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學生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學生安全管理制度1

  為確保每一位學生乘坐校車的安全,避免出現安全事故,學校專門成立校車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其他行政、班主任為成員,根據教育局安全工作精神特制訂如下學生乘坐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車輛系統化管理。與公交公司簽訂協議,建立接送學生車輛行車路線、駕駛證號、載客人數、車況等校車管理檔案,嚴格審查駕車司機資格。

  2.實行動態監控。定期調查車輛安全狀況,排程、抽查、車檢等各項規章制度。

  3.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透過上交通安全課、告學生家長書等形式,讓學生了解乘車管理制度。

  4.乘車學生應自覺遵守公共道德,講究文明禮貌,服從管理,共同維護好乘車秩序;學生乘車時要互幫互助、互相關心和照顧,發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5.學生下車後要和隨車照管人員、駕駛員說:“再見”,講究文明禮貌。

  6.學生在等車時不能隨意丟垃圾,以及破壞社會公共財物,在車上不允許吃零食,大聲喧譁,更不能發生爭搶坐位,不得在車上看書,寫作業,更不能在車上玩玩具,尤其不允許攜帶危險物品(如刀,棒等)。

  7.學生在乘坐校車時不得吵鬧,甚至打架,更不允許以大欺小、搶位、欺負、恐嚇年齡小的學生。

  8.學生每天早晨要準時到指定地點等車,不得隨意更改乘車地點,如果遇到要更改乘車地點的,家長必須提前一週向學校提出申請,否則,不得隨意更改站點。

  9.候車時在指定區域排隊候車,依次排隊上車。乘車學生必須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的安排,路隊長應該聽從隨車照管人員的安排,協助隨車照管人員的工作,遇到自己不能處理的事情,應該與隨車照管人員商量,由隨車照管人員來處理。

  10.學生每天早晨應提前5-10分鐘到指定地點等車,如果因為有事而不能乘車,應及時告訴路隊長或班主任,以防產生安全隱患。

  11.車輛行駛中不要隨便走動,不將手、頭伸出窗外,不隨便將雜物扔在車廂內、外,確保車輛整潔和安全。

  12.乘車者必須等車輛停穩後,待車門完全開啟後依次下車,以免引發安全事故。下車時請注意車門外是否安全,特別提醒注意車門的右邊是否有非機動車輛小型機動車輛在通行。

  13.如遇車輛機械故障、交通事故等情況,乘車學生不要隨便下車,應聽從駕駛員或隨車照管人員現場指揮,遵循安全、有序、迅速的原則。

  14.學生下車後必需直接回家,不允許在外逗留,甚至不回家,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的批評,如屢教不改的,學校將與家長協商解決。

  15.負責跟車的老師每天上下學時要清點好跟車線路上的乘車人數,如發現少人應及時與相應班主任聯絡,做好記錄;在侯車時要管理好紀律。

小學學生安全管理制度2

  1、上學、放學途中,不得玩耍或進行危險性活動,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透過”原則過公路。

  2、學生上學不論路途遠近,一律不準騎腳踏車。

  3、在教師未上班的時間內,學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走出校門。

  5、校園內應文明行走:課間不追逐打鬧,爬高上低,在教學樓裡活動時,主動讓行,不攀樓梯、走廊欄杆和窗臺;上下樓時一律靠右行走,應慢行,不擁擠。

  6、校園內嚴禁玩耍棍棒、磚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險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學生身上不得帶有諸如火柴、打火機之類的火種,禁止玩火,防止發生火災。

  8、學生不得觸控或靠近校內電線、電器等,學校應在這些地方做好標記,提醒學生,預防觸電。

  9、學生上操及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都應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進行。下課時不哄散。

  10、學生放學後應及時回家,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門。

  11、在學校內發生事故,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主動做好繕後工作;對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法規、法律明確責任,嚴肅處理。

  12、學校、教師要經常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警鐘常鳴,防患於未然。

小學學生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家長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根據上級檔案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我校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機制。學校在上級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監督等相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學校派專人具體負責、維護交通安全環境,落實有關工作。

