務不另外計報酬。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劃設計等要嚴格保密,並只限於甲方企業業務範圍內使用。在合作期間及合作結束之日起三年內,乙方不得使用此技術的技術方案、圖紙、軟體、程式自行研發生產或與其他第三人合作研發生產此類產品,亦不得將合作專案的技術方案、圖紙、軟體、程式等一切資料出售或透露給其他第三人。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階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等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合作專案,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作合同、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甲方及甲方企業所有,乙方應遵守第八條規定嚴格保密。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如期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企業繳付應付出資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2、因任何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企業的全部損失。

  十、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書面補充協議。

  2、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請審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乙方實際出資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投資合夥協議書12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籍貫: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籍貫:

  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籍貫:

  丁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籍貫: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混凝土有限公司》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以四方已註冊成立的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專案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元)佔出資總額的43%;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元)佔出資總額的43%,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元)佔出資總額的7%,丁X出資________萬元(元)佔出資總額的7%;。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投資合夥協議書13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 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投資宗旨 :xxx

  第二條 合夥投資經營專案和範圍:xxx

  第三條 合夥投資期限合夥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 資金增減由 決定,並報請 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 財產為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透過,不得處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投資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2. 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 一致透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夥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夥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 監督檢查。

  第八條 禁止行為及違約責任

  1. 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 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 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為: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 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 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投資合夥協議書14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

  丙方: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

  丁方: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

  戊方: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xxxxxxxxx元,其中甲方出資xxxxxxxxx元,佔出資總額的xxxxxxxxx%;乙方出資xxxxxxxxx元,佔出資總額的xxxxxxxxx%;丙方出資:xxxxxxxxxxxxxxxxxxx元,佔出資總額的xxxxxxxxx%;丁方出資:xxxxxxxxxxxxxxxxxxx元,佔出資總額的xxxxxxxxx%;戊方出資:xxxxxxxxxxxxxxxxxxx元,佔出資總額的xxxxxxxxx%。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xxxxxxxxxx

  在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xxxxxxxxxx

  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5.方一個季度必須出具一次共同投資人的存款數、公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xxxxxxxxx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簽字):xxxxxxxxxxxxxxxxxxx

  丙方(簽字):xxxxxxxxxxxxxxxxxxx丁方(簽字):xxxxxxxxxxxxxxxxxxx

  戊方(簽字):xxxxxxxxxxxxxxxxxxx

  20xx年xxxx月xxxx日

投資合夥協議書15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各簽字方決定共同投資經營山葉茶居茶樓,特訂立本協議:

  1、投資企業名稱:山葉茶居 地址:巴州區檔案局綜合樓二樓

  2、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投資方式:聯合均攤現金出資(包含茶樓門市租金、裝修設施裝置採購、日常經營等費用),現定每股東 萬元(不足部分各投資人再均攤,結餘部分作為儲備金)

  4、投資期限:本協議簽訂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5、茶樓財產為全體投資人共有,任何一方未經其餘投資人研究統一,不得處分茶樓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服務。

  6、投資人的出資額及其因參與本投資獲得之權益三年內不得轉讓,六年期內不得轉讓給原始投資人的外來投資人。三年後如轉讓,必須經全部股東舉手表決,在同等價格內有限轉讓給原始投資人。

  7、投資人的義務:保證本茶樓名譽不受侵害;為本茶樓的發展做出貢獻;完善本茶樓的所有事宜;不得再從事與茶樓經營範圍有衝突的投資。

  8、利潤分配及風險承擔:⑴各方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及承擔經營風險。⑵本茶樓如有意外風險,應由全部股東承擔並出面解決。⑶因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因實施行為的合夥人個人承擔。⑷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⑸合夥人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9、茶樓的經營管理與制度

  ⑴本茶樓由投資人 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重大的決策(儲備金提留、人事任免、設施裝置採購等)共同商討,由 實施執行。

  ⑵本茶樓資金、物品及賬目受投資人定期檢查,茶樓負責人每日必須建立詳細的財務。

  ⑶經過協商:由 擔負會計和庫管職能,負責貨品的採購按會計規則記錄現金開支情況、結餘情況,做好會計賬。 履行出納的職能,管理繳付的合夥經營金, 在收到其它各方繳納的股金時,應出具收款收條;在開支方面:因企業需要支出,要提前通知全股東,被通知的人應當在發票上籤注開支是否屬實。

  10、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⑴未履行出資義務;⑵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11、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12、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3、其他規定

  ⑴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透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⑵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甲 乙 丙丁 戊

  己 庚 辛 壬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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