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5篇)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司機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電運輸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機電運輸技術進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科學、合理、經濟執行,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電運輸管理的原則是:堅持科技進步,加強科學管理,積極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不斷提升機電裝備水平。

  第三條機電運輸管理的範圍是:機電技術管理、機電裝置管理、供用電管理、礦井運輸管理、機電配件管理、機電運輸標準化管理、機電應急管理等。

  第四條本制度制定的依據為:《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礦機電裝置完好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裝置檢修標準》、《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上級有關檔案、規定等。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生產礦井、在建礦井(其它單位參照執行)。

  第六條公司所屬單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機電運輸管理分為公司、礦(廠)、部(科)室、區隊(車間)、班組五級管理,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實行業務歸口,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分級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八條公司機電動力部是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電管理的政策、法規,制訂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公司機電技術、機電裝置、供用電、礦井運輸、機電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方面的工作。並對公司所屬各單位的機電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4、負責組織修訂和審批各單位機電運輸專業重要措施及應急預案。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報表的彙總及上報工作。

  6、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裝置的更新改造,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參與機電運輸專項工程的設計審批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7、參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9、定期對各單位的機電運輸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召開公司機電運輸工作會議。

  10、監督機電配件的採購、使用、定額消耗指標的控制等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應設機電礦長(經理),全面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指令。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機電運輸裝置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機電運輸裝置的安全運轉情況及事故隱患,督促有關單位採取措施,保證裝置安全運轉。

  3、參與審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組織審定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單位機電裝置的購置、改造、大修中長期計劃和長遠規劃,並監督、檢查、實施。稽核各種機電運輸專業報表。

  4、組織機電運輸工程設計、大型安裝工程施工、機電運輸安全措施的審批或審查上報工作。

  5、及時調查、分析,發現機電運輸方面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落實解決方案。組織召開機電專題會議。

  6、指導分管部門、區隊編制實施機電運輸專業工人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員工的技術、技能水平。

  7、負責機電運輸安全方面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

  8、參與各類機電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

  9、對機電運輸範圍內的節能工作負責,並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應設機電副總工程師,協助機電礦長(經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在機電礦長(經理)和總工程師領導下,協助其管理機電運輸工作,重點抓好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和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2、落實上級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的規章制度。全面掌握機電運輸裝置的技術狀態,處理生產過程中的機電技術問題。對機電運輸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準確性負責,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稽核並簽字。

  3、定期組織召開機電運輸專業技術專題會議,總結、研究、佈置機電運輸方面的技術工作。

  4、組織審查、修訂月度及年度機電運輸工作計劃、技術措施、統計報表和有關技術資料。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協助機電礦長(經理)開展技術革新,以及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

  6、協助機電礦長(經理)搞好業務範圍內的節能工作,並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設機電部(科),各單位機電部(科)是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運輸綜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檔案,制訂機電運輸管理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督促實施。

  2、負責機電技術、機電裝置、供用電、礦井運輸、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工作的落實。

  3、參與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裝置的更新改造,負責機電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機電專項工程的設計及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4、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5、參與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調查工作,定期對機電、運輸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考核。

  6、負責裝置、配件計劃的編制與稽核、到貨驗收、簽單入庫、發放審批、現場使用及回收工作。

  7、負責制定電力消耗定額和配件消耗定額指標。

  8、負責編制供電、裝置、配件的月、季、年度報表,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9、負責機電運輸圖紙資料的填繪,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10、建立健全機電管理檔案。

  第十二條各單位機電部(科)應設部(科)長一人,副部長(主任工程師)及專業技術人員若干人,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實行業務分工管理。

  第十三條各礦井必須設電氣、電纜、裝置、油脂、膠帶、小型電器及防爆檢查專業化管理小組。

  1、電氣管理組

  ①電氣管理組由1—3名專職或兼職機電技術人員組成,組長由部(科)負責供用電管理的技術人員擔任。

  ②電氣管理組負責繪製井上下供電系統圖及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檢查,負荷審批工作。

  ③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和檢查,必須有整定計算資料、測試檢查資料和記錄。

  ④負荷增減、系統改變前應向電氣管理組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的容量、接線方式和地點接用,並及時對相關圖表進行修改。

  2、電纜管理組

  ①對礦用電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並負責收、發、修補、試驗等工作。

  ②電纜管理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條條電纜有編號,電纜帳、卡、物、板四統一。

  ③及時瞭解全礦電纜使用情況及負荷變化情況,確保備用纜線數量充足。

  ④對修補後的電纜必須進行檢測,檢測資料必須符合標準要求,並做好記錄。

  ⑤電纜修補用材料必須與原電纜材料性質相同。

  3、裝置管理組

  ①負責裝置選型、計劃編制、調配、驗收、報廢、租賃及大修理管理。

  ②裝置帳、卡、物、牌板管理做到“四對口”,逐步實現微機化管理。

  ③建立健全裝置管理檔案。

  ④按時編制並上報裝置報表。

  4、小型電器管理組

  ①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井下小型電器裝置及特殊機電器材管理,為管、修合一的專業化小組。

  ②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小型電器的統一領取、發放、回收、修理、安全檢查和資訊資料等管理。

  ③小型電器裝置實行編號管理,必須做到賬、卡、物、板四對照。出庫、修理、發放手續齊全。對修好的小型電器必須確保完好和防爆效能,嚴格驗收,並填寫檢修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

  ④隨時掌握裝置狀態和使用地點,作到日清月結。每季度進行一次帳、卡、物、板校對,每年組織一次裝置大清查。

  5、防爆檢查組

  ①防爆檢查組由3-5人組成,防爆檢查員必須由責任心強,熟悉技術業務,從事煤礦電氣工作時間不少於二年,並具有高中或相當於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人員擔任。防爆檢查組由機電部(科)管理,組長由機電礦長指定。

  ②負責對防爆電氣裝置(包括小型電器)的防爆效能進行檢查、驗收,簽發電氣裝置入井合格證。

  ③防爆檢查組應不定期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裝置進行抽查,每月必須進行一次防爆效能檢查,健全檢查記錄,杜絕電氣裝置失爆。

  ④防爆檢查員檢查實行區域裝置包機制,檢查後必須如實填寫記錄。發現隱患時使用隱患整改通知單形式責令有關單位立即處理。

  ⑤各區(隊)應配備一名專職(兼職)防爆檢查員,配合防爆檢查組工作。

  ⑥每月由機電部(科)組織召開一次防爆例會,通報檢查情況及存在問題,並及時督促整改。

  第十四條各礦井根據業務劃歸情況,由對口單位制定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小組,明確職責,強化管理。

  第十五條各(區)隊應設分管機電的區(隊)長和機電班(組)長,負責抓好本區隊、班(組)的機電運輸現場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各礦井必須建立健全各種機電運輸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和落實。應建立的主要規章制度、圖紙和技術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規章制度

  (1)裝置定期檢測、檢驗制度

  (2)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3)鋼絲繩安全檢查制度

  (4)四小纜線管理制度

  (5)修舊利廢制度

  (6)裝置定期檢修制度

  (7)裝置執行、維修、保養制度

  (8)裝置包機制度

  (9)礦用機電產品入庫驗收制度

  (10)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11)領導幹部上崗查崗制度

  (12)機房、硐室交接班制度

  (13)人車執行管理制度

  (14)防爆裝置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5)特種裝置管理制度

  (16)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強制推行制度

  (17)裝置准入制度

  (18)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9)雜散電流管理制度

  (20)機電裝置管理辦法

  (21)供用電管理辦法

  (22)機電配件管理辦法

  (23)供排水系統管理辦法

  (24)週轉材料及低值易耗管理辦法

  (25)壓風自救系統管理辦法

  (26)通訊系統管理辦法

  (27)機電運輸專業隱患排查與整改辦法

  (28)井下訊號聯絡使用規定

  (29)運輸管理規定

  (30)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

  (31)特種裝置事故應急預案

  (32)主要機電運輸裝置強制檢修強制報廢標準

  (33)礦井機電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4)礦井運輸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5)礦井主要機房(硐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6)機電工種崗位責任制

  (37)機電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圖紙

  (1)排水、壓風、供熱等管路系統圖

  (2)井上、下通訊系統圖;井下運輸系統圖

  (3)井上、下配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裝置佈置圖

  3、技術資料

  ⑴裝置使用說明書

  ⑵除錯安裝驗收單

  ⑶試驗記錄

  ⑷裝置歷次事故記錄

  ⑸裝置歷次效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

  ⑹裝置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

  ⑺裝置履歷簿和技術特徵卡片

  ⑻大型裝置安裝圖紙;易損配件圖冊

  ⑼各種機電裝置臺帳、檢查、維修記錄

  ⑽檢修專案與計劃、檢修任務書和各種記錄、資料、圖紙和檢修總結

  ⑾安全活動記錄及事故分析報告

  ⑿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評級資料

  ⒀職工考核、獎懲、技術比武、勞動競賽活動資料

  ⒁職工培訓計劃及培訓總結

  ⒂上級檔案貫徹執行情況備忘錄

  ⒃各項機電工程設計、施工資料

  4、試驗報告

  ⑴人車試驗報告

  ⑵主通風機效能測定報告

  ⑶提升機效能測定報告

  ⑷主壓風機效能測定報告

  ⑸主排水泵效能測定報告

  ⑹固定裝置主要部件探傷報告

  ⑺電機車年審報告

  ⑻各種電氣試驗報告

  ⑼防雷接地測試報告

  ⑽鋼絲繩及連線裝置檢驗報告

  ⑾特種裝置及其相關附件試驗、年檢報告

  ⑿跑車防護裝置試驗報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杜絕和減少各類車輛裝置、交通事故,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證安全生產。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修訂本規定。

  第二條各級安全部門、機電物資部門、人力資源部門、財務與產權管理部門要按職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並相互協作,共同做好集團公司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集團各成員企業對其所購置的機動車輛,及其對所屬勞務組織、分包隊伍以及租賃的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章相關職責

