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校校長不能缺位的工作計劃

關於學校校長不能缺位的工作計劃

  到學校檢查工作,發現有的學校工作計劃是對過去計劃的簡單移植,有的則是網路上的下載複製,內容假大空,目標籠統模糊,活動安排隨意,沒有可操作性,完全是一種應付檢查的形式。詢問緣由,校長要麼閃爍其辭,要麼直言是副校長或主任所為。這種情形表明,有些校長漠視學校工作計劃,遊離於計劃制訂之外,值得反思。

  首先,學校工作計劃是統領全校工作的`綱領,涵蓋德育、教學、安全、後勤等諸方面,具有“母本”與“藍圖”的意義,學校各處室、各方面的工作必須在其統籌與觀照之下,才能具體部署,形成詳細的工作實施路線圖。否則,各部門在活動的安排上很容易“撞車”,各唱各的戲,各自為政,降低效率。校長作為學校行政第一責任人,理當運籌帷幄,統籌安排學校整體工作,制訂出具體的工作計劃。這是校長的責任與使命。

  其次,學校工作計劃是體現和傳遞校長辦學思想的重要載體,能夠彰顯出校長個性化的辦學理念、治校方略和行動路線。因而,在工作計劃的制訂過程中,校長要親力親為,不可由他人替代。

  再其次,校長主持學校工作計劃的制訂,能夠營造民主氛圍,凸現人性化管理。開學前,校長應未雨綢繆,多方徵求教師意見和建議,形成工作計劃初稿,在開學初及時提交全校教師會或職代會討論透過,讓教師早知道、早安排,並監督落實,提高計劃的執行力。

  最後,校長親自將學校工作計劃起草成文,能夠突出校長良好的個人素質,對教師是一種示範,對形成濃厚的教科研氛圍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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