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5篇)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

  施工現場的材料管理制度主要分為以下五個方面

  一、材料驗收與入庫制度:

  工地所需的材料由採購員採購回場後,應進行材料的驗收,應遵循以下流程:

  1、材料保管員兼作材料驗收員,材料驗收時應以收到的《材料清單》所列示的材料名稱、數量、規格進行驗收入庫,並對入庫的材料的質量進行檢查,驗收數量超過申請數量者以退回多餘數量為原則。如果沒有采購分管領導特殊審批簽字,一概不能對該批材料辦理入庫手續;

  2、材料的驗收入庫應該在材料進場時當場進行,並出具《入庫單》,在材料的入庫單上應詳細記錄入庫的材料的品名、數量、規格、型號、品牌、入庫時間、經手人等資訊。且應在入庫單上註明採購單號碼,以便領導複核。如因數量、品質、規格等有不符之處,只能採取“暫時入庫”手續,出具“暫時入庫”憑證,將該批材料暫存至“暫存倉位”。待材料補全或相關資訊澄清之後,再行開具材料《入庫單》,同時收回入庫白條,一定不能先開《入庫單》後補貨。以下是《入庫單》示例:

  3、所有材料入庫,必須嚴格驗收,在保證其質量合格的基礎上進行數量的實測,根據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採取點數、丈量、過磅、量方等方法進行數量的驗收,禁止估約。(注:如有同批次同數量的大宗材料入庫,則針對其中某批次的數量進行隨機抽點,將抽點的數量乘以批次即可得出總入庫的數量,最終材料結算時,以抽點的最小數為結算依準,如果差量過大,需進一步追究供應商法律責任。)

  4、對大宗材料、高檔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時索要“三證”(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出廠檢測報告),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須加蓋紅章。對不合格材料的退貨也應在入庫單中用紅筆進行標註,並詳細填寫退貨的數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庫單需一式三聯。一聯交於財務,以便於後期核查材料入庫時數量和購買時數量有無差異,一聯交於採購人員,並和材料的發票一起作為材料款的報銷憑證。最後一聯應由倉庫保管人員留檔備查;

  6、入庫單號必須跟採購採購申請單號對應,需在入庫單上的“採購訂單編號”一欄詳細記錄採購申請單號,允許一個入庫單對應多個採購訂單編號;

  7、材料入庫後,各級主管領導或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對入庫的材料進行復驗,如發現與入庫情況不符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的損失由材料入庫人員承擔。造成巨大損失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8、對於不能入庫的材料如週轉料、鋼材、木材、砂、石、砌塊、土建用的裝飾材料等物資材料的進場驗收必須由倉管員和使用該材料的施工班組指定人員雙方共同參與點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每批供貨完成後,根據送貨單一次性直接由工長開出限額領料單拔料給施工班組;

  二、材料的使用與出庫制度:

  任何材料的出庫都必須辦理材料的出庫手續,材料管理員不得在無領料手續的情況下發放材料。如遇特殊緊急情況需領取少量材料,也需現場簽發特殊領料單,並於當於補辦完正常領料手續。在辦理正常的領料手續時,應遵循以下流程:

  1、材料的發放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如有必要,需對同類型材料的不同批次進行批號管理;

  2、相應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現場施工員、施工班組長負責領取。材料領取執行限額領料制度,施工員應按照工程進度配合材料管理員做好分部分項工程材料使用統計。分項工程實際使用數量超過預算量時,應及時向專案經理彙報;

  3、領料人與保管員辦理領料手續為:領料人根據當日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向保管員申請領料,保管員開具相應材料出庫單,雙方在出庫單上簽字;

  4、出庫單一式三聯:存根、財務和領料人各一聯。出庫單示例如下:

  5、保管員需做好材料臺賬,日清月結,做到賬物相符,時刻掌握庫存情況。認真核對各項工程之材料用量,並就當前庫存情況及時提供各種材料數量的補給資訊,以便迅速採購補充,不影響工程進度。如果發現材料的數量低於安全庫存的數量,應及時提醒採購部門進行相關材料的採購。如因材料的突然短缺而影響工程進度的,需扣發材料保管員及施工員每天一百元工資。(此措施適用於清單招標的相關合同。)

  三、材料的歸還與退庫制度:

  1、在工程完工70%左右時,應嚴格控制材料的購進與發放,並及時統計出倉材料的狀況和還需購進材料的清單及數量,以避免出現過多的剩餘材料,造成浪費並佔用專案資金;

  2、在工程專案結束時應對施工現場的材料進行盤點,並督促施工隊伍及時辦理退庫手續。以避免出現個別人員混水摸魚,防止材料在施工結束後流失;

  3、在辦理材料退庫時應填寫材料退庫單,同時必須在退庫單上註明“出庫單”單號。詳細列明剩餘材料的型號、規格、數量,需與“出庫單”上的材料基本資訊完全一致。清點完畢後,由材料領用人員辦理材料的入庫手續,由材料保管員入庫。材料保管員也需按批號將材料歸到同批號的材料批次中,以便於統籌管理材料的保修期;

  四、材料使用限額領料制度

  1、由負責施工的工長或施工員,根據施工預算和材料消耗定額或技術部門提供的配合比、翻樣單,簽發施工任務單和限額領料單,限額領料單上必須詳細註明使用部位、數量,並於開始用料24小時前將兩單送專案材料組,專案材料組憑單發料;

  2、沒有限額領料單,材料保管員有權停止發料,直至手續齊全,由此影響施工生產,責任由施工員負責;

  3、班組用料超過限額量時,材料保管員有權停止發料,並由材料保管員及時通知施工員核查原因。屬工程量增加的,需增補工程量以及限額領料數量,屬操作浪費的,一次性從班組工程款中扣除,賠償手續辦好後再補發材料;

  4、限額領料單隨同施工任務書當月同時結算,結算時應與班組辦理餘料退庫手續;

  5、班組使用材料節獎超罰,具體實施辦法按照專案部與班組簽訂的勞務合同執行;

  6、週轉料具的使用:儘量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將週轉料具承包給施工隊,以防止週轉料具的丟失、掩埋、亂割亂鋸,應本著長料長用、短料短用的原則。不得將整料隨意鋸短和鋸小,凡發現未經專案經理或施工員同意將木料、木枋鋸短鋸小者,需按照材料價值的兩倍進行賠償;

  五、材料的保管與盤點

  1、儲存材料倉庫要統一規劃、劃線定位、統一分類編號,必須做到以下兩點:

  1)物資堆碼要合理、牢固、定量、整齊、節約和方便;

