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協議書模板彙編7篇

公司股東協議書模板彙編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股東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丁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甲、乙、丙、丁XX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婚慶禮儀工作室,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2、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3、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4、丁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 %。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___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 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XX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 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七條 利潤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時間:

  1、比例:每年盈餘的50%作為利潤分配(淨利潤分配不得超過80%),未分配利潤用於擴大經營;

  2、每年的財務結算應該在下一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完成;

  3、分配時間:每半年尾月15日前分配半年利潤。

  第八條 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應在上一年度結算後的三個月內進行。超過此期限,按照下一年度的追加投資計算;

  3、追加投資額最少不可少於 ________萬元,少於 ________萬元按臨時借款處理;

  4、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九條 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條 有限合夥人

  參與管理, 不參與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十一條 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 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 方應充分聽取 方的意見,在 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十二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三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六條 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稽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八條 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九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二條 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 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年。

  第二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XX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XX共同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XX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2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

  註冊資本:

  經營範圍: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公司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各以認繳出資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丙 方: 身份證號:

  茲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成立上海XX公司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擬總投資額為100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3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3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4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40%;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3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30%;

  4、股東實際資金注入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兩年。

  2、甲方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營運,具體職責包括:

  辦理公司成立登記手續;

  公司行政、人事、財務等事項管理;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 負責產品的銷售,具體職責包括:

  產品市場推廣和營銷;

  業務拓展的及時資料反饋;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4、甲、乙、丙三方有互相監督和協助對方相關工作的權利和義務。

  5、公司不設股東會,如有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三方意見無法協調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則按以下順序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界定的各項條款;

  主張方股東共同持有的實際出資比例;

  公司法人;

  提至對公司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6、甲、乙、丙三方每週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三、財務管理

  1、資金由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

  2、公司賬目應做到每月清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3、資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單筆次超過3000元的,應由三方共同核批。

  4、其中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提交股東例行會議決議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5、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收受商業賄賂或私自侵佔公司公共財產:

  對於三方認可且金額不高於300元的商業贈與,收受方有權保留或交由公司處理;

  對於收受方當月未呈報公司,並私自收受的任何形式價值超過300元的商業贈與或商業賄賂;或利用任何手段私自侵佔公司財產利益的,收受方應賠償公司及守約方全部損失並處以收受方10倍罰金賠償給守約方;

  受賄、侵佔金額巨大達到立案標準的,應交由公安機關處理,由收受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並賠償公司及守約方全部損失。

  四、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認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度虧損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

  分紅時間為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第一個工作日;

  分紅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分紅比例為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

  五、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轉讓方XX將股份轉讓予其他方的,應徵得未轉讓方書面同意;

  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導致公司損失的,轉讓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

  2、退股:

  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和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全部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

  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退股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退股行為導致公司損失的,退股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其他方入股的,擬入股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若清算後有剩餘,各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按認繳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認繳出資比例分擔。

  七、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資金注入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支付守約方共10萬元違約金。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賠償守約方所有損失。

  八、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對公司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3

  釋出日期: 作者:

  股東協議

  甲 方: 乙方:

  住 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丙 方: 丁方:

  住 址: 住 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資設立(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萬元.

  5.經營範圍:電子商務,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

  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510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

  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萬元。

  (1)甲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2)乙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3)丙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4)丙方出資萬元,佔啟動資金的;

  (5)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

  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6)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7) 甲、乙、丙、丁四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3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

  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 萬元。

  (1)甲方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2)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3)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4)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20xx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如遇突發緊急事件,甲方無法及時聯絡乙方、丙方、丁方,甲方在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下可先行決策,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異議;

  (5)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公司所有在職人員工資按考勤制度發放工資,具體工資增長核定甲乙丙丁四方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協商決定。公司員工為處理公司事務所產生的差旅費用按月結算,實報實銷,相關報銷需提供發票或者其他憑證,由甲方簽字確認後方可報銷)

