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餘良肱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餘良肱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正史類。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宋史餘良肱傳原文及翻譯,歡迎閱讀參考。
宋史·餘良肱傳
原文:
餘良肱,字康臣,洪州分寧人。第進士,調荊南司理參軍。屬縣捕得殺人者,既自誣服,良肱視驗屍與刃,疑之曰:“豈有刃盈尺而傷不及寸乎?”白府請自捕逮,未幾,果獲真殺人者。民有失財物逾十萬,逮平民數十人,方暑,榜掠號呼聞於外;或有附吏耳語,良肱陰知其為盜,亟捕話之,贓盡得。
改大理寺丞,出知湘陰縣。縣逋米數千石。歲責里胥代輸,良肱論列之,遂蠲其籍。通判杭州,江湖善溢,漂官民廬舍,良肱累石堤二十里障之,潮不為害。時王陶為屬官,常以氣犯府帥,吏或訴陶,帥挾憾欲按之,良肱不可曰:“使陶以罪去,是以直不容也。”帥遂已。後陶官於朝,果以直聞。知虔州,士大夫死嶺外者,喪車自虔出,多弱子寡婦。良肱悉力振護,孤女無所依者,出俸錢嫁之。以母老,得知南康軍。丁母憂,服除,為三司使判官。
方關、陝用兵,朝議貨在京民錢,良肱力爭之,會大臣亦以為言,議遞格。內府出腐幣售三司,三司吏將受之,良肱獨曰:“若賦諸軍,軍且怨;不則貨諸民,民且病。請付文思院。”
改知明州。朝廷方治汴渠,留提舉汴河司。汴水澱淤,流且緩,執政主狹河議。良肱謂:“善治水者不與水爭地。方冬水涸,宜自京左浚治,以及畿右,三年,可使水復行地中。”弗聽。又議伐汴提木以資狹河。良肱言自泗至京千餘里江淮漕卒接踵暑行多病喝【注】藉蔭以休又其盤根錯與提為固伐之不便屢爭不能得,乃請不與其事。執政雖怒,競不為屈。改太常少卿、知潤州,遷光祿卿、知宣州,治為江東最。請老,提舉洪州玉隆觀,卒,年八十一。
(選自《宋史·列傳第九十二》)
【注】喝:yè,因暑、汗、煩而聲昔嘶啞噎塞。
譯文:
餘良肱,字康臣,是洪州分寧人。進士及第,調任荊南司理參軍。屬縣捉到一個殺人疑兇,他自己已經無辜服罪,餘良肱查驗屍體和刀刃,(餘良肱)懷疑說:“哪裡有刀刃滿一尺而傷口不到一寸的呢?(向)府署稟告請求讓自己去抓捕(兇手),不久,果然捕獲了真正的殺人兇手。百姓有人丟失財物超過十萬貫,逮捕了幾十個平民,正逢暑天,拷打號叫的聲音在外邊也可聽到;有人附著府吏的耳朵說話,餘良肱暗中查知他是盜賊,馬上逮捕審問他,贓物全部搜獲。
改任大理寺丞,又出任湘陰知縣。縣裡拖欠幾千石稅米,每年責令鄉里公差代為繳納,餘良肱上書陳述這件事,於是免除了簿籍上(的'這筆稅米)。擔任杭州通判,江湖常常氾濫,沖毀官員百姓房屋,餘良肱堆築二十里石堤以阻擋湖水,湖水不再造成禍害。當時王陶做屬官,常常因為耿直之氣冒犯府帥,府吏中有人控告王陶,府帥挾私恨想查辦王陶,餘良肱不同意說:“假使王陶因為得罪離職,這是因為(他)耿直而不被容納。”府帥就停止(此事)。後來王陶在朝廷做官,果然因為耿直聞名。後任虔州知州,士大夫死在嶺外的,喪車經過虔州,大多是弱小的子女和守寡的婦女(扶喪)。餘良肱全力賑濟呵護,無依無靠的孤女,(他)拿出俸錢來幫她出嫁。因母親年老,得以擔任南康軍知軍。遭逢母親去世,守喪期滿,擔任三司使判官。
正值關、陝發生戰事,朝廷商議借貸在京百姓的錢,餘良肱竭力爭執,正好大臣們也拿(此事)進言,這項提議就被擱置。內府拿鏽蝕的錢幣推銷給三司,三司的官吏準備接受,只有餘良肱說:“如果發給各路軍隊,軍隊將會怨恨;如果不(發給軍隊)就會(拿鏽蝕的錢幣)向百姓購買貨物,百姓又將困苦。請求交付文思院(重鑄)。”
改任明州知州。朝廷正要治理汴渠,留任(他)管理汴河司。汴水淤積,水流又慢,執政主持使河道狹窄的商議。餘良肱認為:“善於治水的人不和水爭地。正值冬大水乾涸,應當從京城東邊疏通治理,進而治理到京城西邊,經過三年,可以使水又在河地中流淌。”(執政)不聽。執政又提議砍伐汴河堤岸上的樹木(建立木岸)來助河道變窄。餘良肱說:“從泗州到京城一千多里,從江、淮來的漕運兵卒接連不斷,暑天行路大多以燥熱而聲音嘶啞噎塞為痛苦,靠樹蔭來休息。再者那些樹木盤根錯節,與堤岸共為堅固,砍伐這些樹木不利。餘良肱屢次爭執不能獲准,於是請求不參與治理汴河的事。執政雖然生氣,
(餘良肱)始終不向(他)屈服。改任太常少卿、潤州知州,又調任光祿卿、宣州知州,政績為江東第一。請求告老還鄉,掌管洪州玉隆觀,去世,享年八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