  第四條安全部門職責:

  集團公司安全主管部門:

  1、歸口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或參與車輛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3、負責車輛傷害事故的統計報告。

  各單位安全主管部門:

  1、負責建立健全並督促落實機動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對駕駛員持證上崗、遵章守紀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負責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負責組織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操作證的取證和複審,以及駕駛員駕駛執照、從業執照的年審工作;

  5、負責機動車輛戶籍管理;

  6、組織或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7、負責車輛傷害類事故的統計報告。

  第五條機電物資部門職責:

  集團公司機電物資部職責:

  1、歸口集團公司機動車輛的實物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大型施工生產車輛駕駛員“裝置操作證”的發放、管理;

  3、組織或參與重大機動車輛裝置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負責機動車輛裝置事故的統計報告。

  各單位機電物資管理部門:

  1、負責建立健全並督促落實機動車輛安全操作堆積及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裝置安全執行及機動車輛裝置管理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

  3、協助組織大型施工生產車輛駕駛員“裝置操作證”的發放、管理;

  4、負責機動車輛的技術、安全鑑定及管理;

  5、負責建立機動車輛檔案;

  6、負責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機動車輛重大隱患整改方案;

  7、組織或參與機動車輛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8、負責機動車輛裝置事故的統計報告。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門職責: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1、負責指導、協助用人單位招聘機動車輛駕駛員;

  2、協助組織大型施工生產車輛駕駛員“裝置操作證”的發放工作;

  3、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

  1、負責機動車輛駕駛員的試用、錄用、解聘工作;

  2、負責建立機動車輛駕駛員檔案;

  3、協助、配合安全部門做好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培訓及考核工作;

  4、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第七條各單位財務與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機動車輛各類費用的收繳、籌集,並監督落實。

  第八條機動車輛及駕駛員所屬單位(專案部、廠隊)職責: 1、嚴格執行上級並適時建立本單位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2、負責對本單位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的各項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機動車輛駕駛員聘用、解聘資訊資料的提供;

  4、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和落實工作;

  5、負責建立機動車輛及駕駛員檔案;

  6、負責機動車輛的維護保養及安全執行;

  7、參與機動車輛裝置事故及車輛傷害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8、負責機動車輛裝置事故及車輛傷害類事故的統計報告。

  第三章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第九條各單位要堅持機動車輛的維護、保養、檢查制度,保證車輛安全裝置、零部件等齊全完好,車輛正常執行。

  第十條建立並完善機動車輛檔案(包括車輛登記證書、出廠合格證及車輛效能的相關證明、說明書等,車輛維護、檢修、自檢記錄,車輛改裝、改型記錄,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審驗記錄等)。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實行機動車輛、駕駛人員集中管理、統一調配製度。杜絕私自開車,無證駕駛,公車私用,亂停亂放等現象,規範管理,減少違章違紀行為。

  第十二條停車場所要按規定劃出停車區域和通道線,保持道路暢通,並配有專(兼)職人員管理。

  第十三條禁止盛裝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與其它車輛混合停放。

  第十四條機動車輛和停車場所應按規定配齊安全防護設施、裝置,並有應急裝備和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特種車輛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廠內車輛運輸,要嚴格執行《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公路運輸及特殊運輸(超長、超高、超寬)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個體車輛不準在任何單位掛靠和以單位名義辦理私人車籍證明和證件及上繳各類規費。

  第十八條對已達到報廢條件的機動車輛要強制報廢,並及時辦理報廢、回收、銷戶手續。特殊情況需繼續使用的車輛必須報車籍所在地的車輛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批准的車輛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凡機動車輛產權關係發生變化(如轉讓、變賣等)時,應及時到車籍所地的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戶籍或變更手續。

  第二十條對機動車輛實行承包、租賃和使用外單位車輛的單位,要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將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納入本單位統一監督、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章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對駕駛員實行聘任制,經資審、考試、考核、試用後,擇優錄用。不得以各種理由不實行公開招聘。

  第二十二條招聘錄用駕駛員的基本條件:

  (一)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駕駛證》和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持證上崗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大型施工生產車輛,應同時持有集團公司核發的《裝置操作證》;

  營運性運輸車輛應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並且具有三年以上駕齡;

  大客車及危險物品運輸的駕駛員應取得國家規定的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書;

  (二)身體條件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無妨礙駕駛機動車輛的禁忌症或生理缺陷;

  (三)經理論和實際考核,駕駛技術滿足工作要求;

  (四)有良好職業道德,一年內無違章及其它不良記錄;

  (五)試用期至少3個月,且試用期間無肇事,無違章違紀行為;

  (六)愛護裝置,精心保養,且滿足使用單位其它規定要求。第二十三條對上崗駕駛員的要求:

  1、駕駛員要根據招聘單位錄用後所確定的車型,儘早熟悉指定車輛的裝置效能,掌握車輛駕駛技術;

  2、駕駛員對駕駛的車輛要進行經常性檢查,勤保養,勤維護,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開“湊合車”、“帶病車”;

  3、駕駛員要具有良好的駕駛作風和職業習慣,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違章駕駛,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將車輛交給無證、無關人員駕駛。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對不遵章守紀、不服從管理、缺乏職業道德且性質惡劣及駕駛執照、從業資格證、操作證等審驗不合格的駕駛員實行解聘。

  第二十五條聘用駕駛員單位要建立健全機動車輛駕駛員檔案(包括駕駛員個人簡歷,駕駛執照、從業執照、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複審記錄,安全培訓記錄,表彰獎勵、違章違紀、肇事處罰記錄,聘用及解聘記錄等)。

  第二十六條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肇事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接受集團公司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的有關條款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各級各部門要參照機動車輛的管理職責,針對本單位實際,制訂相應規定,明確責任,落實好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每年12月26日前將機動車輛明細臺帳(含新增、報廢、戶籍變更車輛)(見附表)報集團公司質安部。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集團公司《機動車輛及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自行作廢。

  第三十條本規定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處,以國家規定為準。與集團公司有關檔案年牴觸處,按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最終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質量安全保證部。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3

  1、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車輛出行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行車手續。

  2、機動車輛按時完成日常保養,定期維修、季度檢驗和機動車總檢。

  3、機動車輛嚴格執行“一日三檢”制度,駕駛員要認真填寫“一日三檢“記錄,確保車輛安全設施的可靠性。

  4、節假日期間,機動車輛實行統一的值班車證制度,制定交通安全措施,按照值班制度對值班車輛進行官控,非值班車輛一律執行“三交一封”制度。

  5、機動車駛出單程200km以上的,須經公司領導批准,公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辦理長途車輛安全講話單後方可出行。

  6、機動車輛在進行大型物件吊裝、拉運作業前,要對車質進行檢查,對駕駛員進行安全交底講話,不許車輛進行“三超”作業。

  7、機動車輛停放應設有專項場區,不得隨意亂停亂放,做到整齊統一。

  8、責任單位負責每月對機動車輛的撤職、車況檢查一次,對不符合安全效能要求的車輛,按照修保計劃進行維修,保證車輛效能良好。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4

  本公司從事的是食品銷售單位,對上下班時間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上班時間為早上七點半。下班時間根據送貨要求而定。早送完貨早下班。

  一、司機行車前必須做好檢查,做到機油、剎車、汽油、水、輪胎氣壓、燈光等處於安全良好狀態,車內外每週打掃、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二、司機停車下貨時,把車停放在安全地方,拉手剎防止車輛滑動。未經允許,司機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不得公車私用,發生後果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三、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如人為違章等引起的處罰由司機自行承擔;如造成交通事故,以責任認定為主,如司機責任,則保險公司承擔之外的費用由司機承擔。如因送貨造成的違章停車,應立即打電話通知負責人處理。

  四,司機交接車輛前應自行檢查車輛有無擦掛,是誰的責任當既報由會計登記,誰的責任誰負責維修費用。若交接前不與檢查,發現問題,由司機們共同承擔維修費用。

  五、每月31日前(或司機離職時),司機必須查清自己負責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並及時處理解決。如果車輛發生擦掛違章等任何交通事故,責任不分大小(完全無責除外,送貨停車違章除外),都會扣除當月安全獎勵。

  六、司機必須提高服務意識,保障服務態度。市場上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每次罰款10元;民院內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直接開除並扣留每月的押金。如有漏單(客戶要發的貨,已經開好單配好貨,司機卻忘記帶車發走而引起的損失,如果是縣城送貨因漏單需要重送,由司機本人出油錢配送。如果是城裡因漏單需要重送,罰款10元。)司機負責烤腸機器維修,報修當天解決,按十元一臺修理費現修現付給司機。如因客觀原因未能解決,應及時通知公司,否則按漏單處理。

  七、司機在工作時間範圍內必須保證電話能聯絡上,如果特殊原因必須報給公司一個聯絡方式,如果工作時間聯絡不上,打不通電話或打通電話不接,十分鐘內無回覆,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兩次當月無電話費補助。

  八、司機在店面出貨,應由庫管配好貨放門口,由會計開單,先由庫管點貨驗貨簽字,再由司機點貨驗貨後方簽字送貨。會計收到的票據上必須有庫管和司機兩人的簽字後才可放行,否則扣會計失察之錯十元一次。店面手續完成之後如發現供貨價格或數量有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出單處彙報,並修改,嚴禁擅自做主。

  九、司機在倉庫出貨,有提貨單憑單由庫管按單配貨,配好的貨放在門口處,司機和庫管同時對單點貨驗貨後,再由庫管開出庫單方可出貨。出貨單上必須有司機和庫管兩個人的簽字放可放行。倉庫發貨手續完成後如果發現實際出貨與出貨單不符,應及時與庫管核對修改。如已裝車上貨後,司機再發現少貨差貨掉貨,由司機自己負責照進價賠償。若有多發貨或錯發貨時,把此貨放置車內帶回公司並追查責任人。如果將貨物帶回家或變賣,一經查實將對責任人按貨物總價值的十倍予以處罰並辭退。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司機上貨下貨,都要輕拿輕放,堆放整齊。如應亂砸亂扔造成的貨物破損或丟失,誰的責任誰承擔並照價賠償。