  2)五五擺放,用五或五的倍數的堆碼方法,按照不同形狀、體積、重要程度,大的五五成方,矮的五五成堆,小的五五成包(捆),帶眼的五五成串,堆成各式各樣的垛形。達到橫看成行,豎看成線,左右特意,方方定量,過目成數,整齊美觀的五五要求;

  2、對材料倉庫必須及時檢查,看是否有滲漏,特別是易受潮物品,更要及時檢查,掌握保質期時間。易燃、易爆品倉庫必須嚴禁煙火,確保安全;

  3、做到日清、月結、季盤點、年清倉。材料盤點要求做到:

  1)“三清”原則:即質量清、數量清、臺賬清;

  2)“三有”原則:即盈虧有因、事故損失有報告、調整臺賬有根據;

  3)“四對口”原則:即賬、卡、物、資金要對口;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2

  若我司有幸中標,我們將在裝飾施工的全過程中,根據客觀存在的粉塵、汙水、噪音和固體廢棄物等環境因素,實施全過程汙染預防控制,儘可能地減少或防止不利的環境影響。

  預防為主,加強宣傳,全面規劃,合理佈局,改進工藝,節約資源,為企業爭取最佳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頒佈的環境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施工組織設計

  應根據該專案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周圍實際環境狀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報告確定應紅點保護噪聲敏感點,對專案可能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噪聲影響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並落實在實際施工管理中。

  施工噪聲及振動的管理

  (1)施工申報

  由於特殊原因須在夜間11時至次日早晨6時內從事超標準的、危害居民健康的施工作業活動的,必須事先向作業活動所在地的區、縣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向周圍居民進行公告。

  (2)施工噪聲及振動的控制

  a、施工噪聲的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機械作業,有噪聲作業活動儘可能安排在不影響周圍及社會正常生活的時段下進行。

  對於有噪聲裝置附近加設可移動的簡易隔聲屏,儘可能減少裝置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離噪聲裝置附近距離操作的施工人員應佩戴耳塞,以降低噪聲機械對人耳造成的影響。

  專案施工現場應加強噪聲汙染控制影響,採取各種措施減少施工在此期間對周圍的影響。

  (3)施工運輸車輛噪聲

  a、運輸車輛駛入城市區域禁鳴區域,駕駛員應在相應事端內遵守禁鳴規定,在非禁鳴路段和時間每次按喇叭不得超過0.5秒,連續按鳴不得超過3次。

  b、加強施工區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車輛鳴號。

  (4)其它噪聲

  a、運輸車輛進出口應保持平坦,減少由於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車輛顛簸噪聲和產生的振動。

  b、城市施工區域不得用高音喇叭及鳴哨進行生產指揮。

  c、禁止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從高空拋擲鋼材、鐵器等施工材料及工具而造成的人為噪聲。

  d、在居民區域內禁止使用喚人喇叭。

  噪聲監測

  (1)公司負責對承建專案建設期間的建築施工場界噪聲定期監測,並填寫《建築施工場地噪聲測量記錄表》。

  (2)如發現有超標現象,應採取對應措施,減緩可能對周圍環境敏感點造成的環境影響。

  4、注意事項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噪聲有特定的要求,將按照其要求執行。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3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凡屬於危險作業範圍的都必須經主管部門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險作業範圍:

  1、高處作業(無固定欄杆、平臺且高於基準墜落面2M)

  2 、帶電作業

  3、禁菸火範圍內進行的明火或易燃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包括有危險和有中毒、窒息危險作業)

  5、裝置(構件)吊裝拆卸作業

  6、上述以外其它有較危險可能導致重傷以上事故的作業

  二、審批手續與安全措施:

  1 、凡屬從事危險作業範圍內工作的單位,必須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一式二份,交公司安保科審查和現場檢查後製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規程,經公司主管副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專業人員施工。

  3 、現場應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進行現場統一指揮。

  4、公司安保科應及時對危險作業點進行現場調查,佈置安全專(兼)職人員做好現場監督,設定作業現場的安全區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5 、各部門應認真遵守執行此制度,未執行者按違章作業處理。

  三、作業人員條件與要求:

  1、年滿18週歲。

  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認真負責,具有本工種作業所需的安全專業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並持有本工種作業有效期內的專業操作證。

  4、作業前、作業中不準喝酒,否則不準上崗。

  5、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並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6、作業時要穿戴好防護用品,裝置、輔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嚴格遵守各類危險作業的專業安全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8、作業區域內要整潔,道路要通暢,要有明顯標誌和告示。

  9、作業完成後,要按規定做好現場整理和清點工作,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去。

  10、高空作業應衣著靈便,不得攀登腳手架、物料提升機或乘吊籃上下,工具材料嚴禁向下拋擲;交叉作業,要保證隔離防護棚牢固嚴密。

  11、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裝置,必須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停用的機械裝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裝置。在潮溼、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12、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起重機、物料提升機等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維護等工作,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專業隊伍完成。

  13、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10m以上。

  14、防火區動火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要指定專人監護。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圍易燃易爆物品,並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15、在強蝕、放射性場所作業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時,必須加強通風。

  16、起重吊裝作業,必須充分做好準備,四周不得有障礙物,保證起重機械裝置、吊具及安全裝置的靈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業前須經試吊檢驗。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4

  1 目的

  透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專案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汙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職責

  3.1 專案部:

  3.1.1 負責監督相關單位對環境汙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汙染進行控制。

  3.1.2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汙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負責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活動過程中用水、用電的節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廢舊物品的3.1.4負責汽車尾氣的汙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鍋爐的汙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汙水的控制。

  3.2 專案專業公司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汙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3.3資產管理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裝置選型時,考慮機械裝置對環境的影響。

  3.5機械化公司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汙染。

  3.6物資公司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汙染。

  4 管理制度

  4.1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資公司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洩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4.1.2施工單位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於指定的容器後,交物資公司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4.1.3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後的排放,專案部要負責制定方案,並與業主方聯絡排放到指定地。

  4.2 噪聲控制

  4.2.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噪聲的控制措,施工單位按批准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管理。

  4.2.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4.2.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2.4增加綠化面積降低噪聲。

  4.2.5進入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4.2.6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准。

  4.2.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4.3大氣汙染控制

  4.3.1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皮革、塑膠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4.3.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4.3.3積極使用低汙染滅火器材。

  4.3.4生活鍋爐大氣汙染的防治。

  4.3.4.1使用燃煤鍋爐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鍋爐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4.3.4.2 燃煤鍋爐煙氣應採用除塵裝置,並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執行。

