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規章制度經典篇
酒店規章制度經典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規章制度經典篇,歡迎大家分享。
酒店規章制度經典篇1
酒店為完善請、休、銷假制度,統一審批手續,特制定本制度:
1、員工請假和休假,必須履行當事人書面報批的手續,特殊情況,可事先口頭請假或來電電話請假,或委託人請假,經批准後休假,但必須在休假後立即補辦請假手續;
2、下列日期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元旦、春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員工請假分下列幾種:
(1)病假:因病假治療休養或住院治療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並申請病假,每年積計15天為限;
(2)婚嫁:員工結婚可請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3)產假:員工生育可請假75天,小產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請假1天
(4)喪假: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3天;
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喪家三天超時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時不計薪金,產假按工資標準計發50%薪金;
5、請假及核准許可權
(1)休假一天以內,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交辦公室備案;
(2)部門經理請假,一天以內報總經理批准;
(3)產假、婚假、喪假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核准;
全年事假、病假、小產假不得超過15天,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予以辭退;
(4)輪休完後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
6、酒店員工因執行職務發生的危險導致傷病不能工作者,按醫療期規定以公假論,公假期間發基本工資;
7、凡未按規定請假和未辦妥書面請假手續的,均不得先行離職,除確因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9、請假者和核準者,必須將休假者離職期間的相關工作和經辦事務妥善安排和處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10、員工因病住院,必須到縣級以上的醫院治療並出具住院證明報酒店批准,病休需出具所治療醫院的病假證明和病歷本,否則作曠工處理;
11、休假完後及時到所在部門機辦公室銷假,如繼續休假,應按上述規定重新辦理休假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再行休假;
12、酒店員工依本制度所請假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可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直至辭退。
13、受到批准的請假均不計工資,扣發全勤獎。
酒店規章制度經典篇2
一、曠工
按下列情況之一曠工
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鬥毆至傷不上班者。
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者。
其它應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另加罰款100元;曠工予以開除。
二、病假
員工因病休假,填寫病假申請表,出示區級以上醫院病假通知書,經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批准後,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診:員工如遇到緊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醫院就診,急診在三小時內通知部門經理,24小時內病假請明交到部門,填寫病假申請表。
病假證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郵寄(病假證明中註明發燒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無開病假證明者,將按曠工處理,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病假一天扣當天工資。
病假超過五天(含五天)自動離職。
三、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二天向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來不及到公司請假時,應用電話通知部門,經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四、其它假
如喪假、婚假等等,根據本人情況領導研究酌情處理。申請方法:向部門申報及主管總經理審批。
五、請假及請假天數審批許可權
請假:各種假期不論時間長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按規定的批准許可權批准後效。
請假天數審批許可權
部門經理有權批假一天,二天以上報總監批准。
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
休假有關規定
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休假,報主管總經理審批後生效,報辦公室備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許零星提取。
員工休假期滿後,須主動到本部門和辦公室(人事部)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以曠工論處。
所有請假方式必須以書面材料於第一時間內報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無請半天假的說法。
酒店規章制度經典篇3
1. 基本政策 公司員工在被聘用及晉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 職位或補空缺職位時,本公司將在可能情況下首先考慮已聘用員工,然後再向外招聘; 工作表現是本公司晉升員工的最主要依據。
2. 入職手續 應聘者透過公司面試,並經確認合格後,可被公司聘為正式員工。 新入職員工必須填寫《公司員工登記表》一式二份並準備彩色一寸照片2 張; 公司將組織新入司員工參加新員工培訓,以使員工對公司概況有初步瞭解。
3. 試用期 新員工被錄用後,一律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時間為三個月,試用期間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 試用期薪資執行公司制度標準; 試用期屆滿,經公司考核者,可轉為正式員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辭退。正式員工薪資待遇按公司工資制度執行。
4. 聘用的終止 試用期間以後,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至少22 個工作日) 提交書面通知。 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員 工與其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5. 勞動合同 新員工在入職一個星期內,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應嚴格執行勞動合同。
6. 離職手續 凡離職者,必須先填寫離職申請書。 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定移交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產,經核准離職且辦妥移交手續,方可正式離職。 未辦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公司財產若有損失、遺失,其損失全額從薪資中扣還;
7. 個人資料 員工的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及時提供給公司行政部。
8. 業績考評 公司推行嚴格的績效考評制度。實行年終考核和年中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 提薪的重要依據。員工福利
9.社會保險 在公司工作三個月試用期屆滿,並經正式錄用者,公司購買社會保險。
工作規範
1. 行為準則 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保守業務秘密;愛護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及工作守則;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不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2. 工作態度 員工應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熱愛本職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員工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事非; 對本職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待人接物態度謙和,以爭取公司同仁與客戶的合作;
3. 工作紀律 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一經上級主管決定 ,應嚴格遵照執行;
考勤制度
1. 工作時間 公司員工實行每週五日四十小時工作制。週六、週日為正常工休時間。 公司作息時間為:
2. 考勤辦法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早晨上班簽到制。簽到必須本人親自執行,不得代簽。在規定時間未簽到者,視為遲到;超過31 分鐘,視 為曠工。遲到、曠工者分別按公司制度予以處罰。