  十一、司機如果帶樣品貨物推銷,需要在現場開具單據,必須按規定填寫,並把底單帶回店核心對。否則造成後果由司機承擔責任。司機送貨區域有折扣的客戶必須有客戶的簽字和電話。否者負責人不予簽收。司機發貨給外地客戶,必有把銷售單放箱內,聯絡好物流並談好運費後發貨。收取發貨單據時,一要檢查代收款是否屬實,二要檢查電話號碼是否正確。若不檢查延誤客戶收貨造成的貨物損壞,或代收貨款不對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負責。

  十二司機送貨到客戶處,應由客戶把貨按單子點清簽字驗收後,再按客戶要求把貨放到指定位置。耐心回答客戶的疑問。熱心推薦客戶不曾進過的新品。儘量不與客戶發生爭執和衝突。

  十三對於有退貨要求的客戶,應打電話申請負責人。對所退貨物做好品名,規格,價格,數量(袋數還是斤數)的登記,及時用電腦退貨單調換當時的草單。所退貨物一定要有庫管簽字驗收方可入庫。

  十四司機享受銷售提成,所以司機對市場有維護的責任。及時與客戶交流,及時反饋客戶反映的問題,如價格,質量,品種等。並與公司領導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嚴防客戶流失。

  十五、司機送貨所結貨款和票據必須當日交清,嚴禁私自帶回家,嚴禁公款私用。如實在有特殊情況不能當日上交,必須打電話說明情況。無情況說明又不上交者,50元/次。

  十六、司機用加油卡加油,打加油發票上必須註明車牌號和行程公里數。

  十七司機到縣城送貨,均補助十五元。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5

  為加強公司機械裝置的合理應用與管理,本著節約公司開支、保證機械正常運轉的原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有關機械裝置採購、檢修、保養、週轉、使用等的管理制度。

  1.機械裝置採購管理制度

  1.1大型機械裝置由公司統一進行採購。

  1.2由機械裝置需用部門做出機械裝置需用計劃,上報機械裝置管理部門。

  1.3由機械裝置管理部門制訂機械裝置採購計劃,上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

  1.4由機械裝置專業人員進行市場調研分析,將調查資訊彙總上報公司主管經理,確定供貨廠家。

  1.5由機械裝置採購人員簽定機械裝置採購合同,並負責合同的管理。

  1.6機械裝置購入後,由機械裝置專業人員進行清點驗收,並同廠家專業人員一起進行機械裝置的安裝、檢測、除錯、交接工作。

  1.7機械裝置購入後,由機械裝置管理員辦理機械裝置的入庫手續,並建立裝置臺帳,建立裝置檔案。

  2.機械裝置檢修制度

  2.1日常檢查維修:

  (1)機械維修人員每天要對所使用的機械裝置進行巡檢。

  (2)對機械裝置鬆動的零部件要及時緊固、調整。

  (3)對機械裝置的制動裝置,安全裝置要重點檢查(如塔機的剎車片、限位器、捲揚機的剎車帶等)。

  (4)對風險性較高的零部件、易損件要重點檢查。(如起重鋼絲繩、塔機地腳螺栓,高強連線螺栓等)。

  (5)發現機械零部件破損或有缺陷,已不能正常使用或存在安全隱患,要立即修復或更換。

  (6)發現機械裝置運轉異常或出現異常噪音,要立即停機檢查,異常情況排除後,機械方能准許重新使用。

  (7)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機械維修人員不能解決時,要立即向機械裝置管理部門彙報。

  2.2中修:機械裝置從施工現場返回倉庫或轉運到其他施工現場時,機械維修人員要對該機械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

  (1)機械區域性磨損:對機械進行區域性解體,排除故障或修補磨損部位。

  (2)檢查潤滑油:

  ①清除油內雜質。

  ②如出現渾濁及變質時,要更換潤滑油。

  (3)檢查機械其它部位,進行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2.3大修:機械出現整機磨損較大或機械故障嚴重時,要對機械進行大修。

  (1)整機全部解體,對磨損部位進行修復,對損壞的零部件或區域性機體進行維修或更換。

  (2)更換潤滑油。

  (3)機體清除汙物和鏽蝕,整機進行噴漆防腐處理。

  3.機械裝置保養制度

  3.1機械裝置使用部門必須對機械裝置按時進行保養。

  (1)開機保養

  ①機械運轉前,由機械操作人員檢查機械需要潤滑的部位,如缺少潤滑油脂,需及時塗注潤滑油脂。(如外露傳動齒輪、滑輪、滑軌等)。

  ②機械連續運轉工作時,每隔六小時,要塗注潤滑油脂一次。

  ③機械裝置有注油孔的潤滑部位,每隔24小時,檢查注油一次。

  ④有強制潤滑部位的機械,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機械操作使用要求進行潤滑(如js系列攪拌機、混凝土輸送泵等)。

  (2)停機保養

  ①機械停機後,機械操作人員要對機械進行清潔工作,清除機械的內外雜物,並做好機械的潤滑、防腐工作。

  ②機械零部件如出現鬆動和移位,機械操作人員需配合機械維修人員進行機械零部件的緊固和調整工作。

  3.2機械裝置停止使用,在施工現場存放或返回裝置倉庫後,機械使用部門或機械裝置管理部門要對封存裝置進行庫存保養。

  (1)機械維修人員要對機械裝置進行全面檢查測試,並進行整機防腐蝕處理,合格後才能登記入庫。

  (2)機械如露天存放,經防腐處理後,要對機械進行苫蓋。重要部位需苫蓋嚴密(如配電櫃、電機等)。

  4.機械裝置週轉管理制度

  4.1施工部門需用機械裝置時,需提出裝置使用申請,上報機械裝置管理部門,機械裝置管理部門上報主管經理,審批後,機械裝置方可調出。裝置使用部門與裝置管理部門辦理裝置調出手續,要有出庫單。

  4.2機械裝置在兩個施工部門之間調轉時,兩個施工部門分別要同裝置管理部門做好裝置的調出和調入手續,以出庫單、入庫單據為準。

  4.3嚴禁私下轉借、調轉機械裝置,如出現部門之問私下轉借或調轉機械裝置的情況,公司要嚴格處罰。造成機械裝置丟失、損壞的,責任方要按價賠償。

  4.4機械裝置返回入庫時,使用部門要到裝置管理部門辦理入庫手續,要有裝置入庫單。

  4.5機械裝置調出時,裝置部門要保證機械裝置的完好,合格。

  4.6機械裝置返回時,使用部門要保證機械裝置的零部件齊全,並沒有非正常損壞現象。

  5.機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5.1機械裝置所有權屬於公司,施工單位有使用權。

  5.2備在施工單位使用過程中,施工單位必須按照維修保養制度,對機械裝置進行維修保養工作。機管員每天要有機械裝置維修保養記錄。

  5.3單位機管員每天瞄頁喇刪捅斃酎指亍i(嫁》t作,保證機械裝置的安芻≥使用。

  5.4大型起重運輸裝置和大型混凝土裝置(如塔吊、攪拌站等)必須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有交接班記錄。

  5.5公司機械裝置管理部門每月對各施工專案部的機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評t;l-e作,並不定期對各專案部的機械裝置進行抽查,對不按公司制度愛護公司機械裝置的施工部門要進行處罰。

  5.6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零部件丟失或非正常損壞,使用部門要按價賠償。

  5.7妥善管理好機械裝置檔案資料,如發生機械事故或進行了機械大、中修理,要詳細記錄歸檔。

  5.8機械裝置要嚴格遵守機械裝置安全使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帶病執行或野蠻操作。

  5.9機械裝置使用時,操作人員要定人、定機、定崗,嚴禁無證上崗和無證操作。

  5.10 起重運輸裝置的安裝、拆卸工作需由裝置管理部門聘請有相應資質的拆裝隊伍來完成。

  5.11 機械裝置因無法正常使用而需要報廢時,需由專業機械技術人員對該裝置進行技術鑑定,並由裝置管理部門做出機械裝置報廢申請表,上報公司,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機械裝置方可報廢,由裝置管理部門核銷該裝置臺帳,封存該裝置檔案。

  6.裝置部門工作指導方針

  6.1以人為本,團結同志,工作認真,嚴肅活潑,全力抓好公司的機械裝置管理,為施工生產做好機械裝置方面的服務工作。

  6.2裝置部fi t作目標

  (l)保證機械裝置的完好率達到98%以上。

  (2)保證及時為施工部門提供機械裝置,合格率100%。

  (3)保證機械裝置全年無惡性機械事故。

  (4)保證為施工部門做好機械裝置的技術支援工作。

  6.3裝置負責人崗位職責

  (1)在公司主管經理領導,負責公司機械裝置的管理工作。

  (2)負責機械裝置的調配、運轉工作。

  (3)負責機械裝置維修保養的管理工作。

  (4)負責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庫存的管理工作。

  (5)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6)負責機械裝置及零部件採購的管理工作。

  6.4裝置工程師崗位職責

  (1)在裝置部門領導下,負責公司機械裝置的技術管理工作。

  (2)負責機械裝置維修保養質量的檢查。

  (3)負責機械裝置的技術革新改造工作。

  (4)負責機械裝置及零部件採購質量的檢查。

  (5)負責機械人員的培訓工作。

  (6)負責機械裝置檔案的建立及技術資料的補充工作。

  6.5裝置採購員崗位職責

  (1)在裝置部門領導下,負責公司機械裝置及零配件的採購工作。

  (2)負責機械裝置及零配件採購的前期的市場調研,統計和分析。

  (3)負責簽訂並管理採購合同。

  (4)負責採購物品的運輸工作。

  (5)負責採購物品的檢查、清點、安裝、除錯和交接工作。

  (6)負責辦理採購物品的入庫工作。

  6.6裝置管理員崗位職責

  (1)在裝置部門領導下,負責機械裝置運轉狀態的監控工作。

  (2)每月對在用機械裝置的執行狀態進行檢查和評定。

  (3)不定期對機械裝置的執行狀態進行抽查和評定。

  (4)對機管員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5)對庫存閒置裝置狀態進行監控。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6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為了加強股份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生產區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車輛(含內轉車)的安全執行可靠性,維護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減少或避免股份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及公司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1、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生產區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與交通活動的執行控制規定和要求。