  4.3.5路面揚塵大氣汙染的控制

  4.3.5.1車輛限速行駛。

  4.3.5.2 路面灑水。

  4.3.5.3 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乾淨。

  4.3.5.4 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4.3.6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4.3.7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4.3.8砼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採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4.3.9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由責任單位統一處理。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5

  一、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指紋打卡,工程開工後,工作時間為九小時。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專案經理請示,填寫外勤任務單,獲准後方可外出。

  3、專案經理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彙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專案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專案經理批准,兩天以內分管副總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長批准。獲准假後方可休息,並送行政部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專案經理填寫加班申請表。工作人員加班工資另計,專案經理不計加班工資。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相關專案經理召集,施工員、養護班長及施工班組負責人參加。工程秘書記錄歸檔。專案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範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分管副總批准。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週例會由分管副總召集,由專案經理、預算員、營銷經理參加,工程秘書記錄歸檔。分管副總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人員範圍。

  6、各生產部門間的協調問題、甲乙雙方的協調問題提交周例會解決。例會傳達公司最新工程動態、最新公司檔案及精神。

  三、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書應嚴格城建檔案管理要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週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影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檔案、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件,便於查閱。

  7、借閱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閱表,並及時歸還。

  四、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庫必須經專案經理驗收簽字,不合格材料決不入庫,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保管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後方可入庫,登記進帳;填寫材料入庫單;同時錄入電子文件備查。

  3、材料帳冊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4、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並做好標識管理,並留有足夠的通道,便於搬運。

  5、油漆、酒精、農藥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險品倉庫,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裝置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7、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倉庫重地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8、材料出庫必須填寫領料單,由專案經理簽字批准,領料人簽名。

  9、工具裝置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並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材料員聯絡維修或更換。

  五、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菸。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使用後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砂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後上崗、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拉幫結夥、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噪聲採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擾民。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裝置,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繫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8、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設定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9、按規定設定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10、裝卸堆放料具、裝置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1、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2、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3、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4、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5、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及施工用金屬平臺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9、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採取防護措施,並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八、施工現場保衛管理制度

  1、保衛人員必須必須忠於職守、堅守崗位、晝夜巡視,保護施工現場財產不受損失。

  2、專案經理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設定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等,儘可能實行封閉施工。

  3、專案經理應對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增設安全防護設施或派專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工號牌,外來人員無專案經理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5、夜間值勤的保衛人員,必須巡視整個施工區域,不得睡覺。

  6、保衛人員現場巡視時,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機具裝置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公司彙報。

  7、施工班組自帶的所有裝置、工具等應進行登記,登記清單由工程秘書保管,以備相關人員查閱。

  8、施工班組離場時,攜帶的工具、裝置出場,必須有專案經理部的批條方可帶出。

  九、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的每個層面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消防器材。

  2、保衛人員每天必須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損耗應及時補充。

  3、消防器材安放處必須有明顯的標記。

  4、消防器材的設定地點以方便使用為原則,不得隨意變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類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險品倉庫,油漆工施工時要避開火源、熱源。

  7、施工現場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須保證有專人值守,做到人走火滅。

  8、保持消防道路通暢,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組織人員撲滅,必要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9、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十、施工現場成本管理制度

  1、實行成本考核制

  1.1 由專案經理首先與上級領導簽訂責任書,明確自己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到不同情況時所應承擔的責任,在明確責任的同時要確定責任成本(責任成本是指按照責任者的可控程度所歸集的應由責任者負責的成本)。在責任成本範圍內如果出現成本人為超耗視具體情況,按百分比扣除專案經理獎金;如果成本損耗低於成本預測計劃,即工程成本降低了,則按百分比一次性獎勵專案經理。

  1.2 成本控制目標層層分解,層層簽訂責任書,並與經濟利益掛鉤,以強化全員經濟意識。可將責任書上牆,時刻提醒工程部內成員。

  1.3 具體考核措施:可以在工程部內部成立一個考核小組,在每道工序完成後,根據工程部內成員責任成本完成情況,進行商議考核。在各自責任成本範圍內,成本節約了則所節約成本的2%作為獎金獎勵給相關人員,如果成本超耗且是人為超耗則按超耗成本的1%扣除獎金。

  1.4 施工前,做好專案成本預測和計劃。

  1.5 定期召成本分析會,主要分析內容為:

  ①現場已完工程量,監理已簽字工程量。

  ②人工消耗及費用,未來一週的每日用工計劃。

  ③材料消耗、運輸費用,週轉材料,修舊利廢,材料節超情況及原因,未來一週材料需用種類及數量。

  ④機械費用發生額,維修折舊費用,未來一週機械需用種類及數量。

  ⑤對費用控制提出整改措施。

  2、強抓材料管理和使用

  2.1 做好材料採購前的基礎工作。

  工程開工前,專案經理、施工員必須反覆認真的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熟悉和分析,根據工程測定材料實際數量,提出材料申請計劃,申請計劃應做到準確無誤。

  2.2 各分項工程都要控制住材料的使用,特別是石材、木材、砂石等嚴格按定額供應,實行限額領料。

  2.3 在材料領取、入庫出庫、投料、用料、補料、退料和廢料回收等環節上尤其引起重視,嚴格管理。

  2.4 對於材料操作消耗特別大的工序,由專案經理直接負責。具體施工過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工序,將整個施工過程劃分為幾個階段,在工序開始前由施工員分配大型材料使用數量,工序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材料數量不夠,由施工員報請專案經理領料,並說明材料使用數量不夠的原因。每一階段工程完工後,由施工員清點、彙報材料使用和剩餘情況,材料消耗或超耗分析原因並與獎懲掛鉤。

  2.5 對部分材料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有獎、超耗則罰的制度。

  2.6 及時發現和解決材料使用不節約、出入庫不計量,生產中超額用料和廢品率高等問題。

  2.7 實行特殊材料以舊換新,領取新料由材料使用人或負責人提交領料原因;材料報廢須及時提交報廢原因,以便有據可循,作為以後獎懲的依據。

  2.8 對於週轉材料在每項工程中的成本攤銷方式,可以嘗試採用以下公式進行成本核算:攤銷量=一次使用量×(1+損耗率)/週轉次數

  一次使用量:根據施工圖紙進行計算的供申請備料和編制施工作業計劃使用量。

  週轉次數:指新的週轉性材料,從第一次使用,到這部分材料不能再提供使用的使用次數。

  損耗率:指週轉性使用材料,在某項工程中,根據使用的頻繁程度、工程物件特徵、工期長短等情況,制定的該部分週轉性使用材料在該工程中應計取的材料攤銷的數量。

  3、勞動力資源管理

  3.1 在施工開始前,不僅要排施工進度計劃,也應該據施工進度計劃排出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計劃,根據用工計劃計算人工費。在開工前與民工負責人商議此份用工計劃,做到民工負責人心中有數。