  5.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或者甲、乙、丙、丁四方其中兩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為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由甲方行使最終決策權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四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四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字認可後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 甲、乙、丙、丁四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上一年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年分紅一次,即每年的1月1日分取上個年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年度稅後剩餘利潤的,四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叄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肆年起,經半數以上股東同意,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20000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股東退股時,公司尚有未收回的賬款、呆賬、壞賬等,甲、乙、丙、丁四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未收回的賬款、呆賬、壞賬等均不計入利潤,待今後收回後按實際出資比例再行分配。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20000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四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 甲、乙、丙、丁四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 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丁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法》等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商量,決定合股投資經營________網路有限公司。特訂立本協議,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收費標準及結算辦法:前兩年學費由乙方根據當地情況自定並收取,同時向甲方繳納學費的15%教學質量保證金(不足一萬元按一萬元收取),為有利於雙方長久合作,學生後期到甲方學習期間,甲方每年按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

  一、合股投資經營公司名稱為:“________網路有限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________。

  二、經營範圍為x等。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能力,可逐步拓展經營範圍。

  三、公司的投資方式為:甲方以現金出資,佔現金出資總額的70%,摺合公司股份為63%;乙方以現金出資,佔現金出資總額的30%,摺合公司股份為27%;丙方以技術出資,摺合股份為10%,負責處理所有技術問題。

  (3) 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未能將房屋及時交給甲方,乙方應按原日租金的貳倍按實際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各方出資方式,甲方與乙方在第一期共投資200萬,到使用完200萬後再共追加投資100萬,待追加的100萬使用完後再另追加投資100萬,如此類推,直到損益平衡後不再追加投資。

  五、甲方或乙方在任一期投資中,如一方不按比例追加投資,而由另一方單獨投資或多出資,則另一方按現金投資比率計算多出的投資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並按1%的月息計息。如此類推,直至損益平衡不再追加投資時,另一方有權選擇:(1)雙方再按實際投資數(包括利息在內)重新計算各自投資額和應占的股份;(2)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股份比率計算各方應出資額,另一方有權就多出的投資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並按1%的月息計息,向一方追討。

  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於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

  六、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由甲方擔任,兼任總經理,並設定相應的組織機構。各機構的負責人由三方商量出任。公司會計由________方委派擔任,出納由x方委派擔任。

  七、公司的重大事項經股東會決議,需由全體股東一致透過,一般事務由總經理全權處理。其他機構各司其職,做到勤勉盡責。

  八、利潤分配: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議決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個會計年度後一個月內分取紅利。

  九、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撤出資金,需提前一個月提出並需得到對方及丙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一)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成立初,公司未進入正常運營期以公司名義產生的生活費用均由當事人獨自承擔。

  十、股份轉讓:甲、乙任何一方轉讓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丙方如需轉讓股份,必須經得甲乙雙方同意。

  十一、經營期限: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資經營的期限為x年。以《公司章程》確定的起止時間為準。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如繼續合股經營,續訂協議確定。

  十二、違約責任:甲、乙、丙三方應當嚴格遵守該協議。如果甲方違約,應按照乙方的出資額賠償乙方損失,並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的10%賠償丙方損失;如果乙違約,應按照甲方的出資額賠償甲方損失,並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的10%賠償丙方損失。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雙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術支援,則視為違約,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違約金叄拾萬元並負責賠償甲乙的損失。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項,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也可經各方另行商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報有關部門一份備查。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乙方可作為甲方的招生代言人,為學生及家長提供諮詢服務並代表甲方對學生進行預面試。為有利於雙方長久合作,學生到甲方學習期間,甲方每年按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直至該生畢業為止。如乙方希望一次性結算的,甲方將按照普通代理招生標準加100元支付給乙方(普通代理標準為:招收1—30人每生 1500元、31—60人每生1800元、61—100人每生1900元、101人以上每生20xx元)。為解決乙方在當地招生時的流動資金,乙方可代表甲方收取預錄費300元及30元報名費,甲方統一發放收據,學生入學憑收據可抵等額學費,甲方將此預錄費直接衝抵乙方的部分收入。

  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資人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設立營口市浙商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二章公司設立