3. 請假程式和辦法 員工請假,需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批後提交行政人事部。如假期超過三天的, 需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准假。
酒店規章制度經典篇4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燻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籤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籤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籤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櫃:
1、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
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櫃,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菸、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櫃,不及時清理衣櫃,酒店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後臺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後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十、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裝置。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裝置,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菸"的規定。
嚴禁把菸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裡。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菸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洩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
裝置,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並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扣除一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二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將會被辭退。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儀表不整潔;
A、留長髮;
B、手髒;
C、站立姿勢不正;
D、手插口袋;
E、衣袖、褲腳捲起;
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閒蕩;
5、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訓課曠課;
8、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誌;
11、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上班時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廁所;
14、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將酒店文具用於私人之事;
16、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7、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8、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上下班不籤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籤卡和替別人籤卡;
2、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隱瞞事故;
5、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上班時打瞌睡;
8、塗改工卡;
9、違反安全規定;
10、在酒店內喝酒;
11、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超過工作範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菸;
16、不報告財產短缺;
17、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不遵守消防規定;
19、損壞公物;
20、工作表現並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範圍內任何鑰匙;
23、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24、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理交易;
26、洩露酒店機密情況;調戲或欺侮他人;
27、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28、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29、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30、故意損壞消防裝置;
31、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32、遺失、複製、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33、曠工
酒店規章制度經典篇5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制度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菸、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保持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保安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5.保安人員要保持個人衛生整潔,身上無異味,經常洗澡。
6.當值保安要求每天打掃保安室及酒店院內衛生。保持室內及院內衛生潔淨。
二、崗位職責
1、當值保安要求在規定時間進行酒店巡邏。
2、確保院內車輛的安全。
3、維持酒店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4、保安人員必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翫忽職守。
5、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酒店良好形象。尤其是對夜間來訪酒店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人員前來接待。
6、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酒店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7、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8、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應熟記酒店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店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9、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三、門禁管理
1、所有員工出廠不得攜帶酒店產品、檔案資料、物料、工作器具等一切酒店所屬財產。
2、人員與車輛出酒店時按規定進行檢查,拒絕檢查不得出酒店。
四、訪客人員的管理規則對於外來人員及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未經領導同意,拒絕進入酒店。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和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3、非洽公人員和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4、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5、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保安器械的保管
(一)、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二)、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2.1製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方法。
2.2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六、工作態度
1.對工作所具有的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業主或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七、日常行為規範
