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全生產的工作計劃
關於安全生產的工作計劃
為促進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再上新臺階,根據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工作意見,結合我市交通運輸工作實際,制定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及十八大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局黨委中心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以紮實有序推進交通運輸行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主線, 以加強隊伍建設、運輸安全、交通工程安全監管為重點,以構建和諧社會和打造平安交通為目標,強化隱患排查專項整治,完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確保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發展。
二、工作目標
依法加強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管,不斷完善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目標控制體系,堅持“一崗雙責”,強化風險防控,著力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加強科技興安,落實安全宣傳教育,突出重點,加大投入,綜合治理,標本兼治,控制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減少一般責任事故,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各項安全生產指標控制在溫州市交通運輸局和市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以內,使我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保持穩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領導
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一崗雙責”制度,建立起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目標控制體系,進一步分解和細化安全生產職責,層層簽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嚴格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努力形成一個安全生產責任清晰、考核量化、獎懲分明、監督有力的行業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體系,真正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
(二)加強安全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強季節性安全防範工作。根據氣象中長期預報,安全工作落實“四早”(即早準備、早安排、早檢查、早總結),特別春運、汛期、“安全生產月”、黃金週等階段性工作,要結合季節性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根據單位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預案,做到有安排、有檢查、有總結,紮紮實實開展好各項階段性安全工作,確保雨季、霧季、颱風季節和冬季防火措施的落實。加強旅遊黃金週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前做好客流量預測,做好運力安排,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確保旅客運輸安全。
2、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各項活動。精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活動,以控制各類事故發生為目標,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充分調動系統廣大幹部職工參與安全生產的積極性、自覺性和主動性,在交通運輸行業中營造“遵章守法、關愛生命”、人人關心重視安全、個個優質熱情服務的良好氛圍。
3、堅持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要求,堅持日常檢查和階段性重點檢查相結合,檢查記錄規範完整,查出的隱患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馬上整改的要發出整改通知書。
4、嚴格“三關一監督”,做好安全監管日常工作,加強對運輸企業資質、駕駛員資質和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客運站經營秩序的管理力度,從源頭上遏制事故的發生;繼續深入開展營運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非法運營車輛的專項整治工作,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
5、加強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要依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特別是要加大對責任人的追究力度,要對發生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查詢事故的主客觀因素,促進現有規章制度和監管手段的完善。
6、強化安全培訓教育。貫徹《浙江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的實施,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公路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培訓教育工作。運輸企業、客運站、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安全生產培訓,經考試合格,才能持證上崗。換崗職工必須接受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以重、特大事故為反面教材,加大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努力營造人人重視交通安全工作,人人關心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展示安全交通、文明交通、和諧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形象。
7、認真做好事故報告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及時上報,不得瞞報、謊報或拖延不報。
(三)加強公路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
以建立“平安工地”活動為平臺,切實加強公路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施工企業和相關人員,確保施工安全。加強公路危橋、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大資金投入,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和防撞欄等安全設施;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管,督促施工企業認真排查安全隱患、提高一線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做到安全施工。加強道路巡查,及時清除路障、塌方等,做好雨雪、路面結冰、大霧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防範工作,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四)繼續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專項整治
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和加強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等活動。繼續加大與交警等相關部門聯合整治道路運輸安全秩序的工作力度,嚴厲打擊無證經營客、貨運輸,違章搭客等非法從事道路運輸的行為,消除道路旅客運輸安全隱患,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五)加強全市水上(渡口)安全監管
以“兩客一危”為工作重點,兼顧貨運和客運船舶的管理,加強水路運輸市場的管理,抓好船主、船員素質教育和各種年審工作;嚴厲打擊非客船載客、冒霧航行、超載等運輸違法行為;加強轄區內重點渡口(碼頭)節假日現場監管和巡查力度。協助海事部門及鎮政府(街道)做好水上運輸、渡口渡船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援,對渡船、渡口進行更新改造。
(六)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各單位要重視消防安全,火災防範工作,要加強單位內部、車站(碼頭)、渡口、施工場所等電源電線、人員聚集場所、車輛、船隻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安全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和配備完善工作;加強對危險品的安全檢查,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上車(船)。根據車站(碼頭)、車輛、船隻的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預案,在遇險時能快速反應,及時疏散旅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七)建立完善應急救援機制和安全監管體系隊伍建設
行業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應制定和完善各類應急救援預案;充分利用現有的應急救援資源,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專業化聯合救援機制,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增強預案的可操作性,組織人員定期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提高對安全事故、突發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援能力。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落實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裝備和經費的“四落實”。各單位應為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必要的電腦、照相(攝像)、掃描器等辦公器材,並在交通工具、通訊經費上給予必要的保障,適當提高安全管理專職人員的待遇。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提高管理隊伍的綜合素質和管理水平。
四、日常工作要求
1、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要求籤訂率達100%。
2、安全工作會議:每季度應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應急(專項)會議及時召開,分析、佈署、督促本單位階段性、重點性安全管理工作,總結經驗,找出不足,安排下一步工作。
3、安全檢查:對道路(水上)運輸經營單位、施工建設單位定期檢查指導,安全大檢查每季度至少一次,重大節假日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安全專項檢查根據上級安排進行;日常性安全巡查由運管、港航部門(站、所)結合日常工作進行;對轄區內涉渡鎮(街道)的渡口每月檢查一次。以上各項檢查均需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並按時、按要求上報。
4、整改反饋: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一一整改,跟蹤落實並反饋。對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相應措施,決不能留下安全隱患漏洞。對於安全生產事故及時進行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5、資料上報:各單位的安全資料要及時歸檔並按照要求從速報送相關部門及局安全科,不得超過合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