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樓部管理制度
售樓部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售樓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售樓部管理制度1
售樓部日常管理規範:售樓部客戶登記管理辦法
1員工必須將自己接待的客戶在自己的《客戶來訪登記表》上登記,並在下班前在部門的客戶登記表上轉登,售樓主管稽核確認,以此作為劃分客戶歸屬的憑證;
2客戶登記應包含客戶的稱呼並有聯絡電話及欲購戶型,如缺少或錯誤較多可視為無效登記;
3客戶登記簿由銷售主管儲存,登記簿用完或銷售結束後交給銷售主管,不得塗改和銷燬;
4電話諮詢的客戶一律不準做客戶登記,而是做電話記錄;
5客戶登記有衝突的,以先登記者為準;
6售樓員必須認真跟進自己的客戶,並填寫跟進記錄表,每個客戶來訪後的跟進不少於三次,客戶的有效期為最後一次跟進後一個月內,因跟進不足而造成客戶流失(被其它售樓員接待或跟蹤)的後果自負;
7夫妻關係、情侶關係、父母與子女等直系親屬關係視為同一客戶,登記一個人的資料即為有效。其餘視為不同客戶,以先登記者為準;
8所有職員對所登記客戶資料均應嚴格保密;
9售樓員的直接提成計算以登記本先登記的記錄做為主要依據。如其中有其它售樓員協助接待者,原則上協助接待者的行為作為部門集體互助獎分配的.主要參考依據。故意搶客者將不在此規定內。
售樓部管理制度2
一、考勤/值班制度
1.日常工作時間為:
白班: 8:30—12:00 14:00—18:00
晚班:12:00—17:00 18:00—20:30
2.值班:特殊情況因工作需要時,公司將安排值班,按加班計算。
3.員工如因病假、補休、調休、公差等原因未能上班,應向所在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並經核實後,方可執行,否則按相關制度進行處理。並及時補上漏打考勤單交行政部門。
4.遲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遲到、早退15—60分鐘,計扣半天工資;遲到、早退超過一小時,計扣一天工資。
5.員工請事假一天,不核發當日工資,月累計事假不得超過三天。員工一個月累計曠工2次者予以開除處理。
二、勞動紀律
1.聽從上級指揮、服從上級安排,員工除正式上訴外,不得越級報告,不得頂撞、上司及同事,不得拉幫結派。
2.遵紀守法,不得攜帶凶器,不得參與賭博、打架、盜竊等違法犯罪活動。
3.保守公司機密(機密包括資訊、業務情況、制度等),愛護公物,不得有損害專案、開發商以及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言行。
4.工作時間內在銷售現場不得吸菸、吃零食。不得在銷售及辦公場合奔跑、喧譁、擅入其他部門,擅自翻拿他人物件。
5.工作時間內不得談與公事無關的事情,不得在售樓部閱報,讀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寫私人信件、聽收音機、有睡態、醉態、擅離職守。
6.廉潔奉公,不得私下交易,私收顧客小費、好處費。
7.工作時間內銷售人員不得與客戶私下吃飯。
以上情況,如有違者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警告、記過、除名、等處分。
三、例會制度
1.專案經理應實行例會制,並於每週一上交上週工作總結(上週目標、完成情況、業務員工作情況、不足及改進辦法和專案營銷建議)及本週工作計劃(工作目標、具體實施計劃),同時結合主管銷售總監的建議、指導,開展工作。
2.日例會:每天早上9:00—9:30為例會時間;
周例會:每週日召開全體銷售人員工作會議,由專案經理主持召開;
月例會:每月30日為例會時間。(如果30日為休息日則提前)。
3.週會及重要日會必須由行政文員作會議紀要。
四、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一律履行請假手續,經同意後方可受假。不得以口頭、電話、手機或由他人代為請假。否則安曠工處理
2.員工請病假一天以內的須由專案經理批准並報行政部門核准且不扣工資。一天以上(含二天)的請假,事先須經專案經理同意後報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離崗,否則按日工資三倍予以處罰直至開除處理。
3.員工因病不能提前請假,應先請示專案經理徵得同意方可休假,並出具市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上班第一天內到辦公室補辦請假手續,逾期作曠工處理。
4.無故曠工者,公司將予以除名處理。