  2、本制度適用於進入本公司及其所屬公司生產區道路所有機動車在其資產所屬區域及道路上進行可能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的管理與處罰。

  三、職責

  1、總經辦職責

  (1)負責公司經理層領導的公務用車安排,確保車況安全可靠。

  (2)負責部室有重要、緊急公務用車的協調安排,確保車況安全可靠。

  (3)負責對公司小車駕駛員的業務、法規學習及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督促公司小車駕駛員做好車輛的定期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確保車輛執行的安全可靠。

  3、1、5負責督促公司小車駕駛員做好車輛和駕駛資質的年審認證工作。

  2、安全管理部門職責:

  (1)負責對公司停車庫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督促管理人員維護停車庫的安全使用秩序。

  (2)負責對公司停車庫的交通標誌的設定、維護。

  (3)組織、參加對公司駕駛員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和處理。

  (4)督促、考核有關職能部門對公司小車駕駛員的法規學習、日常管理、定期查改安全隱患、車輛和駕駛資質的年審認證等工作的有效開展。

  (5)負責對公司所屬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和監督、考核。

  3、各部門職責

  1、對本部門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負全責。

  2、負責對本部門所有駕駛人員(含內轉車駕駛員,下同)的駕駛資質審查和職業禁忌症體檢管理,做到安全用工。

  3、負責對本部門所有駕駛員進行定期技能培訓、業務及法規學習和日常管理,做到及時、有效,建檔管理。

  4、負責對本部門所有車輛(含內轉車)的定期車況檢查和隱患整改,確保資金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人,確保車輛執行的安全可靠。

  5、負責做好本部門所有車輛及駕駛員的年審、認證工作,做好自檢、年審認證的建檔管理工作。

  6、組織、參加對本部門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現場勘查、認定和調查、處理工作。

  7、負責做好本部門所有車輛及駕駛員的保險及理賠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公司停車庫應有足夠的照明和安全警示標誌,庫管人員應做好及時排程和管理。

  2、機動車進入公司停車庫時,必須聽從管理人員的排程指揮,嚴禁亂停、亂放,妨礙車輛、行人進出,甚至導致事故發生。

  3、機動車入庫實行先出後進原則,防止堵塞或插掛事故。庫滿時,庫管員應及時指揮車輛停放其他車庫。

  4、停放公司停車庫的車輛駕駛員不聽指揮且亂停、亂放的,公司車庫管理者有權勸其離開或立即報告公司經營管理部協調解決。

  5、內轉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

  (1)內轉車駕駛員屬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駕駛員的從業資格,取得內轉車駕駛執照,方能從事內轉車駕駛員崗位。

  (2)送培持證工作歸口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確保100%持證上崗。

  (3)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新增內轉車駕駛員的,由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經分管領導批示同意後,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健康體檢、送培持證,並完善用工手續。

  (4)牌照車駕照人員安排駕駛內轉車的,由安技環保部和交通安全自檢組稽核資質和能力、人力資源部完善用工手續後,持證上崗。

  (5)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按規定時間做好內轉車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和業務培訓、指導,並做好學習記錄。

  6、牌照機動車的安全管理

  (1)各有車部門的車輛原則上用於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公車私用(經批准的特殊、緊急情況除外),不準公車用於旅遊

  (2)各有車部門車輛的日常排程、使用和駕駛員的管理由各部門領導負責,車輛的使用實行派車制度,由部門領導或專人進行安排,並由專人對每一次用車詳細填寫派車記錄單(派車記錄單格式見附表)。

  (3)派車記錄單因是對車輛使用情況的有效證明,各有車部門必須認真填寫,妥善儲存,自覺接受分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與檢查(事故因公用車的證據)。

  (4)車輛必須由專人駕駛,禁止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

  (5)駕駛員嚴格按派車要求安全出車,嚴禁酒後駕駛,嚴禁超速、超載行駛,嚴禁將車輛交給他人練車或私自用車。

  7、考核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50元以上、500以下罰款

  (1)在禁停區域亂停、亂放,妨礙道路安全暢通的。

  (2)不按生產區道路指示標誌行駛的。

  (3)不按公司規定超速、超載行駛的。

  (4)不遵守本公司上下班時間禁行令、不履行進出公司大門登記檢查強行衝卡的。

  (5)不服從生產區道路管理人員的檢查和指揮、強行衝卡的。

  (6)駕駛員若無故不參加定期的安全學習的。

  (7)無故不開展對車輛日常維護保養造成帶病車執行的。

  (8)無故不參加週期檢查、年審認證的。

  (9)不遵守公司規定、開出限行區域的。

  (10)不遵守公司規定、酒後駕駛的。

  (11)不遵守公司規定、擅自將公車交給他人駕駛練車的。

  (12)不遵守公司規定、擅自公車私用或公車組織旅遊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1)載遺灑、飄散氣體、液體、其它鬆軟物體或未加蓋密封沿途撒漏的(同時責令其行為人及時清除)。

  (2)在生產區道路上傾倒生活、工業、建築等垃圾和其它廢棄物品,造成交通安全隱患情節嚴重的(同時責令其行為人及時清除)。

  (3)損壞或擅自移動生產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或者以其它方式影響生產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的。

  (4)未經本公司職能部門批准,擅自在生產區道路上挖掘道路、佔道施工或未按限期恢復原狀的。

  五、附則

  1、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7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公司其他有關的規章制度。

  2、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3、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4、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這疲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5、車內不準吸菸。其它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外來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6、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話。

  7、接送領導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8、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司機班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需離開司機班時,要告知車隊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9、對車管人員的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10、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車管人員,並說明原因。

  11、任何時間,司機必須保證手機暢通,以便於與領導或車管人員及時取得聯絡。

  12、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車學開車。

  13、收車時,必須將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未經批准不得私自用車或將車輛在非指定停放地點過夜。

  附:

  1、機動車駕駛員管理辦法的補充規定

  2、機動車駛員提高服務質量、徵詢使用者意見的補充規定

  機動車駕駛員

  提高服務質量、徵詢業主意見的補充規定

  為了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轉變工作作風,機動車駕駛員應認真學習公司下發的各項規章制度,深入開展'愛崗創優'服務活動。目的在於提高服務及管理水平,達到業主滿意,同時特補充規定如下:

  1、定於每月開展一次業主徵詢意見,時間為月初或月末。

  2、主要徵詢車容、車貌;車輛保養;服務質量;服務態度;遵守時間;安全行車等方面內容,共計100分。

  3、採取用車單位對駕駛員每月出車情況打分評比的辦法。

  4、徵詢意見的方法,每月末先由車輛管理人員提供駕駛人員每月出車記錄及用車單位,再由物業辦公室分發、收集徵詢意見表,後公佈徵詢意見結果。

  5、最後結論:滿意為95分以上含95分;基本滿意為90分以上含90分;90分以上(不含90分)為不滿意。

  6、對90分以下的駕駛員一次不滿意為警告,二次不滿意者罰款100元,三次不滿意者做辭退處理。接到使用者嚴重問題投訴的一次罰款100元,二次罰款200元,三次做辭退處理。

  7、對連續一年在徵詢意見中被評為滿意者,公司評優並給於獎勵,對連續二年獲優的人員,公司給於提高工資待遇。

  司機工作程式

  作業時間作業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標準

  7時-8時市內五區早班通勤提前等候,準時到單位

  8時-12時各支行及業務單位各部門工作用車熱情服務、耐心守候、禁止下線

  13時-17時各支行及業務單位各部門工作用車熱情服務、耐心守候、禁止下線

  17時-19時市內五區晚班通勤安全送到,準時入庫

  四、車輛肇事處理辦法

  1、下列情況視為肇事

  (1)汽車相撞或為它種車輛相撞,致雙方或一方有損害傷亡的;

  (2)汽車撞及人、畜、路旁建築物及其它物品,致有損害傷亡的;

  (3)汽車行駛失慎傾倒,他人故意置障礙物於路中,因撞及或傾翻,致人或車有傷亡損害的;

  (4)汽車行駛遭受意外的事變,如公路、橋樑、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損壞致人或車有傷亡損害的;

  (5)其他情況致人或車有傷亡損害的。

  注:以上情況所稱損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輕微損失。

  2、肇事的處理

  (1)主管部門接到肇事通知後,應立即向交通事故處理小組報告,並迅速趕往肇事地點查勘處理;

  (2)應先急救傷員,後查勘現場;

  (3)儘量尋覓目擊肇事的第三者作證,並記明姓名、地址、通訊手段;

  (4)填寫肇事報告

  ①肇事時間、地點、氣候;

  ②肇事原因(研究判斷影響肇事的因素,動與靜物的狀態及車輛和行人的行進方向與位置等);

  ③肇事車號(包括對方車);

  ④駕駛員(包括對方車)姓名、地址;

  ⑤損害情形(包括對方車及乘客財產的損失);

  ⑥傷亡人員姓名、地址、傷亡原因與情形、救護方法;

  ⑦現場圖的繪製及攝影。

  (5)本公司汽車肇事責任,由本公司會議鑑定,會前通知該肇事駕駛員列度。

  3、肇事過失的處分

  (1)肇事駕駛員依法負其應負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2)肇事後經法院判決徒刑者,自判決之日起即予開除,並令其賠償肇事損失;

  (3)肇事後畏罪潛逃者,除請司法機關緝辦外,並即予開除;

  (4)駕駛員因肇事被取消駕駛員資格者,即予開除;