1.愛護酒店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檔案、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酒店規章制度經典篇6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1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燻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1/4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籤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籤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籤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櫃:
1、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酒店員工制度範本02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賓館員工管理制度。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燻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籤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籤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籤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櫃:
1、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櫃,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菸、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櫃,不及時清理衣櫃,酒店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後臺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後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十、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酒店規章制度經典篇7
第一條 請假程式
1、員工到酒店辦公室領取並填寫請假單,根據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時候等,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當月請假除公休外,請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請假2天,扣除公休兩天;請假超過3天,則當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資按出勤幾天數結算工資)。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酒店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5、備案制度
酒店管理層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酒店辦公室備案;個管理層無論因公或私請假,獲批准後,均需備案。
第二條 各種假別及規定
1、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2)、事假不發放事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2、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一天(含一天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酌情處理。一天以上應到市、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
(2)、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診斷證明》,填寫《員工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由各級領導按審批許可權逐級審批後,交辦公室備案。
(3)、員工班前患急症,應委託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並於就診之日起3天內持急診病假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無病假條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不發放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5)、對在酒店長期病休或事假,在外從事其他有工資性收入勞動的員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復工,對拒絕復工者,企業將與其解除僱用關係。
3、曠工
凡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曠工者,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
4、婚假
凡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均獎勵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辦理婚假手續。
第三條 酒店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並於事後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按曠工規定處理。
3、假期的核準許可權如下:
(1)、經理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部門副總核准,並送辦公室備案,3天以上由部門副總審批,並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2)、副總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4、請假以天數為最小單位計算。
5、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本酒店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9、本酒店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10、員工辦理續假手續並需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續假;員工假滿當天需到人事部銷假。
11、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於人事部備案,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權做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事部。該員工應於病假事假銷假後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12、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13、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酒店規章制度經典篇8
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酒店正常經營秩序和顧客車輛管理。保安人員執勤執行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酒店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工作準則:
1、值班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手插褲兜,打鬧。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同時遵守打卡制度。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班人員不準離崗)交班時值班室內的衛生必須是乾淨的。
4、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5、接觸客人要有禮貌,並注意語氣態度。
6、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7、值班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係,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閒聊。
8、值班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9、嚴禁值班時隨意離崗,如吃飯、喝水、去衛生間,外圍停有特殊的車輛時需告知領班,方可進行。
10、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並熟悉本酒店各部門安全出口通道。
11、一旦發現火警,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式操作實施,並立即採用有效措施,發生火災時,迅速按滅火應急預案緊急處理。
12、不得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13、值班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
二、保安人員請假制度:
1、本部門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需請假時(三天內),必須由經理批准方可並書寫請假條,方能有效。
4、嚴禁越級請假。
5、無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原則上不準調休、調班,如遇特殊情況經經理批准方可。
7、對於請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歸隊,應有電話和證明經經理批准方可補辦事假。