五、離辭制度
員工自動離職,置業顧問應提前10天,銷售主管應提前30天,專案經理應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自動離職或由公司辭退,必須辦好所有交接手續,包括售樓部的檔案、資料夾、專案資料、客戶登記本、工作服、工作牌等;所交資料、檔案等必須完好無損,否則按實際情況在工資或提成中予以扣除。
六、售樓部管理細則
為達到並保持工作高效率和優質服務,除銷售人員守則外,特針對售樓部的具體情況,另行特定銷售人員行為準則如下:
(一)行政管理
1.嚴格執行行政部門制定的案場考勤制度,不得弄虛作假。每天早晨8:30必須到達案場,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白班按 8:30—12:00、 14:00—18:00 準時考勤,晚班按12:00—17:00 18:00—20:30準時考勤。9:00召開晨會。加班應上報行政人員,否則按未加班處理。違者罰款5元。
2.案場人員吃早飯必須在8:30前結束,如果發現8:30後吃早飯者,罰5元。
3.早上8:30點考勤前,所有人員應著制服,儀容儀表未達規定者(如頭髮凌亂,男性不戴領帶、不剃鬍須,女性不施淡妝等),罰5元。
4.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同時通知行政女專和業務專案,申請手續齊全,否則一律以曠工論處,並違者罰款50元。對於一般情況將不予批准。
5.病假:必須立即通知專案經理或行政女專,事後出具病假卡、病假單,否則按事假後曠工處理。
6.工作期間外出:必須得到專案經理的同意,所有人員外出都要作書面登記,若不作登記者,罰5元,若私自外出者,罰20元,並以曠工論處。
7.不佩帶胸卡者,罰20元。
8.櫃檯內吃飯及零食者,罰20元。
9.銷售人員在上班期間私自使用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罰20元。
10.業務員不得在櫃檯及銷售區內抽菸,與客戶應酬除外,但不能主動髮香煙於客戶,違者抽一根菸,罰20元。
11.上班睡覺、精神萎靡者,罰20元,聊天、看報、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做與業務無關的事情,罰20元。
12.接待完畢後,必須及時清理銷售桌和桌椅歸位,違者罰5元。
13.櫃檯內只允許放銷售夾、計算器、電話,其餘物品一律不準擺放,違者罰5元。銷售夾不得隨意擺放,違者罰50元。
14.案場的一次性杯子僅供客戶使用,業務員使用一隻罰5元。
15.故意破壞公物者,罰20元,並實行雙倍賠償。不小心損壞者恢復原狀。
16.業務員上班期間不得長時間打私人電話(一般為5分鐘),違者每次罰20元,若影響正常業務工作者,罰50元。
17.空白預售合同,由女專保管,實行借閱制,借閱需做登記,如私自拿看合同違者罰20元。
18.如在櫃檯或銷售桌上發現空白合同,合同使用者(業務員)罰20元;如發現已簽約的合同,則罰50元。
19.由業務員陪同客戶去工地看房必需帶安全帽,少一項罰20元。
20.辦公用品實行一次性發放,並簽字領取,丟失後將不再補發自行解決,如計算器等應照價賠償。
21.使用公共辦公用品,須經女專同意,方可使用,使用好後立即歸還,不歸還者,罰5元;若不歸還並丟失,則實行雙倍賠償,罰10元。
22.中午不允許在售樓部用餐,違者罰10元。
23.業務員應服從管理部安排的各種合理任務,若不尊重管理人員,罰50元。
24.案場不得高聲喧譁或與同事打鬧,保持適度的背景音樂(不影響交談),違者罰10元。
25.人員下班前應保持案場整潔,將所有門窗、燈光、電器裝置關閉,違者罰50元。
26.所有案場人員休息日手機關機者罰款50元/次。
售樓部管理制度3
1、案場人員吃早飯必須在:前結束,如果發現:後吃早飯者,罰xxx元。
2、早上:點考勤前,所有人員應著制服,儀容儀表未達規定者(如頭髮凌亂,男性不戴領帶、不剃鬍須,女性不施淡妝等),罰xxx元。
3、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同時通知行政女專和業務專案,申請手續齊全,否則一律以曠工論處,並違者罰款元。對於一般情況將不予批准。
4、病假:必須立即通知專案經理或行政女專,事後出具病假卡、病假單,否則按事假後曠工處理。
5、工作期間外出:必須得到專案經理的同意,所有人員外出都要作書面登記,若不作登記者,罰xxx元,若私自外出者,罰xxx元,並以曠工論處。
6、不佩帶胸卡者,罰xxx元。
7、櫃檯內吃飯及零食者,罰xxx元。
8、銷售人員在上班期間私自使用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罰xxx元。
9、業務員不得在櫃檯及銷售區內抽菸,與客戶應酬除外,但不能主動髮香煙於客戶,違者抽一根菸,罰xxx元。