  (5)肇事後給本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者,即予開除,並賠償損失。

  4、肇事賠償

  注:行車肇事責任判明後,如當事雙方願意和解,應當場查明損害程度,賠償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1)責任屬於對方車輛或行人過失的,保險公司概不負責賠償;

  (2)肇事責任屬於公司駕駛員的過失,其賠償款項由保險公司負擔,但肇事賠償金額超過保險金額時,其超過金額須由該車駕駛員負擔。

  (3)肇事責任屬於公司駕駛員與對方駕駛員或第三者共同過失的,按各方應負責任的比率分擔,其損害賠償按前款辦理;

  (4)肇事後對方車輛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對方車號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責任無從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損害賠償,由駕駛員負責按照第二款處理。

  五、機動車油料管理、車輛維修、車輛保險規定

  根據車隊車輛多、車庫分散等特點,為使車輛、油料管理、車輛維修、車輛保險等工作有章可循、按章辦事特制定此規定。

  1、油料管理

  油料管理堅持厲行節約、集中管理、定額領取的原則。

  (1)機動車輛油料的採購手續由機關辦公室統一採購和管理,各單位(部門)應建立油料領用登記簿,堅持按行車裡程核定用油標準,駕駛員憑油票用油。

  (2)駕駛員每次領取油票應由本單位車輛管理人員對領用人車輛上的里程錶'進行登記,每次領取油票不得超過100公升,每月每臺車油料控制在200公升。因工作需要增加油票時,應寫出書面原因報車隊隊長稽核,再由主管部門領導審批。

  (3)各單位車輛管理人員每月要認真駕駛員所用油料是否與行車裡程相符,杜絕油料外流和私自賣油票現象,一經發現違紀行為,將對當事人做辭退處理,數額巨大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車輛的日常檢查

  車輛駕駛人員應做好對車輛的日常檢查工作,檢查範圍包括:車輛燃油量、各輪胎氣壓、水箱冷卻液、發動機潤滑油、燈光系統、喇叭、剎車系統、車輛發動後發動機是否有異響聲音等。

  3、車輛的維修

  (1)各單位的車輛維修費用由該單位承擔。

  (2)車輛的維修應根據該單位車輛的購置年限、價值、使用狀況、單項維修價格確定維修標準。(根據實際情況而定)。養路費、車船費、停車費、高速公路費、車庫租賃、保險費等費用均由車輛所屬單位承擔,費用指標由車輛所屬單位進行控制和掌握。

  (3)車輛的維修保養按《車輛保養規程》執行。

  (4)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到車輛所屬單位指定的維修定點單位進行操作。

  (5)車輛的維修申請

  車輛需要維修時,由車輛駕駛員提出修車申請並填寫'費用預算單',在預算單上註明需要維修的部件(不包括日常維護用料)、預計格後交給本單位車輛管理人員,由本單位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車輛進行現場技術鑑定。

  4、審批

  (1)經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鑑定後,根據維修內容到車輛所屬單位所指定的維修單位進行詢價。經過詢價後,將'預算單'上報,由車隊隊長稽核。經稽核同意後在'預算單'上簽字,報主管領導審批。

  (2)各單位根據審批意見,由車輛駕駛員負責將維修車輛送到經批准的維修廠家進行修理,未經批准私自將車輛送修和更換零件所發生的費用不預報銷。

  5、車輛的保險

  為便於機動車輛的保險,實行統一指定的保險公司進行投保的原則,應由車輛所屬單位統一辦理車輛保險。車輛出險後必須根據保險條款有關內容及時進行索賠,保險中如出現問題由車輛所屬單位同保險公司進行協調。

  六、機動車駕駛員工作管理規程

  為了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員的規範化管理,實現'安全、便捷、即時服務'的宗旨,確保一線用車的需要,更高完成各項任務,特指定本規程。

  (1)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架車並嚴格遵守有關規程。

  (2)文明行車,晚間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車,嚴禁酒後駕車。

  (3)因駕駛人員自身原因造成違章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4)保持車內外整潔、乾淨、不準在車內吸菸,其他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滴制止。外來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5)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主動打招呼、使用文明用語。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問話,不準隨便插話。主動協助乘車人搬運物品,貴重物品輕拿輕放,保證物品安全。

  (6)所有駕駛人員接派車任務後,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要準確、安全地完成任務,乘車人滿意率要達到百分之百。

  (7)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做好出車準備,在司機班等候出車,不準隨便走動到其他辦公室。有事需要離開司機班時,應告知車隊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完成任務回來,應立即到車管人員處報道。

  (8)對車管人員的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能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領導反映。

  (9)駕駛人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即使設法同志車管人員,並說明原因。

  (10)任何時間駕駛人員必須保證傳呼機或手機暢通,對領導和車管人員的傳呼應及時復機,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復機的,事後一定要說明原因。

  (11)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聯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車輛學習開車。

  (12)收車時必須將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未經領導比準不得私自用車,或將車輛在非指定地點停放過夜。

  (13)嚴格按照車輛的三級'保養規程做好車輛的定期維護保養(此項工作由車管人員安排有序進行)。保證車況良好,發現故障及時檢修,或報告車管人員,不得拖延檢修或私自送廠維修。

  (14)對車輛完好率、出勤率車輛使用率及滿意率較高的駕駛人員給予適當的獎勵。

  (15)駕駛員要積極參加安全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駕駛技能和技術水平,增強遵章守紀的自覺性,透過資源整合更有效的發揮駕駛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工作的熱情,使有限的資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建設一支政治可靠、技術過硬的駕駛員隊伍。

  七、表格

  1、車輛檔案

  2、車輛維修申請表

  3、機動車駕駛員評分考核辦法

  4、車輛部件的保養規程

  5、車輛一級保養規程

  6、車輛二級保養規程

  7、派車單

  8、()月份證詢使用者意見表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8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處:

  經公司經理室研究,現將《機動車輛管理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希共同遵照執行。在實施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反映,以便進一步修改完善。

  附:《派車單》

  二0xx年九月十七日

  抄報:集團公司辦公室

  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二0xx年九月十七日發

  (共印22份)

  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機動車輛管理暫行規定

  為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管理,現根據本公司實際制訂本規定,供公司員工遵照執行。

  一、公司現有粵xxx汽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排程,未經辦公室同意及公司領導批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派車或用車。

  二、機動車輛使用範圍

  xxx汽車以督察巡檢為主,必要時可作為公司及各管理處的公務用車。

  三、用車規定

  1、督察巡檢需用車,由督察隊填寫《派車單》,經保安大隊負責人確認後送辦公室批准,由辦公室派車。

  2、申請公務用車必須二人以上外出辦事,由用車部門填寫《派車單》報辦公室,辦公室請示公司鄭經理批准後,由辦公室派車。

  3、公司所有員工一律不準因私事使有公車,違反者每次將處以1000元罰款。

  四、駕駛規定

  1、機動車輛由專職駕駛員駕駛,按指定地點停放,未經批准不得私自出車。

  2、駕駛員應服從辦公室的管理和排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車輛,如因違章駕駛受交警部門扣證或罰款處理,一律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3、駕駛員應認真做好汽車維護保養,出現故障要及時向辦公室報修。

  4、公司汽車的汽油、維修、保養、保險、年審、運管、養路等費用由辦公室稽核及辦理,駕駛證年審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壞,由肇事者自負交通事故責任及一切相關費用,並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六、本規定自二0xx年九月十七日起實施。

  二0xx年九月十七日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9

  為加強車輛管理,確保各部門用車及時,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嚴格控制費用,特對公司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的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車輛管理

  一、機動車輛的管理和排程

  1、日常排程由行政部經理負責。遇特殊情況時由行政部統一排程。

  2、公司配給專人使用的車輛,使用人因出差、探親及事假(三天以上),需將車輛停回公司,到行政部辦理交車手續。

  3、機動車輛年檢、保險等手續由行政部負責辦理。駕駛員須按時將車及證件交行政部,以保證車輛按時年檢。

  4、各部門需用車離開本市辦事,要提前一天(緊急公務除外)填寫《出車單》並由部門經理簽字,行政部經理派車。

  5、公司機動車輛,未經董事長同總不得擅自外借或調換。否則,車輛發生任何意外,一切責任自負。

  6、各部門使用機動車輛因違反交通規則,被扣證、扣車,由駕駛員本人儘快將車、證取回,罰款自行承擔。

  7、汽油票應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簽字後方可報帳。

  8、機動車輛被盜竊,駕駛員應立即通知行政部。因行駛證一起被竊造成保險公司免賠10%的損失額,應從駕駛員工資中扣除,扣除額為損失額的10%。

  9、司機每次出車前應填寫《出車單》,用車人每次用車前檢視當時里程數,用車完畢,按實際用車裡程數給司機簽字。司機每次出車後將填寫完的《出車單》交行政部稽核、儲存。

  二、機動車輛的保養、年檢、保險

  1、保養、年檢、辦理保險工作由行政管理員完成,駕駛者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行政部。

  2、機動車輛因操作不當致使機械的損壞而造成的損失,由駕駛者承擔。

  3、行政部建立車輛及駕駛員檔案和定期保養維修登記薄。

  三、機動車輛的維修

  1、審批:車輛發生事故,立即通知行政部現場檢查。確需修理的,行政部提出意見,交董事長審批方可執行。

  2、報定價:到多家維修廠瞭解、商談、確定維修價格。

  3、報銷:修理發票(附修理明細表、審批表)經經辦人、行政部經理、財務部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4、未經審批,私自將車輛送往修理廠修理,費用自行承擔(長途車除外、但應補辦手續)。

  四、機動車輛交通事故的處理

  1、公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應保護好現場,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應及時趕到出事現場,並通知交警隊、保險公司及有關部門前往現場處理,肇事司機應協助行政部處理交通事故。

  2、未通知行政部、交警隊前往肇事現場處理的交通事故,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行承擔。

