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夥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

三人合夥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三人合夥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三人合夥協議書1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址:xx市(縣)xx街道(鄉、村)xx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xxxxxx(專案名稱),總投資為xx萬元,甲出資xx萬元,乙出資xx萬元,丙出資xx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xx%、xx%、xx%。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xx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xx年xx月xx

  三人合夥協議書2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三人合夥協議書範本。

  第一條 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相關規定組建合夥。

  2、經營名稱:全體合夥人以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4、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等項經營活動。

  第二條 出資

  1、甲、乙、丙三方各出資人民幣元,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稽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

  2、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3、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5、合夥人有權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 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宣告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或者用下列規定:合夥人可以宣告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情況。

  2、終止時的清算程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2、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合夥協議書3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各合夥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三人合夥協議書4

  協議合夥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共同合夥人為三方,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賓館,合夥人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夥的經營專案、賓館住宿、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

  二、賓館經營宗旨

  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三、合夥期限

  自xx年至xx年,共xx年。

  四、投資方式:

  1、金額:(大寫xx)合夥人每份投資額xx。(合夥人的資金可分成兩小股,為一方投資的資金,需提供投資人的姓名及身份證但不得參與管理、經營方式)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設立投資存取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共有賬戶,並設立合夥方的手機簡訊業務。

  五、合夥共同協商管理人。

  管理須敬業,負責的態度管理好賓館。按時上賬、打款、盈利分紅、按投資比例分紅。由於合夥人為五戶聯保,取得農村信用社信用貸款,管理人須按時清息還款。

  六、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所佔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紅;

  2、經營過程中先以還清貸款後現金每月分紅;

  3、各合夥人貸款期限到期前一個月,盈利不足以還清貸款時,各合夥人須負擔還清自己名下剩餘貸款;

  4、不得影響他人信譽度或以後的發展。

  七、合夥負責人事務。

  1、為合夥負責人,要對合夥事件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帳目管理等。

  2、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生效。

  3、財務須每日每月客戶數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夥人要對管理人帳目核查,簽字後生效。

  八、合夥人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共有;

  2、共同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債務;

  3、合夥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九、退出轉讓

  1、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舊與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兩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轉讓他人,否則按退出方式對待;

  6、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損失,應當賠償損失;

  7、退夥後,以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十、合夥退出清算

  1、合夥期間解散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合夥人擔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後如有剩餘資金,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還清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認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夥協議經合夥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姓名及簽字:

  xx年xx月xx日

  三人合夥協議書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2、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3、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每名合夥人各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繳付。若在簽訂本合夥協議之日起三日內未履行出資義務,視為放棄合夥人身份,自動退夥。不履行出資義務的一方向其他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

  2、合夥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資金週轉困難時,各個合夥人對所需資金具有相同數額的出資義務。各合夥人履行出資義務的時間為發生資金週轉困難之日起三日內。若不能及時履行出資義務,該合夥人安裝自動退夥處理,按該筆出資之前本合夥企業的資產情況進行清算。未及時履行出資義務的一方須向其他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責任,在清算合夥企業資產時在該合夥人應得份額內予以扣除。

  因資金困難而出現的後續出資作為合夥企業的實繳納出資,各合夥人按原始出資和後續出資確定實際出資數額。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1條 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3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但合夥人對自己在經營行為中的欠賬直接負責,與其他合夥人無關,若不能在本協議約定的清算賬目的時間週期內追回,由對外賒欠的合夥人向合夥企業補足欠賬差額部分。補足差額的時間為本合夥企業對仗期限的前三天和後三天之間。如果不能按期補足差額部分,按自動退夥處理,資產清算以核對賬目前的資產為準,差額部分在清算時予以扣除。

  第3條 本合夥企業每週的週日為對賬時間,由全體合夥人核對本週的經營情況,計算盈利或虧損情況。出現盈餘的,予以分配;出現虧損並影響實際經營的,確定各合夥人的後續出資份額。

  第4條 本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不能成為與本企業經營範圍相同的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如果成為了與本企業存在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的合夥人,該合夥人所得利益由本企業的其他合夥人予以追繳並由其他合夥人平均分配,並向本企業的其他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

  第5條 本合夥企業因對外經營業務出現招待問題以及其他需要履行出資義務的問題時,具體負責該事務的合夥人必須徵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才可以辦理,報支時需要經全體合夥人簽字方可向財務人員報支。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均按各合夥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6條 因本協議其他合夥人的`工作性質所限,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日常事務的合夥人。該合夥人的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其他合夥人仍然具有執行合夥事務的權利。

  第7條每個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該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所有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8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須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方可決定;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

  八、退夥問題。

  第9條 在本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內合夥人不得自行決定退夥。如無下款約定事由退夥的,可以按照退夥前的資產進行清算,但退夥人須向另外兩名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在清算合夥企業資產是在該合夥人應得份額內予以扣除,如該合夥人所得財產還不足支付違約金部分的,退夥依然有效,但該合夥人不能從該合夥企業分得合夥財產。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但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期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其他合夥人侵犯合夥企業的財產的。

  第10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而退夥的,在承擔違約金後,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11條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12條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13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及時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侵佔合夥企業的財產的;

  第14條 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的合夥人接到通知後三十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清算合夥企業資產。但經人民法院查實上述情形存在的,該合夥人喪失請求分割合夥企業資產的權利,並向其他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1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第16條 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各個合夥人經協商不能形成一致意見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17條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式進行清算。

  第18條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其他規定

  第19條 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透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0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三年,自各合夥人簽字按手印之日起計算。後續經營問題由全體合夥人根據本合夥企業的在三年內經營情況予以確定。

  第21條本合夥協議一式三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每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2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合夥人簽字並按手印:

  合同簽字按手印即合同成立的時間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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