10、上班睡覺、精神萎靡者,罰xxx元,聊天、看報、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做與業務無關的事情,罰xxx元。
11、接待完畢後,必須及時清理銷售桌和桌椅歸位,違者罰xxx元。
12、櫃檯內只允許放銷售夾、計算器、電話,其餘物品一律不準擺放,違者罰xxx元。銷售夾不得隨意擺放,違者罰xxx元。
13、案場的一次性杯子僅供客戶使用,業務員使用一隻罰xxx元。
14、故意破壞公物者,罰xxx元,並實行雙倍賠償。不小心損壞者恢復原狀。
15、業務員上班期間不得長時間打私人電話(一般為分鐘),違者每次罰xxx元,若影響正常業務工作者,罰xxx元。
16、空白預售合同,由女專保管,實行借閱制,借閱需做登記,如私自拿看合同違者罰xxx元。
17、如在櫃檯或銷售桌上發現空白合同,合同使用者(業務員)罰xxx元;如發現已簽約的合同,則罰xxx元。
18、由業務員陪同客戶去工地看房必需帶安全帽,少一項罰xxx元。
19、辦公用品實行一次性發放,並簽字領取,丟失後將不再補發自行解決,如計算器等應照價賠償。
20、使用公辦公用品,須經女專同意,方可使用,使用好後立即歸還,不歸還者,罰xxx元;若不歸虎丟失,則實行雙倍賠償,罰xxx元。
21、中午不允許在售樓部用餐,違者罰xxx元。
22、業務員應服從管理部安排的各種合理任務,若不尊重管理人員,罰xxx元。
23、案場不得高聲喧譁或與同事打鬧,保持適度的背景音樂(不影響交談),違者罰xxx元。
24、人員下班前應保持案場整潔,將所有門窗、燈光、電器裝置關閉,違者罰xxx元。
25、所有案場人員休息日手機關機者罰款xx元/次。
售樓部管理制度4
㈠、考勤要求:
1、樓部具體上班時間由售樓部制定,銷售中心批准執行;
2、售樓部的排班由當值經理根據具體工作情況確定;
3、置業顧問需按規定上班時間提前到勤,提前完成化妝、著裝、電話接聽準備、售樓部銷售資料準備等工作,確保準點準時可以開始正常工作;
4、無故遲到、早退兩小時以上的,以曠工論。並扣罰50元。
5、原則上不許請事假,的確需要請事假者須提前一日向現場經理處書面申請批准。經理請假須提前一日向銷售中心總經理提出書面申請;
6、因病請假,如無法提前一天辦理手續的,必須於8點鐘前向當值經理電話請假,事後需補辦相關請假手續;
7、未經准假而不正常工作的,以曠工論;
8、當月曠工累計達到三天者,立即開除;
9、上班時間需外出辦公事應向當值經理請準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返回,如因故不能按時回來,須在規定的時限前報知當值經理,續請假,否則以擅自離崗論處。離崗兩小時以上的,以曠工論;
10、遲到十分鐘內每次扣工資5元,半小時以內扣十元;一小時以內,扣罰二十元,
11、請事假不超過兩小時者,每次扣工資10元;超過及請事假半天者,每次扣工資20元;請事假每天扣工資40元;
12、請病假不超過兩小時者,每次扣工資5元;請病假半天者,每次扣工資15元;請病假每天扣工資20元。但要出示醫院相關病歷假單,否則按事假論處。
㈡、現場紀律要求:
1、嚴禁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
2、不得在前臺擺放除銷售電話、銷售資料及專業書籍外的其它物品;
3、上班時間嚴禁在接待區吃東西;
4、不得在售樓部內高聲喧譁;
5、嚴禁在外人面前抱怨、爭吵,嚴禁漫罵同事;
6、嚴禁與客戶發生爭執;
7、置業顧問不得向客戶做出超出自己職權範圍內的承諾,不得串通客戶炒房,不得做出任何有損開發商及守正公司的言談和舉止;
㈢、個人儀表要求:
1、職業顧問必須統一著裝,統一佩掛工作牌上崗;
2、未著工裝不得坐在接待臺後;
3、女員工必須化淡妝,必須統一化妝標準。不許濃妝,不許塗有色指甲油,穿職業中跟鞋,不得穿拖鞋或其它奇形鞋;
4、男員工必須著襯衫、打領帶,不許著恤衫、拖鞋、涼鞋;
員工均要求頭髮整齊,不許用過濃香水,不許出現明顯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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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到
1.現場主管負責考勤登記,作為當月的考勤記錄。因事.因病者,事先必須銷售部主管提交書面請假申請,獲准後方可休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簽到或弄虛作假,否則按曠工一天論處;
2.員工因業務需要不能簽到者,應提前向現場主管報告,得到批准後按批准時間到崗簽到;不能提前報告者,應在事後主動向考勤負責人報告,經核實後由考勤負責人在考勤表上如實登記。