  3.2 專案經理根據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計劃,事先擬訂民工使用成本目標,並提交上級領導審查;根據民工使用成本目標向生產副總通告人工費撥款計劃;工程完工後,人工費在事先擬訂的目標基礎上降低了,則將節約資金的1%獎勵給相關人員。

  3.3 在工程開工後,要嚴格控制勞動力定額,出勤率,加班加點等問題;及時發現和解決人員安排不合理,派工不恰當,時緊時鬆,窩工、停工等問題。每天早晨由施工員指定上崗民工數,指定的人數應與用工計劃基本吻合,一天中視具體情況增加民工上崗,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民工閒滯情況出現,降低人工成本。

  3.4 在施工過程中,應增強施工班組負責人的責任意識,調配民工、追究責任等問題,直接與班組負責人交涉。

  3.5 在施工開始前與班組負責人簽訂責任書及承包書等,明確責任。硬質景觀工程可採用各項施工工序由班組承包施工的方法:在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的前提下,針對不同的施工工序定工期、定質量、定人工量,由民工分段承包施工。這樣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施工管理中的許多麻煩,減輕了專案經理、施工員的工作量,同樣達到了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

  3.6 具體的人工費考核標準,先採取以上的管理方式待工程完工後對比幾個工地的專人記工數成本和合同成本,分析其中的浮動額,便於調整合理的人工費定額。

  3.7 工程部人員也應該合理配置、加強管理。在工程經理向上級領導提交專案承包責任書的同時,可以由工程部經理提出工程部人員配置計劃,在不影響施工進度滿足施工質量的前提下由工程部經理自行安排工程部成員構成,特殊崗位必須有專人負責,其他崗位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實行一人多崗。

  3.8 工程部內可引進競爭機制,各崗位負責人定期寫工作總結上交專案經理。

  3.9 定期舉行一些小的集體活動,以增進工程部成員之間的感情,鍛鍊大家的團隊精神,使大家能夠更好的瞭解彼此,從而在工作中更好的協作、配合,高質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

  4、機械使用和管理

  4.1 由施工員每天記錄所有機械使用情況,由電工對機械進行及時維修、保養。

  4.2 對於重要工序所使用的重要機械,在施工工序開始前由專案經理提出機械種類、數量及臺班數。

  4.3 大型機械必須專人指揮,事前控制總檯班數量,下達日臺班定額。

  十一、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專案經理必須對施工員及施工班組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施工員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對景觀藝術要一絲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規律,貼近自然,達到逼真效果。

  4、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並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5、施工技術的準備

  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彙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6、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7、保證技術工人的相對穩定,對技術特別過硬的技術工人實行獎勵,同時淘汰技術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於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製成作業指導書,並下發各施工員,施工員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並由班組長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後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9、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9.1 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作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後由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班組自行處理並填寫自檢記錄,班組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後方可由施工員進行驗收。

  9.2 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後,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員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並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員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後,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9.3 專職檢查、分清責任。在班組自檢基礎上,施工員要對各班組長的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於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於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後,對於反覆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於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採取處罰措施,並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

  9.4 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專案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專案制定糾正預防措施,並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9.5 做好內部驗收。工程完工後,在交付顧客使用前,由工程部、營銷部及行政部對工程進行全面的驗收檢查,對於發現的問題,書面通專案經理及時整改,如有必要則進行二次內驗,只有在內部驗收通過後,工程才能交付甲方進行驗收,從而保證了一次性驗收合格。

  十二、施工現場罰款制度

  一. 安全、文明、現場管理

  A、 施工現場平面佈置

  1. 施工現場的庫房、機械裝置、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腳手工具、加工場地、辦公室、廁所等佈置,須嚴格按照批准的現場總平面圖中位置佈置,不按照規定的位置佈置,不按限定的期限進行整改,以每處為單位,每處罰款200—10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 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現場總平面佈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垃圾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 廢舊材料不按照現場總平面圖佈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廢舊材料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 材料必須堆碼整齊,鋼筋必須上架掛牌,砂石必須打圍。不同品牌的水泥必須分開堆碼,違反的、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B、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1、現場內的汙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現場地表面,廁所衛生間、沉澱池等,不及時清理排放,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並按監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20xx》的有關規定,現場臨時用電不符合要求的,如:無工作零線端子、無保護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線制、非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無蓋、配電箱無箱門,無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項或每一條,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每天施工完後應作到“人走場清”,未做到“人走場清”或施工現場周圍及樓內的建築垃圾不及時清運,以每層、每處或每10平方米為單位,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施工現場臨時施工用電方案須經監理部批准後,方可施工。現場內的臨時施工線路敷設,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力電纜埋地敷設,架空或掛牆須按規範敷設,接入裝置或配電箱的電線電纜要規整,否則按照電纜數或不規整處,罰款200-5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處,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5、在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涼鞋的工人,每人次罰款1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6、施工現場不正確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7、嚴禁酒後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將處以每次200~500元的罰款。 8、工地發生打架鬥毆事件的,將對打架雙方各處以500元的罰款,對負主要責任的(先動手的)追加罰款1000元。

  9、對現場保潔及綠化未達到文明施工現場標準的,對相關單位每處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10、澆築混凝土時混凝土泵需架設在公共道路上的,必須經過批准。混凝土澆築完後應及時將道路沖洗乾淨,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未經批准嚴禁佔用公共道路,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1、“四口”“五臨邊”防護不合格,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1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2、安全通道不合格、無安全通道指示標誌、無通道指示標誌、安全通道無照明、照明設施無人及時維護者,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3、施工現場應在規定的位置設定滅火器,未在規定的位置上設定滅火器、滅火器數量不足、滅火器沒有標註檢查日期,以每一項或每一處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4、在樓層內隨地大小便,高空作業(高度超過2m)不繫安全帶,不按安全規範違章施工的,以每人每次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5、腳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進行搭設的,施工通道不暢通的,不按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6、主體階段外架及安全網必須超越作業層(施工位置)1.5m搭設,並且外架必須按規定設定水平防護,違反的罰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7、現場施工機械裝置無防護罩,以每一臺為單位,罰款2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臺罰整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C、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施工單位的分包單位由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分包單位違反規定的將直接對主包施工單位罰款。甲方分包的單位,該分包工程也由主包單位負管理、協調責任。

