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賠償調解協議書範本(精選6篇)
私人賠償調解協議書範本(精選6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私人賠償調解協議書範本(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私人賠償調解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兩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 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支付乙方家長一次性賠償費用 元整。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此事處理即告終結,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甲乙兩方之間不再有任何相關此事的權利、義務。甲乙兩方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學校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五、本協議為兩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兩方真實意思表示。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兩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兩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兩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兩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見證方執一份。經兩方簽字後生效,甲乙兩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方: (簽字) 年 月 日
私人賠償調解協議書2
甲方:吳XX 乙方:王XX
丙方:夏XX 丁方:劉XX
因甲方與乙丙丁追償權糾紛一案,現甲乙丙丁協商一致,達成調解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由乙丙丁三方共支付10萬元(壹拾萬元整)解決上述糾紛,其中乙方承擔四萬元,丙丁支付六萬元。
2、乙方於調解協議簽訂後,立即向甲方支付四萬元。甲方免除乙方全部還款責任,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張權利。甲方立即向法院提交解除財產保全申請書,解除對乙方的財產保全。
3、丙丁於調解協議簽訂後,立即支付給甲方一萬元,剩餘五萬元分三年還清。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二萬元;6月30日前支付二萬元;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一萬元。丙丁保證按時支付款項,如有逾期,視為五萬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到期,甲方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剩餘本金並按五萬元本金執行全部利息。
4、本協議一式五份,自甲乙丙丁各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履行完畢,甲乙丙丁各方再無瓜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訂日期:20xx年7月27日
私人賠償調解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因履行 年 月 日簽訂的《 合同》(或……協議書)而發生爭議。現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惠州商事調解中心按該中心現行有效的調解規則進行調解。
雙方一致(可選擇):
1、選定 先生/女士擔任調解員。
2、委託調解中心代為指定調解員。
並同時確認如下事項(可選擇):
1、經調解達成和解協議後,雙方同意將和解協議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製作成仲裁裁決書,賦予其可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
2、經調解未能達成和解協議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以及時有效地解決爭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私人賠償調解協議書4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父親:身份證號
乙方母親:身份證號:
乙方於x年6月17日,在甲方木業廠上班時,因工作失誤,造成右手大拇指受傷,導致“右手拇指末節甲中段以遠毀損”,功能部分喪失。雙方均認可該次事故為工傷。為了解決雙方的勞動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傷待遇賠償金4000元。該賠償金包括:①乙方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護理費用、③住院伙食補助費、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⑤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⑥傷殘就業補助金、⑦營養費、⑧繼續醫療費用、⑨未發的x年5、6月份工資、⑩其他因本次事故應當支付的費用。
二、在支付上述費用後,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願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
四、乙方住院期間向甲方暫借4000元(出院時退回417元),用於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醫療費用已在本協議第一條中的賠償金中作出補償。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支付賠償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協議第二條履行之情形出現,視為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認可沒有欺詐、脅迫、引誘或趁人之危等不誠實信用之情形。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乙方:xx
(蓋章) (簽名)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賠償調解協議書5
受害人:
彭躍進,男,______年___月__日生,______年___月___日因交通事故死亡。
戴秋風,女,______年___月___日生,______年___-月___日因交通事故死亡。
法定代理人:
彭娟,女,______年___月___日生,系以上兩位受害人之女。
彭敏,男,______年__月___日生,系以上兩位受害人之子。
肇事人:
郭先剛,男,_____年___月__日生,漢族,住____縣____鎮______村。
法定代理人:
李淑先,女,_____年___月___日生,系肇事人之母。
肇事人郭先剛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晚九點左右對彭躍進,戴秋風及孫子三人所駕的兩輪摩托進行相撞,造成彭躍進、戴秋風倆人死亡。現肇事人郭先剛被關在押,雙方的法定代理人在鎮政府多次主持調解下就人身死亡賠償事宜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現雙方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肇事人郭先剛對受害人彭躍進、戴秋風的死亡賠償所有各項損失費貳拾陸萬元(其中含車輛交強險賠償11萬,郭先剛交付現金壹拾伍萬元)。郭先剛在彭家辦喪事時已賠償了人民幣叄萬元,餘下壹拾貳萬元在籤本協議時已經付清。
二、雙方達成協議簽字後,受害人的子女表示對肇事人郭先剛予以諒解,並希望司法機關在對郭先剛作出刑事判決時予以最大限度從輕處罰。並由彭娟、彭敏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諒解書。
三、鎮黨委、政府考慮受害方家庭條件及其特殊,由鎮政府出面,銜接相關部門解決陸萬元(即不再從交強險中扣除縣已墊付的陸萬元現金)。
四、協議簽字後,受害人的子女彭娟、彭敏不再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訟訴賠償。
五、該協議簽字生效,雙方放棄,一切再議權力。
受害方:______肇事方: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賠償調解協議書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兒子: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兒媳: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甲方大棚上班時,因工作失誤,造成右大腿受傷,導致“右側股骨下段骨折”。
雙方均認可該次事故為工傷。
為了解決雙方的勞動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傷待遇賠償金陸萬貳仟(¥62000.00)元,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打入乙方貴州農村信用社賬戶xxxxxxxxx。
該賠償金包括:①乙方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護理費用、③住院伙食補助費、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⑤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⑥傷殘就業補助金、⑦營養費、⑧繼續醫療費用、⑨其他因本次事故應當支付的費用。
二、在支付上述費用後,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願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
四、乙方住院期間向甲方暫借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出院時退回8666.71元),用於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其他醫療費用已在本協議第一條中的賠償金中作出補償。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支付賠償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協議第二條履行之情形出現,視為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認可沒有欺詐、脅迫、引誘或趁人之危等不誠實信用之情形。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滑石鄉調解委員會、巖腳村村民調解委員會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滑石鄉調解委員會、巖腳村村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 (簽名)乙方:_______ (簽名)
滑石鄉調解委員會:_______ (蓋章) (簽名)
巖腳村村民調解委員會:_______ (蓋章) (簽名)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