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語文丹齊克《指印》原文

高二語文丹齊克《指印》原文

  指印

  古羅馬歷,一年月亮繞十個圈,

  當時把這個數奉為至尊至上,

  或者因為我們習慣了用手指來數數,

  或者因為婦人懷胎十個月方才分娩,

  再不然就因為數字增到了十,

  便回頭來,從一開始迴圈。

  ——奧維德(Ovid),《歲時記》(Fasti)第三卷

  1

  人類在進化的矇昧時期,就已經具有一種才能,這種才能,因為沒有更恰當的名字,我姑且叫它為數覺。由於人有了這種才能,才在一個小的集合裡邊,增加或者送去一樣東西的時候,儘管他未曾直接知道增減,他也能夠辨認到其中有所變化。

  數覺和計數不能混為一談。計數似乎是很晚以後才有的一種收穫,由後文可以知道,它牽涉到一種頗為複雜的心理過程。就我們所知,計數是一種人類獨具的特性;另一方面,有若干種動物看來也具有一種和我們相類似的原始數覺。至少,有權威的關於動物行為的觀測家持有這種主張,而且有很多例項支援這種理論。

  例如,許多鳥類是具有這種數覺的。鳥巢裡若是有四個卵,那麼可以安然拿去一個;但是如果拿掉兩個,這鳥通常就要逃走了。鳥會用某種奇怪的方法來辨別二和三。但是這種才能不僅限於鳥類。實際上,我們所知道的最驚人的例子要算叫做“獨居蜂”(solitarywasp)的昆蟲。這種母蜂在每個巢裡下一個卵,並且在巢裡面預先儲藏了一批活的尺蠖,作為幼蟲孵化後的食料。使人吃驚的是,各類獨居蜂每巢裡所放的尺蠖數目都是一定的:有些類放五條,有些放十二條,多的甚至於有二十四條的。最特別的是一種叫做蜾蠃(eumenus)的蜂,這種蜂雄的比雌的小得多。母蜂能用神秘的方法辨別孵化出來的幼蟲是雄的還是雌的,並且據此相應地分配食品的數量;它並不去改變捕獲物的大小和種類,只給雄卵儲存五條尺蠖,給雌卵儲存十條。

  由於蜂類行為的規律化,而且這種行為和它的生命的基本機能有密切的關係,所以上述例子不如下面的例子來得更加令人信服.這裡所舉的鳥的行為,似乎已經處於自覺的邊緣了.

  有個田主決心要打死一隻在他莊園的望樓裡築巢的烏鴉.他試了好多次想驚動它,始終沒有成功:因為人一走近,烏鴉就離開了巢,飛開了.它棲在遠遠的樹上守著,等到人離開了望樓,才肯飛回巢去.有一天,這田主定下了一個計策:兩個人走進望樓,一個留著,一個走開了.但是烏鴉並不上當:它老等著,直到留在望樓裡的人也走了出來才罷.這個試驗一邊作了幾天:兩個人,三個人,四個人,都沒有成功.末了,用了五個人:也像以前一樣,先都進了望樓,留一個在裡面,其它四人走出來,離開了.這次烏鴉卻數不清了;它不能辨別四與五,馬上就飛回巢裡去了.

  2

  這個例證可以引起兩種反駁的意見.第一,具有這種數覺的動物只限於極少的幾類,而在哺乳動物中就沒有發現這種才能,甚至猿猴也好像沒有.第二,就已經知道的一切事例而言,動物數覺的範圍實在太小,簡直可以略而不論.

  第一點意見我們是承認的.這確乎是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識數的才能,不論是這種形式或那種形式,看來總是限於幾種昆蟲,幾種鳥類和整個人類.對於狗、馬和其他家畜所做的實驗和觀察,都不曾發現它們有什麼數覺。

  至於第二點意見,卻沒有多大價值,因為人類的數學範圍也是十分有限的。尋常讓一個文明人去辨別數目的時候,他總有意無意地用其他的技能,諸如對稱圖形讀法、心計組合法、計數術等,來幫助他的直接數覺。特別是,計數已經變成我們智慧的如此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用心理學的方法來實驗我們的關於數的知覺,實在是很困難的。但是,話雖如此,現在還是有了一些進展;根據精密安排的實驗結果,不能不下結論說:普通文明人的直接視覺數覺,很少能超過四,至於觸覺數覺,範圍甚至還要小些。

