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
一、充分利用“三防”設施,保持配餐間的清潔衛生,發揮其對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潔功能。
二、工作人員進入配餐間前著裝要整潔,手經過消毒後,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發飯菜。
三、工作人員在操作時不能對著成品飯菜咳嗽、打噴嚏,不能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要洗手。
四、分發飯菜時,先檢查盛裝飯菜的容器是否清潔、衛生,經過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圍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飯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檯或架子上。
六、未經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非配餐間的工作人員,在配餐時不得隨意出入配餐間。
七、領取飯菜的老師不得進入配餐間,飯菜由配餐間工作人員送出配餐間。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2
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防患於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後勤的老師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並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裝置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負責人安排,定期向幼兒園各位保教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講座,傳授消防安全知識,並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
4、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5、在乾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隱患。
6、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由班主任及各部門負責人主要負責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彙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迅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救火行動。
7、由各班教師負責做好幼兒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並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險物品上幼兒園。
8、有各班的班老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內吸菸,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3
1、教師要做好班級幼兒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教師要重視在日常生活中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災、交通、中毒和其他安全意外事故的安全。
3、教師要經常檢查班內玩具、物品是否擺放合理,電源開關、電線、門窗、照明燈具是否安全、牢固,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維修,並告之幼兒注意安全。
4、教師要組織好班級各項活動,對安全隱患要有預見性,並採取積極、有效的預防措施,要教育幼兒注意安全。
5、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6、教師要每天登記幼兒的出勤情況,及時與無故未到園的幼兒家長取得聯絡。
7、教師要做好第二次晨檢,嚴禁幼兒攜帶不安全物品進入幼兒園。
8、建立健全接送卡制度,未持幼兒接送卡的人員及中小學生一律不準接幼兒。
9、發現幼兒身體不適,及時聯絡家長並採取有效措施安置病兒,發現幼兒有傳染病及時報告,並配合保健護士做好消毒隔離工作。
10、如果發生事故必須馬上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並及時上報。
長春中心幼兒園寢室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開窗通風和清潔寢室內的衛生,以保持室內空氣的新鮮和環境的舒適乾淨。
2、每個孩子一床一被一枕,要求交叉而臥,避免飛沫傳染疾病。
3、值班老師應提醒幼兒睡前入廁,以免尿床現象的出現,提醒幼兒進入寢室後將自己的物品擺放整齊。
4、寢室每天用紫外線燈消毒一小時,在流行病高發的季節裡,一定要加強消毒工作,可選醋燻、消毒水、紫外線燈等辦法來每天消毒,以確保幼兒身體健康。
5、值班老師不準睡覺,不準湊堆閒聊,不做與午睡管理無關的事,注意發現並消除安全隱患。
6、值班老師要做到勤巡視,勤觀察,如摸摸幼兒的頭,有沒有發燒現象,檢查幼兒口袋裡有沒有帶些小玩具之類的東西,幫助幼兒蓋好被子,糾正幼兒不正確的睡姿等。
7、教師要培養幼兒與睡眠有關的自我服務能力,如按順序穿脫—衣物、鞋襪、摺疊衣服、被子等,對年齡小能力差的幼兒,老師要給予幫助。
8、席子、枕頭每半月洗曬一次,床鋪每星期用消毒水抹二次,地板每天用消毒水拖一次,被褥每月必須在太陽下暴曬1—2次,以達到消毒殺菌的效果。
幼兒園就寢安全管理制度
為有效指導、規範教師和保育員的工作,保障幼兒午睡時的安全,特擬定此就寢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保教人員共同遵守。
1、午餐後,由一位老師組織幼兒散步、入廁,以保持幼兒安靜情緒,要求不能高聲講話或者嬉戲喧鬧,腳步放輕。保育老師負責幼兒就寢前半小時開窗通風,鋪好幼兒被褥(在冬季,幼兒入睡後應關閉窗戶),同時保教人員還要做好幼兒就寢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幼兒有安全、舒適的就寢環境。
2、教師在幼兒午睡期間要高度負責,並及時恰當地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嚴禁幼兒大聲喧譁、嬉戲、打鬧、在床上亂蹦亂跳等,培養幼兒安靜入睡的好習慣。同時要鍛鍊幼兒脫鞋、脫外衣、穿外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
3、值班老師要檢查幼兒衣物,預防幼兒玩別針、釦子等各種小物品,以免誤吞進入呼吸道造成危險。要不斷巡視,發現幼兒神色異常要及時報告處理。
4、中午午睡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聊家常、看書報,精心護理幼兒。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提醒幼兒大小便,為幼兒蓋好被子,糾正幼兒的不良行為和睡姿,注意幼兒踢被子或者矇頭睡覺。
5、隨時保持室內空氣新鮮,天氣無風時,可開啟窗戶,拉上窗簾,應避免對流風吹在幼兒身上;要定時晾曬被褥,並定時通知家長清洗被套、床單、枕套,能夠及時根據季節更換厚、薄被。
6、做好幼兒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意外事故的應急處準備,定期檢查電線、電路及設施是否良好,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幼兒園有關人員報告,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7、嚴禁私自在幼兒宿舍教室等地方亂接、亂拉電線、電源、插座、開關及安裝使用電器。提醒幼兒不能擅自動教室裡的電源裝置。
8、嚴禁在幼兒寢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險品違禁物品。對寢室及教室進行消毒時要做好監護火源、電源工作,嚴禁幼兒在場。消毒完後要仔細檢查電器、門窗是否關閉好,嚴禁使用明火。
9、值班人員要保持環境衛生,維護午睡秩序,負責幼兒午睡的安全,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間的幼兒用具和設施。
10、保教人員要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4