  二. 質量管理

  A、材料進場

  1. 所有材料裝置進場前須向監理提交計劃,並報相關質保資料證明,材料進場提前一天通知監理,進場不及時通知監理檢驗、不及時送檢(進場三天內)或由此影響正常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外罰款1000-3000元。 2. 材料裝置經檢驗不合格的,不及時退場(要求時間內)、退場時未通知監理見證的以每拖延一次罰款1000元。對於材料進場不予嚴格把關的、材料來源不明的、資料與實物不符的假冒偽劣產品的,對於明知不合格或未經檢驗的材料物品裝置還在使用的除每次罰款3000-5000元外,並按相應條款處理;送檢的試驗報告,最遲在檢測部門發出的第二天17:00點前報監理,每拖延一天罰款300元。

  3. 材料、半成品三證不全、未經送檢或報審驗收就擅自上樓使用的,每次罰款20xx元,並無條件拆卸下樓,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B、隱蔽工程驗收

  1、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不按要求加強自檢,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情節嚴重的,每次罰款500-20xx元。

  2、施工中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經檢查屬於偷工減料的每次罰款5000元。

  3、存在較大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視問題大小和事故的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4、蓄意影響阻饒業主、監理正常檢查驗收工作,不按監理通知單期限整改,每次罰款20xx元。

  5、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就擅自隱蔽或進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罰款20xx元,並在限期內無條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6、各工序‘三檢’制度不健全、三檢人配備不完善,或雖有三檢制度和三檢人員,但不盡職盡責、翫忽職守,該檢查未檢查,罰款500元,並須在限期內健全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三、進度、報表

  A、計劃、進度

  1、各施工單位進場向監理提交工程的總進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以及分項和各控制點的控制計劃,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罰款500元。

  2、月計劃、總進度計劃、分部分項、各控制點進度未按計劃完成而滯後的、又無正當理由的(書面),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按照每一項拖延一天,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3、不能按期完成業主工期要求,影響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根據具體情況罰款20xx-5000元,並按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對施工單位不能按進度計劃完成又無搶工措施的,罰款500-1000元。同時甲方監理將安排其他人員代為搶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該施工單位承擔。

  B、成本

  1、不按要求及時報送月報、預、結算資料或監理要求須提供的計量依據,罰款300-1000元。同時甲方對未按要求時間報送的,當月工程量(款)將不予上表。

  2、蓄意影響監理和業主開展正常工作,或弄虛作假,高估冒算,妨礙計量工作正常進行,罰款500-20xx元。

  四、會議制度、文件資料管理、施工配合

  1、監理例會、專題例會等,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0元人民幣。每缺席一次罰款300元人民幣,如拖延不交者,罰款將從工程款中雙倍扣除。(請假必須徵得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現場代表的同意,並必須有正當理由。)

  2、會議記錄由監理負責整理,會議紀要於兩日內分發各施工單位。

  3、監理工程師負責對其負責的標段的資料進行收集,並交專人登記存檔。所有檔案必須形成收發文簽收制度,任何單位不得拒籤。否則將受到200元罰款。

  4、對施工單位送監理簽字的資料必須在48小時內籤認。無正當理由而拖延簽字的,每拖延一天對相關監理工程師罰款200元。

  5、各施工單位須按監理單位要求報相關檔案資料、施工組織設計、專題方案等,除業主要求的有關檔案以外,所有檔案資料必須先送達監理。由監理稽核轉發。(其中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工程計劃、設計及工程聯絡單簽證單在報監理的同時報業主同時稽核)對於拒絕不執行者罰款500-1000元。

  6、施工單位應按監理或相關要求收集、整理、編寫檔案資料,工程資料必須與工程進度同步完善、如不按時提交的罰款100-500元。

  7、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不能有效組織現場施工,不能與業主或監理很好配合,開展現場的管理工作,或對於工人的無理取鬧行為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罰款200-1000元,並業主與監理有權要求更換該管理人員。

  8、監理通知有關限期整改的專案(或每條),或監理例會上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的(書面),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在要求限定的期限不整改者,罰款3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9、監理部下發暫停施工指令期間,強行野蠻施工的,每次罰款20xx元,並上報業主。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6

  1、制度內容及適用範圍

  本制度主要內容為:

  1、圖紙自審制度;

  2、圖紙會審制度;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與管理;

  4、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編制與管理;

  5、技術交底制度;

  6、技術核定制度;

  7、單位工程施工記錄制度;

  8、技術複核制度;

  9、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10、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管理制度;

  11、施工技術總結;

  12、技術標準管理制度;

  13、工程技術檔案制度。

  本制度適用各專案工程的技術管理。

  2、圖紙自審制度

  2.1圖紙自審由專案經理部主任工程師負責組織。

  2.2接到圖紙後,專案經理部主任工程師應及時安排或組織技術部門有關人員及有經驗的老工人進行自審,並提出各專業自審記錄。

  2.3及時召集有關人員,組織內部會審,針對各專業自審發現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討論,弄清設計意圖和工程的特點及要求。

  2.4圖紙自審的主要內容:

  2.4.1各專業施工圖的張數、編號、與圖紙目錄是否相符。

  2.4.2施工圖紙、施工圖說明、設計總說明是否齊全,規定是否明確,三者有無矛盾。

  2.4.3平面圖所標註座標、絕對標高與總圖是否相符。

  2.4.4圖面上的尺寸、標高、預留孔及預埋件的位置以及構件平、立面配筋與剖面有無錯誤。

  2.4.5建築施工圖與結構施工圖,結構施工圖與裝置基礎、水、電、暖、衛、通等專業施工圖的軸線、位置(座標)、標高及交叉點是否矛盾。平面圖、大樣圖之間有無矛盾。

  2.4.6圖紙上構配件的編號、規格型號及數量與構配件一覽表是否相符。

  2.5圖紙經自審後,應將發現的問題以及有關建議,做好記錄,待圖紙會審時提交討論解決。

  3、圖紙會審制度

  3.1圖紙會審目的

  瞭解設計意圖,明確質量要求,將圖紙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專業之間的矛盾等,盡最大可能解決在工程開工之前。

  3.2會審參加人員

  專案經理、專案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內業技術人員、質檢員及其它相關人員。

  3.3會審時間

  一般應在工程專案開工前進行,特殊情況也可邊開工邊組織會審(如圖紙不能及時供應時)。

  3.4會審組織

  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專案部應根據施工進度要求,督促業主儘快組織會審。

  3.5會審內容

  3.5.1審查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和有關規定。

  3.5.2審查施工圖的基礎工程設計與地基處理有無問題,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地質情況。

