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氣汙染治理工作計劃範文
油氣汙染治理工作計劃範文
日子如同白駒過隙,不經意間,相信大家對即將到來的工作生活滿心期待吧!是時候認真思考工作計劃如何寫了。估計許多人是想得很多,但不會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油氣汙染治理工作計劃範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油氣汙染治理工作計劃1
為落實國務院批覆的《重點區域大氣汙染防治“十二五”規劃》,推進油氣汙染防治工作,強化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汙染排放的監督管理,根據《市環境保護局關於做好20XX年油氣汙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為落實《市環保局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汙染治理工作方案》、《市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汙染治理驗收方案》,確保油氣汙染治理任務按期完成,現特制定縣20XX年油氣汙染治理工作計劃。
一、目標任務
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已列入20XX年度縣(市)區長環保目標考核,是必須完成的指標。我縣轄區內需完成油氣汙染治理驗收任務的加油站共有20家(名單見附件),現應明確各加油站油氣汙染治理工作進度,加緊督促落實,確保按時完成驗收任務。
二、成立治理、驗收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進度安排
1、3—4月完成加油站油氣汙染治理前期摸底、動員部署工作,並將油氣汙染治理和驗收要求下文通知各有關加油站。
2、4月底前督促各有關加油站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治理協議。
3、5—9月各加油站開展油氣治理工作。
4、10—11月份對完成治理的加油站進行監測、驗收。
5、12月中旬全部完成驗收工作。
油氣汙染治理工作計劃2
一、實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關於釋出〈儲油庫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等三項國家汙染物排放標準的公告》、《市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
二、目標要求
(一)全市建成區現有從事汽油儲存、經營和運輸的.儲油庫、加油站及油罐車須在年月日前完成油氣排放汙染治理任務,確保汽油油氣排放達到《儲油庫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20950—)、《汽油運輸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20951—)、《加油站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以下簡稱“三項標準”)規定的要求,月日前透過綜合驗收,確保穩定達標排放;非建成區加油站須於年月日完成治理任務,達到“三項標準”規定的要求,年月日前透過綜合驗收。
(二)即日起,凡我市新(擴、改)建儲油庫、加油站以及新登記油罐車,必須安裝油氣回收裝置或設施,並滿足國家油氣汙染物排放標準要求,經綜合驗收合格後,相關部門方可發放加油站、儲油庫的營運證和油罐車的道路運輸證。
三、責任分工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油氣汙染治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市環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基本情況開展調查,負責制定油氣汙染治理和環保驗收方案、油氣汙染治理的環保審查驗收及加油站和儲油庫的日常環保監管等工作,並按上級規定定期報送油氣汙染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市安監局做好加油站等油氣回收治理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市質監局負責計量器具和有關壓力管道的監督管理工作;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做好油罐車油氣汙染治理工作,負責對油氣排放檢測合格的油罐車給予年度審驗;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做好油氣汙染治理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和驗收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召開會議安排部署。近期將召開全市油氣汙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油氣汙染治理工作總體部署和工作分工。儘快召開全市油氣汙染治理工作會議,全市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業主單位(下稱各業主單位)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加會議,傳達上級通知要求並部署油氣汙染治理工作。
(二)制定油氣汙染治理計劃。各業主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制定油氣汙染治理計劃和治理方案,並報市環保局備案。油氣排放汙染治理裝置或設施必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認證機構的認證。各業主單位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程式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與施工單位組織實施,並報相關部門備案(確認)後方可施工。油氣汙染治理工程不得分包或轉包給不具有資質、資格的單位或個人。
(三)實施油氣汙染治理工程。各業主單位要嚴格按照經備案確認的油氣汙染治理計劃和治理方案進行施工。市環保局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做好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汙染治理工作現場指導和監管。各業主單位應在每月底向油氣汙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油氣汙染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和下步計劃,要按照規定期限完成工程施工。
(四)試執行。各業主單位在油氣汙染治理工程試執行前要經過防爆電氣檢驗、計量器具檢測。市安監局、質監局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在試執行期間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確保治理後的設施符合安監、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要求。加油站、儲油庫業主單位要委託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油氣排放進行檢測。油罐車的驗收檢測,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由業主單位委託經相關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
(五)綜合驗收。檢測達標後,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業主單位向市油氣汙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驗收申請表及檢測報告等材料。市油氣汙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召開驗收會議,按照國家“三項標準”和《市油氣汙染治理工程驗收工作指南》(環車字〔〕36號)等規定進行材料審查和現場檢查,驗收合格由油氣汙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出具驗收報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油氣汙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環保局局長任副組長,工商、商務、工信、財政、交通運輸、安監、質監、公安消防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負責油氣汙染治理工作開展指導、協調等。領導小組在市環保局下設辦公室,負責牽頭油氣汙染治理具體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召開工作會議,聽取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彙報,研究解決油氣汙染治理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部署下階段工作。
(二)加大行政制約。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油氣汙染治理工程施工並透過相關部門驗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各自職責實施如下保障措施:市環保局將不予核發排汙許可證;市商務局將不予透過成品油經營資質年度審查;市交通運輸局將不予透過油罐車營運審驗;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市公安消防大隊等部門將不予透過相應的稽核、認證等。
(三)嚴格法律處罰。對向大氣排放汙染物超過國家油氣汙染排放標準的單位進行限期治理,並由環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依法責令停業、關閉。
六、具體要求
(一)油氣汙染治理工作涉及建設專案審批事項的,各業主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到發改、安監、消防、環保、質監、交通運輸等部門辦理審批(備案)手續後方可組織施工。
(二)凡汽油年銷售量大於5000噸、距離民宅建築50米以內的加油站,應預留油氣後處理裝置介面。
(三)油氣汙染治理裝置或設施須透過具備相應資質的相關認證機構的認證。油氣汙染治理的設計和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並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式組織實施。
(四)各業主單位在油氣汙染治理工作過程中,應按照《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裝置》(GB3836)系列標準及相關檔案的要求,做好防爆電氣改造,落實好治理過程中的防爆、防火工作。
(五)加裝油氣回收裝置(系統)不得影響稅務、計量、消防、車輛安全等效能。涉及稅務、計量、消防(包括安全距離)、建設、規劃、安全運輸、安全生產等問題的,按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轄區內中石化、中石油系統要按照相關要求制定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計劃,落實資金保障,確保治理工作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