一、根據園內規章制度,做好門衛工作。接送孩子時段必須督促家長刷卡入園。按時開關大門,做到人不離崗,有事離開時須有人代班。
二、定時巡視園內外及其周邊環境安全情況,實時關注監控錄影,並做好安全臺賬記錄,防止幼兒走失或外人進入,確保幼兒安全。
三、做好園內物資的監督工作,集體財產不得私借或帶出園,特殊情況須有領導批示。
四、保證園內的安全,教工的摩托車或非機動車進出大門時,一律下車推行。汽車、推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
五、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叫接私人電話,拒絕私人訪客,外來人員必須檢查相關證件,登記入園。
六、遇雨雪、颳風天氣,做好防護工作。
七、夜間值班時,注意防火、防竊,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如遇可疑情況,及時通知園長或公安機關。
八、注意門前的清潔衛生,每日清晨打掃大門內外的衛生及進行綠化的養護,使幼兒進園時,感受到環境的優美整潔。
九、下午個別家長晚接幼兒時,班級將這些幼兒託付給門衛,要有值班老師陪護,必須加強責任心,照顧好晚離園幼兒的情緒,直至家長來接。
九、保安人員必須穿制服上班,衣著整潔,上班不抽菸,語言要和藹、文明。保安室內要整潔,並有記事簿或留言黑板。
十一、做好信件、報刊的收發工作,遇到重要信函,及時通知送達園領導。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5
1、每天晚上要認真清理教室。每週五大掃除1次,徹底搞好班上和包乾區的衛生。每天都要對幼兒生活的環境進行消毒。
2、幼兒玩具每週用0.3%的消毒水泡15分鐘,書籍陽光下曬1小時。
3、保持室內外清潔、空氣流通,每日早晨、下午起床後開窗換氣。
4、班上活動室每天擦地1-2次。週五用消毒水拖地1次。
5、桌椅櫃每天擦1-2次,電風扇每週擦1次。
6、班上睡室每天擦地1-2次,每天擦地1次。
7、周託、月托幼兒夏天每天洗澡1次~2次,春秋天每週洗澡1次,女孩子頭髮每週洗1次,男孩子每週洗1次~2次。每週剪指甲1次,每兩週剪腳趾甲1次。
8、枕巾每週洗1次,毛巾被、被子、床單每月洗1次。夏天每天換衣服1次~2次,冬天內衣褲每天換1次。
9、每天用紫外線消毒燈消毒1次睡室和活動室,每次30~40分鐘,(幼兒不在場時)。
10、幼兒飯前便後要用肥皂洗手。開飯前要抹桌子。夏天午睡前要洗臉洗腳。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6
一、設立更衣、洗手消毒專用間。
二、設立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盛放待售食品的臺(架)。
三、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專用,並有標誌。
四、銷售熟食要用專用器具,嚴禁用手抓。
五、不售變質、變味食品。
六、售飯菜視窗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
七、要設定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定時開燈消毒。
八、售飯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幼兒園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教職工和幼兒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幼兒園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園長、負責人、分管副園長、級部主任、後勤、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園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幼兒園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開學、學期結束、,對教師與幼兒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在幼兒園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4)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5)對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有宣傳。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效能,熟悉、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幼兒園的建築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築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於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於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於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於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於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於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檯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錶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於5只,不少於2具,應急燈每1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誌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牆面上,標誌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於1.0,標誌的間距不大於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誌的距離不大於10Mo。
17、每層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8
1、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必須從思想上明確一點:確保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和第一條生命線。
2、必須確保幼兒園硬體裝置設施及活動器械質量的安全;裝飾裝潢材料必須是國家安全生產質量檢測合格的產品;必須確保房屋、場地、玩具、用具、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要絕對避免塌傷、砸傷、撞傷、卡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3、在幼兒全天的活動中,三個老師要有明確的分工,在開展每項活動前和活動結束時,要認真清點人數,不得漏缺1人;開展活動中要將幼兒嚴格控制在老師的視線範圍內,不得擅自離崗,不準放任自流,不準失控。
4、早上接幼兒入園時,要嚴格檢查幼兒,要求家長密切配合,不得將石子、圓珠、硬幣、火柴、打火機、小刀、鐵器及容易傷人的物品帶入幼兒園。
5、生活消毒品、衛生消毒品、滅蚊藥、滅鼠藥及有礙幼兒健康和安全的物品、藥品,必須由保育員專人保管,放置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6、家長委託老師代管幼兒吃藥的藥品,要嚴格標明幼兒姓名和藥品名稱及藥品用法、用量,妥善放置在幼兒不易觸控的.地方,確保不出任何差錯。
7、幼兒餐具每天必須進行兩次消毒;室內每天1次空氣消毒及噴灑藥水消毒(滅蚊、滅鼠),必須在幼兒離園後進行。
8、對幼兒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兒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罵人,不猛跑,不亂刻亂畫,不爬樹,不上牆,不亂扔石頭,不玩火,不將異物放進耳鼻口,不擅自關門開門,不用手摸電插座,不攀登陽臺欄杆,不從高處往下跳,不在樓梯上玩耍,不離開集體私自出走,不亂採摘花果吃,不隨意捕捉昆蟲放入口裡,發現問題當場糾正。
9、細心照料幼兒進餐和午睡,進餐時必須先認真做好準備工作,營造用餐氣氛;再由教師將飯菜端送到幼兒面前;教育幼兒進餐時,不講話,不哭笑,不打鬧;工作人員對幼兒吃飯不要催促過急,放止梗塞或燙傷。午睡時,要勤巡視,注意觀察,給幼兒蓋被,糾正不正確睡姿;值班人員嚴禁睡覺、看書,幹私活或擅自離開幼兒。