  3.5.3審查建設專案座標、標高與總平面圖中標註是否一致,與相關建設專案之間的幾何尺寸關係以及軸線關係和方向等有無矛盾和差錯。

  3.5.4審查圖紙及說明是否齊全和清楚明確,核對建築、結構、上下水、暖衛、通風、電氣、裝置安裝等圖紙是否相符,相互間的關係尺寸、標高是否一致。

  3.5.5審查建築平、立、剖面圖之間關係是否矛盾或標註是否遺漏,建築圖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錯,各種標高是否符合要求,與結構圖的平面尺寸及標高是否一致。

  3.5.6審查建設專案與地下構築物、管線等之間有無矛盾。

  3.5.7審查結構圖本身是否有差錯及矛盾,結構圖中是否有鋼筋明細表,若無鋼筋明細表,鋼筋砼關於鋼筋構造方面的要求在圖中是否說明清楚,如鋼筋錨固長度與抗震要求長度等。

  3.5.8審查施工圖中有哪些施工特別困難的部位,採用哪些特殊材料、構件與配件,貨源如何組織。

  3.5.9對設計採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裝置的可能性和應採用的必要措施進行商討。

  3.5.10設計中的新技術、新結構限於施工條件和施工機械裝置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設計單位予以改變部分設計的,審查時必須提出,共同研討,求得圓滿的解決方案。

  3.6會審程式

  3.6.1會審由建設單位召集進行。並由建設單位分別通知設計、監理、分包協作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分包的由施工單位通知)參加。

  3.6.2會審分“專業會審”和“綜合會審”,解決專業自身和專業與專業之間存在的各種矛盾及施工配合問題。無論“專業”或“綜合”會審,在會審之前,應先由設計單位交底,交待設計意圖、重要及關鍵部位,採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等的作法、要求、達到的質量標準,而後再由各單位提出問題。

  3.6.3會審時,由專案內業技術人員提出自審時的統一意見]並作記錄。會審後整理好圖紙會審記錄,由各參加會審單位蓋章後生效。

  3.6.4根據實際情況,圖紙也可分階段會審,如地下室工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水電暖等:當圖紙問題較多較大時,施工中間可重新會審,以解決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問題。

  3.7會審記錄內容

  3.7.1工程專案名稱(分階段會審時要標明分項工程階段)。

  3.7.2參加會審的單位(要全稱)及其人員名字(禁止用職稱代替)。

  3.7.3會審地點(地點要具體),會審時間(年、月、日)。

  3.7.4會審記錄內容: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設計圖紙提出的存在矛盾、問題、由設計予以答覆修改的。(要註明圖別、圖號,必要時要附圖說明)

  2)施工單位為便於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築材料等問題要求設計單位修改部分設計的會商結果與解決方法。(要註明圖別、圖號,必要時附圖說明)

  3)會審中尚未得到解決或需要進一步商討的問題。

  4)列出參加會審單位名稱,並蓋章後生效。

  3.8會審記錄的傳送

  3.8.1蓋章生效的圖紙會審記錄由業內技術人員移交給專案資料員,由資料員傳送。

  3.8.2會審記錄傳送單位

  1)建設單位(業主)

  2)設計單位

  3)監理單位

  4)專案部:技術、質安、經營預算、工程等部門。專業技術人員、有關隊(班組)、預算員,資料員自存三份作交工資料用。

  4、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與管理

  4.1施工組織設計的作用

  本施工組織設計是單位工程具體指導施工的檔案,也是工程編制月、周作業計劃的基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設計的依據。

  4.2編制原則

  4.2.1嚴格遵守國家現行和合同規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4.2.2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施工及驗收規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操作規程,採用施工技術的先進性、針對性、適用性和經濟合理性相結合,體現技術先進、組織嚴密、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同時內容簡要、層次分明、結構嚴謹、圖文並茂和醒目易懂。

  4.2.3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做好技術、物資資源、勞動力、施工機械裝置和施工現場的施工準備工作。

  4.2.4必須採用網路計劃技術、計劃協調技術和系統分析方法安排施工進度。積極開發計算機的推廣和應用。合理安排季節性施工的工程專案,保證施工活動的連續性和均衡性。

  4.2.5結合現場及專案部實際情況,開展方案對比,選擇擬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確定施工順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勞動組織,技術組織措施等。

  4.2.6儘量減少臨時設施,採用動態管理等方法,合理儲存物資,減少物資運輸量,科學地不止施工平面圖,減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4.2.7執行《計量管理手冊》和程式檔案,加強計量器具、資料管理,使用法定的計量符號、單位。

  4.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部門和責任

  4.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專案技術負責人主持,組織專案部內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公司的技術部門參加編制,生產、裝置、材料、預算等部門需要提供有關資料時,必須密切配合。

  4.3.2由專案內業技術員或技術負責人自行確定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目錄,經專案技術負責人審定後,由專案技術負責人對參加編制人員進行分工,規定完成時間。

  4.3.3各編制人員完成各自的編寫任務後,由內業技術人員彙總初稿,交專案技術負責人。

  4.3.4專案技術負責人接到初稿後,組織編制人員、專案經理及有關人員對初稿進行討論,提出修改建議和需要增加的內容等。

  4.3.5公司技術部門對初稿進行修改後定稿。

  4.4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報批

  4.4.1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以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建築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大綱》(試行)中規定格式、順序、內容及要求來組織編寫。

  4.4.2一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由專案技術負責人進行稽核,公司總工程師批准,並報局科技處備案。

  4.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公司總工程師進行稽核,報局總工程師批准。

  4.4.4特大或群體專案施工組織總設計由局科技處稽核,報局總工程師批准。

  4.5施工組織設計的修改變更

  由於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變更,實施單位要及時對施工組織設計進修改、補充,並經原審批單位批准後執行。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7

  1、單位裝修、改造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裝修設計規範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確定相應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要參與裝修、改造設計的稽核,提出安全生產管理意見;施工前應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

  3、施工單位應設立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在工地安全負責人領導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

  4、區域性裝修改造時,應將施工區與營業區進行隔離。

  5、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6、根據季節特點以及各工種的操作特點,制定相應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本單位《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及臨時用電審批等規章制度。

  7、施工現場禁止吸菸。必須使用低壓照明裝置;所有施工人員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必須到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登記,領取出入證。

  8、因裝修、改造設計需要而改變、挪動的消防設施,必須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嚴禁私自挪用、損害消防裝置設施。

  9、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險品,應與施工現場異地存放,設專人保管,領用不得超出當日使用量。

  10、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現場使用的變(配)電箱要保持清潔、乾燥、通風,有良好的絕緣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使用後必須立即斷電。

  12、開工前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範化,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用電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亂拉接線,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

