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松陰溪河長制工作計劃範文

關於松陰溪河長制工作計劃範文

  一、治理目標

  到2014年底,全面消除水面、河岸髒亂差現象,清除河道違建和清理河道違佔,河道看不到水中漂浮物和河岸垃圾,看不到渾濁汙水,河道水面變潔,出境水質達到Ⅲ類水體標準。

  到2015年底,河道水體感觀變清、變淨,松陽溪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出境水質優於Ⅲ類水體標準。

  到2019年底,基本實現“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目標,呈現人水和諧的情景。

  二、整治工作內容

  採取“水岸同治,建治並舉、監管結合、全民參與”的方針,從“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會治水”三大方面著手,全面加強松陰溪水系環境保護和汙染整治。建的重點是:加強松陰溪沿線村莊汙水收集設施建設;治的重點是:養殖場的`汙水排放行為;對沿岸經營生產、違章建(構)築物等違章行為進行全面整治;監的重點是:嚴格環境准入制度,加強涉水環境汙染執法監督管理;管的重點是:加強水體環境衛生管護,從源頭上控制新汙染產生,完善“五水共治”的長效機制;參的重點是:透過媒體、各類活動加大水環境整治宣傳,營造輿論氛圍,引發群眾和各界團體關注,形成社會監督全民參與的強勁態勢,引導單位、團體、個人履行社會責任。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會治水具體措施如下:

  (一)工程治水

  工程是治水的手段。為實現松陰溪治水目標,按照“統一計劃、先近後遠、突出重點、分類分步”的思路實施工程治水。近期開展沿岸養殖場汙水整治工程,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程措施,使河水水質進一步提升。遠期透過養殖場關停拆除,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等工程措施,達到“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治水效果。

  堰頭行政村672戶生活汙水整治,6戶農家樂的汙水整治,包括堰後至大溪匯合咱和金坑溪(內寮村至松陰溪匯合口處)流域內生活汙水治理任務。2015年年底完成。

  (二)管理治水

  管理是長效治水的關鍵,實行重拳治水、鐵腕治水、機制治水。強化水環境整治力度,整合執法力量,嚴格執行“四個一律”:河道違建一律拆除、沿河100米內無證養殖場一律關停、沿河亂排放汙水行為一律嚴處、汙染水體行為一律重罰。從日常巡查、執法管理等方面,建立各職能部門既各司其職、又聯合聯動的長效管理機制,全面落實管理治水的工作責任。

  1.加強規劃審批管理,源頭控制排汙行為。區建設分局在確定區塊規劃設計條件時應將排汙方案,納入稽核範圍,源頭控制排水設施建設。

  2.加強排水設施建設管理,防止雨汙水混接混排。

  3.加強農村生活汙水設施管理,確保設施正常運轉。

  4.加強排水行為管理,防止汙水亂接亂排。

  5.加強水系日常管理,及時發現損壞和違章問題。區水利局要牽頭抓好“清除河道違建和清除河道違佔”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河道管理執法力度。根據職能強化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維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健全日常巡查機制,查處違法佔用河道行為,及時發現並處理設施損壞和違章違建行為。加強淤泥治理,完善日常清淤制度。

  6.加強松陰溪沿岸環境衛生管理,打造潔淨水系環境。區國土分局要牽頭抓好“潔淨村居”建立工作,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方案,加強沿岸環境衛生督查考核。碧湖鎮要深入開展“潔淨村居”建立,進一步健全農村長效保潔機制。

  (三)社會治水

  社會是長效治水的保障,加強媒體宣傳,開展各類團體活動,充分發揮輿論導向,引導社會各界參與,發揮公眾監督作用。

  1.加強媒體宣傳,充分發揮輿論導向。充分發揮新聞輿論導向作用,積極向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主流新聞媒體投稿,廣泛持久地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生態文明建設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對先進典型的總結和推廣,形成推進共建共享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氛圍。

  2.開展各類團體活動,引導社會各界參與。共青團、婦聯、老年協會、學校等部門和社會各界團體應圍繞松陰溪整治工作目標內容,開展多形式主體活動,引導單位、學校、企業、村民履行社會責任,自覺控制汙染、推行清潔生產生活。充分發揮民間環保組織和環保志願者的作用。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投身水環境治理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援、參與和監督水環境治理的良好氛圍。

  3.建立監督平臺,充分發揮公眾監督作用。透過通訊、網路等快捷方式聯合建立社會監督平臺,進一步完善問題督辦機制,充分發揮公眾輿論監督作用,及時有效處理問題。

  4.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碧湖鎮要落實村兩委等基層的治水工作責任,明確松陰溪水系各段面河長,並督促落實治水具體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治水中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松陰溪“河長制”三級河長體系.相關村明確村級河長。碧湖鎮和區國土分局建立松陰溪整治工作組織,制定實施方案,倒排工作計劃,保證專案實施進度和成效。

  (二)強化工作機制。強化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協調作用,每季度組織召開工作會議,及時交流先進經驗,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每月通報整治情況,實施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強化部門聯動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強化督查考核。在各責任單位自查基礎上,鎮治水辦聯合開展督查。同時,將責任單位治水完成情況納入各責任單位年度綜合考核。

  (四)強化資金保障。各責任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專案資金預算,納入年度計劃予以申報。

  (五)強化宣傳推動。要把推動“河長制”工作作為宣傳工作重點,宣傳推動“河長制”工作實施,積極向區級主要媒體投稿,及時報道開展“河長制”行動的工作進展、措施成效和經驗做法,營造良好的工作推進氛圍,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導向和監督作用,引導單位、學校、企業、群眾履行社會責任,自覺控制汙染、推行清潔生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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