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鋪租賃合同

深圳市商鋪租賃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深圳市商鋪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深圳市商鋪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了明確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西鄉街道固戍社群______________路段_______號(_______)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合同期為三年正,合同到期時乙方要求續約,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鋪租或以任何理由不續租。

  三、租金:

  雙方議定乙方向甲方每月號上繳水電費和固定鋪面租金_______元(_______元整),如有超過一個月租金,甲方有權罰款處理。按每天利息加收10%。自簽字之日起乙方需交給甲方一個月的押金(壹仟捌佰元整)合同期未滿,不準加收乙方鋪位租金,鋪位營業做商業用途。

  四、責任:

  租用期內乙方在鋪位內裝修,拆牆,電線,光管,水喉,門鐵閘,外牆開門等等一系列裝修行為如有改造或者損壞,乙方負責維修完好,維修後原牆顏色不一樣,一切費用開支均由乙方負責包括水電費,在租賃期內工商,衛生,治安消防拍照等政府收費全由乙方負責。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徵收或部門,居委會拆遷重建,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搬走,逾期搬遷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應認真執行合同,不得導致中途終止合同,並且過錯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深圳市商鋪租賃合同2

  合同編號:XX( )

  出 租 方(甲方)深圳市國土房產物業管理服務中心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承 租 方(乙方)

  地 址: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福田區下梅林梅山苑 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

  第二條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 年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可將出租房屋作 用途。

  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能夠作上述用途使用,並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四條 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 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月租金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六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 即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 租賃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九條 雙方同意以委託建設銀行託收為結算方式,乙方保證每月五日前其託收賬戶內有足夠的金額支付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

  每月五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為乙方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的銀行託收日,託收不成功的租戶可於託收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到甲方業務大廳繳納現金,並承擔由託收日後的第一日起計的應繳費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並且在乙方滯納期間,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在結清費用後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後拾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代為維修。

  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損壞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及時通知乙方後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乙方不得因裝修或其它原因改變房屋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 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五)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預交款項有結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保證金無權要求退還。

  第十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壹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後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房屋,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並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電供應等。

  第二十一條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壹佰伍拾元。同時甲方有權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並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說明理由,經甲方同意並支付其相當於乙方所租房屋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補償費用,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四條 乙方承諾遵守“梅山苑住戶公約”,“梅山苑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以中文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深圳市商鋪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了明確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將位於 社群 路段 號商鋪出 租給乙方使用。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合同期為三年正,合同到期時乙方要求續約,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鋪租或以任何理由不續租。

  三、租金:

  雙方議定乙方向甲方每月號上繳水電費和固定鋪面租金元(壹仟捌佰元整),如有超過一個月租金,甲方有權罰款處理。按每天利息加收10%。自簽字之日起乙方需交給甲方一個月的押金(壹仟捌佰元整)合同期未滿,不準加收乙方鋪位租金,鋪位營業做商業用途。

  四、責任:

  租用期內乙方在鋪位內裝修,拆牆,電線,光管,水喉,門鐵閘,外牆開門等等一系列裝修行為如有改造或者損壞,乙方負責維修完好,維修後原牆顏色不一樣,一切費用開支均由乙方負責包括水電費,在租賃期內工商,衛生,治安消防拍照等政府收費全由乙方負責。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徵收或部門,居委會拆遷重建,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搬走,逾期搬遷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應認真執行合同,不得導致中途終止合同,並且過錯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深圳市商鋪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福田區下梅林梅山苑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_____年___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可將出租房屋作_____用途.

  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能夠作上述用途使用,並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四條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月租金總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

  第六條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_____即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九條雙方同意以委託建設銀行託收為結算方式,乙方保證每月五日前其託收賬戶內有足夠的金額支付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每月五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為乙方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的銀行託收日,託收不成功的租戶可於託收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到甲方業務大廳繳納現金,並承擔由託收日後的第一日起計的應繳費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並且在乙方滯納期間,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在結清費用後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後拾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代為維修.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損壞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及時通知乙方後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乙方不得因裝修或其它原因改變房屋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五)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預交款項有結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保證金無權要求退還.

  第十八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壹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後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房屋,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並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電供應等.

  第二十一條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壹佰伍拾元.同時甲方有權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並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說明理由,經甲方同意並支付其相當於乙方所租房屋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補償費用,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承諾遵守"梅山苑住戶公約","梅山苑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以中文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聯絡電話:_____聯絡電話: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登記人(簽章):__________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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