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辦公室主任安全工作職責

中小學校辦公室主任安全工作職責

  1.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制定部門實施細則,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彙報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安全會議並按相關要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報表、材料、資訊等。

  3.堅持每天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責成有關部門進行整改並啟動責任追究制度,規定完成整改的時間。問題嚴重的'要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彙報,制定詳盡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臺賬,相關負責人及時在記錄表上簽字。

  4.結合學校安全工作實際,開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園安全宣傳教育。

  5.履行校園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動安全管理職責,檢查督促各部門落實各種活動安全預案及安全措施。

  6.負責校園“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設,管理安保人員,維護安防設施。

  7.負責學校門衛管理,夜間、節假日值班和巡邏安排,加強對值班人員的管理和檢查。

  8.負責全校消防栓、滅火器、報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證校內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確保正常使用。

  9.配合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絡協調,建立密切的工作關係,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

  10.校內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並根據應急預案配合指揮組落實報警、搶救、疏散、保護現場、調查取證、資訊上報等工作,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11.根據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影片監控錄影資料,並建立資料檔案。

  12.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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