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施工合同的契約書

委託施工合同的契約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立契約書人委建人_________(甲方)與建方_________(乙方),本契約不動產標示委建事項經由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地標示:

  本契約房屋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地號土地內定名“_________”,經暫編號_________區_________棟_________樓的房屋一戶。

  第二條 房屋面積:

  本契約房屋面積包括室內、陽臺及走道、樓梯間、屋頂突物(僅限於水箱及樓梯間,其餘部分不計入)地下室、電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在內計約_________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復丈後,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的面積為準),但雙方同意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面積加上本條前列(陽臺走道、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等,即相當於本契約所記載面積,若有增減,而其面積差額未逾百分之二時,雙方均不得異議,若增減面積誤差超過百分之二時,其誤差超過百分二部分,即以該戶出售時的平均單價為計算基準,由雙方互為補償。

  第三條 本大樓的屋頂除水箱、樓梯間外,乙方的投資、規劃,其使用權歸乙方,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較一般人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 本大樓地下室產權登記為本大樓全體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機電設外,其餘場地如遇空襲時,應開放為公共避難場所,地下室平時作為停車場,由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其辦法另詳載於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章程。

  第五條 甲方所訂購房屋的室內隔間裝飾及裝置工程,其施工標準悉依_________市政府_________局核准的建造執照圖說按圖施工,如甲方要求變更或增減等,須徵求乙方意,惟屬大樓整體裝置者不得刪減,變更後的工程款由雙方協議定之,但以不少於本契約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與乙方,甲方未繳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雙方對變更後工程款未能達成協議或甲方拒絕或延遲交付所增加變更的工程款時,視為甲方取消變更或增減,乙方仍按本契約原定專案施工。

  第六條 工程期限:本契約房屋建築工程,乙方應於本契約簽訂後_________月內工,自開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完工,並以開始申請使用執照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在此限,乙方不負遲延完工之責。

  (一)甲方未依約定付款辦法的規定交付價款時。

  (二)甲方要求變更內部隔間與設計,致遲延完工時。

  (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災人禍或法律法規限制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進行時。

  (四)本工程屋外排水溝及巷道鋪設工程,不受本條約完工時限的拘束,電等的接通供應悉憑該公用事業作業程式而決定。

  第七條 保固期限:

  本契約房屋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對本契約房屋建築結構,乙方應負責保固_________年,但天災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損毀者不在此限(門、窗、玻璃及水電配件、油漆、瓷磚等乙方不負責保固)。

  第八條 甲方訂購本房地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包括下房屋及裝修土地價款。

  (一)房屋及裝修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

  (二)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包括建築基地,道路用及地上物補償金、土地改良費、公共設施用地等費用。

  第九條 付款辦法:

  本契約房地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分為備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優惠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銀行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甲方應按下列進度,將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額,經乙方通知於繳款期限內繳付乙方,絕不拖延短欠。

  (一)繳付本約第十四條第一、三、四項約定應付的稅捐。

  (二)辦妥產權登記及代辦貸款等費用,並預付乙方四個月的利息。

  (三)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滯納金。

  (四)付清本房屋的所有優惠貸款。

  第十九條 通知送達:甲乙雙方所為的徵詢、洽商或通知辦理事項均以書面本約所載住址掛號郵寄為之,有拒收或無法投遞致退回的,均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為送達之日。甲方的住址如有變更時,負有通知乙方的義務。

  第二十條 其他事項:

  (一)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約房屋變更設計,須以書面徵得乙方同意後託乙方辦理,所需工程費用經雙方議定價格後,差價由甲方於變更同時給付乙方,但經不減少於原定總價為原則,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間內給付時,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取消變更設計的要求,乙方為避免影響工程的進度,得按原合約圖說施工,甲方無異議。

  (二)乙方通知交屋並給遷入證明前,甲方絕不進行本約房屋自行裝潢施。

  (三)本契約書於付清所定價款辦妥交屋手續、土地移轉登記完畢甲方領所有權同時,本契約書及本約有連帶關係的契約、附件,甲方得一併由乙方收回作廢。

  第二十一條 本契約的約束與效力:

  (一)甲方未付清房地價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將本契約房地的權利義務自行轉讓他人,但經雙方同意後,本契約所約定事項對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受讓人合法繼承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本契約附件視為本契約的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定的,依據本契約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必要時由甲乙雙方洽定。

  第二十三條 契約分存:

  上述契約事項經雙方同意,恐口頭無憑。特立本契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並自簽訂日起升效,印花稅由甲乙雙方自貼銷。

  第二十四條 有關本契約的權義,雙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管轄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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