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運銷公司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煤炭運銷公司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煤炭運銷公司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煤炭運銷公司內部管理規章制度1

  ***公司為了堅持以人為本,客觀、公正、科學地考核和評價公司員工的工作業績,激發其工作熱情和潛能,促進個人績效目標和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實現企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在崗人員(包括因請假、停班等月度出勤不足者)。

  二、考核內容

  根據考核管理的需要,考核內容主要分為業績考核、素質考核和特殊貢獻三部分。

  業績考核主要是指對被考核人員完成的崗位工作、上級交付任務以及本部門、本單位工作業績情況。

  素質考核主要是指對被考核人員基本業務技能、核心能力、職業道德、特有素質進行綜合評議。

  特殊貢獻主要指對公司發展的特殊貢獻及工作過程中的創新、突出亮點等。

  三、考核組成部分及權重

  (一)中層管理人員:

  1、中層管理人員月度考核成績由四部分部分組成,即部門月度考核成績、自評分、月度評議成績和加減分值。部門月度考核成績佔總成績的60%,自評成績佔總成績的10%,月度評議成績佔15%,加減分佔總成績的15%,即:

  中層管理人員月度考核成績=部門月度考核成績×60%+自評考核成績×10%+月度評議成績×15%+獎分、扣分(範圍為0—15分)

  其中:

  (1)部門月度成績按部門(或單位)月度考核成績計算,如部門月度考核成績因特殊情況無法計算時,按85分計算。

  (2)自評成績以自評附表1的考核分數為準;

  (3)月度評議成績由直接主管考核成績、部門員工評議成績組成。即月度評議成績=直接主管考核成績×60%+部門員工評議成績×40%。副職的直接主管為本部門正職,正職的直接主管為分管經理。評議表見附表1-2。

  (4)部門(單位)負責人加減分值以公示的獎勵加分和處罰扣分為準。副職由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根據工作實績確定加減分值,部門和下屬單位應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考核成績要附帶加減分數明細。

  2、如出現職業禁區裡規定的情況,情節輕微者,一次扣掉20分;情節較重者,一次扣掉30分;如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實行一票否決制,本月度考核成績為零:

  (1)違反國家有關政策及法規規定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4)出現職業禁區中規定絕對禁止行為的;

  (5)有任何隱瞞事實真相和欺騙公司的行為;

  (6)在業務交往中私自收取回扣,損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

  (7)利用公司資源招攬、從事私活,謀取私利的;

  (8)不服從工作安排及拒絕執行公司管理規定的。

  (9)具有《反對自由主義》一文中的自由主義表現之一者,尤其是具有在公司散播謠言、對上級陽奉陰違、當面不說背後亂說等不利於內部團結,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者。

  3、考核等級

  a級(優秀)90—100分工作成績優異,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佔總人數的10%。

  b級(良好)80—90分工作成果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且成績突出;佔總人數的65%。

  c級(合格)70—80分工作成果均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佔總人數的20%。

  d級(基本合格)60—70分工作成果未完全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但經努力可以達到;佔總人數的5%。

  e級(不合格)60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經督導而未改善的。

  4、月度考核流程

  注:本流程規定時間隨具體情況變化而變化。

  (二)員工

  員工考核由各部門、下屬各單位參照中層考核辦法,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出相應的行之有效的考核辦法和獎懲措施(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考核內容及所佔權重由各部門(單位)自行確定。同時,為保證考核工作收到成效、見到實效,以利於激勵先進、鼓勵後進,員工月度考核結果:優秀、良好、合格的比例原則上分別佔到總人數的10%、65%、20%;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總人數的5%。

  四、考核紀律

  (1)考核者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因為個人好惡予以過高或過低評價,一經發現上報考核委員會酌情扣分。

  (2)考核工作要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各種資料不能按時報送者,每遲報一天扣單位3分,依次類推。

  五、考核反饋

  1、申訴

  人力資源部每月公示員工成績後,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網上或填寫申訴表向人力資源部進行申訴舉報,人力資源部及時進行調查落實,將調查情況上報考核委員會審定。

  2、考核面談

  考核成績不理想的員工要及時溝通反饋,溝通主要以面談的方式進行,由人力資源開發部組織面談。肯定成績,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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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燻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籤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籤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籤卡,如有違,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櫃:

  1、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櫃,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菸、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櫃,不及時清理衣櫃,酒店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後臺員工筏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後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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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 則

