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完善政務服務中心工作的思考與建議

加強和完善政務服務中心工作的思考與建議

  政務服務中心作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益嘗試和探索,其自身的發展有一個逐漸深化和完善的過程。近年來,政務服務中心在執行中暴露出帶普遍性的問題,如黨委、政府領導的重視、部門領導理解和支援、專案能否進入、專案辦理流程如何更科學、有些政務服務中心就能夠或者已經在履行的監管職責,還需不需要重設機構增加行政開支等問題一直困擾和制約著政務服務中心的發展。所以,為了切實解決實際問題,把政務服務中心辦成名副其實的便民服務中心,讓老百姓真正能“進一道門辦事,交規定費辦成,按承諾日辦結”,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爭取黨委、政府領導的重視和關心,為政務服務中心謀求更大的發展空間

  由於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是一項“首長工程”,沒有領導的關心,僅靠自身的努力,很難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實現中心“一站式服務,高效率辦公”的宗旨。《四川省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法》雖然明確了政務服務中心的法定地位,但現實中,政務服務中心既管不了各視窗單位的票子,更管不了各視窗單位領導的帽子,加之很多部門領導認為把專案納入中心辦理是弱化或分散了他們的所謂權力,對中心的工作處處制肘(如不按規定納入專案、廳外辦證、派老弱病或二級單位的工人到中心敷衍守位置、視中心為收發室或收費室、讓老百姓反覆在中心、單位兩頭跑,以致於讓老百姓罵政務服務中心是多此一舉的負擔等表現)。濾布如果各級黨委、政府能重視和關心中心的工作,能真正為政務服務工作保駕護航,讓部門領導按要求行事,這將從根本上解決政務服務中心存在的問題,根治各視窗單位有令不行的弊病。

  二、完善政務服務中心的職能職責

  (一)補充和豐富政務服務中心現有職能。《四川省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法》雖然明確了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和監督職能,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缺乏必要的制約手段,所以協調和監管職能很難達到目的。由於市、縣級純行政許可專案極少,大多數都是行政許可兼收費專案,如果各級專職的非稅收入徵收管理機構成立並將收費和行政許可進行剝離,那市、縣級政務服務中心又將變成空架子。因此建議將政府採購、招投標和本級非稅收入徵管職能納入政務服務中心,中心現有的陽光運作模式能更好地保障政府行為的公開、公平、公正,而政府採購、招投標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能又能為政務服務中心的成長和完善注入新的血液。

  (二)加強與財政局的協同管理能力。雖然《四川省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政務服務中心合法、獨立的身份,理論上是可以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行使自已綜合協調、監督、管理的權力,但在實際操作中,政務服務中心的存在與財政部門有著相當微妙的關係。財政部門通常都被認定為非稅收入天然的`管理主體,但政務服務中心的專案幾乎都涉及到收費問題,中心成立前,非稅收入只是單位和財政主管部門的一對一關係,中心成立後,各視窗單位在政務服務中心的收費又該怎樣管呢?南部縣政務服務中心成立之初,為了防止各視窗單位廳外辦證,在縣政府的協調下,由財政局和政務服務中心對各視窗單位的票據實行雙重管理,實際上是政務服務中心在財政的監管下代各視窗單位領銷票據,雖然既無執法權又無處罰權的政務服務中心在票據管理過程中極其尷尬,但基本上能使中心維持正常運轉。實行金財工程由銀行代收後,財政局跟銀行聯網實行微機管票,每一本票在出庫的時候就必須把票號落實到每個單位,而政務服務中心又被摒棄於財政與銀行的網路之外,非稅收入管理又恢復了中心成立前的一對一關係,各視窗單位自行到財政局領票、回單位辦證,誰都不願再把專案納入中心辦理,這使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完全癱瘓。因此,建議明確財政部門與政務服務中心的管理權屬,如果由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各視窗單位涉及到的非稅收入,則應賦予中心相應的管理職能,如果由財政局統一管理,則建議由財政局派人到政務大廳負責各視窗單位的票據核銷等工作,防止各單位廳外辦證。

  (三)將各視窗單位政務服務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借鑑我省其他各市縣政務服務中心的成功經驗,將政府部門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年終由政務服務中心提出考評意見。

  三、爭取視窗單位領導的理解和支援

  (一)加大專案進中心力度。專案進中心是政務服務中心發揮作用的基本前提,也是各級黨委、政府成立政務服務中心的初衷之一。建議政府定期召開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單位主要負責人工作會議,要求政府公告進入中心的專案必須全部無條件納入中心集中辦理,並按規定時限制訂出本單位的審批程式,對不認真執行的單位和領導進行通報批評和限期整改,用行政命令和鐵的紀律保證各單位行政許可專案應進俱進。

  (二)選派單位優秀幹部到中心工作並對其充分授權。各視窗單位領導要選派思想素質好、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的同志到中心視窗工作,並充分給視窗工作人員授權,使他們在一定範圍內能獨立完成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強化當場辦結和承諾服務。

  (三)實行分管領導視窗坐班制和到視窗定時審批制。對已進入中心的審批專案,加強視窗和單位的銜接,對確需回單位審批的事項,要求各單位明確一名視窗工作分管領導,每一個服務專案要明確一名主辦人員和一名分管領導,內部運作不分科室站股,一律採用“主辦人員意見——分管領導意見——審批意見”的表格式審批方式返回視窗,壓濾機濾布個別單位使用專用表格的,附在通用表格之後。

  四、建議刊刻使用行政審批專用章

  借鑑部分省市政務服務中心刊刻使用行政審批專用章的做法,統一製作使用“**市(縣)**局行政審批專用章”,對發往本縣內的審批批文,必須使用行政審批專用章,對上報的審批件可視情況使用,這樣可以提高視窗的辦事效率,也讓老百姓少了往返的奔波之苦。

  五、建議加大“並聯審批”力度

  進一步擴大並聯審批的範圍,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共同辦理的審批專案,如房地產開發、基建、投資等,由主辦部門牽頭,實行“並聯審批”。凡涉及到幾個部門的聯辦事項,明確責任單位牽頭召開聯審會議,或由政務服務中心直接牽頭辦理,有關單位的領導必須按時參加聯審會,否則視為同意並無條件蓋章,同時承擔相應的責任。

  政務服務工作是一個地方的形象工程,同時也是關係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便民工程,但願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能乘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春風,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視關心和各視窗單位大力支援下成為真正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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