  1.2倉庫、食堂等場所不得擅自安裝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時,必須經現場電氣技術人員同意,並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3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子,室內不得使用功率大於100W的燈泡。

  1.4現場使用裝置(除固定裝置外)在使用時必須設定三級開關箱,不得強迫電工將使用裝置、器具的電源線直接接在遠離裝置的二級配電箱上。

  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合格證和資質證明不全的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6開關箱應直接控制用電裝置。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裝置的水平距離不得大於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於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採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7每臺用電裝置都必須設定獨立漏電開關,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電氣裝置(包含插座)。

  1.8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於地面上隨意拖拉,開關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傾斜放置,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0.6m,小於5m。

  1.9施工用電源線、裝置線不得有破損,有破損處必須包紮良好,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1.10現場使用裝置及三級箱的電源線不得在鋼筋或地上拖拉,電纜導線必須用木方、絕緣導管或絕緣皮保護,以防電纜、導線絕緣破壞而傷人。

  1.11各裝置、線路、開關箱存在問題時或使用不方便時,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並由電工及相關裝置維修人員處理。

  1.12用電人員應做到:

  1.12.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裝置的效能。

  1.12.2使用裝置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1.12.3停用的裝置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1.12.4若發現所用裝置的負荷線、保護線和開關箱存在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並由電工解決。

  1.12.5搬遷或移動用電裝置,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1.12.6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並派專人負責,定期清

  1.13電箱管理規定1.13.1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電氣裝置。

  1.13.2工作人員使用各種電器裝置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1.13.3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人員進行電氣裝置的安裝、維修工作,更不準強令電工違章作業。

  1.13.4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用電行為,有權向安全部門報告。

  1.13.5電箱安裝就位後,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14現場使用移動照明時,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電纜、導線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並經電氣技術員同意,並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況工作時,必須由專業電工安裝低壓照明,不得擅自亂拉接線:現場區域性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溼的作業環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36V。在特別潮溼,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以上規定必須嚴格執行,違者每條罰款100元2.常用機具及操作人員應達到以下操作要求:

  2.1電焊工

  2.1.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2.1.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2.1.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範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風力五級(含五級)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後應清除積水、積雪後方可作業。

  2.1.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

  2.1.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執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採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2.1.8施焊地點潮溼或焊工身體出汗後而使衣服潮溼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乾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1.9焊接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2.1.10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1)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2)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迴路時。 (3)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4)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5)更換保險裝置時。

  (6)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2.1.11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2.1.11.1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並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2.1.11.2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定護欄,並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正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2.1.11.3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2.1.11.4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2.1.12操作時嚴禁將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2.1.13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2.1.14焊接電纜透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2.1.15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採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2.1.16下班後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並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1.17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乾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溼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於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1.18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一機一閘箱,箱內必須是漏電開關。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不大於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1.19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1.20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於1MΩ20)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2.1.20.1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於更換焊條。 2.1.20.2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效能應良好。

  2.1.20.3焊鉗與電纜的連線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2.1.20.4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2.1.20.5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2.1.20.6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2.2打夯機操作要求

  2.2.1打夯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2.2.2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2.2.3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 S。

  2.2.4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採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其電纜長度應小於50m。

  3.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要求

  3.1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3.2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應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3.3施工現場優先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並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 S的漏電開關

  3.4在狹窄場所施工,優先使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如果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型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開關或漏電開關裝在狹窄場所外邊並應設專人看護。

  3.5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採用耐氣侯型的橡皮護套銅芯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3.6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接線牢固

  3.7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服從總包方電氣專業及安全檢查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現場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問題的整改,總包方有權利和義務對分包方及人員進行教育和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9

  一、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I.施工現場考勤制度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專案組成員外出執行任務時需要向專案經理請示,施工隊長外出前需要向主管專案經理請示。

  2.專案現場的所有員工每天都必須準時。由於專案進展需要加班時,所有員工必須服從。

  3.施工專案經理外出時應通知專案副經理。

  4.請病假需要病假證明。

  5.事假應向專案經理申請並填寫請假單。

  6.無故曠工三次或者連續曠工三天的,予以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每天召開例會。

  2.日常會議由施工專案經理召集,專案組管理人員和施工隊長參加。定期會議的資料和決定應由專案組指定專人記錄和存檔。施工專案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的人員範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重要事項上報公司總經理。必須堅決執行常會作出的決定。

  4.施工班組之間需要協調的問題應提交日常會議解決。在例會上,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指示精神、作業要求、安全狀況和最新工程動態。

  5.每週例會由公司總經理召集,施工專案經理和專案組人員參加。定期會議的資料和決定應由專案組指定專人記錄和存檔。公司總經理可根據具體情況擴大參與範圍。

  6.公司各部門之間、甲、乙雙方之間的協調問題應提交週會解決。定期會議應傳達最新的工程趨勢、最新的公司檔案和公司精神。

  三、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管理由專案組負責。

  2.對施工現場的日常會議、每週會議和臨時現場會議進行記錄。

  3.登記現場工作人員。施工隊成員身份證影印件整理歸檔。

  4.專案簽證、專案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專案檢驗資料、採購資料、合同等的整理歸檔

  5.整理和歸檔專案中的其他檔案、資料和檔案。

  6.各類檔案應分類保管,備份不得丟失。同時,應建立相關的電子檔案,以便於查閱。

  7.專案組人員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填寫專案資料借閱表,並及時歸還。

  四、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

  1.材料和外購件的入庫必須經過專案經理的驗收和簽字。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庫,採購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倉庫管理員必須清點所有材料和外購件,然後才能入庫和記錄。填寫材料、外購件入庫單。如有可能,應將其輸入電子檔案以備將來參考。

  3.材料和外購件的賬簿必須有日期、入庫數量、出庫數量、接收人、存放地點等欄

  4.倉庫內材料、外購件分類存放,堆放整齊有序,做好標識管理。應預留足夠的通道,以便於搬運。

  5.油漆、稀釋劑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倉庫內。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如果散裝材料和外購件不能入庫,應對數量進行清理和覆蓋,以防雨淋和日曬,避免損失。

  7.儲存在倉庫中的材料和外購件必須做好防火和防潮保護。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進入倉庫的重要區域。

  8.材料和外購件出庫時,必須填寫領料單,由施工專案經理簽字批准,領料員簽字。

  9.借用工具和裝置,建立借用物品賬戶。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收、誰留、誰賠的原則。