  為規範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圈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加強核算。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映學校財務狀況。

  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由中心學校配備專人進行集中核算管理,各分校設報賬員一名,在分校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小學報賬。

  二、財務收入管理辦法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三、公用經費支出管理辦法

  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學校要規範和加強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具體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文體活動、教學資料印刷、水電、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裝置、圖書資料、教學軟體(課件)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列支專案: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勞務費、會議費、維修及辦用裝置添置費及其他支出。(相關說明見《浮山中心小學公用經費支出專案說明》)

  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等開支。

  維修添置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0%安排。

  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給教師發放補助。

  學校公用經費要年初做好年度經費預算。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

  學校購置儀器裝置、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應實行政府採購,建立規範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同時,要建立物品採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保管、領用制度。(採購協議供貨商詳見附錄)

  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准許可權:嚴格執行校長負責制,學校所有經費支出都有校長負責審批,各分校公用經費支出,由分校校長稽核,再由中心小學校長審批。由中心學校副校長分管學校的財務工作,負責對報賬單進行稽核。

  凡涉及購物等開支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驗收人(證明人)要具有針對性、廣泛性。

  學校開支專案的票面超出1000元及以上的,需經中心小學校務會透過,再由校長審批。

  每週三報賬人員組織報賬,要求報賬及時,每月結算本月發生的賬目開支。各項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所轄各分校要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公佈,接受群眾的監督,做到賬目公開,開支透明。

  學校對各分校財務情況定期組織檢查,對不按規定使用公用經費的,將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四、物品採購制度

  1.學校有總務處牽頭成立學校辦公物品採購組。學校凡需購買的物品均須填寫購物申請單,並交總務處備案。由校長室批准,然後由採購組負責實施。

  2.票面在500元以上的物品採購任務必須由採購組統一採購,。集體性採購每月組織一次。

  3.購物價格及人員規定:

  (1)購物總價在200元以內,可由總務處指定採購人員採購。

  (2)購物總價在200--500元,由總務處親自購買或協同採購。

  (3)購物總價在500元以上,須報校長室批准,方可採購。

  4.採購必須遵循市場規律,以價廉、質優、物美為原則。

  5.不允許購買質次、劣質、變質物品。

  6.採購專業性物品、裝置,必須由專業人員參與採購。

  7.採購單件價格在500元以上的非易耗品,須經財產保管員驗收、登記,辦理入庫手續,方可領取使用。

  8.採購物品必須有正式票據購物報銷,均需校長室或由校長室指定人員驗收,經手人簽字,校長簽字批准方可報銷。

  五、學校財務公開制度

  實行財務公開、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

  1、學校透過教代會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學期進行審查。

  2、每月各分校要將本月的公用經費使用的專案和內容,張貼上牆,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督。

  3、總賬會計要在教職工代表會上作年度財務工作報告,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職工代表會報告,接受審議。

  六、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是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的專業性資料。

  2、會計檔案分永久和定期兩類。按期送存學校綜合檔案室,做到存放有序,查詢方便,安全保密。

  3、本單位人員查閱會計檔案,應事先與會計室取得聯絡,由經辦會計陪同查閱,外單位前來查閱會計檔案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或經領導批准,方可接待,查閱內容必須在查詢資料登記簿上認真寫好欄目。會計檔案一律不借出。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必須報學校檔案銷燬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無批准手續,不得自行銷燬。

  5、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應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並由有關負責人監交。

  七、會計檔案借閱制度

  1、因工作需要借閱會計檔案時,需經中心小學校長批准。

  2、借閱會計檔案必須填寫會計檔案調閱清冊。

  3、原則上借閱會計檔案時不得拿離保管地點。

  4、借閱會計檔案時,不得私自塗改、丟失和撕毀賬頁、單據,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5、借閱會計檔案後,要及時歸還保管人員,做好相應的歸還手續。

  八、財會人員職責

  1、總賬會計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經常分析、如實映情況。負責編制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學校事業發展和經濟活動的預測、規劃、決策,學校資金使用,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並將收入記賬聯和銀行存款回執交總賬會計入賬。

  3、報賬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1)、及時向中心學校報賬,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務。

  (2)、報賬時要對合法票據做好正確的分類,並作好本學校的流水賬,每月交中心小學總賬會計進行核對。

  (3)、及時做好本校的賬務公開工作,把每月上報的票據在校內張貼上牆進行公示。

  4、上述財會人員相互配合做好財務分析。認真分析財務管理以及事業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九、出納職責