10、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確保萬無一失。要求家長送幼兒入園時,必須送到班上交給老師教師,家長因特殊原因中途接走幼兒時,教師應在《班務日誌》上做好詳細記錄。幼兒離園時,必須組織好幼兒在教室安靜有序地等待;幼兒離園時,老師師必須確認接幼兒的人是該孩子的監護人﹙或監護人代理人﹚和固定受託人,準確無誤後方可放行,嚴防幼兒丟失和拐騙幼兒事件發生;如是其他人員來接幼兒,教師必須給家長打電話確認無誤後,方可准予接走,否則老師不予放行。
11、組織室內外活動前應檢查幼兒衣著,鞋帶及運動器械,活動時隨時清查幼兒人數,放止幼兒單獨離開集體,防止幼兒丟失,活動要有計劃,有組織,有秩序,嚴防幼兒擁擠瘋鬧發生事故。
12、要認真仔細照顧幼兒的衣、食、住、行,仔細觀察幼兒情緒,發現情緒不正常的幼兒,必須及時處理;加強各種傳染病的預防措施,發現幼兒生病,要及時告訴家長,及時診治,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13、對幼兒哭鬧、不聽話等現象,必須堅持正面教育,語言親和、動作溫柔、眼光體貼、態度和藹;不準吼叫、態度粗暴,動作生硬;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防止因管教方法簡單、粗暴而發生不該發生的事故。
14、特別要注意幼兒上下樓梯的安全;有組織、有秩序地管理幼兒入廁,衛生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注意防止幼兒跌倒摔傷。
15、嚴格管理室內的電視、電腦、空調、電鋼琴等裝置用的電開關、電插座的防護,杜絕幼兒觸控、觸電;做到人離電滅,關好窗,鎖好門,防止火災及盜患等意外事故發生。
●凡違反上述任意一條,出現一次事故扣工資30元至100元,造成不良後果視情況輕重給予處罰。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9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為保障幼兒園安全,為幼兒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具體內容如下:
1、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
2、藥物必須妥善保管,並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並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有專人負責。
4、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的思想,把做好預防事故工作,提到高度來認識。
5、保證園所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3、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所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在教育活動中去。
6、稀飯、菜湯、開水等要進行降溫才能給幼兒食用,且要放在安全地方。
7、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8、每天幼兒入園,值班人員要做到心中有數,中午要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不認識的人來接孩子,一律不允許把孩子放走,凡接孩子的,除了孩子的父母,必須是工作人員熟悉的孩子的直系親屬和同事,其它人員來接幼兒,工作人員有權拒絕。
9、滅火器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並學會使用,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10、嚴格現金管理,收費後及時送往銀行,保險櫃裡不得超過人民幣貳佰元,發薪日期要有兩人以上去領取現金。
11、進園後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電扇,錄音機,拉電閘,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12、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安全生活,出現情況及時彙報,不得延誤,並嚴格遵守幼兒接送制度。
13、園內出現各種事故,都要進行分析,做好記錄,追究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汙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汙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採購,加工腐爛、變質、黴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採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於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鹼、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汙粉、清潔劑、食品新增劑、髮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採集病人排洩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裝置應符合消防規範,並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裝置。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裝置及電源控制櫃應
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汙物,將易燃物品置於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菸。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裝置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定專用刀具櫃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後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製、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
灼傷。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1
1、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做好單位內部火災預防工作。
3、加強對幼兒活動室、午睡室、教師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災事故隱患。
4、經常檢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場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按消防要求,在顯眼的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
6、嚴禁在園內焚燒垃圾等物。幼兒午睡室禁止點蠟燭、蚊香。
7、嚴格控制電水壺、空調等電器的使用,禁止使用電爐,防止電線超載引發火災事故。下班前要關掉活動室、午睡室、辦公室及各功能用房電源。
8、幼兒園重要場所如電腦房、伙房、檔案室等,嚴禁吸菸,杜絕火種。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兒午睡室、活動室等)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電器及電路裝置,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防止因電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3
全國教職工應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嚴守崗位,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一、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安全工作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檔案,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室內逗留存放。