  3、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付後的損失額(包括事故處理費用),從肇事者工資中扣除,扣除額為交警隊事故裁決責任所承擔比例減掉保險公司的賠付額。

  4、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後,由行政部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呈報。

  駕駛員的管理

  一、駕駛員排程

  2、駕駛員由行政部統一管理、排程。

  3、駕駛員未經領導同意,私自開車外出,發現一次,扣其當月工資的10%。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自負。

  二、駕駛員守則

  1、駕駛員必須熟悉車輛效能情況,並保證車內配套設施完好;車內工具、配件由駕駛員自行保管,如有損壞和丟失由駕駛員賠償。

  2、嚴禁無證行車、酒後行車和私自出車,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駕駛員自行負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且每次違規出車,罰款100元,從駕駛員當月工資中扣除。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

  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管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時,要銷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

  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

  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九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

  1、所有司機出車前,需檢查好車輛及攜帶相關證件。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2、司機出車前需填寫好當日出車記錄(注:當日出車司機若被電子眼抓拍或由於個人違章導致的罰款等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車內不準吸菸 。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給予制止。

  第十二條:

  司機上班前嚴禁飲酒(包括所有酒精飲料)。下班後及時休息,保證有充足的精力和良好的精神狀態駕駛車輛。

  第十三條:

  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第十四條:

  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司機室待命,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客服排程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十五條:

  司機對客服排程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部門主管反映。

  第十六條:

  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客服排程人員,並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

  不論什麼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手機。對公司領導或客服排程人員的電話,應儘快回覆。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覆的,事後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八條:

  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在單位規定車位上,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九條:

  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第二十條:

  車管人員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上報公司給予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開除處理。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1

  機械料具使用,全部執行公司內部調撥制度,凡是工程專案需要機械料具時,一律由公司機具負責人統一調配。

  1、在公司沒有貨源的情況下,如果專案部急需機料具,要徵得負責人同意後才能去社會上租賃,如果擅自去社會上租賃機械料具,按租賃費的10%罰責任人。

  2、專案上需要大中型裝置,必須提前一星期通知機具負責人。如裝置閒置在工地上或無計劃要裝置,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3、裝置調出時,專案部必須清理乾淨維修好,保證調進專案部及時正常的使用,如果裝置不能正常運轉,對調出專案部的使用工長罰款200元。

  4、凡是調出裝置,一律辦理調撥單,重要裝置由調出單位派專人押車,損失的由調出單位按原價賠償。汽車到達調出或調進專案後不及時卸車,每小時罰專案負責人50元。

  5、因生產需要總部要求專案調出裝置時,專案部必須無條件服從,如影響生產,大中型裝置每拖延一天罰專案負責人500元。

  6、凡是在使用中發生故障的裝置,原則上都由各專案部機修工自行修理,不能修理的需要外協單位修理的機修工應向施工員交代原因,並由工地材料員,施工員,機修工,協助單位的修理人員談好價格,明確修理後的保證使用期。

  7、使用塔吊等大型機械,必須嚴格按機械操作規範,嚴禁違章操作,如果專案部不按要求超負荷吊裝,每次罰責任人500元。

  8、三大料具調撥要求專案部提前十天報送機具負責人,調撥時由需方專案派人到調出專案驗收,並在調撥單上簽字,手續完備後雙方不得扯皮。

  9、所有貨物調出專案必須配合裝車,如汽車到工地後,遲遲不能安排人員,每推遲一小時,專案負責人罰50元。

  10、鋼管調出時必須清理調直,彎曲鋼管每根扣5元,鋼管上帶有扣件的不記帳,亂割鋼管的每根扣10元。

  11、鋼模調出時必須調直修理上油,未整理的鋼模按每平方米扣10元;發現小鋼模上打洞扣10元;在大鋼模上打洞的,每個洞扣30元;大模變形每平方米罰100元。罰款由專案分攤,其中木工工長與組長承擔70%,30%由其他管理人員承擔。

  12、快拆頂託調出必須清理調直,配件齊全。未清理的,每根按2元扣除;情節嚴重的罰調出負責人200元。

  13、扣件調出必須靈活,螺絲齊全上油。調出後發現如需修理的壞扣件每隻扣2元;不靈活的扣件,每隻扣0.5元。情節嚴重的罰調出負責人200元。

  14、工地上遺失料具的,按總額30%賠償。根據全體管理人員的折率、時間,由專案經理負責分攤。

  15、凡是新開工的專案,需要機械料具的,一律由機具負責人報總經理批准,擅自購買的,不予報支發票,由專案管理人員分攤。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2

  1.公司機房及機房內伺服器硬體裝置、網路裝置由公司網路管理員負責管理維護,機房內伺服器進機櫃的,要保證機櫃上鎖。

  2.公司機房要按規定安裝空調,機房內要保持整潔、乾淨。要保證伺服器、網路裝置上無積塵。

  3.機房內要安裝溫溼度計、溫度要根據機房溫度變化進行適當調整,保持機房適宜機器裝置正常執行的溫度。機房內要安裝滅火器、煙霧感應器、報警器等安全裝置,保證機房處於安全狀態。

  4.機房門窗要保持封閉狀態,防止外部灰塵進入機房。

  5.非機房管理人員進出機房要申請主管領導批准,並填寫進出機房登記表方可進出。

  6.進入機房要注意保持機房內衛生,禁止在機房內抽菸、吃東西、亂扔紙屑等雜物。

  7.離開機房時要仔細檢查,確保窗戶關閉、房門上鎖,人走燈滅。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3

  為了使分公司機關食堂合法、合規、安全、、有序執行,保證員工就餐需要,併為本公司會議、培訓班和外來客人提供良好的餐飲接待服務,特制定本。

  一、安全衛生、保證質量、有序執行

  1、炊管人員身體要符合餐飲業標準,並按要求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同時達標。要講究個人衛生,穿著整潔,勤剪指甲。上班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新聘用人員必須有健康證。

  2、炊管人員應服從管理,盡職盡責,要愛護財物,遵守紀律,在工作期間不準隨意脫崗,不準將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

  3、炊管人員要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妥善保管食堂餐廳鑰匙,正確使用所配的電器裝置和爐灶炊具設施。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各類裝置,切斷電源,關閉水、氣閥門,鎖好門窗,確保安全。

  4、炊管人員除做好食堂日常環境衛生及用品、用具的清理外,每星期五大掃除一次,確保食堂經常性的整潔、亮麗;並要定期消毒,嚴防食物中毒。

  5、食堂主管要按照調劑花樣、適合口味、滿足需求的原則,根據每天(每頓)就餐人數和供應標準,與主廚商議列出《飯菜供應單》(樣式附後)。依據飯菜供應單,採購員視庫存餘缺和實際需要進行採購;主廚負責組織炊事員加工烹飪。每餐供應完畢後,由食堂主管和主廚在飯菜供應單上簽字,同時由接待陪同責任人簽字,以確認實際供應情況(員工早餐、午餐的《飯菜供應單》“接待人”欄不需簽字)。

  6、在食堂主管的安排下,食堂操作間的日常工作由主廚負責組織開展。膳食供應要清潔衛生、適時調節飲食種類、花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要及時、主動、熱情、周到為員工和客人服務,努力提高員工和客人的滿意度。

  7、餐廳服務人員要隨時保持餐廳的整潔,供餐前,桌、椅、餐具要按實際需要和規定擺放。上餐過程中,要及時給管理人員、主廚通報餐廳需求等方面的情況,確保按照飯菜供應專案和用餐實際提供優質服務。

  二、加強管理、合法合規、勤儉節約

  1、員工就餐管理:

  員工早餐實行按月結算制,即凡在當月內,早餐就餐次數不論多少,均需按一個月的標準交費。早餐就餐員工必須在每月10日前,按照規定的標準交早餐費。早餐費的收繳實行填表登記制。《早餐費收繳表》樣式附後。

  員工中午就餐實行登記、憑票、打飯制,就餐當日上午9點前,按照食堂公佈的飯菜品種,自行選定所需的品種、數量並登記。午飯時憑登記的品種、數量和飯票打飯。凡是登記而不前去打飯者,必須自覺按登記的品種和數量補交飯票,以免造成浪費;對不自覺補交飯票者,食堂有權對其給予停止當月飯菜供應的處罰。凡沒有按規定進行飯菜登記者,原則上不允許打飯。自下班開始供餐時間為40分鐘,逾期視為放棄打飯。

  2、飯票由負責管理,下發時必須加蓋印章。出納憑領條在會計處領取飯票並負責向就餐範圍內的員工出售。向員工出售飯票時必須在《飯票銷售登記表》(樣式附後)上登記。

  食堂收回的飯票由食堂炊管人員整理清點後,憑會計的收條交會計保管或下發。

  3、公司員工就餐要按個人需要索取,不得造成浪費;要愛護公共設施,維護良好的就餐秩序和環境衛生;不得發生酗酒和刁難、漫罵工作人員等不文明行為。如對食堂飯菜供應、接待服務有意見,可直接向食堂主管提出,或者透過其他正當渠道反映。

  4、會議、培訓班和來客用餐會議、培訓班和來客人員需要就餐的,由承辦或接待人員依據會議、培訓班的時間、人數在給基層下發通知時,一併通知辦公室做好就餐的準備工作;就餐前一天,承辦或接待人員必須與食堂主管對用餐的人數、標準、陪同人員(正常情況下,陪員不超過2人)和組織管理等事項予以商定,以便食堂妥善安排準備。如果會議、培訓班和來客人員的就餐人數、就餐時間等事項中途發生變化或需要調整供應品種或標準,必須在就餐四小時前通知食堂變更,否則,食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授權經營、宏觀管理、接受監督

  1、分公司對機關食堂以授權經營責任書的形式,授權分公司辦公室經營管理。分公司工會負責按照總經理室的安排,從宏觀上以總的收支賬務管理的方式和加強本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對食堂進行管理。分公司辦公室按授權經營責任書和本制度落實食堂日常的收支、執行、賬務、經營管理等事宜;每年年底對食堂物品進行一次盤點登記,同時對賬務手續按年度接轉。