三、保安部器材使用管理:
1、日常使用的消防巡檢器、對講機、鑰匙、手電、雨傘臨時用品雨鞋等在交接班時雙方領班共同檢查清點並記錄有無損壞交收。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按酒店規定賠償。
四、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本停車場進出或停放的機動車輛,其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秩序。
2、入場停放的機動車輛,應按泊車位指定的區域停放,不得在車道內、異位停放。
3、停車卡請隨身攜帶,認真保管,作為出場憑證,若有遺失,要立即向保安部申明補辦,否則後果自負。
4、駕駛員離開前須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記憶體放現金、檔案及貴重物品,或停車卡等,有效證件必須隨身攜帶否則造成後果自行承擔。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本車場。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將由攜帶人承。
6、車輛離場或任何人員駕駛及移動場內任何車輛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管理,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
7、若由於使用本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駕駛員自身的原因,而引起本停車場內建築物/裝置/設施的損壞或損失,則由其承擔所有賠償責任,並在指定的時間內繳付被損物件的維修、安裝等相關賠償費用。
8、本停車場只作車輛停放用途,並按《城市車輛停放市場價》收取車輛場地使用費,所有進入本車場的駕駛員均被視為車主或合法代表人,並視為已接受本管理及有關規定。
9、使用本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駕駛員,必須遵守和執行本停車場以書面或口頭規定的一切法規條例。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嚴禁吸菸、使用明火等。
10、所有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於該通道的緊急出口,
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追究責任。
11、車場管理人員職責:
(1)、值班時有來車要將車輛指揮到位停放整齊,檢查車輛有無損壞(如有刮痕、損壞告知車主),車內有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如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要求顧客搬離另行保管)車門有無上鎖,並做詳細記錄。
(2)有疑問的(包括卡車不對。人不對)要檢查車主證件、《停車卡》記錄與車輛是否相符,不相符的要提高警惕,按車場管理規定處理後,並通知領導,均可放行。
(3)、車主繳費要給予停車場正規發票。
(4)、停車場當值管理員每小時至少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1次,發現漏油、未關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通知車主,並做好記錄。
(5)、跟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或衝突。
(6)車鑰匙的必須提醒車主車內貴重物品帶走另行保管並按髮卡制度詳細記錄。
(9)、有車輛擦傷事件發生時要及時找到被撞車主,當班領班協助配合處理。並作詳細記錄。
(10)、停車場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傷亡、搶劫、鬥毆、丟車等事件發生,安管員應保持鎮定,採取有效措施處理及保護現場,並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及公安機關,處理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
12、停車卡管理:
(1)停車場施行一車一卡,進發出收。本卡只作停車憑證(複製卡無效)。
(2)值班人員發出並記錄有效。
(3)遺失卡需賠償製作卡費(150元)並附上(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影印件交與保安部做登出處理。
13、大堂前門崗位職責:
(1)大堂前門,遇車輛停泊時,應馬上勸其離開。如是住店或酒店內辦事引導其停於停車場內。
(2)注意進出人員情況,不允許外來人員損壞酒店內設施、物品及花草,不允許外來人員滯留在大堂內或住店客人躺在大堂沙發上,注意大堂安全情況。
(3),如遇接待任務需預留車位的,應按要求預留車位。有團隊入住時必須在場加強安全防範。
(4)夜間大堂崗位必須堅守在大堂內負責總檯的安全。
五、保安部各崗交接班制度:
1、交班制度
(1)由在崗領班提前20分鐘交班。
(2)交班人員要仔細檢查所使用的器材和其他物品,保持完好齊全,交於接班人員。(監控室要仔細檢查各裝置執行情況並記錄)
(3)交班班組要認真將本班值勤情況和遺留問題交代清楚。
(4)交班領班和監控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2、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20分鐘到崗接班。
(2)接班領班要集合本班人員,召開班前會,分配值勤任務,並提出要求。
(3)接班必須到值勤崗位與上一班交接班,瞭解上一班情況後,接班值勤。
六、控制室規章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經得值班領班的同意並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2、對監控到的盜竊作案嫌疑人實施跟蹤檢視,叫外圍隊員進行跟蹤,及時抓獲盜竊分子,移交公安機關確保酒店安全經營穩定。
3、每天對監控的情況進行登記,並對值班登記本保留存檔。
4、監控人員服從領導的安排,並認真完成保安部及酒店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5、監控人員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設施,嚴格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6、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酒店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
7、不準用監控室內裝置聊天、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裝置,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8、必須保守秘密,不得複製、洩露、議論有關錄影的內容。
9、監控裝置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應及時報當班領班。
10、對一般的裝置故障,能自己解決就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部門領導及時維修。
11、保持裝置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的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運作。
12、定時清掃灰塵,保持室內和裝置清潔衛生。
七、巡查制度:
1、部門經理每日對部門的安全、防火巡查記錄進行檢查。
2、各崗位每2小時對本崗位責任範圍安全、防火巡查1次,對發現的違章情況、火災隱患進行糾正和處理。無法糾正時應立即向部門經理報告遇火警火災時,應立即報告消防控制中心,並積極組織人員撲救。
3、巡查的要求:
(1)用火、用電、用(煤)氣、用油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防火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倉庫、施工現場、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章。
(7)其它消防安全情況。如對飲酒過量並吸菸客人的控制管理工作等等。
八、保安部獎懲制度:
1、獎勵(50元——1000元)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門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的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舉報本部門員工違章亂紀者。
(4)、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表揚者。
(5)、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者。
2、懲罰(20元——500元)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的予以辭退。
(1)值班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遲到早退或不打卡者,或遲到卡已打,代打雙方同罰。
(4)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如造成重大事故的另行處理。
(5)值班時睡覺者。
(6)值班時濫用權力,者。
(7)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8)該管的事不管,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9)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物者。
(3)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4)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5)不服從上級管理者。
(6)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九、制度結合酒店相關規章制度在工作程序中改進實施。
十、本制度自20xx年5月2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