  人類學上關於原始民族的研究,加強了這個結論的可信程度。從這些研究得知,還沒有達到屈指計數階段的野蠻人,幾乎完全滑關於數的知覺。澳洲、南海群島、南美洲和非洲的許多部族都是如此。柯爾(Curr)對於澳洲的原始民族有過廣博的研究,他以為只有很少的土人能夠辨別四,處於野居狀態中的澳洲土人沒有人能瞭解七。南非洲的布須曼(Bushmen)族,除了一、二和多之外,再沒有別的數字了,而這三個字又是那麼語調含糊,那些土人是否賦予了它們以明晰的意義,也還是個疑問。

  我們決沒有理由相信,我們的遠祖有更高的天賦,卻有許多理由使我們懷疑這種想法,試看各種歐洲語言,幾乎都帶有這種早期侷限性的痕跡。英文的Thrice和拉丁文的Ter,同樣的有雙重意義:三倍和許多。拉丁文的Tres(三)和Trans(超過)之間有著可信的聯絡;而法文的Tres(甚)和Trois(三)也是如此。

  數的產生,遠在有史以前,詳情已無法深究。究竟數的概念是從經驗裡邊產生的,還是僅僅憑藉經驗之力,把早已隱藏在原始人心靈中的概念加以暴露而來的呢?這是一個吸引人的玄學問題,因而不在本書討論的範圍之內了。

  如果我們用現代野蠻民族的智力情況來推斷我們遠祖的發展史,我們不能不承認,在開始的時候也是非常幼稚的。一種比鳥類高強不了多少的原始的數覺,就是產生我們數概念的核心。毫無疑問,如果人類單憑這種直接的數的知覺,在計算的技術上,就不會比鳥類有什麼進步。但是經歷一連串的特殊的環境,人類在極為有限的.數知覺之外,學會了另一種技巧來給他幫忙,這種技巧註定了使他們未來的生活受到巨大的影響。這種技巧就是計數,並且,正是由於有了計數,我們贏得了用數來表達我們的宇宙的驚人成就。

  3

  有些原始語言對於虹的各種色彩都有專門的字,但是沒有“色”這個字;又有些語言所有數字都

  有,只是沒有“數”這個字。其它的概念也有這樣的情況。在英文中,對於某些特種集合,有豐富的本國語言的表現方法,例如:Flock(一群),Herd(一幫),Set(一套),Lot(一土堆),bunch(一束),分別適用於特殊的場合;然而Collection(集合)和Aggregate(集)這兩個字卻是外來語。

  具體的東西總在抽象的東西之先。羅素(Bertrand Russell)說:“不知道要經過多少

  年,人類才發現一對錦雞和兩天同是數字2的例子。”到現在我們還有不少的字來表達2這個概念,如Pair,Couple,Set,Team,Twin,Brace等等。早期數概念的極端具體性,不列顛哥倫比亞的辛姆珊(Thimshian)族的語言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這種語言共有七種不同的數字:一種用於走獸和扁平的物體;一種用於時間和圓形的物體;一種用來數人的;一種是用於樹木和長形物體的;一種是用於小艇的;一種是用來測量的;還有一種是在沒有特定物件時計數用的。最後一種大概是後來才發展起來的。前幾種必定是這族人還沒有學會計數之前的早期遺物。

  正是計數,才使具體的、不同質的表達多寡的概念結合為統一的抽象的數概念。前者是原始人的特點,後者則是數學發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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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我們說,不用計數技術,也可以得出一種合乎邏輯的明晰的數概念,這雖然好像奇怪,但確是可能的。

  我們走進一個會堂。在我們面前的是兩個集合:一個是會堂的座位,一個是出席的人。我閃不用計數,就可以知道這個個集合是否相等,如果不相等,哪個大些。因為要是所有的座位都坐滿了,同時沒有人站著,我們不用計數就知道兩個集合相等。要是座位已經滿了,而仍舊有人丫頭,我們不用計數就知道人多而座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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