  2、實行報批制度。堅決要求家長自行接送學生,特殊情況下,凡用於我校學生接送的車輛,經稽核必須由交通運管部門及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同意後,按照定時、定範圍、定核載人員的原則,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3、駕駛員執證上崗制度。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的駕齡,必須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近三年發生交通死亡事故並負主要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得從事學生接送駕駛活動。學校要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

  4、學校學期初要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車輛執行要做到“五定”(定線、定車、定人、定時、定點),確保不超載。學校和家長、學生每學年簽訂《交通安全協議書》,家長不得僱用無牌無證、三輪車輛、農用車輛及報廢車輛接送學生。

  5、建立車輛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車輛要按照規定進行定期維護保養。

  6、實行年檢制度。學生接送車除由公安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還須按交通部門要求進行一年一次的綜合安全效能檢測。

  7、定期檢查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每學期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報廢車、“病車”、“黑車”、超載車等。

  8、強制保險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小學學生安全管理制度4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必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師生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三、學生不準攀爬圍牆、欄杆、陽臺、建築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打鬧,不得向窗外拋扔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五、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不準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應向班主任報告,不得隱瞞。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告知班主任,教導處備案並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於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七、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老師報告並通知家長及時檢查治療,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八、學生如遇自傷,應及時告訴家長或班主任及學校領導,及時治療;如遇他傷,首先應通知傷害他人者家長,及時治療,再通知被傷害人家長。

  九、走讀生應按時到校、離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門、逗留。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放學後自己回家者,應向班主任遞交由家長簽字同意該生放學後自己回家的條子。

  十、已滿十二週歲,離校20分鐘以上路程的學生,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後,允許騎車上學,但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腳踏車,要自我保護好車輛,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十一、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二、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三、在計算機房上網時,要遵守青少年網路公約,不瀏覽不良資訊。學生不得上營業性網咖,違者嚴格處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處或爬上窗臺擦教室、樓道的窗戶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電氣裝置。學生不得抽菸、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十六、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學生家長來校要講文明,不得大聲喧譁,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七、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遊玩。

  十八、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並報校長批准。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禁止帶社會人員來校,造成不良後果,當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當發生應急事故時不得造謠,誇大事實造成恐慌,要自覺維護公共秩序,保證校園正常秩序。

  二十、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平時不得隨意撥打,否則要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十一、加強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嚴禁體罰辱罵、諷刺、挖苦學生,避免出現因體罰而使學生髮生意外,否則後果由責任人自負。罰站一次罰款5元,超過30分鐘者,罰款50元。教師打學生一掌,踢一腳,擰耳朵等,一次罰款50元。

  二十二、住校生的安全管理依照《住宿生管理制度》執行。

  二十三、課間安全管理依照《課間監護制度》執行。

小學學生安全管理制度5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必須認真做好交通安全監管和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學生、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家長送幼兒和低年級學生到學校時,必須把孩子送進校門,特殊情況送到班主任老師面前。

  二、學校對停在校門的車輛要進行規範停放,教職工的交通工具應按規定停放在車棚內。

  三、在學生接送時間裡,學校對門前來往車輛的數量和行駛的速度要進行管理和控制。

  四、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五、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六、嚴格注意交通訊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誌線,服從交通指揮。

  七、小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八、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幼兒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時,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透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透過。

  九、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上後下。

  2、不要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計程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坐超載車。學生上下車 必須按學校規定認真組織,做到有序上下,按照核定人數坐車,不得超載。

小學學生安全管理制度6

  安全管理工作在民辦學校同教學質量一樣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了把我校小學部的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患於未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全體小學部師生共同遵守,保證安全。

  1. 按時到校,嚴禁搭乘非客運車輛、非客運船隻。

  2. 上下樓梯不得擁擠、推拉打鬧,有序上下,靠右前行。

  3. 學生來到學校進教室,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

  4. 不準在教室和走廊追逐打鬧,不得亂扔東西,不準從樓上往下扔棄東西,不準亂拋石頭、雜物,不準在樓梯扶手、斜坡上溜滑,桌凳壞了及時告訴老師。

  5. 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按課堂紀律要求上課,不得做危險性動作,正確使用實驗儀器和體育器械。