二、員工上下班
1.售樓部員工實行每月四天調休日,由現場主管按實際情況安排。售樓部按實際情況,每日安排值班人員,下班時間隨季節適時調整。
2.遲於規定上班時間之後簽到者即為遲到;早退以是否按時離開工作地點為準,遲到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作曠工處理;
3.售樓部員工嚴禁在大廳內或樣板間午睡;
4.凡上班時間因業務原因需要外出者,應在外出之前向主管和考勤人員說明,如未經准許離開崗位30分鐘以上,事後又沒有合理的解釋,作曠工處理;
5.遲到一次者扣半天工資,每月累計三次者當曠工一天處理,曠工一天則扣5天日薪。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者,扣除當月薪金,予以開除處理;
6.不準在售樓現場大堂吃零食,化妝;
7.打私人電話不能超過3分鐘,如遇客戶要長談,注意控制時間。
8.每一次接待完客戶要立即把桌凳復位,以及清潔檯面衛生;
9.上班時間必須要穿工作服。
10.不能聚集閒談與工作無關的事,閱讀與工作無關的雜誌;
11.上班時間女士不準穿涼鞋,應穿包頭黑皮鞋;
12.每次帶客戶參觀完樣板間或工地以後,回到售樓現場都應及時整理好自已的儀容儀表。
三、假期申請
1.員工因病請假者需持相關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書;
2.因事請病假應提前申請,事假半天以內應報銷售部主管口頭批准;超過一天(含一天)需提交請假報告,由銷售部主管審批同意後執行。若事前沒請假事後又未補辦申請單者,作曠工處理;
3.公司有重大推廣日,任何銷售代表不得請假,特殊情況者,需經理級領導批准。
四、衛生值日
售樓部現場由現場銷售人員負責打掃,每人輪流值日,並保證當日的賣場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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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時間
1、銷售人員實行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8:30-19:00,晚上下班時間以顧客全部離開售樓部為原則。銷售人員休息由主管安排調休。
2、銷售人員嚴格按照排班表班次和時間準時上班,週六、週日和展銷會期間不安排休息,若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向銷售主管請假,經同意後方可,否則以曠工處理。
二、考勤的管理
1、考勤結果是計發工資、獎金等勞動報酬的重要依據。
2、售樓部上班實行簽到報到制,考勤由銷售主管統一管理,嚴格控制上下班時間,杜絕遲到早退現象。
3、每月28日前主管助理將下月排班表報主管,由銷售主管和主管助理共同監督考勤情況,班表一般情況下不能更改,若有特殊情況需調班者,須提前三天向主管申請,經同意後方可,每月調班不得超過兩次。
三、考勤制度:
1、上班不得遲到、早退、上錯班,未經主管同意不得私自調班,違者以遲到一次處理,若員工因特殊情況不能到達售樓部的,應上班前通知主管,若未能與主管取得聯絡,則需向上一級主管提出申請,直至有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
2、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勞動時間,在工作時間應嚴守崗位,禁止從事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上班時間除帶客看樓外,不可隨便外出,若需外出應說明地點、事由和所需時間,並經主管同意,否則試情節輕重以事假或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由銷售主管簽署意見,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備案。如特殊原因未能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事後補填《請假申請單》。
4、銷售人員在沒有加班的情況下,不能事先借休。
四、缺勤的處理:
1、遲到、早退:1至15分鐘之內扣2分;
15分鐘至1小時之內扣5分;
1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罰,扣10分。
2、曠工一日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日或當月累計曠工五日以上者則以自動離職處理。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擅離職守半日以上者;