二、藥品安全管理規定:(由班主任負責)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後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並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籤,做好記錄。
三、電器安全規定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幹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後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規定
1、班級所使用的桌布刀、剪刀、體溫計等尖銳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銳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的檢查(尖銳品、小紐扣、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範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溫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並且各班保溫桶必須上鎖釦。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床時,不準把床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床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規章制度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託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託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後,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溫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群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七、門衛安全制度
1、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找人替崗。
2、做好大門鑰匙的保管,不亂扔亂放貨讓他人代管。
3、做好門崗保衛工作,對外來人進行認真詢問,進園要得到允許,出示證件,進行登記(園長允許後)方可進入。不帶幼兒來看園的一律按外來人員進行登記。來看園的家長或來園的人,每名教師均有義務陪同,直到離園,絕不允許讓其獨自留在園內。
4、大門時時上鎖,不能掛鎖,隨開隨鎖。
5、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如果證件不全或不認識的人來接幼兒,需給家長電話聯絡,落實後方可接走幼兒。
6、熱情接待來訪家長,認真回答家長提出的問題,正面回答幼兒園及幼兒的基本情況,如不知情應引導專人回答並及時彙報家長的反饋意見。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4
1.每天上班前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裝置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2.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電視機、飲水機、照明燈等關閉,杜絕長明燈。
3.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4.加強教師、幼兒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
5.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6.對全體教師、幼兒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7.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幼兒園正常用電、用水。
8.廚房工作人員上班前檢查水、電、氣,下班後切斷水、電、煤氣開關並做好記錄;天然氣管道廚房有關裝置設施定期檢查、維修更換,油煙定期清洗並做好記錄,嚴防事故發生。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
第二條 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建立與學校保衛處的聯絡卡;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並得到受訪者的允許後方可入園。
第三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並做好交接記錄。
第四條 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地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 總務後勤處組織定期檢查房舍、裝置、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並採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嚴禁幼兒觸控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裝置。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七條 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 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 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十條 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採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裡吮吃。
第十一條 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三條 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採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 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並貼有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量說明書,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並採取“三防措施”。(防蟲、防溼、防黴)
第十五條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汙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汙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 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三、藥品管理
第十八條 內服、外用藥品要註明標識並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條 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必須要有醫院證明)
第二十條 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二條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並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
第二十三條 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 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
第二十五條 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