  6. 搞勞動衛生時,注意方式方法,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必須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7. 學校舉行集會、升旗時必須有序排隊進場,按指定地點坐好或站好。

  8. 不準攀爬圍牆、窗戶、護欄、高坎等高物建築。經常要注意校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消除安全隱患。

  9. 不準在宿舍裡打鬧,嚴禁在床上跳來跳去,床位壞了及時報告老師。

  10. 嚴禁玩火、玩電,嚴禁亂動各種電器裝置設施,不準到危險地方玩耍,不準進入建築工地,不準圍觀施工、維修。

  11. 不準逞強,嚴禁打架傷人、結夥鬥毆,嚴禁彈弓、鞭炮、刀棍等兇器、危險物品上學。

  12. 上學、回家要注意交通安全。排隊上下車,遵守乘車紀律,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法規;不準在路上追打玩鬧,橫過馬路要左右看看來往車輛,不滿十二週歲的學生嚴禁騎單車,不滿十八歲嚴禁騎摩托車。

  13. 遇到惡劣天氣提高自身保護意識,暴雨或河水暴漲不得到江河邊玩耍,嚴禁到水庫、山塘、河川邊玩耍或游泳。

  14. 學生有事、有病要向老師請假。

  15. 注意飲食衛生,禁止吃零食,嚴禁吃黴爛、變質食品。如有食物中毒現象在校及時上報老師,在家及時告訴家長。

  16. 保護好財產。較多現金,存放到老師處,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

  17. 學生要記住家長與班主任老師電話;學生的看護人(監護人)電話號碼必須告訴班主任以便及時聯絡。

小學學生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安全須知》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進一步加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地成長,全面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儘快把我校辦成秩序井然,質量一流的高品位學校,特擬訂下列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出操、集會管理制度

  1、集合鈴聲響後,學生應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縱隊,在教師帶領下按指定樓道上、下樓。

  2、同層學生一起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勿前推後擠。走到操揚後,按指定地點站立,由班長或體育委員整好隊。

  3、全體學生做操時必須按口令,動作規範準備。做操完畢,各班應按佇列順序回教室(上樓走法同下樓)。

  4、若集會,在廣播操隊形的基礎上,向前向中間靠攏。散會時,按佇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值日、值周教師在出操、集會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跟隨本班學生隊伍上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上學、放學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師必須提前30分到校,和監督崗的學生一起在校門口迎接學生的到來,並且負責檢查學生佩戴校牌,紅領巾等情況。

  2、放午學鈴響,即由任課教師組織排隊,分走讀、午膳兩隊,按規定路線下樓(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讀生在後。下到操場後,午膳生到食堂領飯,然後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師和監督崗學生要加強對就膳秩序的管理,對不按規定排隊依次取飯的學生要批評教育,認真記載;值周教師每天要準時檢查記錄排隊放學情況,並將違規情況及時反饋各班。

  4、下午放學鈴響後,學生在任課教師帶領下排隊下樓(同上)並由教師送出校門。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抓緊做好課前一切準備,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講粗話,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內外追逐,特別是拐彎處不急跑。

  2、課間十分鐘全體學生(中午時間午膳生)一律不準出校門,應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嚴禁劇烈運動,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籃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險性遊戲,違者輕則班主任批評教育,重則全校通報批評。

  3、值日教師和監督崗學生應各盡其職,經常巡查,堅決杜絕攀爬走廊護牆,沿樓梯欄杆下滑等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四、室外活動課管理制度

  1、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運用很多體育器械,因此,課前老師必須檢查學生的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鞋,不帶小刀、鉤針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

  2、體育老師必須按教材內容,認真備課,準備器材,備課中考慮到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開始部分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活動時,根據訓練內容,採用不同的安全保護方法,如進行單、雙槓和跳高訓練,器械下面必須備好海綿墊子;進行投擲訓練時,要求學生必須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對於難度較大的動作,必須先示範,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結束部分要做整理運動,整隊、點名,確保安全。

  3、課外活動課,班主任應帶領學生到指定地點,根據學校安排有秩序地組織活動,並來回巡視,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的行為和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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