(2)請假期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3)請假人所提請假理由或證明與事實不符者;
(4)不服從分配調動,經說服教育無效,未按指定時間到崗者;
(5)未經批准擅離崗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活動者。
五、請假的管理:
1、請假的程式:由當事人填寫《請假申請單》,向主管提前申請,再由公司領導決定批准與否,只有經過批准方可按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事假以半天為最小單位,按請假時間扣除當日工資(即請假1天扣1天工資),病假須有醫生證明。
六、加班的管理
1、銷售人員應將本職工作於正常時間內完成,凡屬處理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事項,不按加班計算。
2、同時符合以下三種情況的才算加班:
①由公司統一組織的;
②加班時間在半日以上的;
③經公司領導批准確認的。
3、若當月實際出勤天數多於公司規定的出勤天數,則超過的天數以加班計算,加班的最少天數為半天,一般情況下當月休假應於當月休完(五一、十一、春節及大展期間除外)。
4、員工加班不計發加班工資,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安排給予補休。
5、加班天數應於當年休完,不準跨年度補休。
6、凡離、辭職人員補休未休完的,一律作廢。
售樓部管理制度7
(一)售樓部消防安全制度
為保證售樓部的消防安全,提高每位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以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售樓部消防工作,認真執行售樓部消防安全制度。
2、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各部門及秩序維護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每日消防巡查工作,並做好記錄。
3、所有人員應做到“三懂”:即懂得消防裝置分佈位置;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
4、售樓部所有人員應做到“三會”:即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5、秩序維護人員應隨時檢查和維護消防裝置,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並及時整改。
6、各部門人員要清楚水、電、氣裝置的總閥開關位置。
7、定期對各辦公室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採取措施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治安案件應急處理程式
1、值班員收到報案訊號後,應迅速安排就近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檢視情況是否屬實,如誤報應立即排除。
2、如屬實應立即上報現場負責人、公司相關領導和營銷部負責人,並通知全體秩序維護人員在2分鐘內集合,並拔打110、120報警電話,報警時應講明案發地點、路段、銷售中心名稱、現場概況、聯絡電話。
3、現場負責人迅速組織人員將現場警戒,制止一切圍觀人員進入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4、保護好現場不被破壞,以便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5、當班人員應提高警惕、加強戒備,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6、當公安機關到達現場後,現場負責人應向公安機關領導彙報現場情況,並協助公安機關展開工作,盡力提供人力、物力。
7、案件處理完畢後,現場負責人組織全體秩序維護人員召開總結會,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並將整個過程記錄備案,以書面形式上報有關部門。
8、做好保密工作,最大限度控制輿論影響,維護建設單位聲譽。
9、組織對治安案件發生的過程進行分析,將情況完整、規範地進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