  1.不斷學習有關財務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格按規定稽核原始憑證。對不符和規定的報銷憑證有權拒付。

  2.接收付款憑證,辦理現金收復。

  3.記好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收後,要及時入帳。每天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公款不準私借。

  4.嚴格現金收支手續,收入現金應給對方開收款收據,要正確使用票據。

  5.收入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6.和總賬會計共同搞好每月工資及獎金的銀行支取和發放工作。

  7、鄉鎮衛生院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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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衛生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醫療業務正常運轉,保障全體職工和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衛生院安全生產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醫療裝置安全、用電安全、資訊保安、車輛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條 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衛生院負責人和各科室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提高防範意識,定期安全檢查,嚴防火災、供水、用電、放射、盜竊及人為損壞等事故,及時發現問題,降低或消除事故隱患。

  第四條 衛生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其職責主要有: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計劃,督促各科室嚴格執行,對各科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活動;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加強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危險源監控,及時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

  第五條 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第六條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門診、病房、供氧、配電等)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落實“防火責任人”,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七條 每年不少於一次對電氣線路和裝置進行安全效能檢查,必要時託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電氣裝置的`安裝和維修由具有操作資質的專業人員負責。

  第八條 加強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醫院有專職人員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保留記錄,保證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第九條 落實衛生院、科室和班組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和防火巡檢工作。同時衛生院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開展年度檢查、季節性檢查、專項檢查、突擊檢查等形式的防火檢查。

  第十條 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具有消防培訓資格證,能及時發現、準圈置火災隱患和故障報警。

  第三章 醫療裝置安全

  第十一條 醫療裝置使用科室,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裝置的管理,進行裝置的日常維護檢查。建立科室裝置臺帳。

  第十二條 型裝置應專人保管,專人使用,並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型醫用裝置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型醫療裝置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第十三條 操作人員應當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裝置的清潔。在醫療裝置使用過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現故障後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並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

  第十四條 操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並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裝置,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條 裝置管理部門必須每月對全院醫療裝置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落實。

  第四章 用電安全

  第十六條 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所有電氣裝置的停電、供電、檢修、預試操作,應當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操作程式和簡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 加強對供用電裝置的維護保養管理。對供電執行裝置要有執行記錄,定期巡視,防止一切安全隱患發生。對主要的供、用電裝置要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定期維護保養,按規定週期進行檢修和預防性測試,不符合要求的裝置不許投運。

  第十八條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裝置。堅決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裝置,不購買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無“三保”產品的電氣裝置。高壓消毒裝置有專人負責,發現老化立即更換。

  第十九條 使用多功能插座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所有使用部門必須使用三相多位電源轉換器。

  (二)電源線尺寸及長度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電器裝置的電負荷。

  (三)在需電裝置和牆壁插座之間不可使用多於一條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應在公共區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條 未經管理部門批准,不得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功率電器,不準亂接電線。

  第五章 資訊保安

  第二十一條 計算機室清潔無塵,嚴格遵守各類計算機裝置的操作規程。禁止無關人員使用衛生院計算機及輔助裝置。

  第二十二條 不得在衛生院工作計算機上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務。謹慎使用外來磁碟,避免機器感染病毒。及時儲存、備份網路資料,確保系統資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條 所有磁碟、資料檔案必須登記並存檔,設專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損壞或丟失。

  第二十四條 未經批准不得為其他部門和個人提供重要資料資訊,不得擅自更改程式,以免影響系統執行。

  第六章 車輛安全

  第二十五條 力宣傳《交通安全法》,重點對救護車輛駕駛人員進行監管,嚴防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和狀態進行檢查,防止帶病出車,對救護車攜帶的氧氣瓶認真進行檢測,確保隨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 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條 加強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強化管理,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條 落實管理責任,每日對麻醉品、有毒試劑特別是劇毒試的使用情況加強自查,杜絕發生被盜、散落等情況。

  第八章 責任落實

  第二十八條 保衛部門負責對衛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以及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相關裝置科室負責醫療裝置維護、保養及安全執行,建立健全的醫療裝置檔案,定期對醫療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後勤部門負責供水、用電的監督管理及電力的日常執行、電力設施的維護。其他各科室應當落實科室安全生產的各項責任,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第二十九條 制定消防、用電、裝置、資訊、危化品等應急預案,必要時開展演練,落實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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