  2、食堂收入及其相關手續的辦理

  食堂的收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員工就餐所交的伙食費;二是會議、培訓班和來客接待用餐,由公司行政按預算撥付的伙食費;三是客房收入;四是公司行政撥付的用於零星客人就餐的伙食費、員工就餐的伙食補貼、炊管人員工資等。

  (1)員工伙食費由出納以早餐費收繳表、飯票出售登記表的方式收取後,在三日內將所收早餐費和銷售飯票的現金交銀行入賬;然後開具收款收據,將收款收據、進賬單連同早餐費收繳表、飯票銷售登記表交會計入賬。

  (2)會議、培訓班和來客的`伙食費,由承辦會議、培訓班的人員或接待人員,在接到會議、培訓班和接待任務時,應及時與食堂管理人員協商,並以書面形式做出預算報告,報總經理審批。待總經理審批後,將預算審批資料交出納到財務會計部辦理撥款手續,出納到銀行轉賬後,將相關手續交會計入賬。正常情況下,預算審批手續應在會議、培訓班和接待客人開始前辦理完畢。特殊情況下,最遲必須在會議、培訓班和接待客人結束後五日內辦理完畢。否則,將由食堂主管對承辦人員以完成工作不及時提請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對其進行處罰。

  (3)客房收入,由客房服務員依據客人實際住宿天數和收費標準,以出具收據的方式收費,客人離開後,要在次日內將所收現金與記賬聯收據一併交出納。出納要及時存入銀行,然後將進賬單、記賬聯收據交會計入賬。省分公司客人住宿的,由辦公室負責出具住宿結算單。

  (4)零星客人就餐的伙食費、員工就餐的伙食補貼、炊管人員工資等,由食堂主管依據實際情況,以書面形式做出申請撥款報告,報總經理審批後,將審批資料交出納到財務會計部辦理撥款手續,然後由出納到銀行轉賬,再將相關手續交會計入賬。

  3、食堂支出及其相關手續的辦理

  分公司工會對食堂日常費用支付實行備用金管理,即在備用金數額內,由採購員憑報銷憑證到出納處辦理報銷手續,然後由出納將報銷憑證轉會計並進行結算。備用金每年年底需結清。

  食堂日常支付票據應在次日內報銷,特殊情況下最多不得超過三天。食堂支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食堂購買物品支出;二是客房用品支出;三是炊管人員的工資、補貼支出;四是其他方面支出。

  (1)食堂物品的採購及支出:食堂所需物品由採購員按照《飯菜供應單》和實際供應需要進行採購,不得積壓浪費。凡是公司統一批次購買的物品,按有關規定領取;需要購買的,要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做到物美價廉。能夠開具正式發票的,必須開具正式發票。所購物品必需先由採購員在發票或《食堂物品購買單》(樣式附後)上簽字;然後由主廚(物品使用人)對照發票(購買單)逐項過秤、清點驗收,驗收無誤後簽字;發票(購買單)上的採購員、驗收(主廚、物品使用人)不得為同一人。憑採購員和驗收簽字的發票(購物單)和作為附件的當日《飯菜供應單》,由食堂主管籤批後報銷。

  (2)客房用品支出:接待客人所需的水果、飲品、香菸、洗滌用品等,凡是公司統一批次購買的,按有關規定領取;凡需購買的,由採購員購買並在發票(購買單)上簽字,交服務員提供客人使用,由服務員在發票或購買單上簽字確認後,再由食堂主管籤批報銷。

  (3)炊管人員的工資、補貼支出,由辦公室按公司的制度規定、標準和崗位職責考核情況,按時製作工資、補貼發放表,經食堂主管籤批後,由出納負責發放。

  (4)其他方面的支出。在公司食堂之外就餐等其他方面的支出,須請示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實施,並由總經理負責籤批後方可報銷。

  4、監督管理

  (1)由分管辦公室和工會的分公司領導、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財務會計部經理、辦公室主任、食堂主管、出納和會計組成食堂管理委員會,每季度聽取一次食堂收支執行管理情況的,分析研究食堂相關工作事項,解決存在的問題。每季度向員工張貼公佈一次食堂收支管理執行情況(彙報、公佈的內容主要有:收入情況,分別列出收入的專案、金額和合計等;支出情況,含就餐人數/餐數,並分別以正餐、早餐列出員工、客人、會議和培訓班人數/餐數;其他收支情況,同時分本期、累計情況),彙報、公佈由食堂管理人員每季度以書面形式做出,與會計核對無誤並分別簽字認可後進行。彙報或公佈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在每季度次月15日前完成,特殊情況下最遲不得超過每季度次月月底。

  (2)由分公司工會經費審查委員主任負責,除平時不定期對食堂的賬務設定、票據合規、收支籤批等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監督外,每年至少以書面形式將審查監督有關情況向分公司工會委員會彙報一次。

  (3)由分公司分管審計的領導安排審計特派員,每年對食堂進行一次合法、合規性審計,同時以書面形式將有關情況向總經理室彙報,並依據總經理室的意見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四、考核辦法

  凡是不按本制度實施管理,有下列行為者,由分管領導、部門按下列金額對其予以處罰。

  1、不按規定體檢或使用沒有健康證人員者,每人次處罰50元;2、炊管人員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每次處罰10元;

  3、環境、設施衛生不符合要求,每次處罰20元;

  4、發生失火、失盜、食物中毒等事故,損失在1000元以內並無人員傷病者,每次罰款100元;損失在1000元以上併發生人員傷病者,視其情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不按規定辦理收支、採購、供應、報銷、賬務處理等手續,每次處罰20元。發生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行為,每次處罰100元;情節嚴重者,按員工違規違紀辦法處理。

  6、發生不按時供應飯菜、提供劣質食品或服務質量差等問題,每次處罰50元。

  7、不落實炊管人員崗位職責和考核辦法的制定、檢查、考核,不按規定彙報、公佈食堂收支執行管理情況,不及時落實對食堂的審查、審計工作,每次處罰50元。

  8、員工發生浪費糧食、酗酒、不按規定就餐或不採取正當途徑提出意見建議等違規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五、制度落實的保證措施

  為確保本制度的順利有效實施,分公司辦公室要依據本制度,負責制定食堂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和考核辦法,並做好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崗位職責落實的檢查、考核等工作。

  六、制度適用範圍

  酒泉分公司所屬各縣(市)支公司、營銷部、營業部,可參照本制度基本內容,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各自的食堂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本辦法由分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一)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及要求,全面加強機電裝置管理,確保裝置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對裝置從購置到閒置報廢全過程的綜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裝置臺帳,加強現場監察管理,及時調劑裝置的使用、變更裝置流動帳,做到賬、物相符,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三)機電部作為機電裝置的綜合管理部門,在公司機電副總的領導下,對公司構成固定資產的裝置及小型低值和不納入固定資產的裝置,全部納入機電裝置管理範圍,建立裝置管理檔案臺帳,並建立裝置軟體管理系統。

  (四)機電部在裝置管理調劑和使用上,有權對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裝置使用單位必須設有專人(可兼職)對裝置管理負責,對單位的裝置使用情況,做到底數清、賬物符,對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

  (五)在裝置管理上做到減少閒置、積壓、浪費,杜絕裝置的重複購置,確保裝置驗收質量、裝置檔案齊全。

  (六)對增置新裝置,機電部會同財務部門制定年度維簡計劃,由機電副總召集財務、技術、使用部門進行經濟技術論證,本著結合實踐、發展生產、產業升級等要求,制定、下達裝置年度購置計劃,並組織裝置到貨驗收、入賬、發放等工作。

  (七)機電部應制定公司裝置包機管理體系,年度檢修計劃,大型裝置週期測試安排,季節性測試安排,並負責檢查監督和考核。

  二、裝置前期管理規定

  (一)裝置選型與購置

  1、為防止裝置的重複購置,造成新的閒置、積壓,各單位的裝置需求或維簡計劃申請,報機電部,機電部根據各單位上報計劃負責平衡,能調劑的進行調劑。

  2、大、中型裝置的選型、招、評標,購置及改造工藝,由機電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參加,必須選型的通用性、標準化和符合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必須杜絕選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裝置。

  3、公司所需購置的裝置材料計劃,由各單位在每月25日前將裝置購置計劃及購置範圍分別報機電部和供應部,機電部和供應部根據裝置及材料購置計劃及時按時按質的完成購置計劃,不得擅自更改計劃內容,如不能按計劃內容完成,按責任進行考核。

  4、為確保公司的裝置質量管理,避免資產流失造成經濟損失,規定所有裝置購置的結賬,必須由機電部出具驗收合格單,加蓋機電部公章,並經機電部部長簽字,以證明裝置已驗收合格。

  (二)、裝置到貨驗收

  1、裝置到貨後,裝置驗收人員由機電部、供應部、使用單位三方共同驗收。驗收主要內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臺數及技術資料是否符合要求,資料、工具、裝置部件是否齊全,有無損壞,填寫裝置到貨驗收單,驗收人員簽字,驗收單一式四聯,參加驗收部門存檔一份備查。

  2、裝置驗收合格後,機電部及時編好裝置號,同時建臺賬、彙總賬、流動賬、庫存賬、裝置卡片,做到填寫資料準確、齊全、字跡工整。

  3、凡新到貨裝置的圖紙、產品說明書、裝箱單、合格證等技術資料一式三份,由機電部驗收登記後存檔一份,使用單位一份,機電部一份。存檔資料由機電部統一登記保管,其他單位需要時,可向主管人員借用,並按時歸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準私自扣留和發放。

  (三)裝置出入庫管理

  1、供應部裝置庫要設專人管理,未經機電部許可,其他部門不準私自檢視、提取裝置,裝置做到賬、物相符。

  2、各隊需要裝置時,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裝置申請單,寫清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機電部組織主管審批後開出庫手續一式三份。