  第二條 各方一致決定在xx市設立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註冊地址:xxxxxx

  第四條 公司的名稱為:xxxx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經營範圍

  第六條 公司的宗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拓展業務,推進創新,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率,為各方創造經濟效益,為國家經濟發展做貢獻。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從事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專案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諮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第四章 出資各方

  第八條 出資方為:

  (一) ××××××××

  (二) ××××××××;

  (三)××××××××

  第五章 註冊資本、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

  第九條 公司註冊資金為人民幣5000萬元人民幣。

  第十條 出資人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比例:

  出資人出資額所佔比例

  ×××××××××××萬×%

  ×××××××××××萬×%

  ×××××××××××萬×%

  第十一條協議簽訂後各方辦理出資手續。

  第六章 股權的轉讓

  第十二條投資擔保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轉讓,但主發起人所持股份自投資擔保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他股東所持股份兩年內不得轉讓。投資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所持有的股份,在任期內不得轉讓。

  第七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各方的權利:

  (一)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出資額行使表決權;

  (二)依據法律及公司章程規定轉讓股權;

  (三)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瞭解公司經營情況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五)監督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意見;

  (六)公司依法終止後,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權;

  (七)參與制定公司章程;

  (八)公司法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各方的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繳納各自所認定繳的出資額;若未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應向已足額繳納的出資的出資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五)有義務參加出席股東會;

  (六)有義務為公司的各種經營提供必要的方便;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章 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

  第一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本協議的各方為公司的股東。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議;

  (八)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__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具體以商事登記機關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元

  (1)甲方出資___元,佔啟動資金的30%;

  (2)乙方出資___元,佔啟動資金的7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賬號: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_____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3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70%;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何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由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2、退股:

  (1)股東退股首先應符合《公司法》關於公司減資的相關規定。

  (2)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3)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4)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5)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減資及其他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分配剩餘財產,剩餘財產按出資比例分配。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雙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7

  甲方(姓名或名稱):

  乙方(姓名或名稱):

  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於20xx年02月20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 成立 “購買商鋪”達成一致,並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 經營範圍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具體經營範圍

  為 。公司註冊地點設在: 。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公司股東基本情況

  公司股東共4個,其中自然人4個,

  自然人股東 ,住所地為 ,身份證號

  碼: ,聯絡電話: 。

  自然人股東 ,住所地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自然人股東 ,住所地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自然人股東 ,住所地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第四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加實物)方式出資: 萬元,甲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乙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加實物)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丙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35萬元,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丁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10萬元,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

  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准登記後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第六條 轉讓出資和變更註冊資本的規定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全體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按比例優先購買權。

  經全體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註冊資本。

  第七條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後,不設董事會(人數較少的情況),由 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後,不設監事會,由 擔任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

  第八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股東大會、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第九條 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並享有表決權;

  (二) 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隨意抽回投資;

  (五)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之間不得損害他人利益或損公肥私,有上述行為的將處以十倍以上賠償,行為嚴重者將由股東大會表決撤銷其股東資格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重大事項必須召開股東會決議。公司涉及 元以上財務行為應通知其他股東。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 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儲存。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並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 元。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一條 授權委託

  全體股東同意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辦理登記手續。作為公司的會計,進行相關財會業務的操作辦理。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進行手工記賬或電子和手工共同記賬。

  第十二條 關於公司成立費用的分擔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後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隨意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股東確認其退出,需提前2個月提出申請,經股東大會表決,在財務清算後可退還其持有股份。在其申請提出後即應停止其在公司內外的業務活動。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大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

  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並提取三金後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

  第十四條 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在全體股東同意的情況下,公司允許按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增加股東的程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按照公司實有股本價值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股東大會制定方案,須全體股東一致表決透過,如有股東不同意則不予透過。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遇公司資金困難確需外部資金暫時借入的,可按其參資該專案的資金,按股東大會同意比例給予該專案分紅,參資該專案時間最長不得超過該專案期或一年,超過該專案期或一年的重新予以確立分紅比例。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

  第十六條 解散和清算

  公司營業期限為 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 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併、分立、被收購兼併、分立時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 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後連續 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並進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4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協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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