  五、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期間不允許吸菸。

  2.施工現場必須到指定的廁所。廁所使用後應隨時進行清潔。

  3.材料、外購件等物品分類堆放整齊。不要沿途濺落,及時清潔保養。

  4.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必須分類堆放,及時清運。工作結束後,應清理材料。

  5.現場施工人員著裝必須統一、規範、整潔。

  6.工作場所必須保持乾淨整潔,輪流清潔,生活垃圾和生產垃圾要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堅決杜絕酒後上崗,酒後鬧事,打架鬥毆,勾結,毀謗等現象。

  8.嚴格控制施工機械噪聲,儘量減少噪聲擾民。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進入現場必須瞭解“三級安全生產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應佩戴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置,如安全帶。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械裝置。上崗前檢查各項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佩戴相應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首先檢查砂輪是否有裂紋或危險。切割材料時,應力均勻,切割部位應夾緊牢固。

  5.高空作業時,繫好安全帶。禁止在空中無扶手的攀爬物上自由行走。

  6.深溝施工邊坡應穩定,並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緣和凹坑應嚴格圍擋、覆蓋,並設定必要的安全標誌。

  8.根據需要設定足夠的通道和安全梯。

  9.裝卸和堆放材料、裝置和施工車輛及坑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10.配備專職人員指揮大中型施工機械。

  11.小型和電動工具應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體系&rdquo。

  13.在施工現場懸掛、貼上安全施工標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操作。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負責(持證上崗),其他人員不得接電。

  2.施工現場每層必須配備各種安全配電箱。

  3.臨時用電採用三相五線制,二次漏電保護。應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管線必須使用橡膠護套管線。電線必須牢固地架設,通常是架空的,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體上。

  5.嚴禁用花式線、銅芯線拉接。違者將受到嚴懲。

  6.所有插頭和插座應完好無損。一個電氣開關不能用於多種用途。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不得在故障或過載情況下執行。

  8.有限公司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0

  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根據施工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二、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並由專業技術員向臨電安裝人員作書面交底,臨電維修必須執行部頒及地方有關規定,做好送電、維修、檢查記錄。

  三、專案開工前,所有施工專案均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及其他勞保用品,嚴禁赤膊赤腳作業,嚴禁酒後作業。

  五、施工現場的孔洞、臨邊,均應設有效的安全防護。

  六、高處作業應繫好安全帶,所有工具應裝入工具袋內,嚴禁拋扔物料。

  七、施工現場的各類小型工具,必須專機專人定期保養,電動機具的接零接地應牢固可靠,絕緣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現場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專人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1

  1: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採取應急措施。

  4:建立施工現場防火檔案,確立施工現場的防火重點部位。

  5:施工現場內要貼上各種防火標誌,設定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0:部門配製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紀錄上報。

  11: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

  12:施工人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裝置,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彙報(書面材料)。

  13:施工現場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4:使用的電器裝置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裝置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並定期檢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並定期檢查和更換。

  16: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並報相關部門。

  17:施工現場內具體落實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查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並備案。

  18: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施工現場消防檢查制度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後),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並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週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並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後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並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並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裝置,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裝置。

  5、倉庫一般應採用天然採光,如確需照明,應採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並設在庫外,且應採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並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並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裝置,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並設定明顯的標誌,註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裝置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牴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 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餘退回。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2

  1、施工現場設門衛值班室,由3人晝夜輪流值班。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執勤標誌。

  2、非施工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現場,確需進入施工現場警衛必須先驗明證件,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工地。

  3、進入工地的材料,門衛必須進行登記,註明材料規格、品種、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

  4、外運材料必須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門衛方可放行。

  5、門衛值班人員要對當天發生的情況,在記錄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雙方簽字後,交班人員方準離開崗位。

  6、夜班值班人員不得睡覺、喝酒,不斷進行巡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7、門衛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崗位如被發現進行批評教育,並給予罰款。

  8、門衛值班人員必須由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愛崗敬業的人擔任。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3

  一、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二、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三、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四、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五、對使用新材料、新裝置、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六、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鑑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4

  一、動火等級劃分及審批規定

  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嚴禁區域內;

  (2)、油罐、油箱、油槽車何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線在一起的輔助裝置;

  (3)、各種受壓裝置;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安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

  5、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紅藕,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作業。

  7、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或安全主管人員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8、動火申請表要明確用火地點,配備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時間等內容,並保留存根備查。

  9、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用火證的規定進行作業,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內容,如有變化應重新辦理動火證。

  10、用火證當日有效,工作完成後由作業人員將用火證交回安全員處,再次作業再次辦理。

  二、焊、割作業“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3、焊工不瞭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4、焊工不瞭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裝置的部位,或火星能飛賤的地方,在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作業。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作業。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牴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作業。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採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施工現場各部門,專業防火措施

  三、模板堆場防火須知

  1、木料堆場嚴禁吸菸。

  2、木料堆場嚴禁動用明火。

  3、木料堆、製作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

  4、夜間作業不得使用碘鎢燈照明。

  5、下班前必須將木屑、零星木塊等清除乾淨。

  6、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7、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四、倉庫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嚴格執行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庫房包括門窗裝置必須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須按規定設定報警器和避雷針。

  2、配備相應的值班巡邏力量。認真執行值班、巡邏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設定倉庫存放,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各種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存放整齊。

  4、倉庫管理人員離庫時,應隨時關窗斷電、鎖門。

  5、管理員應認真執行各類物資器具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

  6、提貨單、憑證、印章有專人保管,已發貨的單據應當場蓋登出章。

  7、倉庫內嚴禁用碘鎢燈取暖,不準私燒火爐、電爐。嚴禁火種進入。

  8、倉庫通道嚴禁堆放障礙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9、按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大險隱患,必須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倉庫內嚴禁吸菸和帶有火種的人進入,倉庫附近動火須經審批。

  11、下班前應作巡視檢查,關窗、斷電、鎖門,根據需要安排值班人員。

  五、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材

  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裝置,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塔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塔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小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於5m。

  9、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0、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5

  1、各種材料進場必須進行檢驗、確認,杜絕不合格材料進場。

  2、各種材料分門別類,按規格、型號定位存放,做好防盜、防水、防潮、防擠壓、防火等工作,及時辦理材料入庫手續。

  3、施工現場材料發放由專人負責,限額領料,嚴禁各隊無手續和私自領料,對施工隊超出額定量用料,由施工隊自行解決或從其工程款扣除。

  4、對易燃易爆材料另闢庫房,與常規材分開堆放。

  5、堅持每天做好材料入、出庫手續,做到帳目清晰,數量正確,規格齊全。

  6、材料保管員應堅守崗位,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善於材料管理,始終貫徹節約為榮、浪費可恥、勤儉持家光榮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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