  3、裝置出庫後及時更改裝置庫存賬和裝置移動賬,使用單位及時建立賬卡管理,無裝置編號的裝置不準下井安裝使用,一經發現給予單位和相關人員200元以上罰款。

  (四)裝置技術檔案管理

  1、機電部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內容包括:所有機電裝置的臺賬、流動賬、彙總賬及產品說明書、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等資料。

  2、機電部要設專人管理好裝置技術檔案,單位因生產需要技術檔案時,必須經組管領導批准,並打借條。借用裝置技術檔案的單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時送回機電部,不得損壞、丟失、塗改。

  三、裝置審批、調撥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裝置審批調撥管理,保證裝置合理化利用,杜絕浪費,降低成本,做到裝置的日清月結,加大裝置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為生產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各單位要根據裝置需求的實際情況到機電部辦理調撥單,調撥單一式三份要標明品名、規格、數量。調入單位、調出單位必須有各生產單位負責人簽字。調出單位一份,調入單位一份,機電部一份。未經機電部辦理調撥手續,私自調撥裝置的處以500元罰款。

  (二)機電部負責對各單位的裝置進行核查、清點,對積壓不用的裝置進行調配,各個單位要積極配合機電部對裝置的調配工作,單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罰款300元。

  (三)各單位要認真保管,合理使用裝置,防止人為的損壞和不合理的使用,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四)各單位備用裝置要碼放整齊,不得隨處亂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規定碼放的,由機電部出具整改通知單。逾期不整改的,由機電部出具罰款單。裝置配件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厲行節約。

  (五)各單位所用的裝置、配件要正確合理使用,檢修或更換部件後,不用的配件要及時交給保管員。如亂扔亂放造成埋沒丟失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六)對於16mm2以上的電纜回收不準斷有齊口,未經機電部或值班領導批准,嚴禁私自截斷。回收後要及時交出,發現一個齊口或不及時交出,給予責任單位200~1000元罰款。

  (七)使用的鋼絲繩,不準打彎或背繩損壞,發現一次按損壞的長度根據單價對使用單位進行罰款。要做好日常保養維護,機電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八)實行交舊領新的物料,各單位要根據地面物料保管員出具的驗收單到排程室審批材料,否則不予支領。

  三、裝置使用管理規定

  (一)機電裝置及備件的發放管理

  1、各生產單位必須憑據機電部開出的裝置、備件供應支領單到指定地點提取裝置、備件,並且將該裝置、備件通知單由支領人簽字後回機電部,由機電部及時入賬。

  2、緊缺裝置、備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點備用,為避免發生機電事故而影響生產,機電部要落實裝置使用週期制管理,由單位進行落實,規定裝置、備件使用的時間期限,定期更換檢修,避免因裝置損壞事故而造成停產。

  3、如特殊情況,井下使用單位必須報請公司排程室,排程室請示有關領導後可以支領,第二天使用單位必須將裝置使用申請單補辦手續交機電部。

  (二)裝置備件上井驗收、存放管理

  1、基層單位拆除機電裝置,上井後填報裝置明細送交機電部,由裝置驗收人員指定地點組織驗收,裝置接收單位和原裝置使用單位參加。

  2、驗收標準,所有帶號裝置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種型號聯軸節、各種規格機尾軸、盲軸、鏈輪、各種型號的皮帶滾筒、各種規格的機頭箱、溜槽、齒條、連線筒、皮帶機頭機尾構件、液壓支架、側護板、皮帶縱梁、託輥架)不允許丟失。

  3、電氣裝置驗收標準:用螺絲(栓)堅固的防爆部件,螺絲(栓)必須齊全緊固,止口結構的防爆部件,必須將轉蓋合好,並上好閉鎖栓,不允許敞蓋上井。

  4、裝置驗收後,接收單位開裝置接收交機電部。對裝置、備件丟失由機電部開據丟失、損壞通知單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如有分歧,由機電部平衡解決。

  5、各單位應積極配合機電部搞好裝置驗收工作,凡接到機電部通知後,不及時參加驗收工作的,按單方驗收結果為準,並對單位予以考核。

  (三)裝置現場管理

  1、為了掌握裝置動態,機電部要做到賬、物、牌相符,底數清(井上移動裝置需繪製安裝使用分佈圖,隨裝置移動變更圖紙),裝置管理人員對所分管的裝置要經常巡查使用情況。

  2、裝置管理員對移動裝置做到每週一次迴圈檢查,固定裝置最少每月一次迴圈檢查,機電部對使用單位每月查賬一次,全公司裝置半年一次清查,並做好清查標記。

  3、機電部要嚴格執行裝置積壓,回收,丟失損壞獎罰制度,發生裝置損壞、丟失填寫分析報告單位,由機電部組織分析追究責任者,按制度考核,情節嚴重者報上級有關領導處理。

  4、裝置使用過程中嚴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況,對臨時性拆套需經機電副總批准,並限期指定專人負責恢復,日常使用維修按裝置管理獎懲辦法給予考核。

  5、井下裝置存放必須集中上架碼放,掛牌管理,對須上井裝置必須集中存放上井標誌,運輸過程必須要保護裝置,不許野蠻運輸,避免裝置的丟失損壞。

  6、在生產過程中,拆除、更換下來的裝置、備件要及時上井,否則視為裝置、備件積壓,進行考核處理。

  7、如有特殊情況,裝置、備件使用單位不能及時將裝置、備件回收上井時,由單位寫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及需要寬限的時間,報機電部備案,在批准的寬限時間內可以不按積壓處理。

  8、不能及時回收上井裝置、備件,使用單位必須妥善保管,不允許出現丟失、損壞、水淹、埋壓、掛好回收牌。

  (四)、裝置移交驗收管理

  1、井下裝置移交、驗收,由機電部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移交。

  2、使用單位按裝置賬,清點好裝置,移交過程中,使用單位、承接單位和裝置管理人員,認真核對裝置的數量、配件及裝置完好情況,全部驗收並填寫裝置移交單及時過賬。

  3、對裝置、配件移交過程中丟失、損壞的,根據《裝置回收損壞、丟失管理規定》進行考核,對於移交順利、無丟失損壞並及時交付機電部,認真填寫移交單。

  4、對於組裝和解體移動的裝置,要在未解體前將各部件清點齊全,使用單位、接收單位和裝置管理人員共同過賬要求名稱一致。如未經領導同意,私自解體出現丟失,由原使用單位負責。如需上井檢修由使用單位護送上井移交。

  五、裝置回收損壞、丟失管理規定

  (一)、凡井下停用裝置(特殊情況經公司機電副總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裝置按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考核:

  1、整個工作面裝置回收上井考核。因這種情況裝置數量大,涉及面廣,因此回收期限按有關規定部門的規定日期考核,對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務的,由公司排程室和機電部提出考核辦法。

  2、對零星更換裝置的考核。其考核期限為裝置下井之日起四日內將更換下來的裝置回收上井交庫,否則,每延長一天每臺罰款50元,每個元件罰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裝置,零部件要齊全,交庫時回收單位、機電部、接收單位三方驗收,對所丟失的部件、損壞部件,按《丟失、損壞裝置零部件考核款明細》考核。

  (三)、杜絕裝置零部件回收過程中“無主”現象的發生。裝置零部件散落在運輸巷、坡頭、斜巷等處的區域,誰主管誰負責回收,或者由排程室指定負責單位,並追蹤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四)皮帶機縱梁、h架、運輸機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單位要認真清點檢查分類,然後按裝置組指定地點回收交庫。

  (五)整體皮帶機回收上井,由排程室、機電部、使用單位三方驗收,無問題後設備組予以消賬,丟失零部件的按規定考核。

  六、裝置的維修、保管規定

  (一)裝置井上移交由機電部組織,移交單位雙方簽字生效。

  (二)加強裝置檢修質量管理,如出現裝置檢修質量問題,按裝置原值或事故影響程度,分析考核單位和責任人。

  (三)供應部應對地面接收後的裝置,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需入庫或廠房儲存的裝置,必須按要求儲存好,否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分別給予處罰。

  (四)各單位需地面存放的閒置、報廢、待修等裝置,必須按裝置存放要求保管好,並報機電部備案,否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予以處罰。

  七、防爆裝置入井前的管理規定

  (一)、新購進的防爆裝置(包括小型電器、電纜)必須具有有效的“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產品的防爆效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二)、新裝置入井前,必須由機電部組織有關部門對裝置進行防爆效能及電氣效能的驗收。合格後,由機電部簽發入井合格證方可發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電氣裝置嚴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變電室、泵房、主要架線機車運輸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裝置入井使用時,必須由單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上報機電部,並報機電副總審批,獲准審批後方可入井使用。

  八、機電裝置井下使用的管理規定

  各單位井下機電裝置管理要求:

  1、電纜吊掛完好率、小型電器完好率要達到95%。

  2、井下電氣裝置的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機電裝置都要實行包機責任制管理,做到責任到人,掛牌管理。

  4、在用機電裝置要保持完好狀態執行,裝置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隨意用它物取代,同時要搞好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

  5、井下各單位未經機電部批准,嚴禁私自用電。

  6、井下裝置的調撥、回收應到機電部辦理相關手續,不得私自進行。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5

  機動車輛(主要有剷車、農用車等)是礦山主要裝運工具,為確保安全行駛,規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並取得“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尾氣淨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汙染。(安裝普通“水箱型”淨化裝置)

  6、運輸礦碴時,不準超出馬槽高度的20釐米。

  7、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8、井下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20公里每小時,在透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應減速慢行。

  9、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後行車”的原則。

  10、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1、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5米的間距,以防發生碰撞。

  12、在料場、溜井口、鎊房等車輛密集場所,應按秩序行駛,以防車輛擁擠發生事故。

  13、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14、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乾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

  2、檢查規定:

  ⑴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後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⑵分公司車間主管車輛的隊長或硐長,對本隊的所有車輛每旬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⑷當班安全員要對本班車輛駕駛員持證情況和尾氣淨化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⑸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⑹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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